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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铃薯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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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铃薯制品相关的资讯

  • 管中窥豹之马铃薯的春天--LUMEX携新技术亮相2016国际薯博会
    2016中国国际薯业博览会(以下简称薯博会)于6月27日在昆明市云安会都隆重开幕。国家农业部副部长屈冬玉,相关国际机构、驻华使馆负责人及来自全球30多个国家的展商、采购商、会议代表等1000余人参加本届会议,全面展示国内外马铃薯、甘薯、木薯、山药等薯类作物在科研、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的最新产品和技术。为服务产业发展,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自2010年起举办中国国际薯业博览会,迄今已成功举办六届。 LUMEX分析仪器公司作为主赞助方受邀携技术专家和先进产品技术参加此次盛会,并于业内专家和行业用户做了密切交流。 (LUMEX公司集团总裁Mr.A.Stroganov先生参加2016年国际薯博会开幕式)(农业部屈部长莅临LUMEX展位与集团总裁Mr.A.Stroganov先生交流马铃薯病毒检测技术) LUMEX马铃薯技术专家Maxim博士(研究员,博导)应邀做专题报告介绍最新马铃薯病毒检测技术。作为拥有较强技术实力的企业,LUMEX专家针对马铃薯行业提供马铃薯生产及加工全过程关键指标鉴别检测方案。针对马铃薯育种种植和贮存等全过程病害检测需求,LUMEX专家团队开发了马铃薯病害微芯片实时荧光PCR检测技术和配套专用的方法试剂包,可实现准确检测多种病原体和潜伏期病菌。使用AriaDNA® 微芯片PCR分析技术和专用方法试剂包鉴别病原体(DNA和RNA)和线虫病,快速分析多种样本(马铃薯叶、块、皮、土壤)病原体及休眠期和潜伏期马铃薯病菌。(LUMEX马铃薯技术专家Maxim博士应邀做报告介绍最新马铃薯病毒检测技术)(来源:LUMEX分析仪器)
  • 内蒙古乌兰察布检验检疫局:国家马铃薯实验室项目获国家立项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下文批复,同意筹建国家马铃薯及其制品检测重点实验室(乌兰察布)项目。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检测设备投资3000万元,建设实验室1000万元。总局要求内蒙古乌兰察布检验检疫局要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资源与条件,积极争取地方支持,严格按照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标准,切实加强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投入和技术能力建设,确保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达到国际一流检测实验室的目标。   国家马铃薯及其制品检测重点实验室的获批,将填补乌兰察布市马铃薯检测领域的空白,保证马铃薯及其制品的品质,提升乌兰察布作为“中国薯都”的地位,还可有效地缩短检测周期、降低企业成本。为发挥好重点实验室的作用,乌兰察布检验检疫局将进一步争取国家质检总局的政策、资金支持,做好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促进乌兰察布马铃薯产业发展。
  • 国际马铃薯中心亚太中心建设在北京启动
    2月4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代表中国政府和国际马铃薯中心主任帕米拉安德森女士签署了关于在北京成立国际马铃薯中心亚太中心的东道国协议。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国际马铃薯中心亚太中心的建设正式启动。   国际马铃薯中心成立于1971年,总部设在秘鲁首都利马,是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下属的15个国际性农业研究机构之一。中心现有500余名雇员,其中50多名科学家、200多名技术和行政管理人员。主要任务是通过对马铃薯、甘薯和其他块根、块茎类作物的研究与开发,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块根、块茎类作物生产能力,减少贫困并提高粮食安全水平。此外,国际马铃薯中心还负责协调全球和区域性的薯类技术研究和发展计划。目前,国际马铃薯中心正在实施布局调整,充实和加强优先区域和国家的资源和研究能力,在合适国家建设“区域研究中心”,以带动附近区域和国家薯类科技和生产的共同发展。在中国北京建立“国际马铃薯中心亚太中心(CCCAP)”是实现其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国是世界上马铃薯和甘薯的生产大国。薯类作物是仅次于水稻、小麦和玉米的第四大粮食作物,大力发展薯类生产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薯类作物还具有经济作物的功能,是加工业的重要原料,已经成为农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增加收入的主要来源。自1985年以来,经农业部批准,中国农科院和国际马铃薯中心签署了《中国农业科学院与国际马铃薯中心科技合作协议》,通过近30年的交流与合作,我国在合作研究、人员培训与交流、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国际马铃薯中心亚太中心的成立,必将进一步提高我国与国际马铃薯中心的合作水平和层次,并对提升我国与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下属的其他14个研究中心的合作起到很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为我国乃至整个亚太地区的马铃薯和甘薯生产带来新机遇,为保障粮食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青海大学西北马铃薯研究获教育部工程建设立项
    在教育部近日公布的《2008-2009年度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立项计划通知》中,青海大学西北马铃薯研究获得立项,这是记者20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的。   我省地处青藏高原,海拔高、气候冷凉、昼夜温差大、日照充足,非常适合生产优质马铃薯和高质量商品薯,是我国马铃薯种薯生产的最理想的地区之一,目前,我省马铃薯种植面积约8.3万公顷,但总产量仅170万吨。   近几年,青海大学先后引进仪器设备六十多套,建设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马铃薯脱毒实验室、组织培养实验室、病毒检测实验室,并拥有一批从事马铃薯研究和推广技术的专家。先后选育出高原4号、高原7号、青薯168、青薯2号、脱毒175等15个优良品种。   青海大学西北马铃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成立后,拟投入1150万元,重点建设马铃薯种质资源研究室、遗传育种研究室、马铃薯种薯生产技术研究室、马铃薯栽培技术研究室、马铃薯贮藏与加工技术研究室。并着力开展马铃薯深加工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形成年生产脱毒苗500万株,微型薯1000万粒,优质原种2000吨的成果转化能力。   省教育厅高教处的工作人员介绍,发展马铃薯产业不仅可保障粮食安全,而且对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都有重大意义,真正把小土豆做成大产业。
  • 马铃薯病害检测知多少?-LUMEX实时荧光PCR为您揭秘
    【导读】马铃薯作为主食已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马铃薯病毒和土传病毒是作物损失的主要原因之一,马铃薯的品质和产量也因为种薯病毒的后期感染受到严重影响。及时监测和鉴别马铃薯病菌和病原体对于有效控制感染从而减少损失至关重要。针对马铃薯育种种植和贮存等全过程病害监测需求和质控需求,LUMEX专家团队开发了马铃薯病害微芯片实时荧光PCR检测技术和配套的专用方法试剂包,可实现准确检测多种病原体和潜伏期病菌。 马铃薯在我国广泛种植,已成为仅次于水稻、小麦、玉米的第四大粮食作物。然而在当前的马铃薯生产中,病毒病发生普遍而严重,成为制约马铃薯产业发展的主要障碍,是生产上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对于马铃薯产业的参与者而言,细菌、真菌及病毒的检测和识别十分重要。本文从病毒种类及相应检测方法进行简要介绍。 1 马铃薯主要病毒种类及致病症状2 马铃薯病毒主要检测方法2.1 酶联免疫吸附检测法 酶联免疫吸附法(Enzyme linked immunosorbentassay, ELISA)是把抗原-抗体的免疫反应与酶的催化反应相互结合而发展起来的一种综合性技术。该技术是在不影响酶活性和免疫球蛋白分子的反应条件下, 使酶分子和免疫球蛋白分子共价结合成酶标记抗体。酶标记抗体可直接或通过免疫桥与包袱在固相支持物上待测定的抗原或抗体特异性结合,来检测病毒的存在。ELISA具有特异强 、灵敏度高 、操作简便、易于观察等优点, 非常适合于大规模检测, 适于脱毒苗的检测。方法经济简便,快速直观,但其也存在一定的缺点:(1)抗体的制备所需时间长,费时费力;(2)一次只能检测一种病毒,检测多种病毒时灵敏度降低;(3)对于蚜虫传播的病;有一些在植物上第一年不表现症状,病毒繁殖量少,无法用 ELISA方法检测;(4)检测病毒时还经常存在假阳性反应,给脱毒种薯 (苗 )的检测带来困难。2.2 PCR检测法 近来,由于PCR检测的特异性和灵敏性,被广泛运用于许多细菌、真菌、病毒和类病毒的检测。但是,运用普通的PCR分析仪检测多种病原菌时,不仅十分耗时,而且对实验室条件要求严格且需要很长的反应设置时间,易造成人为误差。PCR试剂的运输和贮存对温度要求严格,需要低温环境或干冰包装,温度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反应的结果。LUMEX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实时微芯片PCR及冻干微芯片,完美克服了普通PCR的局限性。主要有以下特点:(1)可同时检测8-10种马铃薯病毒;(2)实时定性定量分析:先进实时荧光微芯片PCR技术可实现快速定量定性分析检测;(3)专利微芯片技术:样品载体以芯片代替传统离心管,试剂耗量小,上样量仅1-2μl;(4)加热/冷却速度快:最大升温速度12℃/秒;最大降温速度10℃/秒;提高反应特性(5)分析快速时间短,DNA样本分析30min,RNA样本分析50min完成检测;(6)开放和冻干体系:可选配专用检测方法试剂包和相应冻干微芯片;(7)运输储存成本低:固定有PCR试剂的芯片,可以在室温下贮存和运输,用户使用更便利 目前LUMEX有三种商品化冻干微芯片已运用于马铃薯产业中:主要用于植物病原菌RNA、植物病原菌DNA、土壤中线虫的DNA的检测。目前已在俄罗斯,加拿大等国外市场普遍应用。具体操作步骤2.3 其他方法 寄主生物学检测法,抗血清检测法及电镜检测法等检测方法。3 小结 高效可靠的病毒检测手段是确保马铃薯脱毒种薯(苗)无毒的前提和基础,LUMEX实时微芯片PCR及马铃薯冻干微芯片整体解决方案必是最经济有效的不二选择。4 参考文献[1] 李入贤,张文龙,施文娟. 马铃薯脱毒种薯(苗)病毒检测技术研究进展[J].种子,2009,28(4):60-62.[2] 罗燕娜,刘江娜,王航. 马铃薯病毒种类及主要病毒检测方法[J].实验技术,2015,(3):65-67.
  •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膨化加工型高抗性淀粉马铃薯含量指标及检测方法》团体标准评审会顺利举行
    2023年4月17上午,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以下简称“科促会”)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召开《膨化加工型高抗性淀粉马铃薯含量指标及检测方法》团体标准评审会。评审委员会由薛文通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徐建飞 中国农科院蔬菜花卉研究所研究员、罗文彬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副教授、王寅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特聘研究员、姜鹏飞 大连工业大学高级工程师(TC64/SC2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使用单位 周玉峰 浙江绿巨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员、姜朔浙江大学研究生。起草单位 浙江大学 舒小丽教授、吴殿星研究员、金华市农科院 梅淑芳高级农艺师、浙江大学农学院 程林润高级农艺师、 杭州中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郭二彪研发主任、湖州市农业科技发展中心作物研究所 谭宏农艺师;科促会副秘书长郑华林(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主任)、徐忻、张士谨,技术协作部马利豪、杨翠丽等相关领导出席会议。自2022年1月科促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与浙江大学等单位对标准内容进行预研和筹备工作;2022年7月下旬在国家标准委员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对标准通过立项后,立即组织浙江大学、浙江大学海南研究院、浙江大学山东(临沂)现代农业研究院、浙江大学中原研究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中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成立起草工作小组,并多次召开了起草方案工作会议,2022年12月初旬在全国标准信息平台面向全社会进行了征求意见。评审会上张士谨副秘书长介绍了标准的立项背景、意义、及有关情况,舒小丽教授做了编制工作汇报,评审委员会在听取技术内容、起草过程汇报后,认真审查了标准的评审材料及相关文件,对各章节内容逐条进行了质询和充分讨论,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肯定了编制团队所做的筹备工作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最后专家组一致认为《膨化加工型高抗性淀粉马铃薯含量指标及检测方法》的制定达到了相关要求,标准编制工作组按照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后,同意面向社会推广。最后,张士谨副秘书长和起草单位代表对专家严谨、认真的态度、各起草单位和起草组成员的辛苦付出表示感谢,由指定人员编写本次会议的会议纪要存档,科促会标准委及起草单位将认真结合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本标准内容,将以科学、规范、高效的态度推动标准的落地实施。
  • 美国国会下达木制品甲醛释放限制令
    近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一项修正《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的参议员议案,该议案将指导美国环保署(EPA)建立一套有关特殊木制品甲醛释放限制的国家标准。   议案1660,又称《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其规定的释放新标准等同于加拿大主管当局标准,并且此规定还将适用于包括硬木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以及在美销售、供应和制造的刨木板等合成木制品。新标准对国内制品与国外进口品同等适用。   根据联邦立法议案,制造商截止2013年1月1日必须满足0.09ppm的新标准,立法机构要求进行第三方检测和认证,以确保产品符合法规。此外,立法还将指导EPA、美国海关和边防局以及其他联邦机构针对进口产品实施新标准。   EPA于6月2日颁布了甲醛健康评估草案,包括对人体吸入甲醛致癌的评估。议案公开意见征询截至2010年8月底,随后EPA的最新污染物风险信息集成系统(IRIS)甲醛评估至2011年5月结束。   立法得到了美国林业纸业协会、工业木业协会、合成木板协会、美国家具陈设联盟、塞拉俱乐部、美国钢铁学会以及美国公共卫生系会等相关机构的集体认同。   据调查报告显示,近100%的美国产合成木制品符合加拿大现行标准,而这次新释放限制堪称“史上最严格的标准”。
  • 食品安全连念数道政策紧箍咒 粤51家乳企有一成出局
    晒!相关部门正加强食品安全曝光力度。 CFP供图这边厢三聚氰胺阴魂不散,那边厢瘦肉精兴风作浪,食品安全警钟一再敲响,加强食品监督,严格把关食品生产已成为重中之重。   恰因此,上周末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之后,工信部迅速出台《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称将会同发改委开展《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未来,《肉类加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马铃薯加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等均将位列其中,而下游的《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和《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也逐一启动。   上游源头管理成整治重点   记者注意到,本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重点工作安排》与工信部出台的《工作实施方案》从不同层面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出了梳理。前者着重强调了违法农药生产经营及生乳收购等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四大环节,并突出了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的六项综合治理。后者则在这一基础上表明,将牵头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发布实施关于肉类加工业、马铃薯加工业、粮食加工业的十二五计划,以及浓缩果蔬汁的加工准入条件,启动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的制订工作。   事实上,从国务院办公厅和工信部的部署的具体内容看,对违法生产使用农药、三聚氰胺以及其他食品添加剂的严格整治成为重点之一。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国成为世界农药生产大国,使用和出口数量同样位居世界首位,但国内农药总体生产水平落后、研发能力不强,市场秩序也较为混乱,海南毒豇豆事件仅仅一周,就令当地农民直接损失近20亿。因此本次工信部决意加快《农药生产管理办法》修订,加强对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农药产品出产审批和农药产品监督管理,做到从源头上对农药生产进行把关。"《三聚氰胺生产流通管理办法》也同样是从源头上防止三聚氰胺流向食品和饲料生产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理事长宋昆冈告诉记者。而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科技司司长武津生透露,目前国内的2200多种食品添加剂,有检验方法标准的只占总数的不到四成。因此在去年出台"禁香令"之后,今年显然还有更多法规将向食品添加剂开刀。   乳业与果汁业龙头加强资源聚合   与此同时,本年度强调的另一方面是乳业及浓缩果汁、葡萄酒等行业加工准入条件的收紧,而这无疑意味着整个行业的洗牌与集中加剧。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及工信部去年11月发布的准入新规,所有乳制品企业须在年底前重新申请"准生证",3月1日前重新审查发证。然而由于审核清理工作面广量大,直至去年底只有三分之一的企业完成核查,最终重新审查完成时限顺延至本月底。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周思然表示,国内2000多家乳品企业中80%以上都是中小乳企,经过此轮审核之后,约有超过20%要退出市场,而其吐出的10-12%的市场份额,将多半为现有巨头瓜分。   而记者注意到,《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早在2009年底就已发布征求意见稿,已讨论多次,但鉴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发布。东方艾格分析师陈静告诉记者,事实上,从苹果汁领域看,海升、恒兴、国投中鲁、安德利和通达果汁五家产量已占全国的70-80%,还提供全球约一半的贸易量,本轮进一步收紧准入条件,无疑将把优势资源进一步向龙头企业靠拢。   业界视点   粤51家乳企中约有一成月底出局   两天之后便是所有乳制品企业重新审查拿证的最后期限,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月已对外公示了第一批19家和第二批16家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第三批名单就将在这紧张的数十小时中公布。据资深乳业专家王丁棉透露,广东51家被重新审核资质的乳企中估计有5、6家不能通过,而广州本地可能有一家存在难度,目前仍在检测审批中,其余12、13家均可顺利过关。   东方艾格乳业分析师陈连芳表示,此番重新审核不仅对乳制品生产加工各个环节的设备有详细标准,在管理制度方面还需符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若严格执行全国将有一半乳企通不过,但由于各地执行标准不一,实际淘汰比例将在两成。而从广东本地情况看,此前专家一直预测或有8-10家难以领证,目前受阻数目又有所减少,应当是最终冲刺的结果。
  • 如何制作更好的油炸食品?
    油炸是一种古老的食品加工方式,最早可以追溯到埃及。 如今,来自各种文化背景的人们都喜欢酥脆食物的味道和口感,比如油炸肉类,土豆制品或甜甜圈等甜食。 近年来,油炸食品在各种研究中确实表明其对健康的影响而备受诟病。例如它与心血管疾病,肥胖症和糖尿病有关。 这一方面是由于煎炸油的品质严重影响了油炸食品的口味。另一方面,未加工马铃薯中脂肪含量低于1%,炸薯条的平均脂肪含量为15%,而薯片的脂肪含量高达35%。显然,煎炸油直接进入了油炸食品中。 因此对煎炸油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是非常重要的。 小型油炸操作主要依靠经验和一些快检方法,例如视觉测试片或简单的电导率测量。 但是,在高使用率的大型工业油炸设备中,对煎炸油的持续监测是非常重要的。任何质量问题都将导致消费者的信任损失和可能发生的索赔。 此外,对煎炸油品质的严格控制有助于经济有效地确定煎炸油补充的频次。 油炸过程的质量控制尤为重要。FT-NIR光谱仪帮助监测煎炸油和油炸食品的质量。实验室离线分析用于评估煎炸油品质的实验室方法包括检测游离脂肪酸 (FFA)、茴香胺值、极性组分和聚合甘油三酯等。这些方法都需要单独进行分析,耗时费力,需对实验人员进行培训。FT-NIR 方法可以准确、便捷、快速的检测这些指标。采用布鲁克公司的TANGO-T油脂分析仪可用于监控煎炸油的品质,并在产品的感官品质和生产成本中做出明智的决定。FT-NIR检测方法也得到了德国油脂科学学会的认可,该学会于 2013 年9 月发布了标准方法“FT-NIR Spectroscopy: Screening analysis of used frying fats and oils for rapid determination of polar compounds, polymerized triacylglycerols, acid value and Anisidine value [DGF C‐VI 21a (13)])”。在线过程控制FT-NIR光谱法不仅应用于实验室分析,在线分析已经成为光谱法检测的主要应用趋势。布鲁克公司的Matrix-F在线光谱仪可同时检测固体和液体样品,仅用一台仪器就可以在油罐、旁路或者传送带上进行接触式和非接触式的测量。Bruker Matrix-F光谱仪可在热油煎炸过程中持续分析热油的品质,而且可以连续监控热油在煎炸过程中的质量变化。Matrix-F配备的透射光纤探头可耐温高达260℃,是热油加工过程中批量监控或连续监控的理想选择。 联系布鲁克索取详细资料。
  • 青奥会食品中致病菌快速检测标准出台
    青奥会即将召开。日前,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首次发布《青奥会食品中致病菌快速检测标准》(下面简称《标准》),此标准为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黄金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副溶血性弧菌的病原菌自动检测系统检测方法和实时荧光PCR检测方法,以及志贺氏菌实时荧光PCR检测方法。据介绍,其他的大型活动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记者获悉,青奥会是大型活动,深海鱼、河豚、鲐鱼、青条鱼、金枪鱼等都禁止进入青奥会的餐桌。 四季豆、豆浆、较大块的肉、肉圆也被列入慎用食品。青奥会期间,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执行,并禁用、慎用附录A、附录B中所列的食品、原料类别(品种)。禁用食品、原料类别(品种)主要是高风险食品、公告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含有生物毒素的动植物类食品、原料。慎用食品、原料类别(品种)主要是特别需要强调烧熟、煮透的,洗净或消毒的,需控制存放温度和时间的,防止加工过程工具、用具、操作人员手交叉污染的四类食品、原料,如四季豆、豆浆、较大块的肉、肉圆等。   附件一   禁用名单   1.非本单位加工的直接入口食品(不含预包装食品),如熟肉制品、熟制水产制品、凉菜、蛋糕、烧饼、油条等。   2.直接入口的生海产品、淡水产品,如海蜇、海带、海产贝类、深海鱼、虾、蟹及其炝制、酱制、腌制、冰制品等。   3.已死的甲鱼、黄鳝、虾、蟹(不含冰鲜虾、蟹和冷冻虾、蟹)等。   4.生的围边菜、雕花菜、塑胶雕花围边,隔餐剩余饭菜。   5.食品添加剂硝酸盐、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6.河豚、鲐鱼、青条鱼、金枪鱼、毛蚶、织纹螺、荔枝螺、泥螺、狗肝、鲨鱼肝、鱼胆、野生蘑菇、生(苦)杏仁、枇杷仁、木薯、发芽马铃薯、牲畜甲状腺及其它不明动物的组织、器官和腺体。   7.未经许可的药膳。   附件二   慎用名单   1.需强调烧熟、煮透的:四季豆、扁豆、白果、豆浆、鲜黄花菜、较大块的肉、肉圆以及整鸡、整鸭、整鹅等。   2.需强调洗净或消毒的:即食果蔬、果盘、盘花等。   3.需注意存放温度和时间的:熟肉制品、熟制水产制品、凉菜、沙拉、鲜奶制品、鲜奶油裱花食品、改刀装盘食品、生鲜啤酒、现榨果蔬汁等。   4.需特别注意防止加工过程工具、用具、操作人员手交叉污染的:生禽畜及其内脏、鲜蛋、海产品、淡水产品等。
  • 雀巢亨氏食品被指致癌物超标 雀巢称不影响中国
    据英国媒体今晨报道,近日,英国食物标准局对248份食品样品进行检测,发现13种食品中含有的致癌物质丙烯酰胺含量有上升趋势。亨氏、雀巢等许多知名食品公司都遭到英国食物标准局的警告,超标品种涉及薯片、速溶咖啡和薄脆饼干等。就连婴幼儿专用饼干也未能幸免。   ●检测结果   薯片、咖啡、饼干都含致癌物丙烯酰胺   研究显示,煎炸或烘烤含有淀粉质的食物,例如马铃薯和谷类食物,会产生偏高的丙烯酰胺。世卫组织的专家指出,丙烯酰胺已被证实与多种癌症有关联,包括肠癌、膀胱癌、肾病,并有可能导致不孕和丧失肌肉控制。2002年,科学家得知特定食物中存在该化学物质,从那时起便开始催促食品行业降低含量。   但是检测证实,包括薯片、即饮咖啡、面包、饼干、油炸土豆片、早餐麦片、幼儿食品在内的多款食品中的丙烯酰胺含量并未降低。   报道称,英国食物标准局表示,这些产品对公众不形成任何实时风险,民众无须改变饮食习惯。但长时间的摄取可能会增加患癌风险,因此要求食品公司减少丙烯酰胺含量。   ●厂商回应   亨氏:会改配方 雀巢:没有危害   包括亨氏和麦维他在内的生产商,已经对此事作出响应,表示会修改配方。今年,亨氏已经更改了其香蕉脆饼的配方,使丙烯酰胺含量降至微量水平。   雀巢中国区新闻发言人何彤今天上午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销售的雀巢金牌咖啡是日本原装进口,英国的金牌咖啡应该是当地产的。”在卓越亚马逊网站上,雀巢金牌咖啡粉50g装折后售价116元。   英国媒体称,雀巢等其他公司已表示,在不影响口味和产品质量的情况下不可能实行,补充称“现在没有科学研究证实,某种特定产品在含有丙烯酰胺的情况下,对人体有危害”。   ●中国落点   我国人群丙烯酰胺摄入水平 不高于别国   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卫组织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的报告指出,丙烯酰胺含量较高的三类食品是:高温加工的土豆制品(包括薯片、薯条等),平均含量为0.477mg/kg 咖啡及其类似制品,平均含量为0.509mg/kg 早餐谷物类食品,平均含量为0.313mg/kg 其他种类食品的丙烯酰胺含量基本在0.1mg/kg以下。   世界卫生组织2000年公布的人均每日丙烯酰胺摄入量为每公斤体重0.3~0.8μg(微克,1μg=0.001mg)。   JECFA认为,按估计摄入量来考虑,此类副作用的危险性可以忽略,但是对于摄入量很高的人群,不排除能引起神经病理性改变的可能。   我国尚缺少足够数量的各类食品中丙烯酰胺含量数据,以及这些食品的摄入量数据。   但由于食品中以油炸薯类食品、咖啡食品和烘烤谷类食品中的丙烯酰胺含量较高,而这些食品在我国人群中的摄入水平不高于其他国家,因此,我国人群丙烯酰胺的摄入水平应不高于JECFA评估的一般人群的摄入水平。   ●专家建议   尽量别吃烹饪过度食物   丙烯酰胺通常是高温炸、烤、烧以及烘烹调中的副产品,通常在温度高于120摄氏度的情况下产生。为此,专家们提醒,尽量避免食用过度烹饪食品(如温度过高或加热时间太长),例如人们在家里稍微烤一下面包即可,因为丙烯酰胺在烹饪时间较长的深色物质中形成的几率更高。   另外,提倡平衡膳食,减少油炸和高脂肪食品的摄入,多吃水果和蔬菜。
  • 美国拟定复合木制品甲醛排放标准
    日前,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根据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和有毒物质管理法案(TSCA)标题VI提出新要求。   此举是为了执行在美国销售、供应、定购或生产(包括进口)的硬木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及刨花板法定甲醛排放标准。根据法律指令,提案包括的规定涉及层压产品、未添加甲醛树脂或超低排放甲醛树脂产品、测试要求、产品标签、保管链文件和其他记录保存要求等。TSCA标题VI包含的复合木制品甲醛排放标准与现行加利福尼亚州适用排放标准相同。本法律提案执行3个排放标准,确保符合TSCA标题VI甲醛排放标准,同时尽可能与加州法律要求保持一致。   据了解,从2010年7月1日开始,家具零售商和制造商将被要求、保证其产品中所用到的复合木制品甲醛排放量符合CARB标准(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制定的复合木制品甲醛排放量标准)并通过第三方认证。而相关产品销售方也必须执有证明其产品来源并可追溯到其原料木板生产商的文件。产品供应链中的每一个环节,包括木板的供应商、制造商及零售商,都应保证其产品的甲醛排放量符合CARB标准,否则将被处以罚金或被起诉。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应深入了解美国拟定复合木制品甲醛排放标准详细内容,严格控制产品的甲醛排放量 积极推进生产工序的升级和优化,尽量减少产品甲醛排放,确保符合美国排放标准。
  • 输欧皮革制品中六价铬将受管制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SEAC)于2013年3月12日表示,支持丹麦就限制皮革物品的六价铬含量所提出的议案,即建议可与皮肤直接及长期或重复接触的皮革物品,若含有浓度超出3毫克/千克的六价铬,则不得投放市场。上述限制措施可能影响的皮革物品包括皮革家具、手袋、骑乘装备、皮革服饰、鞋帽、手套、表带及其他腕带、发带或汽车座椅、玩具等。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将在报告草案进行评估后加入12个月的过渡期,以消化二手市场流通的含铬皮革和现有的含铬皮革存货。因此,针对皮革中六价铬的限制可能要到2015年初才开始生效。欧洲议会及欧盟部长理事会不反对议案,欧洲委员会将最终决定是否采纳限制措施。限制措施如获采纳,六价铬将被列入《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附件17的禁用物质清单,届时,超过限量的六价铬将不得投放于欧盟市场。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虽然离正式的生效日期仍有较长一段时间,但企业切莫因此在生产过程中放松对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限制的警惕。一方面,企业应实时通过WTO检验检疫信息网等技术贸易措施平台掌握法规的制定过程,以便及早应对,同时与国外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联系 另一方面,提升自身在技术方面的应对水平,加强原辅材料的风险管理以及成品检验等关键环节的管控,研发新型制造技术,增强出口皮革制品的竞争力,如适当控制鞣皮工序,可避免产生六价铬,确保产品符合出口国法规。
  • 2011中国生物制品年会会议日程安排
    2011中国生物制品年会暨第十一次全国生物制品学术研讨会   2011年9月21—23日, 成都   主办单位:   中华预防医学会生物制品分会   承办单位:   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协办单位:   国药中生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疫苗专业委员会   会议日程安排   2011年9月21日 08:30-20:30 报到注册   2011年9月22日 08:30-17:00 特邀专家报告   2011年9月23日 09:00-11:30 特邀专家报告   2011年9月24日 14:00-17:20 大会交流报告   2011年9月24日 08:00-13:00 离会   9月22日 特邀专家报告 8:30—17:00 时 间 会 议 内 容 8:30-9:00 开幕式 9:00-10:00 遵循客观规律,科学指导保健 中华预防医学会会长 王陇德 院士 10:00-10:30 关于生物制品质量的几个问题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王军志 教授 10:30-11:00 细菌的血清型和基因型 中国CDC传染病预防控制所 徐建国 教授 11:00-11:30 以假病毒为基础的HIV中和抗体检测技术的建立以及应用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王佑春 教授 12:00-14:00 午 休 14:00-14:30 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研究进展 中国CDC病毒病预防控制所 李德新 教授 14:30-15:00 新型EV71疫苗质量控制和评价研究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梁争论 教授 15:00-15:30 肠道病毒入侵研究:基础与应用 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 李文辉 教授 15:30-16:00 EV71灭活疫苗的研究进展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 李秀玲 教授 16:00-16:30 黏膜免疫和疫苗研发 美国加州大学 魏博 教授 16:30-17:00 反向遗传工程及基因重组疫苗的研发 ——病毒载体苗策略和技术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 申硕 教授 9月23日 特邀专家报告 9:00-11:30 9月23日 时 间 会 议 内 容 9:00-9:30 新型肺结核疫苗的研发进展及面临的挑战 天津康希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宇学峰 教授 9:30-10:00 Targeting Intracellular Oncoproteins with Antibody Therapy or Vaccination Lab of PRL-3 phosphatase and cancer Institute of Mol. and Cell Biology 61 Biopolis Drive, Proteos Singapore Associate Professor & Senior Principal Investigator Qi Zeng 10:00-10:30 抗病原体抗体的综合分析及疫苗研发的 创新策略 清华大学艾滋病综合研究中心 张林琦 教授 10:30-11:00 Vaccine Production: preparedness for the unexpected and quick ramp up of manufacturing GEHealthcare Lifesciences Dr. Guenter Jasgschies Strategic Customer Relations Leader 11:00-11:30 Enabling capacity: the process of design, build and startup of a biologics plant GE Healthcare Lifesciences John Machulski Sales Leader 12:00-14:00 午 休 9月23日 大会交流报告 14:00-17:20 第一分会场:疫苗研究 14:00-14:20 毕赤酵母表达RANKL-HBsAg作为治疗性骨质疏松症疫苗的研究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何成 硕士 14:20-14:40 插入结核抗原基因的重组痘苗病毒对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恒河猴模型的免疫保护性研究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张群 硕士 14:40-15:00 CpG-ODN和氢氧化铝复合佐剂对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免疫效果的影响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 许洪林 副研究员 15:00-15:20 登革疫苗的研制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李玉华 研究员 15:20-15:40 广州市2010年霍乱防制与疫苗使用策略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王大虎 副主任医师 15:40-16:00 极端传染病——鼠疫疫苗发展的观念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 王秉翔研究员 16:00-16:20 麻疹、腮腺炎、风疹和水痘(MMRV)联合减毒活疫苗的初步研究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 刘晓琳 副研究员 16:20-16:40 人用狂犬病疫苗株aGV的研究与应用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 郭秀侠 副研究员 16:40-17:00 新一代狂犬病疫苗的发展方向——减毒活疫苗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 严家新 研究员 17:00-17:20 一种新型重组戊型肝炎疫苗的开发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 时成波 副研究员 分会场二:生物制品应用基础研究 14:00-14:20 adr亚型HBsAg P24亚基间二硫键桥联程度等生化性状研究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 马锐 工程师 14:20-14:40 百日咳丝状血凝素单克隆抗体的制备及ELISA定量检测方法的建立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 彭祥兵 副研究员 14:40-15:00 HLA-KIR基因系统与HCV感染的相关性研究进展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 史荔 副研究员 15:00-15:20 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白细胞介素6工作标准品的研制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 袁涛 高级工程师 15:20-15:40 抗β淀粉样蛋白(Aβ)单克隆抗体对老年痴呆模型细胞的影响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 周辉 助理研究员 15:40-16:00 抗VEGF全人源抗体的研制 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 研究所 王双 副研究员 16:00-16:20 四川地区供血浆人群隐匿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研究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张燕 副研究员 16:20-16:40 TaqMan MGB探针实时荧光定量PCR快速检测幽门螺杆菌的研究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高正琴 助理研究员 16:40-17:00 WHO的GMP有关除菌过滤的规定和相关解决方案 BioPharm Pall Life Sciences 董巍 工程师 17:00-17:20 小鼠 E型肉毒毒素中毒血清蛋白组学及组织病理学研究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 王建锋 助理研究员
  • 检科院举办输欧米制品转基因成分检测方法培训班
    培训班合影   受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局的委托,2012年4月12日-13日,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农产品安全研究中心在北京贵州大厦举办了“输欧米制品转基因成分检测方法培训班”。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毕克新副局长、熊先军副处长、检科院陈洪俊副院长、农产品安全研究中心范春林副主任出席会议,毕克新副局长和陈洪俊副院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来自全国18个直属检验检疫局的25名技术人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输欧米制品转基因成分检测方法培训。   本次培训以理论讲解为主,主要内容有:欧盟法规【关于含未批准转基因大米成分的中国米制品的紧急措施和废除决定2008/289/EC】(2011/884/EU)中规定的《应用P-35S, T-NOS和CryIAb/Ac的检测中国转基因大米成分的实时PCR方法》(Report on the application of P-35S, T-Nos and Cry1Ab/Ac for the detection of genetically modified rice originating from china using real-time PCR)、筛选检测方法的原理和背景、实验室标准操作程序(SOP)等,并组织各局进行了检测方法和检测报告的技术探讨、咨询和经验交流,通过此次培训解决了检测方法中比较难把握的技术细节问题,并针对今后转基因检测和监管工作提出了建议。
  • 线上培训丨电子舌在肉制品的味觉指标量化及评价中的应用
    免费直播课,欢迎大家扫码报名参加!!随着人们消费意识的不断增强,对肉与肉制品的食用品质越来越重视。快速、便捷的检测仪器在食品行业需求也随之加大。日本 INSENT 电子舌在肉类中的应用已非常广泛,主要在溯源、新鲜度、品质分级和质量安全监控等方面。本次讲座以应用案例为主,希望为肉类领域的研究者提理论基础和研究思路。主题:电子舌在肉制品的味觉指标量化及评价中的应用时间:2022年10月21日 下午2点腾讯会议:397-769-617北京盈盛恒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从事食品分析检测仪器和环境应急检测仪器的销售、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仪器供应商。公司目前是日本INSENT、日本JWP、意大利VELP、美国FTC、德国AIRSENSE、美国ZP、日本QS公司、日本KURABO、日本ATTO、德国OWR等仪器制造商的中国区营销合作伙伴和技术服务中心,产品覆盖食品感官分析、食品营养分析、食品安全检测及环境应急监测等。
  • 国家药典委拟立项《流式细胞术指导原则的建立》课题,针对生物制品
    仪器信息网讯 2023年11月6日,国家药典委公布药品标准制修订拟立项课题(第一批)承担单位,其中《流式细胞术指导原则的建立》课题由药典委生物制品处承担。课题名称:《流式细胞术指导原则的建立》研究目的:为药物研发、药物疗效和毒性生物标志物检测、细胞药物和组织产品的表征及药品质量控制提供分析指导原则。原文如下:关于征集2024年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品标准制修订拟立项课题(第一批)承担单位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4年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品标准制修订课题研究工作,经公开征集立项建议、专业委员会审议及委内协调等程序,拟定了2024年度拟立项课题。现公开征集课题承担单位。拟立项课题目录见附件1、2,有意向承担药典委课题的单位可按要求填写《国家药品标准制修订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3)。我委收到申报书后,将组织专业委员会对课题研究技术内容和经费概算额度进行审议,确定承担单位,并根据批复经费规模调整立项课题目录。具体要求如下:一、承担单位条件品种课题的承担单位指起草单位和复核单位,通用技术要求课题的承担单位主要指牵头单位。上述承担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或签约主体资格,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对课题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能够承担课题管理和经费管理责任。鼓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检验机构以及有关教育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承担或参与标准研究工作。品种课题的起草单位应具备熟悉该品种国内外标准情况和质量控制发展趋势,熟悉该品种生产和使用情况,了解标准当前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法的技术人员。通用技术要求课题的牵头单位应具备相关的科研和技术能力,在行业内具有代表性和较高的权威性;具有熟悉国内外有关政策法规、技术发展趋势,了解当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的专业技术人员。二、申报书的填写与报送申报书一式四份,A4纸双面打印,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邮寄至药典委,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申报书接收日期为此通知发布起20日内。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法华南里11号楼(邮编:100061)收件人:国家药典委员会×××处(请按附件1、2中拟承担课题相应负责处室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中药处联 系 人:赵宇新联系电话:010-67079523电子邮箱:zy@chp.org.cn化学药品处联 系 人:王志军联系电话:010-67079559电子邮箱:hybztg@chp.org.cn生物制品处联 系 人:陈慧毅联系电话:010-67079527电子邮箱:chenhuiyi@chp.org.cn国家药典委员会2023年11月6日附件:附件1-1.2024年标准提高拟立项课题目录-第一批(品种).xls附件1-2.2024年标准提高拟立项课题目录-第一批(通用技术要求).xls附件2 《国家药品标准制修订研究课题申报书》.docx通知原件:关于征集2024年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品标准制修订拟立项课题(第一批)承担单位的通知.pdf
  • 总局发布《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p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修订后的《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9号,以下简称《办法》),强化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工作。 br/ /p p   《办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进口生物制品批签发申请人是境外制药企业,并规定境外制药企业应当授权其驻我国境内办事机构或者我国境内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批签发。明确申请人对批签发产品质量及申报资料、记录、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资料须经企业质量受权人审核并签发,质量受权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时申请人应当主动报告,涉及批签发产品质量、工艺、监管等方面的变更申请人应当主动说明 批签发工作中现场抽取的样品由申请人在规定条件下送至批签发机构。同时,明确申请人对批签发问题产品应当主动查找原因并按规定召回、销毁。 /p p   《办法》优化批签发流程。完善批签发登记建档、抽样、受理、签发等重要环节,并增加了主动沟通、问题处理、风险管理等内容,明确批签发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现场核实。 /p p   《办法》明确批签发方式,对采取资料审核方式进行批签发的工作内容予以细化。规定了批签发检验项目确定原则,并增加信息公开等内容,工作更加透明。 /p p   《办法》明确批签发工作时限要求。对批签发时限的起算、中止、恢复、完成或者终止等主要节点进行了界定,增加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批签发工作的处理要求。 /p p   《办法》强化了批签发机构和人员管理。对批签发机构申报程序、考核评估要求、批签发职权及人员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p p   《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p p    strong 附件: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39号 /p p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2月20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局长:毕井泉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12月29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一章 总 则 /strong /p p   第一条 为加强生物制品监督管理,规范生物制品批签发行为,保证生物制品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p p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生物制品批签发,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获得上市许可的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在每批产品上市销售前或者进口时,指定药品检验机构进行资料审核、现场核实、样品检验的监督管理行为。 /p p   未通过批签发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或者进口。 /p p   第三条 批签发申请人应当是持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境内外制药企业。境外制药企业应当授权其驻我国境内办事机构或者我国境内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批签发。 /p p   批签发产品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核准的工艺生产。企业对批签发产品生产、检验等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记录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批签发资料应当经企业质量受权人审核并签发。 /p p   每批产品上市销售前或者进口时,批签发申请人应当主动提出批签发申请,依法履行批签发活动中的法定义务,保证申请批签发的产品质量可靠以及批签发申请资料、过程记录、试验数据和样品的真实性。 /p p   第四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主管全国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负责规定批签发品种范围,指定批签发机构,指导批签发工作的实施。 /p p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批签发申请人的日常监管,协助批签发机构开展现场核实,组织批签发产品的现场抽样及批签发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对批签发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p p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定的批签发机构负责批签发的受理、资料审核、现场核实、样品检验等工作,并依法作出批签发决定。 /p p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委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组织制定批签发技术要求和技术考核细则,对拟承担批签发工作或者扩大批签发品种范围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能力评估和考核,对其他批签发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考核评估。 /p p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核查中心)负责批签发过程中的现场检查工作。 /p p   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批签发产品建立基于风险的监督管理体系。必要时,可以通过现场核实验证批签发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p p   第六条 生物制品批签发审核、检验应当依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核准的药品注册标准,并应当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二章 批签发机构确定 /strong /p p   第七条 批签发机构及其所负责的批签发品种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确定。 /p p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批签发工作需要,适时公布新增批签发机构及批签发机构扩增批签发品种的遴选标准和条件。 /p p   第八条 自评符合遴选标准和条件要求的药品检验机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步审查后,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p p   中检院对提出申请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能力评估和考核。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由该药品检验机构承担相应品种的批签发工作,或者对批签发机构扩大批签发品种范围。 /p p   第九条 中检院应当根据批签发工作需要,对批签发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情况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p p   第十条 批签发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取消该机构批签发资格: /p p   (一)因主观原因发生重大差错,造成严重后果的 /p p   (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 /p p   (三)经评估不再具备批签发机构标准和条件要求的。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三章 批签发申请 /strong /p p   第十一条 新批准上市的生物制品首次申请批签发前,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在批签发信息管理系统内登记建档。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p p   (一)生物制品批签发品种登记表 /p p   (二)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p p   (三)合法生产的证明性文件。 /p p   相关资料符合要求的,中检院应当在10日内完成所申请品种在批签发信息管理系统内的登记确认。 /p p   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及时在批签发信息管理系统内变更。 /p p   第十二条 对拟申请批签发的每个品种,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建立独立的批签发生产及检定记录摘要模板,报中检院核定后,由中检院分发给批签发机构和申请人。批签发申请人需要修订已核定的批签发生产及检定记录摘要模板的,应当向中检院提出申请,经中检院核定后方可变更。 /p p   第十三条 按照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在生产、检验完成后,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在批签发信息管理系统内填写生物制品批签发申请表,并根据申请批签发产品的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或者拟进口口岸所在地,向相应属地的批签发机构申请批签发。 /p p   第十四条 批签发申请人凭生物制品批签发申请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抽样机构提出抽样申请,抽样人员在5日内组织现场抽样,并将所抽样品封存。批签发申请人将封存样品在规定条件下送至批签发机构办理批签发登记,同时提交批签发申请资料。 /p p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生产或者进口的批签发产品的抽样工作,确定相对固定的抽样机构和人员并在批签发机构备案,定期对抽样机构和人员进行培训,对抽样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p p   第十五条 批签发申请人申请批签发时,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性文件、资料及样品: /p p   (一)生物制品批签发申请表 /p p   (二)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p p   (三)合法生产的证明性文件 /p p   (四)上市后变更的批准证明性文件 /p p   (五)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批生产及检定记录摘要 /p p   (六)数量满足相应品种批签发检验要求的同批号产品,必要时提供与检验相关的中间产品、标准物质、试剂等材料 /p p   (七)质量受权人等关键人员变动情况的说明 /p p   (八)与产品质量相关的其他资料。 /p p   进口疫苗类制品和血液制品应当同时提交生产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原产地证明以及药品管理当局出具的批签发证明文件,并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进口产品在本国免予批签发的,应当提供免予批签发的证明性文件。 /p p   相关证明性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 /p p   生物制品批生产及检定记录摘要,是指概述某一批生物制品全部生产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关键环节检验结果的文件。该文件应当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受权人审核确定。 /p p   第十六条 批签发机构收到申请资料及样品后,应当立即核对,交接双方登记签字确认后,妥善保存。批签发申请人无法现场签字确认的,应当提前递交书面承诺。 /p p   批签发机构应当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同意受理的,出具生物制品批签发登记表 不予受理的,予以退回,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p p   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批签发机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批签发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资料补正时限。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p p   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批签发申请人当场更正。 /p p   未获批签发机构受理的,不得更换其他批签发机构再次申请。 /p p   第十七条 对于国家疾病防控应急需要的生物制品,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企业在完成生产后即可向批签发机构申请批签发。 /p p   在批签发机构作出批签发合格结论前,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将批签发申请资料补充完整并提交批签发机构。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四章 审核、检验、检查与签发 /strong /p p   第十八条 批签发可以采取资料审核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资料审核和样品检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核实。对不同品种所采用的批签发方式及检验项目和检验比例,由中检院负责组织论证,各批签发机构按照确定的批签发方式和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p p   批签发机构在对具体品种的批签发过程中,可以根据该品种的工艺及质量控制成熟度和既往批签发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动态调整该品种注册标准中的检验项目和检验频次。批签发产品出现不合格项目的,批签发机构应当对后续批次产品的相应项目增加检验频次。 /p p   第十九条 资料审核的内容包括: /p p   (一)申请资料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p p   (二)生产用原辅材料、菌种、毒种、细胞等是否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的一致 /p p   (三)生产工艺和过程控制是否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的一致并符合药典要求 /p p   (四)产品原液、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结果是否符合药典和药品注册标准的要求 /p p   (五)产品关键质量指标趋势分析是否存在异常 /p p   (六)产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是否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核准的内容一致 /p p   (七)其他需要审核的项目。 /p p   第二十条 批签发机构应当根据批签发申请人既往质量管理情况、相应品种工艺成熟度和产品质量稳定情况等,对申请批签发的产品开展不同比例的现场核实,并可按需要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p p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品应当按照注册标准进行全部项目检验,至少连续生产的三批产品批签发合格后,方可进行部分项目检验: /p p   (一)批签发申请人新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上市的产品 /p p   (二)生产场地发生变更并经批准的 /p p   (三)生产工艺发生变更并经批准的 /p p   (四)产品连续两年未申请批签发的 /p p   (五)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产后经批准恢复生产的 /p p   (六)有信息提示相应产品的质量或者质量控制可能存在潜在风险的 /p p   (七)其他需要进行连续三批全部项目检验的情形。 /p p   第二十二条 批签发机构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完成批签发工作。批签发申请人补正资料的时间、现场核实、现场检查和技术评估时间不计入批签发工作时限。 /p p   疫苗类产品应当在60日内完成批签发,血液制品和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应当在35日内完成批签发。需要复试的,批签发工作时限可延长该检验项目的两个检验周期,并告知批签发申请人。 /p p   因品种特性及检验项目原因确需延长批签发时限的,经中检院审核确定后公开。 /p p   第二十三条 批签发机构因不可抗力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原因,在规定的时限内不能完成批签发工作的,应当将批签发延期的时限、理由及预期恢复的时间书面通知批签发申请人。确实难以完成的,由中检院协调其他批签发机构承担。 /p p   第二十四条 批签发机构认为申请资料中的有关数据需要核对或者补充的,应当书面通知批签发申请人补正资料,并明确回复时限。 /p p   批签发机构在保证资料审核和样品检验等技术审查工作独立性的前提下,可就批签发过程中需要解释的具体问题与批签发申请人进行沟通。 /p p   批签发机构对批签发申请资料及样品真实性存疑或者需要进一步核对的,应当及时派员到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核实,并可视情况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派监管执法人员予以配合。确认企业存在真实性问题的,不予批签发。 /p p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签发机构应当通知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责令企业分析查找原因,向核查中心提出现场检查建议,同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p p   (一)无菌等重要安全性指标检验不合格的 /p p   (二)效力等有效性指标连续两批检验不合格的 /p p   (三)资料审核提示产品生产质量控制可能存在严重问题的 /p p   (四)批签发申请资料或者样品可能存在真实性问题的 /p p   (五)其他提示产品存在重大质量风险的情形。 /p p   在上述问题调查处理期间,暂停受理该企业相应品种的批签发申请。 /p p   第二十六条 核查中心接到现场检查建议后,应当在20日内进行现场检查。 /p p   检查结束后10日内,核查中心应当组织对批签发机构提出的相关批次产品的质量风险进行技术评估,作出明确结论,形成现场检查报告送批签发机构并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境外现场检查时限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p p   企业在查清问题原因并整改完成后,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批签发机构报告,经核查中心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批签发申请。 /p p   第二十七条 批签发申请人因非质量问题申请撤回批签发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批签发机构同意后方可撤回,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批签发申请撤回情况。 /p p   批签发机构已经确认资料审核提示缺陷、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批签发申请人不得撤回。 /p p   第二十八条 批签发机构根据资料审核、样品检验或者现场检查等结果作出批签发结论。符合要求的,签发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加盖批签发专用章,发给批签发申请人。 /p p   按照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在销售时,应当出具该批产品的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p p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签发,向批签发申请人出具生物制品不予批签发通知书,并抄送批签发申请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p p   (一)资料审核不符合要求的 /p p   (二)样品检验不合格的 /p p   (三)现场检查发现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存在严重缺陷的 /p p   (四)现场检查发现产品存在系统性质量风险的 /p p   (五)批签发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限内补正资料的 /p p   (六)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p p   第三十条 不予批签发的生物制品,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批签发申请人销毁。进口生物制品由口岸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退回境外厂商。 /p p   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将销毁记录同时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应的批签发机构。 /p p   第三十一条 在批签发工作中发现企业产品存在严重缺陷,涉及已上市流通批次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应当立即通知批签发申请人,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使用、召回缺陷产品等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予以销毁。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将销毁记录同时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应的批签发机构。 /p p   批签发申请人召回产品的,不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p p   第三十二条 批签发机构应当对批签发工作情况进行年度总结,由中检院汇总分析后,于每年3月底前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报告。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五章 复 审 /strong /p p   第三十三条 批签发申请人对生物制品批签发通知书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生物制品批签发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原批签发机构或者直接向中检院提出复审申请。 /p p   第三十四条 原批签发机构或者中检院应当在收到批签发申请人的复审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复审的决定,复审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及原报送资料。按规定需要复验的,其样品为原批签发机构保留的样品,其时限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 /p p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复审: /p p   (一)不合格项目为无菌、热原(细菌内毒素)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不得复验的项目 /p p   (二)样品明显不均匀的 /p p   (三)样品有效期不能满足检验需求的 /p p   (四)批签发申请人书面承诺放弃复验的。 /p p   第三十五条 复审维持原决定的,发给生物制品批签发复审结果通知书,不再受理批签发申请人再次提出的复审申请 复审改变原结论的,收回原生物制品不予批签发通知书,发给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六章 信息公开 /strong /p p   第三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建立统一的批签发信息管理系统,公布批签发机构确定及调整情况,向批签发申请人提供可查询的批签发进度、批签发结论,汇总公开已完成批签发的产品批签发结论以及重大问题处理决定等信息。 /p p   中检院负责批签发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p p   第三十七条 批签发机构应当在本机构网站或者申请受理场所公开批签发申请程序、需要提交的批签发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收费标准和依据、时限要求等信息。 /p p   第三十八条 批签发机构应当在本机构每一批产品批签发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开批签发结论等信息。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七章 法律责任 /strong /p p   第三十九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签发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p p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批签发申请不予受理的 /p p   (二)不在本机构网站或者申请受理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p p   (三)在批签发过程中,未按规定向行政相对人履行告知义务的 /p p   (四)批签发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样品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批签发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p p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或者不予批签发理由的。 /p p   第四十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签发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批签发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批签发结论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批签发结论的 /p p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批签发结论的 /p p   (三)批签发过程中违反程序要求,私自向批签发申请人或者第三方透露相关工作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p p   (四)批签发过程中收受、索取批签发申请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p p   第四十一条 批签发机构在承担批签发相关工作时,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p p   第四十二条 批签发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样品,或者故意瞒报影响产品质量的重大变更情况,骗取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p p   伪造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p p   第四十三条 经现场检查,药品生产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p p   第四十四条 销售、使用未获得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的生物制品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八章 附 则 /strong /p p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规定的批签发工作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p p   第四十六条 按照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进口时,还应当符合药品进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p p   第四十七条 生物制品批签发申请表、生物制品批签发登记表、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生物制品不予批签发通知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复审申请表、生物制品批签发复审结果通知书的格式由中检院统一制定并公布。 /p p   第四十八条 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生物制品不予批签发通知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复审结果通知书由批签发机构按照顺序编号,其格式为“批签X(进)检XXXXXXXX”,其中,前X符号代表批签发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或者机构的简称,进口生物制品使用“进”字 后8个X符号的前4位为公元年号,后4位为年内顺序号。 /p p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13日公布的《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1号)同时废止。 /p p br/ /p
  • 海关总署关于澳门输内地肉制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内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关总署与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有关澳门输内地肉制品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澳门肉制品输内地。一、检验检疫依据(一)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等。(二)备忘录。《海关总署与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关于澳门输内地肉制品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备忘录》。二、允许输内地产品允许输内地的澳门肉制品是指以畜禽肉或其可食副产品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腌、腊、卤、酱、蒸、煮、熏、烤、烘焙、干燥、油炸、成型、发酵、调制等有关工艺加工而成的生或熟的肉类制品。三、生产企业要求生产加工和贮存企业应在澳门市政署的监督之下,符合内地和澳门有关兽医卫生和公共卫生法规的要求,经澳门主管部门认可后报海关总署,经海关总署审核后予以注册;生产企业拟输入内地的肉制品产品清单应当在海关总署备案。四、生产加工过程要求(一)产品使用的肉类原料全部来源于内地且经检验检疫合格。(二)生产加工过程中所用的辅料符合内地和澳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产品的原辅料及最终产品中兽药、农药、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量不超过内地和澳门规定的最高限量。(四)产品没有被致病微生物污染,符合内地和澳门法律规定的要求。(五)产品是卫生、安全的,适合人类食用。(六)输内地的肉制品必须独立生产管理,与其他非输内地产品严格区分,在输内地专用仓库或仓库专用区域进行贮存并明显标识。五、证书要求每批次货物应至少随附一份官方正本食品卫生证明书,证明该批产品符合内地和澳门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及检验检疫要求的有关规定。同一生产批次、通过多次陆路(不包括铁路)运输发给同一收货人的肉制品,每车运抵内地入境口岸时,随附澳门市政署出具的《食品卫生证明书》副本;同一生产批次的最后一车肉制品运抵入境口岸时,除随附《食品卫生证明书》副本外,还需随附《食品卫生证明书》正本。食品卫生证明书的格式、内容须事先获得双方认可。六、包装、储存和运输要求向内地输入的肉制品应该使用一次性、符合国际卫生标准的包装物料。外包装上应当用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品名、重量、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生产批号、贮存温度、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施加经海关总署备案的检验检疫合格标志,同时还应符合内地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向内地输入的肉制品,从包装、存放到运输的全过程,均应符合内地和澳门的相关卫生要求,防止受致病微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贮存和运输应在相应的温度条件下进行,冷冻的肉制品中心温度不应高于零下15℃,冰鲜的肉制品的中心温度介于0℃至4℃之间。货物装入车厢或集装箱后,在澳门官方兽医的监督下施加封识。运输过程不得拆开及更换包装。特此公告。海关总署2023年6月1日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澳门输内地肉制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澳门输内地肉制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 新西兰称目前所产乳制品无二聚氰胺
    新西兰初级产业部称,二聚氰胺本身无毒害 乳品巨头恒天然集团称,残留物不到欧盟限值的1%   ■ “新西兰奶粉被检出二聚氰胺”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 李静)针对乳品被检出含有二聚氰胺(DCD,也称双氰胺)残留,昨日新西兰乳品巨头恒天然集团再次发布声明重申保证食品安全。恒天然表示,检测到的DCD残留水平是极其微量的,还不到欧盟食品安全限值的百分之一。   此外,昨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表示,自去年9月之后在新西兰就没有任何DCD的使用,新西兰目前所生产的任何乳制品都不可能有DCD的残留。   恒天然:残留不到安全限值的1%   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官员25日证实,在新西兰出产的小部分牛奶和奶粉中检测出少量双氰胺化学残留物,但这些残留物不会影响食品安全或导致健康问题。新西兰政府已经下令禁售含DCD产品。   恒天然集团CEO史毕根思昨日再次就此发布声明向全球消费者保证,新西兰乳制品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我们知道,部分消费者和监管机构心存疑问。我们必须打消他们的疑问。目前,我们正在和他们保持密切沟通,提供相应解释。我们拥有强大的科学依据证明恒天然产品的安全性,并且一再就我们产品的食品安全做出保证。”   史毕根思昨日表示,“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首先,我们在少数产品样本中检测出了DCD的微量残留。需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我们检测到的DCD残留水平是极其微量的,还不到欧盟食品安全限值的百分之一。”   新西兰产业部:外界有误解   对于这一引起广泛关注的事件,新西兰政府方面昨日也对此做出表态。   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局长Wayne McNee昨日表示,对于新西兰暂停在牧场施用DCD及其对新西兰乳制品的安全性意味着什么,外界有所误解。   据其介绍,DCD的残留只在少量的奶粉产品中被发现,并不存在于任何其他乳制品,如奶油与乳酪。   “这些少量的残留并不会对食品安全造成危害。DCD本身是无毒害的。”McNee表示。   McNee表示,DCD从未被加入或是被使用在新西兰的食品上,它是被用来使用在牧草上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和减少硝酸盐进入水中。   对特定化合物残留无国际标准   据介绍,虽然目前对于特定的化合物的残留并无国际标准,新西兰两家化肥公司已经主动暂停出售和在牧场使用DCD,因为新西兰的国际乳制品消费者期待新西兰产品是零残留。目前对于DCD尚无国际标准。   McNee表示,欧盟委员会设定有每日可接受的DCD含量。根据目前在新西兰乳品所检测出的最高DCD残留,一个60公斤体重的人必须饮用超过130公升的液态牛奶,或是摄取60公斤的奶粉才会达到欧盟委员会所设定的每日可接受含量的限额, 只有摄入比该上限高得多的数量,才会对健康产生影响。   “在出口的乳制品中存在DCD残留的机会是微乎其微的,”McNee昨日强调,“自2012年9月之后在新西兰就没有任何DCD的使用,并且目前也已被停止使用。新西兰目前所生产的任何乳制品都不可能有DCD的残留。”   新西兰国内并没有因为本次在牧场停用DCD而对乳制品的销售有任何限制。   1月26日,在新西兰部分奶粉被曝出含二聚氰胺残留物后,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已紧急要求新西兰相关部门尽快提供奶粉的二聚氰胺含量、批次等详细情况。但相关部门尚未表态是否会对奶粉启动二聚氰胺检测。   ■ 小知识   二聚氰胺(DCD,也称双氰胺)主要用途有:   (1)作为胍盐、三聚氰二胺类的原料。   (2)用作染料固色剂,双氰胺和甲醛反应制得的双氰胺树脂,可用作染料固色剂。   (3)双氰胺化肥,双氰胺复合肥料可控制硝化菌的活动,使氮肥在土壤中的转化速度得到调节,减少氮的损失,提高肥料的使用效率。   (4)作为精细化工中间体。在医药上用于制取硝酸胍、磺胺类药物等。   ■ 相关   “二聚氰胺是否有毒”无明确说法   新西兰政府及恒天然公司一再强调检测到的二聚氰胺DCD残留水平是极其微量的,产品是安全的,并且DCD本身无毒无害。   然而也有国内专家指出检测出的DCD奶类产品可能会对脆弱婴幼儿产生副作用。   面对各方不同的声音,消费者该相信谁?   上周六,国家质检总局已紧急要求新西兰相关部门尽快提供奶粉的DCD含量、批次等详细情况。但相关部门尚未表态是否会对奶粉启动二聚氰胺检测。   而对于含有DCD的奶制品到底有没有毒?毒性多大?我国官方目前尚无明确说法。   新京报记者 李静   ■ 专家声音   “消费者不必太惊慌”   此事与三聚氰胺事件性质完全不同   上海奶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曹明昨日表示,根据目前掌握到的情况来看,被检测出的双氰胺并非人为恶意往奶制品中添加,这与此前三聚氰胺事件的性质完全不同,而且经过土地、草木、乳牛、牛奶的层层转化,含量极少,对成人不会有太大影响。   但曹明昨日也指出,含有双氰胺的奶类产品可能会对婴幼儿产生副作用,婴幼儿器官的构造、发育和机能都不完善,对食品十分敏感,容易导致堵塞肾脏等情况发生。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根据目前已知情况分析判断,此次新西兰奶粉双氰胺残留事件并非是奶粉加工过程中蓄意添加,而是牧草使用了氮肥增效剂双氰胺,奶牛吃了这种牧草后,在奶中残留的。双氰胺毒性小于三聚氰胺,消费者不必太惊慌。   但他强调,中外奶粉企业都应积极采取措施,在技术允许范围内最大可能减少双氰胺残留值。同时他建议可以采取双氰胺婴儿奶粉每公斤1毫克的限量值标准来评估其安全风险。   新京报记者 李静   ■ 消费者   “不知该去哪儿买放心奶”   新西兰二聚氰胺事件让不少将对新西兰奶源很放心的妈妈们“崩溃”。尽管有些消费者对此事件了解得并不透彻,但面对近年来频频发生的奶粉安全事件,妈妈们脆弱的神经再次陷入恐慌之中。   马女士昨日表示,之前一直是委托朋友从新西兰代买奶粉,虽然很麻烦,但是为了孩子也一直坚持着,就是为了安心。但这两天看新闻发生这个事情,现在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家里还有这么多新西兰的奶粉呢,无论事大事小,都不敢再给孩子喝了,可中途换奶粉对孩子也很不好。”马女士说,“连新西兰的奶粉都有问题,真不知道以后到底该去哪买放心奶了。”   担忧的不仅仅是马女士,昨日已经怀孕7个月的刘女士也郁闷起来,她表示:“自从怀孕后家里人就四处打听哪些奶粉品牌好,很多妈妈都推荐新西兰奶粉,为此家里已经囤了一些,现在突然传出这个消息,那我们是不是应该改选一些欧洲奶粉品牌呢?”   新京报记者 李静   ■ 市场   相关产品均正常销售   记者了解到,新西兰是全球最大的奶制品出口国,我国进口原料奶粉的70%-80%来自新西兰。   由于恒天然集团是全球最大的乳制品加工企业,国内外众多奶粉品牌的原料粉都由恒天然集团供应,使得“双氰胺”事件的波及范围很大。   昨日有业内人士指出,雅培、美赞臣、惠氏等消费者日常熟悉的知名奶粉品牌大多是从新西兰恒天然集团进口原料。在中国市场上,安怡中国和安满品牌均是恒天然集团完全掌控下的品牌。除此之外,国内半数以上的烘焙连锁店都选用恒天然旗下的安佳乳品。   此外,昨日记者走访北京一些超市,在奶粉专柜看到有的奶粉品牌直接在包装上写明“新西兰奶源”,这些产品均在正常销售。   对此,昨日一家超市销售人员表示,已经听说新西兰奶粉的事情,但目前涉及新西兰奶源的奶粉究竟能不能销售,国家相关部门并未有相关说明。
  • 医疗设备及生物制品标签规定修订议案正在审议
    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建议检讨医疗设备及生物制品现行的标签条例,容许这些产品使用单独的资讯图形或符号,但有关符号必须属于美国或国际认可标准制订机构所制订的标准的一部分,也必须是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医疗设备标签认可标准的一部分。此外,一种标准化符号必须在医疗设备附有的符号表(symbols glossary)内有其注解,方可使用。符号表指医疗设备标签使用的符号清单以及相关意义或注解文字。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亦建议修订处方设备的标签条例,以授权这些设备的标签使用”Rx only”(须凭处方购买)符号文字。   医疗设备业要求美国批准在设备标签上使用单独符号,代替细小难读的文字加资讯图形,让使用者更易了解标签内容,并令美国的标签规定与外国相关规定一致。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发现,医疗产品的包装标签以及使用说明等其他标签文件,多年来一直使用各种符号加说明文字。上述议案将继续准许设备标签使用符号(包括标准符号)加说明文字。至于供医疗专业人员使用的体外诊断设备,医疗器械和放射健康中心(CDRH)以及生物制品审评和研究中心(CBER)对适用的标签规定作出解释,准许这些设备使用食品及药物管理局认可标准内的若干符号,毋须附加说明文字。此外,医疗器械和放射健康中心亦运用酌情权,准许有关处方产品使用符号文字”Rx only”,毋须附加说明文字。食品及药物管理局又表示,这项议案亦可令美国的医疗设备标签规定与欧盟现行的相关规定一致。   有关人士可于6月18日前就这项议案提交意见。
  • 瑞士关于毛皮和毛皮制品声明的新规定
    2012年12月,瑞士联邦委员会采用了一种毛皮和毛皮制品声明的新规定。该规定于2013年3月1 日生效。该法令要求,从零售店到出售毛皮产品的个人对所有含有毛皮和皮毛的产品都要在标签上清楚地予以说明。   新规定要求向消费者出售毛皮或毛皮制品的任何人,都要至少使用瑞士联邦的一种官方语言(如:德语、法语、意大利语或罗曼什语)在标签上清楚地标明以下信息:   ? 声明动物种类:标签必须包含毛皮所取自动物种类的学名和常 用名:   ? 毛皮产地。必须注明该动物被捕获、饲养或喂养直到宰杀的国家。如果不能提供毛皮的原产地国的国名,要标明其地理位置,且越准确越好   ? 标明种源地/饲养方法。   所有这些动物的毛皮、皮毛及其制成品都必须要有声明,以下除外:   ? 驯养的马、牛、猪、绵羊或山羊   ? 驼羊和羊驼   对供应商来说,至2014年2月28日前为他们现出售产品符合该规定的过渡期。一旦标签要求开始强制执行,如果声明中出现疏忽或虚假声明将会被罚款。联邦兽医办公室(FVO)负责该法令的实施和执行,并通过随机抽查或对标注内容或声明内容进行定向审查的方式加以控制。   目前,《欧洲纺织品法规:1007/2011》只要求,如果纺织品含有非纺织材料(如皮革或毛皮辅料、嵌条、贴片或附件)时,产品标签必须标明“含有非纺织品取自动物的材料”2 。因此,瑞士所采取的新规定能为消费者提供所购买毛皮制品的更加详细的信息。
  • 乳制品生产企业检测需求研究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目前,我国食品企业数量大约45-46万家。在这么多企业中,乳制品生产企业尤其是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备受关注,尤其是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爆发后。在此背景下,2013年12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婴儿配方乳粉实施全检,检测项目多达60余项,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生产许可。下面具体分析乳制品生产企业检测需求。 /p p    strong 乳制品生产企业规模及区域分布 /strong /p p   目前获得乳制品生产许可证或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总计848家,其中获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的企业为73家,主要集中在黑龙江、内蒙古等地。知名乳制品生产品牌有:伊利、蒙牛、杭州娃哈哈、维维集团、光明、多美滋、美赞臣、黑龙江飞鹤、西安银桥、黑龙江完达山、黑龙江乳液集团、黑龙江摇篮乳液等。各省份获证企业数量分布请见表1。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548dd4" 表1 各省份获证企业数量分布表 img title=" 乳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insimg/6c765cbb-a2a0-482f-96fa-c899b287af60.jpg" / /span /strong /p p    strong 不同乳制品检测仪器对比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学科审查细则(2013版)》中,详细列出了婴儿(0-6月龄)配方乳粉、较大婴儿(6-12月龄)和幼儿(12-36月龄)配方乳粉的检测项目 《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中则列出了除婴幼儿配方乳粉之外的乳制品检测项目。通过统计分析应用的检测仪器种类,大致可以体现不同乳制品生产企业需要配备的检测仪器情况(只针对检测项目中使用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三类仪器的使用比例)。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title=" 1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insimg/9646fda5-4127-4cb6-bbb2-255b194a2e6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548dd4" 图1 婴儿配方乳粉三类仪器的使用比例 img title=" 1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insimg/4856e3d9-c8b6-454d-95e8-9c7999c8e403.jpg" /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548dd4" 图2 较大婴儿及幼儿乳粉中三类仪器使用比例 img title=" 14.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insimg/0bdcc0e8-ea1c-4d73-b74b-f5d833ecdf52.jpg" /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548dd4" 图3 其他乳粉及乳制品三类仪器使用比例 /span /strong /p p    strong 不同乳制品检测项目对比 /strong /p p   婴儿乳粉的检测项目与较大婴儿和幼儿的检测项目相比,在检测类别上没有明显的差异,只是在检测类别中的具体的检测项目数量上有所增加,具体区别主要体现在蛋白质、脂肪、矿物质、微生物等检测类别上。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548dd4" 表2 较大婴儿及幼儿乳粉与婴儿乳粉检测项目不同对比表 img title=" 15.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2/insimg/097c0b02-4ce4-4fc6-a495-893280a2f295.jpg" / /span /strong /p p    strong 营养强化剂将是乳制品企业的检测重点 /strong /p p   参照母乳在原料奶中添加各种营养元素生产的奶粉,也就是现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即将出台《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企业要将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使用的所有原辅料及其使用量,以及产品中营养成分的含量均需登记在册。此政策的出台,主要是针对市场上乳品一个配方多个产品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市场上有4000多个品牌,新政加严管后至少有80%以上超过3000个品牌被淘汰出局。 /p p   一家乳品企业通常具有多个品牌,其主要原由是企业开发不同品牌针对不同的人群。例如:婴幼儿配方乳制品生产企业调整某些营养强化剂的种类和数量,开发不同的品牌来针对不同的情况的婴幼儿,包括针对早产儿、剖腹产儿等。然而有的无良企业产品配方并不改变,仍注册新的品牌并标示具有该功能,欺骗消费者。《注册管理办法》出台后,乳制品生产企业将对产品配方和质量监管更加严格,尤其是针对其中添加的各种营养强化剂的检测。预期将对营养强化剂类检测仪器有一定采购需求,例如:液质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等。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撰稿:孙立桐 /p
  • 云南乳及乳制品监督检验中心在大理揭牌
    云南省乳及乳制品监督检验中心暨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与研究联合实验室,于昨日上午在大理州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正式揭牌,标志着我州作为全省乃至中国南方乳制品加工基地的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字国顺,副主任张如旺,州政协副主席孙珍玲等我州领导出席揭牌仪式并为中心授印、揭牌。副州长程云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组长常秋玲分别讲话。   程云川代表大理州委、州政府对“云南省乳及乳制品监督检验中心”挂牌表示热烈祝贺。他说,乳制品加工行业是大理州的传统优势产业,大理州委、州人民政府把乳制品行业列为全州十大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之一,提出把大理建设成为中国南方第一乳制品行业加工基地的宏伟目标,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乳制品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就有关于加强乳制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中心的建成,将大大提高我州乳制品加工行业的技术支持能力,增强我州乳制品加工企业的竞争力,实现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出口创汇。程云川希望全州质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继续坚持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目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把关服务能力,为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常秋玲在讲话中对大理州委、州人民政府长期以来对质监部门的支持表示感谢。她说,乳制品加工行业是大理州的传统优势产业,目前大理州的奶牛存栏量、鲜奶产量和乳制品加工日处理能力都占了全省70%以上的份额,大理已经成为我国南方地区州市一级规模最大的奶牛养殖基地和乳制品加工基地。目前云南省及周边省份尚无国家级乳制品专业检验机构,今天中心的成立,不仅有利于大理州乃至全省乳制品加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定。她希望大理州质监系统要珍惜中心落户大理的来之不易的机会,把中心挂牌作为新的起点,努力把中心建成全省质监系统一个响亮的品牌,让大理州更多的产品走出云南、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领导及全省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人,州级有关部门领导出席揭牌仪式
  • 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在即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关于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strong /p p 各有关单位: /p p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国标委办〔2009〕3号)的有关要求,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届满,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二届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p p    strong 一、征集范围 /strong /p p   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以纸、金属、陶瓷、搪瓷、塑料、橡胶、玻璃等为原料生产的,直接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及制品,包括食品包装和餐饮用容器及工具(除金属餐饮用器具)等领域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p p   委员征集范围包括全国相关领域的政府组织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认证认可机构、检测机构、企业以及第三方机构等单位的专业人员。 /p p    strong 二、委员条件 /strong /p p   1.在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领域从事科研、生产、管理、服务、咨询等方面工作,熟悉本专业业务,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 /p p   2.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或者在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具有较好的业务水平,较好的中、英文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 /p p   3.熟悉并热爱标准化工作,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按时完成有关工作,并积极参加标准会议,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p p    strong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strong /p p   1.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支持的方式。 /p p   2.委员候选人须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一人员不能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 /p p   3.请于2017年10月12日前,将委员登记表一式三份(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三张),另提交同底照片一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邮寄至秘书处。同时须提交《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电子word文档(以“单位名称-委员姓名”命名)至秘书处电子邮箱。 /p p   4.全国食品直接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委员名单,提出组建方案后,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p p    strong 四、联系方式 /strong /p p   秘书处承担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p p   联系人:聂博 /p p   电 话:010-68396452 /p p   邮 箱:qgbz452@163.com /p p   邮 编:100833 /p p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乙22号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2017年9月13日 /p
  • 五洲东方德国BRAND 全国巡保活动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站结束
    德国普兰德(BRAND)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线,包含液体操作系列产品、生命科学类耗材、化学、制药行业耗材、工业用品等,由于其精湛的工艺和专业的产品,BRAND拥有联邦德国政府授权的,唯一可以出具量具类产品计量证书的实验室,这一殊荣已经有接近连续十年的历史。依托中国科学院强大的技术背景,五洲东方公司宗旨是引进全球最先进的产品,提供最优良的服务,促进中国科学技术进步。五洲东方作为德国普兰德(BRAND)公司10多年的合作伙伴,全国代理德国普兰德(BRAND)全系列产品,将为中国科研用户提供最专业的产品、最专业的服务! 从2011年开始,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德国BRAND公司每年都会派专业工程师来到甘肃省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进行售后保养校准维护工作,2012年巡回保养工作安排于2012年8月20-21日顺利完成。本次活动深受实验室师生们的欢迎,方便了老师的工作同时给老师们带来了实惠,共调教近90支移液器等(含近20支多道移液器)。 活动同时推出德国BRAND PLT unit 移液器泄漏检测仪:即便是最微小的泄漏,BRAND 针对空气活塞移液器的泄漏测试仪 (PLT unit) 也可在数秒内检出。
  • 美国环保局发布两项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限制法规提案
    5月29日,美国环保局(EPA)提出两项拟议法规,以降低公民对甲醛的暴露风险。两法规将确保其国内生产和进口的复合木制品符合国会确定的甲醛释放标准。   201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制定了复合木制品甲醛释放标准,并指示 EPA提出执行该法案条款的法规。   一、第一项法规主要内容   EPA 的第一项拟议法规限制了在美国生产、进口、销售和供应的硬木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及制成品的甲醛释放量。该提案还包括了测试要求、层压产品规定、产品标签要求、记录保存、储存禁止规定以及执行规定 而对于使用无甲醛添加树脂生产的产品则给予了某些测试和记录保存要求的豁免。   根据环保局的建议,在《联邦纪事》公布最终规则之后1年,如在美国销售、供应、要约出售或制造(包括进口)含甲醛的硬木胶合板、碎料板、中密度纤维板及其制成品,必须遵守以下的释放标准:   • 硬木胶合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0.05(ppm)   • 中密度纤维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11ppm   • 中密度薄纤维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13ppm   • 碎料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9ppm   无论复合木制品是以板或部件的形式存在,或者是嵌入于制成品内,都必须遵守上述的释放标准。不过,以下产品不受释放标准规管:   1.曾售予或供应予个人或团体的任何制成品,但这些个人或团体并非为转售目的(如古董或二手家具商)而购买这些制成品   2.硬质纤维板,用作硬木胶合板核心者除外   3.自愿性产品标准PS-1-07注明的结构胶合板   4.自愿性产品标准PS-2-04注明的结构单板   5.标准ASTM D5456-06注明的结构复合木材   6.定向板   7.标准ANSI A190.1-2002注明的胶合叠层木等   8.标准ASTM D5055-05注明的预制工字型木搁栅   9.指接材   10.托盘、板条箱、卷轴及垫木等木质包装   11.用于以下项目内的复合木制品:(i)以全新零件制成的新车 (休闲车除外)、(ii)新铁路车、(iii)新船、(iv)新航天器及(v)新飞机   12.硬木胶合板、碎料板或中密度纤维板含量少于总体积5%的窗户。   13.含有复合木制品的住宅大门或车库门,但 (i) 所含的复合木制品没有添加含甲醛的树脂或超低挥发性甲醛的树脂,或(ii) 硬木胶合板、碎料板或中密度纤维板含量少于总体积3%。   (一)如复合木板没有使用添加甲醛的树脂,可以向有关认可第三方认证机构申请两年测试及认证豁免期。这些复合木板须受以下释放标准规管:   • 硬木胶合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5ppm,碎料板、中密度纤维板及中密度薄纤维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6ppm。   • 在3个月常规测试数据中,90%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4ppm。   (二)同样地,如复合木板使用含有超低挥发性甲醛的树脂制造,可以向有关认可第三方认证机构申请减少测试次数或两年测试及认证豁免期。减少测试次数的甲醛释放标准如下:   • 硬木胶合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5ppm、碎料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8ppm、中密度纤维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9ppm,以及中密度薄纤维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11ppm。   • 碎料板在6个月常规测试数据中,90%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5ppm,中密度纤维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6ppm,以及中密度薄纤维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8ppm。   豁免测试及认证规定的释放标准如下:   • 硬木胶合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5ppm,碎料板、中密度纤维板和中密度薄纤维板的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6ppm。   • 在6个月常规品质控制测试数据中,90%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04ppm。   上述议案亦包括测试规定、胶合叠层木产品条款、产品标签规定、一连串扣押文件、记录存档、禁止囤积及执法条款。   二、第二项法规主要内容   第二项法规则制订了一个第三方认证框架,使木材制造商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对其复合木制品进行认证来确保其产品符合相应甲醛释放标准要求。该法规3还明确了第三方认证机构以及对其进行认可的 EPA 承认的认可机构的资格要求和责任。   新规例实施后,只有获认证的复合木制品才可以进口、销售、供应、要约销售或生产。木板生产商必须向有毒物质管I所列的认可第三方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认证。申请者必须呈交以下资料:(i)木板生产商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及其他联络资料 (ii)生产商的品质控制手册副本、(iii)生产商品质控制经理的名称和联络资料 (iv)申请认证的产品识别及树脂的化学配方 (v)按规例进行至少一项测试 以及(vi)按规例在3个月内进行的常规品质控制测试。有关认可第三方认证机构须于收到申请后90日内进行相关行动。
  • 欧盟“黑名单”公布 10类制品国际检测市场或遇低谷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欧盟委员会日前公布一项草案,提议禁用塑料吸管、棉签等 10种一次性塑料制品,被列入“黑名单”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共有10种,包括塑料餐具(含吸管、刀叉等)、棉签、气球及托架、塑料餐盒、塑料杯、塑料瓶、烟头、塑料袋、薯片袋(含糖纸)及湿纸巾。除此之外,含塑料成分的渔具也“榜上有名”。&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草案称,上述10种一次性塑料用品现占欧洲海洋垃圾的43%,含塑料成分的渔具占欧洲海洋垃圾的27%,两者总计占比70%,成为目前欧洲海滩最常见的塑料垃圾。&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为防止海洋污染进一步恶化,方案拟对这些塑料垃圾“分类治理”,其中对塑料餐具、棉签、气球托架的治理最为严格,方案提议直接禁用,以更为环保的产品代替。&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对于塑料餐盒和塑料杯,方案提议大幅减少市场消费量 对于塑料瓶,方案要求到2025年欧盟各成员国要达到回收90%的目标。&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对于气球、烟头、塑料袋、薯片袋、湿纸巾乃至渔具,方案对生产厂商施压,要求他们出资支持清理、回收、废物处理、环保宣传等工作,还要求改变气球和湿纸巾的外包装,明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妥善处理垃圾的方法。&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8日公布草案后,欧盟委员会称下一步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将进行审核,获批后草案才能生效,为此欧盟委员会敦促尽快行动,争取在明年5月欧洲议会选举前取得切实进展。&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目前海洋污染颇令各国头疼,塑料污染则是最大污染源。据统计,现在全球每年约有1000至2000万吨塑料垃圾流入海洋,占海洋垃圾的85%,其中不计其数的微塑料更成重大环境隐患。专家指出,微塑料不仅毒害海洋食物链,致使误食的海洋生物死亡,而且微塑料能存在数百年时间,将持续危及海洋生态。 /p
  • 六部门发出紧急通知 要求立即全面清理检查市场乳制品
    新华网北京10月14日电(记者 徐博)记者14日从有关方面获悉,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全面清理检查市场乳制品。 通知要求,乳制品生产企业对在9月14日以前生产的,或未经批批检验三聚氰胺的乳制品,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普通奶粉和其他配方奶粉、液态奶,必须全部按照卫生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告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依据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的适用方法,进行清理检查和批批检验。上述产品已进入市场销售的,乳制品生产企业要全部进行清理检查和批批检验。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乳制品生产企业要立即对厂内库存和进入流通环节销售和待销的上述范围内的乳制品开展清理检查,进行三聚氰胺批批检验。各超市、商店、城镇和农村零售摊点等销售者,对清理检查范围内的各种乳制品,必须立即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就地封存,由生产企业进行清理和批批检验。 乳制品经检验三聚氰胺含量符合限量值规定的,由生产企业在产品包装上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的标识,可以出厂、销售。9月14日以后生产的已经过批批检验三聚氰胺含量符合限量值的乳制品,不加贴以上标识。对检出不符合限量值的产品,要立即召回、封存,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出厂、销售。 通知要求,各级工业主管、商务、卫生、工商、质检、食药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监督企业认真落实清理检查的措施。各级商务、卫生、工商、质检、食药等部门要对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标识的乳制品,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查,发现企业弄虚作假或产品三聚氰胺含量不符合限量值的,应立即依法责令企业停止该类产品的生产、销售,予以曝光,并依法从重进行处理。
  • 圆满落幕丨艾贝泰在第二十二届中国生物制品年会精彩回顾!
    展会精彩回顾第二十二届中国生物制品年会(CBioPC)”于2023年4月12日在珠海盛大开幕,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国内外生物医药领域与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共8000余人出席会议,200多家展商精彩亮相!天地人和生物受邀参展,与众多业内人士齐聚于此,聚焦生物制品行业,共同探讨行业热门话题与发展趋势。 展会现场盛况 艾贝泰携新解决方案相关产品盛装出席了本次会议,现场全方位展示了细胞计数仪、Cytena克隆筛选单细胞打印系统、一次性生物反应器、Kaiser拉曼在线生物工艺分析仪、Sepragen径向层析系统和层析柱、接管机、封管机、一次性袋子等,充分体现了我们的创新技术和产品优势。艾贝泰团队认真接待了每一个驻足展台的客户,用专业的产品知识为客户答疑解惑。展台准备了丰富的礼品,吸引了不少观众前来参与,现场在展台前排起了长龙,纷纷来体验一把中奖的快乐。作为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艾贝泰力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优质服务。我们将不断努力前行为中国生物制药产业的发展保驾护航。第二十二届中国生物制品年会已圆满落幕,让我们相约下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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