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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蔬制品相关的资讯

  • 韩国酒类制品将标明原料产地
    从今年7月开始,韩国的烧酒、啤酒和马格利等酒类制品须标明原材料的原产地。   韩国现行酒税法规定,生产和进口酒类制品的企业须在盛酒容器或商标上标明酒的种类、原材料名称和含量、制造日期和是否免税、流通期限或质量有效期等内容。从7月开始,除上述内容外,还须标明造酒原材料的原产地,如不执行,将惩罚在3个月内禁止造酒或出库。   韩国政府认为,实行标明原材料原产地制度,可以扩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并有助于提高酒制品的质量。同时,目前大都使用进口原材料的马格利造酒商有可能更多利用国产原材料,从而提高国产大米的消费。
  • 2011中国生物制品年会会议日程安排
    2011中国生物制品年会暨第十一次全国生物制品学术研讨会   2011年9月21—23日, 成都   主办单位:   中华预防医学会生物制品分会   承办单位:   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协办单位:   国药中生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疫苗专业委员会   会议日程安排   2011年9月21日 08:30-20:30 报到注册   2011年9月22日 08:30-17:00 特邀专家报告   2011年9月23日 09:00-11:30 特邀专家报告   2011年9月24日 14:00-17:20 大会交流报告   2011年9月24日 08:00-13:00 离会   9月22日 特邀专家报告 8:30—17:00 时 间 会 议 内 容 8:30-9:00 开幕式 9:00-10:00 遵循客观规律,科学指导保健 中华预防医学会会长 王陇德 院士 10:00-10:30 关于生物制品质量的几个问题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王军志 教授 10:30-11:00 细菌的血清型和基因型 中国CDC传染病预防控制所 徐建国 教授 11:00-11:30 以假病毒为基础的HIV中和抗体检测技术的建立以及应用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王佑春 教授 12:00-14:00 午 休 14:00-14:30 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研究进展 中国CDC病毒病预防控制所 李德新 教授 14:30-15:00 新型EV71疫苗质量控制和评价研究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梁争论 教授 15:00-15:30 肠道病毒入侵研究:基础与应用 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 李文辉 教授 15:30-16:00 EV71灭活疫苗的研究进展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 李秀玲 教授 16:00-16:30 黏膜免疫和疫苗研发 美国加州大学 魏博 教授 16:30-17:00 反向遗传工程及基因重组疫苗的研发 ——病毒载体苗策略和技术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 申硕 教授 9月23日 特邀专家报告 9:00-11:30 9月23日 时 间 会 议 内 容 9:00-9:30 新型肺结核疫苗的研发进展及面临的挑战 天津康希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宇学峰 教授 9:30-10:00 Targeting Intracellular Oncoproteins with Antibody Therapy or Vaccination Lab of PRL-3 phosphatase and cancer Institute of Mol. and Cell Biology 61 Biopolis Drive, Proteos Singapore Associate Professor & Senior Principal Investigator Qi Zeng 10:00-10:30 抗病原体抗体的综合分析及疫苗研发的 创新策略 清华大学艾滋病综合研究中心 张林琦 教授 10:30-11:00 Vaccine Production: preparedness for the unexpected and quick ramp up of manufacturing GEHealthcare Lifesciences Dr. Guenter Jasgschies Strategic Customer Relations Leader 11:00-11:30 Enabling capacity: the process of design, build and startup of a biologics plant GE Healthcare Lifesciences John Machulski Sales Leader 12:00-14:00 午 休 9月23日 大会交流报告 14:00-17:20 第一分会场:疫苗研究 14:00-14:20 毕赤酵母表达RANKL-HBsAg作为治疗性骨质疏松症疫苗的研究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何成 硕士 14:20-14:40 插入结核抗原基因的重组痘苗病毒对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恒河猴模型的免疫保护性研究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张群 硕士 14:40-15:00 CpG-ODN和氢氧化铝复合佐剂对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免疫效果的影响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 许洪林 副研究员 15:00-15:20 登革疫苗的研制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李玉华 研究员 15:20-15:40 广州市2010年霍乱防制与疫苗使用策略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王大虎 副主任医师 15:40-16:00 极端传染病——鼠疫疫苗发展的观念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 王秉翔研究员 16:00-16:20 麻疹、腮腺炎、风疹和水痘(MMRV)联合减毒活疫苗的初步研究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 刘晓琳 副研究员 16:20-16:40 人用狂犬病疫苗株aGV的研究与应用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 郭秀侠 副研究员 16:40-17:00 新一代狂犬病疫苗的发展方向——减毒活疫苗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 严家新 研究员 17:00-17:20 一种新型重组戊型肝炎疫苗的开发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 时成波 副研究员 分会场二:生物制品应用基础研究 14:00-14:20 adr亚型HBsAg P24亚基间二硫键桥联程度等生化性状研究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 马锐 工程师 14:20-14:40 百日咳丝状血凝素单克隆抗体的制备及ELISA定量检测方法的建立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 彭祥兵 副研究员 14:40-15:00 HLA-KIR基因系统与HCV感染的相关性研究进展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 史荔 副研究员 15:00-15:20 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白细胞介素6工作标准品的研制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 袁涛 高级工程师 15:20-15:40 抗β淀粉样蛋白(Aβ)单克隆抗体对老年痴呆模型细胞的影响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 周辉 助理研究员 15:40-16:00 抗VEGF全人源抗体的研制 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 研究所 王双 副研究员 16:00-16:20 四川地区供血浆人群隐匿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研究 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张燕 副研究员 16:20-16:40 TaqMan MGB探针实时荧光定量PCR快速检测幽门螺杆菌的研究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高正琴 助理研究员 16:40-17:00 WHO的GMP有关除菌过滤的规定和相关解决方案 BioPharm Pall Life Sciences 董巍 工程师 17:00-17:20 小鼠 E型肉毒毒素中毒血清蛋白组学及组织病理学研究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 王建锋 助理研究员
  • 2016中国生物制品年会暨第十六次全国生物制品学术研讨会在珠海成功召开
    由中国医药企业发展促进会、中国药学会生物药品与质量研究专业委员会等7家机构共同主办的“2016中国生物制品年会暨第十六次全国生物制品学术研讨会暨珠海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合作会议”于11月18-19日在珠海成功召开。大会组委会精心准备了54场生物医药研发专题报告,涉及生物制药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及发展趋势以及生物医药研发新政策等。来自国内外384家单位的1500余名代表出席会议。  大会开幕式上,珠海市政协副主席熊豪品先生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副院长王佑春研究员分别代表地方政府和大会组委致开幕词,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唐本雄作了题为《珠海医药产业发展趋势》的报告。  国内外著名病毒学和生物制品学专家俞永新院士出席大会。呼吸病学专家钟南山院士、肿瘤治疗及肿瘤免疫学专家魏于全院士、干细胞和发育生物学专家周琪院士和中检院生物制品检定首席专家王军志研究员所做的大会报告分别是“从SARS 到禽流感到MERS到Zika”、“生物治疗与基因治疗研究最新进展”、“干细胞的转化研究”和“WHO生物制品标准化的发展趋势”。他们在报告中都重点突出了当前生物医药领域的一些关注点,诸如纳米载体在免疫与基因治疗上的应用以及干细胞临床应用迫切需要法规规范和标准引领 为应对新发和突发传染病,如何提高生物药及疫苗的研发储备能力并建立快速生物制品评估和审批机制 阐述了中检院在我国生物制品国际化进程中所发挥的科技优势与监管科学作用。  为适应近几年生物医药产业蓬勃发展的多样性特点,后续的专题报告设立“新型生物技术药研发与评价”“新型疫苗研发与评价”以及“免疫细胞和干细胞治疗,基因治疗”三个分论坛。来自国家药品监管机构、国家药物安全评价中心、科研院所以及生物医药生产企业的50位专家所做的精彩报告,其内容不仅涉及到生物制品有效性评价的通用型新技术、新型疫苗研发中的技术策略和质量控制要点、新型佐剂的应用以及特殊疫苗的生产工艺开发 还有多肽及蛋白类药物的研发与生产工艺以及临床试验设计内容 也包括了干细胞在肝脏疾病及关节损伤方面的治疗以及溶瘤病毒治疗的内容。这些都是我国大医疗健康战略在对生物药品多样化的市场需求中,大家关注和重视的热点领域。来自中检院的11位专家在分会场做了各自领域的科研或质量标准研究报告,其中王佑春、沈琦和饶春明三位研究员的报告内容具有生物制品质量控制的广泛指导意义,题目分别是“可视化动物模型在生物制品有效性评价中的作用”、“艾滋病、乙型肝炎、结核病及新发突发传染病疫苗质量评价技术与标准化研究”和“中检院国家十二五重大新药专项生物技术药质量研究成果介绍”。  会议期间,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生物制品药学部的研究人员,针对“审批遇到的制检规程中的工艺与质量问题”与参会代表进行了互动交流。  本次年会顺应“健康中国战略”以及“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要求,围绕针对恶性肿瘤和艾滋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控需求,在生物药品创新性研制、市场开发与质量保障方面为业界交流搭建了非常好的平台。大会所在地的珠海医药产业园区及龙头药企得以向全国生物药品的参会代表展示所取得的成果、未来规划以及潜在的良好合作前景。
  • 2014中国生物制品年会暨第十四次全国生物制品学术研讨会会议通知(第一轮)
    为促进中国生物制品事业的发展,搭建专业研究人员在产学研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平台,更及时地交流生物制品领域的研究成果、产业转化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2014中国生物制品年会暨第十四次全国生物制品学术研讨会定于2014年10月下旬在南京召开。本次大会由中华预防医学会生物制品分会和中国药学会生物药品与质量研究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中国新药杂志》与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承办。届时大会将邀请国内外生物医药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进行有关专题进展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主办】 中华预防医学会生物制品分会   中国药学会生物药品与质量研究专业委员会   【会议承办】 《中国新药杂志》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支持单位】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医药生物技术产品质量控制专业委员会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疫苗专业委员会 中国医药企业发展促进会   国药奇贝德(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参加对象】 国内外从事疫苗、血液制品、重组蛋白药物、基因治疗药物、重组单抗药物、诊断试剂、生产和检定用细胞、实验动物、生物医药工程技术等领域的产学研机构及质量标准研究和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科技工作者,相关部门专家和企业家等。   【会议时间】 2014年10月30-31日,10月29日报到   【会议地点】 南京紫金山庄(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环陵路18号)   【会议内容】 1、大会报告:邀请国内外权威专家针对生物医药最新成果、发展趋势、政策法规进行学术报告。   2、分会场报告:分别针对治疗性生物制品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质量控制、临床应用、管理科学、监管政策 生物仿制药政策 生物医药工程技术等内容开设4-6个分会场进行学术交流。   3、为了使年会的内容更贴近实际应用,并为一线技术人员提供学习、交流和展示的平台,各分会场除了安排该领域专家做专题报告,同时邀请参会代表特别是一线技术人员代表进行报告交流。申请做分会场学术报告的代表,请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通过大会官网( www.cbpac.org)在线提交word文本的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300字以内)、报告摘要(500字以内)、与报告内容相关的近5年内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经年会组委会评审选出各分会场的报告人,每个报告15分钟。   【大会官网】 www.cbpac.org,请及时登录了解会议最新信息   【会议注册】   1、请登录会议官方网站www.cbpac.org注册参会   2、参会人员注册费(含会议资料和会期餐饮):   现场缴费:1800元/人   提前汇款缴费:1500 元/人 10人以上团队1200元/人。提前缴费截止日期 2014年 10月24日(以汇款时间为准)   3、代表交通费及住宿费自理   【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新药杂志》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   账 号:7111710195700003160   【联系方式】   1、中华预防医学会生物制品分会   联系人:边岳   电 话:010-52245051 13910846662   电子信箱:swzpfh@163.com   2、《中国新药杂志》   招商联系人:冯宇 专家及学术报告联系人:郭超伟   电 话:010-82282309 18610319789 电 话:010-82282300-804 13621386515   传 真:010-82282289 电子信箱:guocw@newdrug.cn   注册联系人:赵文锐  电 话:010-82282280 13810503254   电子信箱:cbpac@newdrug.cn   3、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隋红   电 话:0431-85077540 13500889710   电子信箱:hongsui@126.com
  • WHO报告出炉后韩国加工肉制品销量一天骤减近2成
    p   据韩国媒体28日报道,世界卫生组织(WHO)此前将加工肉制品列为致癌物质,韩国加工肉制品销量一天之内就骤减近20%,消费者们的不安情绪不断扩大。 /p p   据报道,28日,大型超市易买得方面表示,火腿、培根等加工肉制品当天的销售额较20日减少16.9%。乐天玛特当天的销售额也同比减少了17.9%。 /p p   行业相关人士表示,仅一天的销售情况难以判断今后的销售势头,但整体来看加工肉制品的销量正在减少。了解到WHO相关报告的消费者们基本上不再购买加工肉制品。 /p p   对此,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决定对加工肉制品和红肉类会给人体带来何种影响进行自主评价。食品医药品安全处今后将和农林畜产食品部等有关部门合作,构建工作小组和专家咨询小组,全面开展相关工作。 /p p   世界卫生组织旗下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26日发布一份报告,将香肠、火腿、热狗等加工肉制品列为1A级“一类致癌物(group 1 list)”,牛肉、羊肉和猪肉等红肉类被归类为“疑似致癌物2A级”。WHO指出,若每天食用50克加工肉制品,患上直肠癌的几率将提高18%。 /p p   & nbsp /p
  • 2012中国生物制品年会暨第十二次全国生物制品学术研讨会(第一轮通知)
    当前生物技术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热点,为促进中国生物制品事业的发展,搭建专业研究人员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更及时地交流生物制品领域的研究成果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经中华预防医学会生物制品分会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12年开始,中国生物制品年会暨全国生物制品学术研讨会今后将每年召开一次。   2012中国生物制品年会暨第十二次全国生物制品学术研讨会定于2012年12月6-7日在湖北武汉召开。本次大会由中华预防医学会生物制品分会主办,《中国新药杂志》和国药中生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共同承办。届时大会将邀请国内外生物医药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进行有关专题进展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主办】中华预防医学会生物制品分会   【会议承办】《中国新药杂志》   国药中生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   【支持单位】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发展促进会   中国药学会生物药品及质量研究专业委员会   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医药集团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参加对象】从事疫苗、血液制品、抗体工程、基因工程药物、诊断试剂等领域研发、生产、应用、质量控制、GMP改造等专业人士   【会议时间】2012年12月6-7日(12月5日全天报到)   【会议地点】湖北武汉洪山宾馆(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号)   【会议官方网站】www.cbpac.org ,请及时登录会议官方网站查询会议最新信息   【会议注册】   1、本次会议实行网上预登记注册,请登录会议官方网站www.cbpac.org 注册参会   2、参会人员注册费: 1200元/人(含会议资料、会期餐饮等)   3、代表住宿费用自理   【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新药杂志》有限公司 账 号: 1100 1059 1000 5926 1092 开户行: 建行北京科技馆支行 【联系方式】   1、中华预防医学会生物制品分会   专家联系人:赵然   电 话:010-52245049 13810965728   电子信箱:swzpfh@163.com   2、《中国新药杂志》   招商联系人:刘大为 专家联系人:罗娟   电 话:010-82282258 18612272591 电 话:010-82282300-809 13910588406   电子信箱:liudw@newdrug.cn 电子信箱:luojuan@newdrug.cn   注册联系人:张宝琴   电 话:010-82282326 15801484217   传 真:010-82282289   电子信箱:zhangbq@newdrug.cn   3、国药中生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   会议联系人:陈均华 会议联系人:牛丽玲   电 话:027-86637010 13507115291 电 话:027-88840453 13212740160   电子信箱:chenjh@wibp.com.cn 传 真:027-88842261   电子信箱:wibp@163.com   中华预防医学会生物制品分会   2012年9月3日
  • Life Tech闪亮登场2011年中国生物制品年会
    由中华预防医学会生物制品分会主办,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承办的“2011年中国生物制品年会暨第十一次全国生物制品学术研讨会”,于2011年9月21日至23日,在成都博瑞花园酒店隆重举行。大会以疫苗的研发现状为主题,对于目前全国疫苗行业所面临的挑战,大规模生产,新产品研发及对药物质量的要求做了全面的研讨。 Life Technologies以专项赞助的身份参与了此次盛会,在会上,我司重点展示了最新CHO 无血清培养基CD FortiCHO AGT,该产品对CHO 细胞的生长及生产性能的显著提高,引起了广大客户,尤其是生物仿制药客户的极大兴趣。另外,我司还重磅推出了Freedom CHO Kit,该生产型细胞系能使抗体生产在几乎不需优化的情况下,轻松达到1.5-2克的产量,些许优化后,提高潜能巨大,我司内部数据已经接近20g,另外,该kit无版税以及较低的授权费,如上特征,必将成为下一代生物仿制药生产的金标准。 我司在会上还演示了细胞计数仪,该仪器优良的性价比已经为替代倒置显微镜的最佳选择。另外,我司还展示了POROS下游纯化产品,该品牌虽然刚刚进入中国,但其独特的产品和技术已经赢得了很多客户的青睐。技术支持李淳在会上为很多客户进行了耐心的介绍。 我司工业部最高领导董子平先生亲临到会,并参与客户讨论。
  • 输欧皮革制品中六价铬将受管制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SEAC)于2013年3月12日表示,支持丹麦就限制皮革物品的六价铬含量所提出的议案,即建议可与皮肤直接及长期或重复接触的皮革物品,若含有浓度超出3毫克/千克的六价铬,则不得投放市场。上述限制措施可能影响的皮革物品包括皮革家具、手袋、骑乘装备、皮革服饰、鞋帽、手套、表带及其他腕带、发带或汽车座椅、玩具等。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将在报告草案进行评估后加入12个月的过渡期,以消化二手市场流通的含铬皮革和现有的含铬皮革存货。因此,针对皮革中六价铬的限制可能要到2015年初才开始生效。欧洲议会及欧盟部长理事会不反对议案,欧洲委员会将最终决定是否采纳限制措施。限制措施如获采纳,六价铬将被列入《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附件17的禁用物质清单,届时,超过限量的六价铬将不得投放于欧盟市场。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虽然离正式的生效日期仍有较长一段时间,但企业切莫因此在生产过程中放松对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限制的警惕。一方面,企业应实时通过WTO检验检疫信息网等技术贸易措施平台掌握法规的制定过程,以便及早应对,同时与国外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联系 另一方面,提升自身在技术方面的应对水平,加强原辅材料的风险管理以及成品检验等关键环节的管控,研发新型制造技术,增强出口皮革制品的竞争力,如适当控制鞣皮工序,可避免产生六价铬,确保产品符合出口国法规。
  • 《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都有哪些调整?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加强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保障肉制品质量安全,促进肉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细则》主要从以下八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调整许可范围。将可食用动物肠衣纳入肉制品生产许可发证范围,修订后许可范围包括热加工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腌腊肉制品和可食用动物肠衣。在《细则》表述为:本《细则》所称肉制品,是指以畜、禽产品为主要原料,经腌、腊、卤、酱、蒸、煮、熏、烤、烘焙、干燥、油炸、发酵、调制等工艺加工制作的产品。包括热加工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腌腊肉制品和可食用动物肠衣。并将食用动物肠衣生产许可类别编号定为0405,包括:天然肠衣和胶原蛋白肠衣。天然肠衣,是指以健康牲畜的小肠、大肠和膀胱等器官为原料,经过刮制、去油等特殊加工,对保留的部分进行盐渍或干制的动物组织,用于肉制品的衣膜。主要包括:盐渍肠衣和干制肠衣。胶原蛋白肠衣,是指以猪、牛真皮层的胶原蛋白纤维为原料,经化学和机械处理,制成胶原“团状物”,再经挤压、充气成型、干燥、加热定型等工艺制成的可食用人造肠衣。主要包括:卷绕肠衣、套缩肠衣和分段肠衣等。在附件中将可食用动物肠衣生产设备设施和工艺流程、生产涉及的主要标准和所涉及的检验项目与方法都进行详细表述。附件1-5可食用动物肠衣生产设备设施和工艺流程天然肠衣胶原蛋白肠衣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原肠浸泡冲洗台案清洗台案刮制台案、刮制工具切割切皮机量码卡尺、台案、量码机酸碱处理酸碱处理池上盐台案胶原纤维提取高压挤压机缠把、装桶密封的桶、台案挤压成型螺旋式挤压机半成品原料验收台案一次干燥电热箱分路定级卡尺、台案二次干燥热风炉或电热箱量码卡尺、台案包装台案上盐台案、上盐机入库贮存成品仓库缠把、装桶密封用桶、台案/入库贮存成品仓库/注:以上为示例,仅供参考。附件2-5可食用动物肠衣生产涉及的主要标准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1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2GB 207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3GB 149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肠衣4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5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6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7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8GB 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9GB/T 22637天然肠衣加工良好操作规范10GB/T 20572天然肠衣生产HACCP应用规范11GB/T 273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肉及肉制品生产企业要求12GB/T 20940肉类制品企业良好操作规范13GB/T 29342肉制品生产管理规范14GB/T 19480肉与肉制品术语15GB/T 7740天然肠衣16SN/T 2905.3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第3部分:肠衣17SB/T 10373胶原蛋白肠衣18QB/T 2606肠衣盐注:本表为可食用动物肠衣生产涉及的主要标准,仅供参考。附件3-5可食用动物肠衣涉及的检验项目与方法检验项目标准号标准名称检验方法感官GB 149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胶原蛋白肠衣按照对应标准SB/T 10373胶原蛋白肠衣按照对应标准水分GB 149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胶原蛋白肠衣GB 5009.3灰分GB 5009.4蛋白质GB 5009.5铅GB 5009.12砷GB 5009.11大肠菌群GB 4789.3金黄色葡萄球菌GB 4789.10沙门氏菌GB 4789.4霉菌GB 4789.15脂肪SB/T 10373胶原蛋白肠衣GB 5009.6食品添加剂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按照对应标准注:本表按照可食用动物肠衣相关标准汇总,仅供参考。二是加强生产场所管理。明确企业应根据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合理设置相应的生产场所。提出生产车间整体布局要求,强调了与污水污物处理设施、易产生粉尘场所等生产辅助区域的位置关系,避免交叉污染。明确肉制品生产作业区划分要求以及人员通道、物料运输通道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所有的厂区、厂房和车间、库房要求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中生产场所相关规定。生产车间应与厂区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分开并间隔适当距离。生产车间内应设置专门区域存放加工废弃物。生产车间应与易产生粉尘的场所(如锅炉房)间隔一定距离,并设在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位置,难以避开时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生产车间应按生产工艺、卫生控制要求有序合理布局,根据生产流程、操作需要和清洁度要求进行分离或分隔,避免交叉污染。生产车间划分为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不同生产作业区之间应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各生产作业区应有显著的标识加以区分。肉制品生产作业区划分要求见表2。准清洁作业区、清洁作业区应分别设置工器具清洁消毒区域,防止交叉污染。不同清洁作业区之间的人员通道应分隔。如设有特殊情况时使用的通道,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交叉污染。应设置物料运输通道,不同清洁作业区之间的物料通道应分隔。热加工区、发酵间是生熟加工的分界,应设置生料入口和熟料出口,分别通往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畜、禽产品冷库与分割、处理车间应有相连的封闭通道,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三是加强设备设施管理。要求企业合理配备性能和精度能够满足生产要求的设备设施。明确供(排)水设施、排风设施、仓储设施以及生产车间或冷库的温/湿度监测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细化生产作业区内更衣室、卫生间、淋浴室以及手部清洗、消毒、干手设备的设置要求。细化生产作业区内更衣室、卫生间、淋浴室以及手部清洗、消毒、干手设备的设置要求。要求检验设备设施的数量应与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肉制品常规检验项目及常用检验设备设施产品类别名称检验项目检验设备设施热加工熟肉制品菌落总数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灭菌锅、天平(0.1 g)、恒温培养箱等。大肠菌群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灭菌锅、天平(0.1 g)、恒温培养箱等。水分分析天平(0.1 mg)、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干燥器等。净含量电子秤或天平。发酵肉制品大肠菌群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灭菌锅、天平(0.1 g)、恒温培养箱等。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生物安全柜、灭菌锅、天平(0.1 g)、恒温培养箱、生物显微镜等。水分活度天平(0.0001 g、0.1 g)、恒温培养箱、康卫氏皿、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等。或者:天平(0.1 g)、水分活度测定仪。预制调理肉制品过氧化值分析天平(1 mg)、旋转蒸发仪、滴定管、通风设施等。净含量电子秤或天平。腌腊肉制品过氧化值分析天平(1 mg)、旋转蒸发仪、滴定管、通风设施等。可食用动物肠衣盐渍肠衣口径检验刻有米尺的硬质塑料检验台、口径卡尺等。长度检验量尺台等。干制肠衣规格检验米尺、平面板等。大肠菌群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灭菌锅、天平(0.1 g)、恒温培养箱等。霉菌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灭菌锅、天平(0.1 g)、霉菌培养箱等。水分分析天平(0.1 mg)、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干燥器等。注:本表所列检验设备设施为常规检验项目所对应的设备设施,企业可根据产品类别及生产过程风险控制情况确定检验项目,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设施。所涉及的仪器可以点击进入详情页查看。  四是加强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管理。要求企业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防止交叉污染。企业应通过危害分析方法明确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制定产品配方、工艺规程等工艺文件,并设立相应的控制措施。采用分切方式生产肉制品的,要求企业在制度中明确待分切肉制品管理、标签标识、工艺控制和卫生控制等要求。明确生产过程中解冻、腌制、热加工、发酵、冷却、盐渍肠衣上盐以及内包装材料脱包后消毒等工序的控制要求。  五是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企业应明确产品在GB2760“食品分类系统”中的最小分类号。生产过程中应按照GB 2760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公告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是加强人员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符合《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应与岗位要求相适应,掌握肉制品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熟练操作生产设备设施,人员数量应满足企业生产需求。其中检验人员应具有食品检验相关专业知识,经培训合格。  七是加强食品安全防护。企业应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防护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因故意污染、蓄意破坏等人为因素造成食品受到生物、化学、物理方面的风险。  八是优化检验检测要求。明确企业可以使用快速检测方法开展原料、半成品、成品检验,定期与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开展比对或验证,保证检测结果准确。企业可以综合考虑产品特性、工艺特点、生产过程控制等因素确定检验项目、检验频次、检验方法等,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设施。检验项目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企业明示的产品执行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公告的要求。下载《细则》点击:《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发布
  • 2024年中国肉制品行业研究报告:肉制品健康和营养成为发展导向
    肉制品的定义肉制品是以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调味制作的肉制成品或半成品,如香肠、火腿、培根、酱卤肉、烧烤肉等,所以所有的用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添加调味料的所有肉制品,不因加工工艺不同而异,均称为肉制品,包括:香肠、火腿、培根、酱卤肉、烧烤肉、肉干、调理肉串、肉饼、腌腊肉等。肉制品的分类根据肉制品的种类可分为:高温肉制品、低温肉制品、中肉制品、西式肉制品、发酵肉制品。高温肉制品是指加热温度100℃以上,式馅料包装会罐装后,采用高温肉制品低温肉制品是指加热温度100℃以下,流通温度10℃以下,可杀死病原菌、一般细菌和寄生虫的肉制品。中式肉制品与西式肉制品的主要区别位于制作工艺、产品种类和风味特征等方面。肉制品根据不同的工艺技术,具体品类可分为香肠制品、火腿制品、腌腊制品、酱卤制品、熏烧烤制品等,其主要产品包括中式香肠、腊肉、干腌火腿、肉松等。高温肉制品的工艺特点是高温加工,加热杀菌温度在115-120℃;低温肉制品的工艺特点是常压,温度在68-72℃ ,包装、储存、流通全过程温度控制在0-4℃。中国肉制品行业竞争格局我国肉制品市场竞争格局以高温火腿肠、低温肉制品、冷却肉和生鲜肉为主,其中高温火腿肠与冷却肉、生鲜肉肉以双汇、雨润、金锣为主要龙头企业;低温肉制品以雨润、双汇为主体企业。卤制品在肉制品行业中占有重要部分,其中佐餐卤制品典型企业分别为紫燕食品、卤江南食品、廖记食品、上海留夫。作为肉制品消费最多的品类,在我国肉制品行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国的猪肉制品行业重点企业有双汇发展、金锣、雨润、众品食品等。双汇发展处于领先地位,优势产品涵盖高温肉制品、中高温肉制品、中低温肉制品等;金锣裂以生猪屠宰及冷鲜肉生产加工为主的综合性大型企业,在城镇同样带动了重要的地位;另外,雨润和众品食品,在肉制品加工及产品档次等方面也颇有优势。相比之下,禽肉制品行业的竞争相对格局分散,重点企业圣以农发展、正大集团、希望六和、大成集团圣农发展在白羽鸡养殖方面具有领先地位;正大集团及其他品牌企业在禽肉制品和深加工产品方面具有竞争力。中国肉制品行业政策法规肉制品的食品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食品健康。肉制品在生产加工中容易受到细菌病毒等的影响,因此,国家动物疫病相关法律规定,包括肉制品生产、屠宰、加工、销售、监管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食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保障食品的安全和卫生。食品安全风险问题坚定,影响肉制品质量安全肉制品行业作为食品行业中的分支,由于食品本身的特性,在原材料生产、加工储存到销售的各个环节都可能遭受病原的永久性污染,这可能导致消费者食用食品中毒、感染疾病等情况的发生因此,如何有效控制病原微生物的污染,提高肉制品的卫生质量,是肉制品产业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另外,为了延长保质期、改善口感、保持色泽等,肉制品制品生产中经常需要添加各种添加剂。然而,添加剂使用不当或过量过量,可能会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进一步影响肉制品行业的质量安全问题。居民健康意识增强,肉制品行业健康和营养为发展导向在我国经济水平提升的背景下,消费者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肉制品行业的发展方向也正在发生变化。过去,人们只关注肉类的口感和价格,而现在更多的消费者关注肉制品的因此,肉制品企业加强对肉制品营养成分的研究和开发,注重肉类的营养搭配,推出更多健康和营养的肉类产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此外,越来越多的肉制品企业开始关注加工过程中的卫生和质量,采用更加先进的加工技术和设备,保证肉类的品质品质和安全。提升冷链运输技术,有利于促进肉制品提质保鲜科技的进步推动了冷链技术的发展,进一步有利于肉制品行业的技术进步。肉制品品种衍生出不同的特点,在冷链运输方面需要整个供应链的协调合作,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提高肉制品行业的技术进步。冷链运输的透明度,使消费者了解肉制品的生产、运输等信息。同时,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技术升级,可以保证肉制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和损坏,从而保证产品的另外,肉制品行业需要冷冻冷藏相关技术,包括真空包装、气调包装、超低温冷冻等,以延长肉制品的保质期和提高运输效率。未来,将有更多的企业关注供应链整合,通过与供应商、物流商等合作伙伴的紧密合作,优化冷链流程,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为进一步促进动物源食品质量安全的发展,更好的保障人类身体健康和提高生活品质,仪器信息网于2024年10月31日举办“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围绕大家关心的话题共同探讨,为用户、专家和学者搭建优质、有效的交流平台。
  • 输欧鞋铬超标 呼吁关注皮革制品重金属含量
    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6日表示,欧盟非食品快速预警通报系统(RAPEX)于日前发布通报,其中温州市一企业出口德国的女式皮面鞋被通报六价铬超标,2400双鞋被销毁,损失3万余美元。   据悉,此次通报中共有9例涉及六价铬超标,通报产品材料全部为皮革,包括5例手套、3例鞋类和1例腰带,通报国主要为德国。检验检疫部门轻纺处处长宋益国介绍,去年全年欧盟共通报20多起六价铬超标的皮革类产品,显示出欧盟对六价铬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抽查力度有所增强。   六价铬具有很强的光敏性和致敏性,可导致临床明显的接触性湿疹,对皮肤黏膜有刺激作用,可以诱发肺癌和鼻咽癌,属于致癌物质。宋益国说,皮革原料中本身并不含铬元素,大部分的铬元素是在皮革鞣制的过程中产生的。   温州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应高度关注出口皮革制品的六价铬含量,加快改进或调整制革工艺,避免六价铬的高毒性残留。同时,加强原辅材料的采购管理,选择合格的材料供应商,并加强进货检测把关。
  • 欧盟紧急管制中国米制品转基因成分
    6月14日,欧盟发布2013/287/EU决议,修改2011/884/EU号决议,就我国输欧盟米制品中的转基因大米成分出台紧急措施。此次修订将决议的适用范围调整扩大到未去壳米、糙米、米粉、大米淀粉等27大类产品,欧盟成员国还会对名单以外可能含有大米或用大米制成的食品随机开展检查。对中国输欧不能提交转基因成分分析报告和由国家质检总局(AQSIQ)签发卫生证书的货物,欧盟将采取退货和销毁处理措施,对已提交转基因成分分析报告和卫生证书的货物,欧盟将逐批开展转基因检测分析。   2011年12月,欧盟首次发布专门针对中国米制品转基因成分的2011/884/EU决议,自该决议实施后,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共通报了56批来自中国的含转基因成分的米制品。欧盟认为,为了防止未经授权的转基因食品和饲料进入欧盟市场,应继续实施针对中国米制品的紧急措施。因此欧盟又一次针对中国米制品的出台的紧急措施,新修订后的法规对中国米制品采取的措施更加严苛,中国将面临欧盟对米产品实施的史上最为严格的入境检查。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输欧盟米制品企业,应立即开展对欧盟发布的米制品法律法规的学习,主动和进口商及检验检疫部门加强沟通,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同时,出口企业要加强输欧米制品的质量安全建设,杜绝使用含转基因成分的原料,尽量避免商品由此被欧盟成员国拒绝入境等情况,以免带来经济损失。
  • 韩国发布蛋制品微生物标准
    近日,韩国发布G/SPS/N/KOR/351号通报,将蛋加工品中未杀菌产品的共同标准及规格与Codex等国际标准进行接轨,以此强化相关产品的卫生管理。此次通报对输韩蛋制品的微生物指标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生产企业需留意具体更新事项。   韩国发布的此份通报中,主要修订内容为蛋制品微生物的标准,涉及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及沙门氏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对蛋加工品的细菌总数标准进行了修改,将杀菌产品的菌落总数限定在10000cfu/g(每克菌落形成单位)以下,而未杀菌产品定为500000cfu/g以下,而原先的标准并未规定未杀菌产品的限量 第二,将杀菌产品的大肠菌群的标准规定为10MPN/g(每克最可能菌落数)以下,而未杀菌产品则必须为100MPN/g以下 第三,沙门氏菌的标准由现行的阴性(限于杀菌产品或皮蛋)修改为全部产品必须为阴性 第四,在蛋加工品的标准及规格中,将未杀菌液卵破卵后保存48小时以上时必须为0℃以下保管的条款修改为未杀菌液卵破卵超过48小时后不可保存。   目前,在中韩双边贸易稳定快速发展的驱动下,中国输往韩国的出口量也逐年递增。特别是对于宁波地区来说,韩国是食品出口的主要国家之一。据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2009年度内,宁波地区输往韩国的食品总计1771批次,货值1.07亿美元。此外,据统计,2009年度内,共计有3批输韩食品因为微生物指标超标而导致未能出口,这3批未出口食品均被检出大肠菌群超标,而本次韩国方面的通报正是针对输韩食品的微生物检测方面。因此,如果相关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注意对微生物指标的控制,那么今后出口产品一旦被韩国方面检出超标后通报,就会造成出口退货的不良影响,这将会极大损害中国制造在国际贸易中的形象及地位。   鉴于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首先,相关输韩食品生产企业要积极关注此次微生物标准更新的最新动态,提前按输韩的蛋制品标准进行生产自查,进而避免为输韩贸易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乃至经济损失 第二,面对各进口国不断修订完善各类标准规定的环境,企业可与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密切合作,由检验检疫部门的专家对企业进行相关的国内外最新标准培训,以增强应对各种新规定的能力。
  • 2016中国生物制品年会暨第十六次全国生物制品学术研讨会 暨珠海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合作会议 会议通知(第二轮)
    p   由中国医药企业发展促进会、中国药学会生物药品与质量研究专业委员会、中华预防医学会生物制品分会、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疫苗专业委员会、珠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珠海市医药行业协会共同主办的“2016中国生物制品年会暨第十六次全国生物制品学术研讨会暨珠海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合作会议(CBPC2016)”定于2016年11月17-19日在珠海召开。现将第二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会议日程 /p p   本届年会设置主会场及“新型疫苗研发与评价”、“新型生物技术药研发与评价”、“免疫细胞和干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等三个分会场。 /p p   二、部分已确认的专家报告 /p p   主会场 /p p   1、 从SARS到禽流感到MERS到& amp #823& amp #823 广州医科大学 钟南山 院士 /p p   2、 生物治疗与基因治疗研究最新进展 四川大学 魏于全 院士 /p p   3、 我国精准医疗发展战略与最新进展 北京大学医学部 詹启敏 院士 /p p   4、 基因编辑-中国的机遇与挑战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周 琪 院士 /p p   5、 WHO生物制品标准化的发展趋势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王军志 研究员 /p p   新型疫苗研发与评价分会场 /p p   6、 可视化动物模型在生物制品有效性评价中的的应用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王佑春 研究员 /p p   7、 中检院国家十二五重大传染病专项成果介绍与展望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沈 琦 研究员 /p p   8、 疫苗的国际临床设计 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陈江婷 研究员 /p p   9、 HPV疫苗Ⅱ、Ⅲ期临床研究 上海泽润生物 史 力 研究员 /p p   10、 疫苗临床研究的原则与实践 广西CDC 李荣成 主任医师 /p p   11、CA16疫苗研究中的挑战和技术策略分析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 /p p   李琦涵 研究员 /p p   12、治疗用卡介苗四期临床研究进展 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 张雪梅 研究员 /p p   13、3价轮状病毒疫苗的临床研究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 周 旭 研究员 /p p   14、白喉毒素CRM197蛋白载体的质量控制研究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马 霄 研究员 /p p   15、流感疫苗WHO PQ认证 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 潘若文 高级工程师 /p p   16、疫苗免疫接种方案的探索与思考 中国生物技术集团 罗林云 高级工程师 /p p   17、EGF-p64蛋白疫苗治疗Ⅱ期肺癌临床研究 百泰生物 何丽华 研究员 /p p   18、新佐剂在疫苗中的应用 复旦大学 王 宾 教授 /p p   19、基因工程蛋白疫苗的设计体会和研究例证 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 李启明 研究员 /p p   20、布尼亚病毒疫苗质量研究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李玉华 研究员 /p p   新型生物技术药研发与评价分会场 /p p   21、重组药物质量控制研究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饶春明 研究员 /p p   22、抗体药物生物分析和安全性评价的关注点和挑战 /p p   中科院上海药物所安全评价中心 任 进 研究员 /p p   23、抗体及细胞治疗产品的安全评价研究 国家药物安全评价中心 霍 艳 研究员 /p p   24、生物技术药国际多中心临床 厦门特宝 孙 黎 高级工程师 /p p   25、纽兰格林的国际多中心临床的设计与实践 上海泽生生物 李新燕 研究员 /p p   26、ADC抗体药物研究进展 同济大学 房健民 教授 /p p   27、双特异性抗体在肿瘤免疫治疗的研发进展 武汉友芝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周鹏飞 教授 /p p   28、抗体及康复者血浆在新发突发传染病应急治疗中的作用 /p p   广州国家呼吸道疾病重点实验室 陈 凌 教授 /p p   29、大型反应器工艺放大研究 北京义翘神州 马宁宁 教授 /p p   30、PD-1、PD-L-1 抗体药物研究进展 上海君实生物 陈 博 研究员 /p p   31、生物技术药物质量体系的建立及其对cGMP生产的管理 /p p   丽珠单抗 彭育才 研究员 /p p   32、多肽药物及多肽偶联药物研究进展 南京药科大学 徐寒梅 教授 /p p   33、新靶点抗体药的质量控制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王 兰 研究员 /p p   34、新型重组激素类药物质量控制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梁成罡 研究员 /p p   免疫细胞和干细胞治疗,基因治疗分会场 /p p   35、溶瘤病毒治疗产品的研发进展 中山大学 颜光美 教授 /p p   36、靶向溶瘤--肿瘤个体化精准治疗 深圳亦诺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周国瑛 教授 /p p   37、基因治疗药物的质量控制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李永红 研究员 /p p   38、CAR-T细胞研究 上海肿瘤研究所 李宗海 研究员 /p p   39、免疫细胞治疗进展 第四军医大学 万 涛 教授 /p p   40、肿瘤精准免疫细胞治疗 第二军医大肿瘤治疗中心 钱其军 教授 /p p   41、规范推进细胞治疗在肝脏疾病的转化应用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张 琪 主任医师 /p p   42、抗CD19嵌合抗原受体修饰的T细胞产品临床前研究 /p p   北京永泰免疫 王 歈 研究员 /p p   43、免疫细胞治疗的质量控制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孟淑芳 研究员 /p p   44、间充质干细胞治疗GVHD的最新研究进展 中山大学 项 鹏 教授 /p p   45、脂肪组织来源的间充质干细胞治疗小脑萎缩的基础及临床研究 /p p   台北市立联合医院 李光申 教授 /p p   46、子宫血干细胞临床应用的价值 浙江大学 项春生 教授 /p p   47、干细胞生物学有效性评价的基本原则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袁宝珠 研究员 /p p   以上专家排名不分先后,其他专家正在邀请中,请随时关注会议官网 a href=" http://www.cujin.org" target=" _self" title=" " www.cujin.org /a 更新。 /p p   三、会务安排: /p p   1、会议地点: 珠海国际会展中心( 珠海市银湾路1663号)。 /p p   2、会议时间: 2016年11月18-19日(周五-周六), 11月17日报到。 /p p   3、会议注册: /p p   (1)请登录会议官网 a href=" http://www.cujin.org" target=" _self" title=" " www.cujin.org /a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cbpc2016”,登录微官网注册参会。 /p p   (2)参会人员注册费(含会议资料和会期餐饮): /p p   现场缴费: 1800元/人 /p p   提前缴费: 1500元/人,提前缴费截止日期2016年10月31日(以汇款时间为准) /p p   团队注册,每10人缴费,赠送2个免费参会名额。 /p p   (3)代表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p p   4、食宿安排 /p p   (1)用餐安排:会议期间用餐统一安排。其他时间用餐,请参会代表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p p   (2)住宿安排: 参会代表可以按照组委会协议价格入住大会协议酒店。根据往届会议经验,因参会人数众多,酒店客房紧张,请参会代表尽早预订。详情请查询会议官网/微官网“酒店预订”栏目通知。 /p p   5、接站安排:接站具体安排将在会议官网/微官网及时公布。 /p p   6、汇款信息:参会代表注册费或住宿费请分别汇款至如下账号,汇款时请注明参会代表姓名。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9/insimg/33fb5657-9e2e-48bf-a9b3-dfeb0b26997b.jpg" title=" 1.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中国生物制品年会组委会(代章)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p p br/ /p
  • 河南蔬菜制品质检中心挂牌
    9月6日,河南省第一个专门蔬菜质量检验机构——河南省蔬菜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汝南县正式挂牌成立。   作为一个农业大县,汝南县蔬菜素有“豫南菜篮子”之称,该县的菜价每天在中央电视台七套循环播出,是全国蔬菜价格观测点之一。目前,汝南县已建成5000亩以上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2个、1000亩以上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13个, 全自动日光温室6座,蔬菜面积达38万亩, 2010年11月被评为“中国果蔬无公害十强县”。   据介绍,过去汝南县蔬菜外销要经过多道检测关,手续环节较多。而河南省蔬菜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立后,蔬菜基地的产品直接通过抽检就可外销,相当于一个外销的绿色通道。汝南县委书记吕方认为,最重要的是,今后该中心将使汝南县蔬菜生产、加工按照省级甚至于国家级的标准来进行,这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对全省的蔬菜种植起到示范作用。   汝南县县长刘艳丽说,该中心是河南省第一个专门的蔬菜类检验机构,对汝南县创建国家级有机蔬菜示范县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对下一步汝南蔬菜产业壮大奠定了基础。   据悉,河南省蔬菜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筑面积达到1100平方米,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酶标仪等一系列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检验设施数量达到133台,其中20万元以上的设备4台,具备根菜类、叶菜类、脱水蔬菜类等13类蔬菜49种参数的检验能力。其检测能力覆盖国家GB/T7365-1987《工业产品分类代码》规定的28类食品,检测项目包含:农药残留、药物残留、食品添加剂、金属元素、非金属元素、营养成分等。并能够开展认证项目的检验业务,出具河南省级蔬菜制品质检报告。
  • 检科院举办输欧米制品转基因成分检测方法培训班
    培训班合影   受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局的委托,2012年4月12日-13日,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农产品安全研究中心在北京贵州大厦举办了“输欧米制品转基因成分检测方法培训班”。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毕克新副局长、熊先军副处长、检科院陈洪俊副院长、农产品安全研究中心范春林副主任出席会议,毕克新副局长和陈洪俊副院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来自全国18个直属检验检疫局的25名技术人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输欧米制品转基因成分检测方法培训。   本次培训以理论讲解为主,主要内容有:欧盟法规【关于含未批准转基因大米成分的中国米制品的紧急措施和废除决定2008/289/EC】(2011/884/EU)中规定的《应用P-35S, T-NOS和CryIAb/Ac的检测中国转基因大米成分的实时PCR方法》(Report on the application of P-35S, T-Nos and Cry1Ab/Ac for the detection of genetically modified rice originating from china using real-time PCR)、筛选检测方法的原理和背景、实验室标准操作程序(SOP)等,并组织各局进行了检测方法和检测报告的技术探讨、咨询和经验交流,通过此次培训解决了检测方法中比较难把握的技术细节问题,并针对今后转基因检测和监管工作提出了建议。
  • 线上培训丨电子舌在肉制品的味觉指标量化及评价中的应用
    免费直播课,欢迎大家扫码报名参加!!随着人们消费意识的不断增强,对肉与肉制品的食用品质越来越重视。快速、便捷的检测仪器在食品行业需求也随之加大。日本 INSENT 电子舌在肉类中的应用已非常广泛,主要在溯源、新鲜度、品质分级和质量安全监控等方面。本次讲座以应用案例为主,希望为肉类领域的研究者提理论基础和研究思路。主题:电子舌在肉制品的味觉指标量化及评价中的应用时间:2022年10月21日 下午2点腾讯会议:397-769-617北京盈盛恒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从事食品分析检测仪器和环境应急检测仪器的销售、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仪器供应商。公司目前是日本INSENT、日本JWP、意大利VELP、美国FTC、德国AIRSENSE、美国ZP、日本QS公司、日本KURABO、日本ATTO、德国OWR等仪器制造商的中国区营销合作伙伴和技术服务中心,产品覆盖食品感官分析、食品营养分析、食品安全检测及环境应急监测等。
  • 完达山、辉山乳制品被抽检到不合格
    5月11日-6月1日吉林省工商局对长春市、吉林市两地部分乳制品、罐头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食品质量抽样检验。据了解,吉林省工商局委托吉林市产品质量检验院对长春市、吉林市两地28家经销单位,79家生产企业生产的乳粉、灭菌乳、酸奶、肉类罐头、果蔬罐头等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分别抽检5种食品各20个批次。经检验,酸奶3个批次产品不合格,合格率为85%。其中,由黑龙江龙兴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完达山牌东北老酸奶和沈阳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辉山牌原味酸奶乳酸菌数不合格。果蔬罐头3个批次产品不合格,合格率为85% 乳粉、灭菌乳、肉类罐头产品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据悉,酸奶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操作或在运输、销售等环节没能达到相应条件都会造成乳酸菌数不达标。   此外,本次抽检不合格的果蔬罐头中,有一个产品安赛蜜超标 有两个产品分别检出糖精钠和山梨酸。安赛蜜是甜味剂的一种,国家有严格的限量要求,少量添加会改善食品的口感,但过量食用会有致癌的危险,将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 海关总署关于澳门输内地肉制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内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关总署与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有关澳门输内地肉制品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澳门肉制品输内地。一、检验检疫依据(一)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等。(二)备忘录。《海关总署与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关于澳门输内地肉制品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备忘录》。二、允许输内地产品允许输内地的澳门肉制品是指以畜禽肉或其可食副产品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腌、腊、卤、酱、蒸、煮、熏、烤、烘焙、干燥、油炸、成型、发酵、调制等有关工艺加工而成的生或熟的肉类制品。三、生产企业要求生产加工和贮存企业应在澳门市政署的监督之下,符合内地和澳门有关兽医卫生和公共卫生法规的要求,经澳门主管部门认可后报海关总署,经海关总署审核后予以注册;生产企业拟输入内地的肉制品产品清单应当在海关总署备案。四、生产加工过程要求(一)产品使用的肉类原料全部来源于内地且经检验检疫合格。(二)生产加工过程中所用的辅料符合内地和澳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产品的原辅料及最终产品中兽药、农药、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量不超过内地和澳门规定的最高限量。(四)产品没有被致病微生物污染,符合内地和澳门法律规定的要求。(五)产品是卫生、安全的,适合人类食用。(六)输内地的肉制品必须独立生产管理,与其他非输内地产品严格区分,在输内地专用仓库或仓库专用区域进行贮存并明显标识。五、证书要求每批次货物应至少随附一份官方正本食品卫生证明书,证明该批产品符合内地和澳门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及检验检疫要求的有关规定。同一生产批次、通过多次陆路(不包括铁路)运输发给同一收货人的肉制品,每车运抵内地入境口岸时,随附澳门市政署出具的《食品卫生证明书》副本;同一生产批次的最后一车肉制品运抵入境口岸时,除随附《食品卫生证明书》副本外,还需随附《食品卫生证明书》正本。食品卫生证明书的格式、内容须事先获得双方认可。六、包装、储存和运输要求向内地输入的肉制品应该使用一次性、符合国际卫生标准的包装物料。外包装上应当用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品名、重量、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生产批号、贮存温度、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施加经海关总署备案的检验检疫合格标志,同时还应符合内地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向内地输入的肉制品,从包装、存放到运输的全过程,均应符合内地和澳门的相关卫生要求,防止受致病微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贮存和运输应在相应的温度条件下进行,冷冻的肉制品中心温度不应高于零下15℃,冰鲜的肉制品的中心温度介于0℃至4℃之间。货物装入车厢或集装箱后,在澳门官方兽医的监督下施加封识。运输过程不得拆开及更换包装。特此公告。海关总署2023年6月1日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澳门输内地肉制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澳门输内地肉制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pdf
  • 专家称黄金制品大规模掺假不可能
    “十一”黄金周期间,一条关于“黄金掺假”传闻的在互联网上迅速发酵。有微博称,国内某大银行出售的黄金掺假,同时还质疑国内市场上40%的金条用铱或钨掺假。随后该银行回应,网传纯属谣言,该行对每一根金条都出具产品质量证书,对产品的成色、重量和品质进行保证,并承诺回购。   近期以来,由于金价出现上涨,在4个月内上涨了12%,国内黄金市场火爆,成为消费热点。那么,黄金制品掺假传闻是否可信,消费者又该怎样选购“真金”?记者就此采访了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秘书长许文军等业内权威专家,为黄金消费者释疑解惑。   许文军指出,所谓“黄金制品掺假”,或者说网上传的在黄金制品中掺入铱或钨,在历史上的确发现过,是极个别不法小商贩所为,有些甚至是加工黄金的摊贩,所谓黄金制品大规模掺假不可能。   “黄金行业的诚信非常重要,而且是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的重点监管领域,”许文军说,一方面如果黄金掺假被查获,不仅要付出惩罚性的高额罚款,而且对品牌是“毁灭性”的打击 另一方面实际上黄金掺假检验也很容易,消费者有疑问,一验便知。   他介绍,黄金成分检测分为破损检测和无损检测两种,破损检测是将黄金制品剪开破坏来测试成分 而无损检测的可信度也很高,如业内使用的“对金牌”检测方法,即民间所说的“试金石” 再如X射线荧光光谱法,都可以较为准确检验出“真金”。   他建议,购买黄金制品有四大诀窍:首先要选择有信誉的品牌企业,绝不要贪图便宜选择无品牌商贩,而且黄金价格比较透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要提防 其次,购买黄金制品时,切记要发票,这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核心 第三,如有疑问可以及时检测,国家技监部门下属的黄金珠宝检测机构在各大城市都有分布,检测黄金珠宝饰品成分比较容易 第四,选择投资金条、金块等黄金制品,要选择承诺回购的正规商家,质量可以保证。   资深黄金专家、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委员会秘书长刘山恩也认为,目前国内对于黄金制品的检测标准很严格,而且正规商家从原料购买到存储,再到加工、销售,整个环节监管一般都很规范。
  • 国家药典委拟立项《流式细胞术指导原则的建立》课题,针对生物制品
    仪器信息网讯 2023年11月6日,国家药典委公布药品标准制修订拟立项课题(第一批)承担单位,其中《流式细胞术指导原则的建立》课题由药典委生物制品处承担。课题名称:《流式细胞术指导原则的建立》研究目的:为药物研发、药物疗效和毒性生物标志物检测、细胞药物和组织产品的表征及药品质量控制提供分析指导原则。原文如下:关于征集2024年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品标准制修订拟立项课题(第一批)承担单位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4年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品标准制修订课题研究工作,经公开征集立项建议、专业委员会审议及委内协调等程序,拟定了2024年度拟立项课题。现公开征集课题承担单位。拟立项课题目录见附件1、2,有意向承担药典委课题的单位可按要求填写《国家药品标准制修订研究课题申报书》(见附件3)。我委收到申报书后,将组织专业委员会对课题研究技术内容和经费概算额度进行审议,确定承担单位,并根据批复经费规模调整立项课题目录。具体要求如下:一、承担单位条件品种课题的承担单位指起草单位和复核单位,通用技术要求课题的承担单位主要指牵头单位。上述承担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或签约主体资格,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对课题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能够承担课题管理和经费管理责任。鼓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检验机构以及有关教育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承担或参与标准研究工作。品种课题的起草单位应具备熟悉该品种国内外标准情况和质量控制发展趋势,熟悉该品种生产和使用情况,了解标准当前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法的技术人员。通用技术要求课题的牵头单位应具备相关的科研和技术能力,在行业内具有代表性和较高的权威性;具有熟悉国内外有关政策法规、技术发展趋势,了解当前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的专业技术人员。二、申报书的填写与报送申报书一式四份,A4纸双面打印,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邮寄至药典委,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申报书接收日期为此通知发布起20日内。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法华南里11号楼(邮编:100061)收件人:国家药典委员会×××处(请按附件1、2中拟承担课题相应负责处室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中药处联 系 人:赵宇新联系电话:010-67079523电子邮箱:zy@chp.org.cn化学药品处联 系 人:王志军联系电话:010-67079559电子邮箱:hybztg@chp.org.cn生物制品处联 系 人:陈慧毅联系电话:010-67079527电子邮箱:chenhuiyi@chp.org.cn国家药典委员会2023年11月6日附件:附件1-1.2024年标准提高拟立项课题目录-第一批(品种).xls附件1-2.2024年标准提高拟立项课题目录-第一批(通用技术要求).xls附件2 《国家药品标准制修订研究课题申报书》.docx通知原件:关于征集2024年国家药典委员会药品标准制修订拟立项课题(第一批)承担单位的通知.pdf
  • 新版食品接触金属制品标准将实施 收紧铅、镉等重金属限制
    p   宁波检验检疫部门通报,根据国家卫计委消息,最新版的食品接触材料强制性国家标准大部分将于4月19日正式实施,其中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4806.9-2016)。该标准对现有两项金属类食品包装和容器卫生标准GB 9684-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不锈钢制品》和GB 11333-1989《铝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进行了整合扩充,将其它各种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包括金属镀层)纳入进来,从而有效解决不锈钢和铝以外的金属食品接触材料缺乏适用标准的问题。 /p p   据了解,食品接触材料系列标准力求强化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和消费者保护意识,从原材料到产品标识加强全过程的把关控制,而不仅是依赖产品的事后检测。 strong 因此,该标准明确了金属材质、金属镀层、焊接材料的原材料要求,收紧了对铅、镉等重金属的限制,注明了产品使用和标签标识等特殊要求,并修改和补充了迁移试验用食品模拟物、试验条件及试验方式的相关规定。 /strong /p p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日本铁壶、韩国铜锅等网红厨具由于具有美观、坚实等优点而被越来越多的国内消费者使用,然而由于这些产品经常与食物在高温条件下长时间接触,其有害重金属成分更容易渗入食物中,一旦出现品质问题,那么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又是非常严重的。因此,检验检疫部门特别提醒相关进口商,要高度重视进口食品接触金属制品的质量安全,详细了解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在采购合同中要求国外供货商严格依照我国标准供货,避免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检验检疫部门则会加强口岸把关,切实维护国内消费者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p p & nbsp /p
  • 钟南山等多位院士领衔 2020中国生物制品年会于珠海盛大开幕!
    p style="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2020年11月20日,2020中国生物制品年会在美丽的珠海盛大开幕,本次会议由由中国疫苗行业协会、中国药学会生物药品与质量研究专业委员会、中华预防医学会生物制品分会、中华预防医学会疫苗与免疫分会、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疫苗专业委员会、中国微生物学会生物制品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来自国内外生物医药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家、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及企业代表共4000余人出席开幕式,开幕式现场甚至“站无虚席”。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50px height: 366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05be08f1-ab1b-4baa-87ba-de5ed1637551.jpg" title=" 5.jpg" alt=" 5.jpg" width=" 550" height=" 366"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开幕式现场 br/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大会进行了简短的开幕式,由中国疫苗行业协会会长封多佳主持,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司长毛俊锋副司长、珠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新天、中华预防医学会秘书长刘霞副为开幕式致辞。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50px height: 366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da4eb7df-123e-4032-bfbe-dff74d5c95e2.jpg" title=" 2.jpg" alt=" 2.jpg" width=" 550" height=" 366"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毛俊锋副司长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img style=" width: 550px height: 367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e4622f93-e8e9-4469-9c8f-b9a0cbf72a8f.jpg" title=" 3.jpg" width=" 550" height=" 367" border=" 0" vspace=" 0" alt=" 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胡新天副市长 珠海市人民政府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img style=" width: 550px height: 367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cf80f5a6-0a90-4663-8dc0-4bcfdebbe66a.jpg" title=" 4.jpg" width=" 550" height=" 367" border=" 0" vspace=" 0" alt=" 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刘霞副秘书长 中华预防医学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开幕式后进入大会报告环节。大会报告由中国工程院王军志院士、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杨晓明董事长主持。中国工程院钟南山院士、中国科学院高福院士、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杨晓明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邬堂春教授分别带来了精彩的主题报告,现场时常掌声雷动。 /p p style=" white-space: normal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0b75a409-0b4f-464f-a484-66668f25ba1d.jpg" title=" 9.jpg" alt=" 9.jpg" width=" 550" height=" 366" border=" 0" vspace=" 0"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50px height: 366px " / /p p style=" white-space: normal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中国工程院王军志院士 /p p style=" white-space: normal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f93da691-b9b4-476a-9c21-1a6a82effe60.jpg" title=" 10.jpg" alt=" 10.jpg" width=" 550" height=" 366" border=" 0" vspace=" 0"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50px height: 366px " / /p p style=" white-space: normal text-align: center " 杨晓明董事长& nbsp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img style=" width: 550px height: 367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aef2e428-308b-438b-a2f7-1180e4656cfc.jpg" title=" 6.jpg" width=" 550" height=" 367" border=" 0" vspace=" 0" alt=" 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中国工程院钟南山院士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钟南山院士作了《我国应对新冠肺炎的现状及展望》的主题报告。钟南山院士以饱满的声音为现场数千名听众作了精彩的报告。现场参会代表以长时间雷鸣般的掌声向共和国勋章获得者钟南山院士致敬。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50px height: 366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4b16c74d-1fee-49fd-a140-5fb8b8515a3b.jpg" title=" 7.jpg" alt=" 7.jpg" width=" 550" height=" 366"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杨晓明董事长& nbsp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杨晓明作了题为《生物技术产业与公共卫生健康》的报告。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50px height: 366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f18b08fe-e91e-4bf6-b2a1-4926ad1ae877.jpg" title=" 11.jpg" alt=" 11.jpg" width=" 550" height=" 366"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中国科学院高福院士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高福院士作了题为《科学防控COVID-19:病毒发现、措施与挑战》的报告。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50px height: 366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1c5336c3-8dec-4f33-b38c-20571d0d7d79.jpg" title=" 12.jpg" alt=" 12.jpg" width=" 550" height=" 366"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邬堂春教授& nbsp 华中科技大学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邬堂春作了题为《武汉市新冠肺炎的流行特征与预防对策》的报告。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2em " 大会共设有疫苗研发与质量论坛、重组治疗性生物制品论坛、细胞治疗与基因治疗论坛、疫苗预防接种论坛、疫苗临床研究论坛、疫苗大数据与人工智能论坛、血液制品论坛、生物制药工程技术论坛、狂犬病防控论坛、抗体药物产业化论坛、生物制药设备与材料创新论坛、肉毒毒素与生物技术新材料论坛、体外诊断试剂论坛、温度敏感性药品供应链质量风险管控论坛、“励响杯”科技论文奖青年论坛等15个分论坛,200余位来自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的专家学者将带来精彩的报告。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50px height: 55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e65f7695-10ff-4784-8b85-4c645d4d8b7e.jpg" title=" a.jpg" alt=" a.jpg" width=" 550" height=" 550"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部分分会场现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此外,本次会议还得到了Cytiva、默克、赛默飞、赛多利斯、艾本德等众多企业的支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60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969d1b99-ec8c-4161-9100-fb657841fef4.jpg" title=" b.jpg" alt=" b.jpg" width=" 600" height=" 600"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1198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f6f74b87-30a7-48f6-b414-efd9239a2d91.jpg" title=" f.jpg" alt=" f.jpg" width=" 600" height=" 1198"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1202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00cf1440-42d8-4354-b3e6-94c91246712b.jpg" title=" e.jpg" alt=" e.jpg" width=" 600" height=" 1202"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834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afc25ced-639f-40a1-8b59-8a1d41b7385c.jpg" title=" d.jpg" alt=" d.jpg" width=" 600" height=" 834"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804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f4f07ff2-f6b8-436d-a7be-9dbb74dcb3f8.jpg" title=" g.jpg" alt=" g.jpg" width=" 600" height=" 804"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60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0064444a-93e8-405a-bda5-5d0c80746cdd.jpg" title=" c.jpg" alt=" c.jpg" width=" 600" height=" 600" border=" 0" vspace=" 0" / /p
  • 总局发布《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p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修订后的《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9号,以下简称《办法》),强化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工作。 br/ /p p   《办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进口生物制品批签发申请人是境外制药企业,并规定境外制药企业应当授权其驻我国境内办事机构或者我国境内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批签发。明确申请人对批签发产品质量及申报资料、记录、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资料须经企业质量受权人审核并签发,质量受权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时申请人应当主动报告,涉及批签发产品质量、工艺、监管等方面的变更申请人应当主动说明 批签发工作中现场抽取的样品由申请人在规定条件下送至批签发机构。同时,明确申请人对批签发问题产品应当主动查找原因并按规定召回、销毁。 /p p   《办法》优化批签发流程。完善批签发登记建档、抽样、受理、签发等重要环节,并增加了主动沟通、问题处理、风险管理等内容,明确批签发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现场核实。 /p p   《办法》明确批签发方式,对采取资料审核方式进行批签发的工作内容予以细化。规定了批签发检验项目确定原则,并增加信息公开等内容,工作更加透明。 /p p   《办法》明确批签发工作时限要求。对批签发时限的起算、中止、恢复、完成或者终止等主要节点进行了界定,增加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批签发工作的处理要求。 /p p   《办法》强化了批签发机构和人员管理。对批签发机构申报程序、考核评估要求、批签发职权及人员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p p   《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p p    strong 附件: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第39号 /p p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2月20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局长:毕井泉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12月29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一章 总 则 /strong /p p   第一条 为加强生物制品监督管理,规范生物制品批签发行为,保证生物制品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p p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生物制品批签发,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获得上市许可的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在每批产品上市销售前或者进口时,指定药品检验机构进行资料审核、现场核实、样品检验的监督管理行为。 /p p   未通过批签发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或者进口。 /p p   第三条 批签发申请人应当是持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境内外制药企业。境外制药企业应当授权其驻我国境内办事机构或者我国境内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批签发。 /p p   批签发产品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核准的工艺生产。企业对批签发产品生产、检验等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记录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批签发资料应当经企业质量受权人审核并签发。 /p p   每批产品上市销售前或者进口时,批签发申请人应当主动提出批签发申请,依法履行批签发活动中的法定义务,保证申请批签发的产品质量可靠以及批签发申请资料、过程记录、试验数据和样品的真实性。 /p p   第四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主管全国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负责规定批签发品种范围,指定批签发机构,指导批签发工作的实施。 /p p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批签发申请人的日常监管,协助批签发机构开展现场核实,组织批签发产品的现场抽样及批签发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对批签发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p p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定的批签发机构负责批签发的受理、资料审核、现场核实、样品检验等工作,并依法作出批签发决定。 /p p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委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组织制定批签发技术要求和技术考核细则,对拟承担批签发工作或者扩大批签发品种范围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能力评估和考核,对其他批签发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考核评估。 /p p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核查中心)负责批签发过程中的现场检查工作。 /p p   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批签发产品建立基于风险的监督管理体系。必要时,可以通过现场核实验证批签发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p p   第六条 生物制品批签发审核、检验应当依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核准的药品注册标准,并应当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二章 批签发机构确定 /strong /p p   第七条 批签发机构及其所负责的批签发品种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确定。 /p p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批签发工作需要,适时公布新增批签发机构及批签发机构扩增批签发品种的遴选标准和条件。 /p p   第八条 自评符合遴选标准和条件要求的药品检验机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步审查后,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p p   中检院对提出申请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能力评估和考核。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由该药品检验机构承担相应品种的批签发工作,或者对批签发机构扩大批签发品种范围。 /p p   第九条 中检院应当根据批签发工作需要,对批签发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情况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p p   第十条 批签发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取消该机构批签发资格: /p p   (一)因主观原因发生重大差错,造成严重后果的 /p p   (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 /p p   (三)经评估不再具备批签发机构标准和条件要求的。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三章 批签发申请 /strong /p p   第十一条 新批准上市的生物制品首次申请批签发前,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在批签发信息管理系统内登记建档。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p p   (一)生物制品批签发品种登记表 /p p   (二)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p p   (三)合法生产的证明性文件。 /p p   相关资料符合要求的,中检院应当在10日内完成所申请品种在批签发信息管理系统内的登记确认。 /p p   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及时在批签发信息管理系统内变更。 /p p   第十二条 对拟申请批签发的每个品种,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建立独立的批签发生产及检定记录摘要模板,报中检院核定后,由中检院分发给批签发机构和申请人。批签发申请人需要修订已核定的批签发生产及检定记录摘要模板的,应当向中检院提出申请,经中检院核定后方可变更。 /p p   第十三条 按照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在生产、检验完成后,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在批签发信息管理系统内填写生物制品批签发申请表,并根据申请批签发产品的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或者拟进口口岸所在地,向相应属地的批签发机构申请批签发。 /p p   第十四条 批签发申请人凭生物制品批签发申请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抽样机构提出抽样申请,抽样人员在5日内组织现场抽样,并将所抽样品封存。批签发申请人将封存样品在规定条件下送至批签发机构办理批签发登记,同时提交批签发申请资料。 /p p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生产或者进口的批签发产品的抽样工作,确定相对固定的抽样机构和人员并在批签发机构备案,定期对抽样机构和人员进行培训,对抽样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p p   第十五条 批签发申请人申请批签发时,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性文件、资料及样品: /p p   (一)生物制品批签发申请表 /p p   (二)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p p   (三)合法生产的证明性文件 /p p   (四)上市后变更的批准证明性文件 /p p   (五)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批生产及检定记录摘要 /p p   (六)数量满足相应品种批签发检验要求的同批号产品,必要时提供与检验相关的中间产品、标准物质、试剂等材料 /p p   (七)质量受权人等关键人员变动情况的说明 /p p   (八)与产品质量相关的其他资料。 /p p   进口疫苗类制品和血液制品应当同时提交生产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原产地证明以及药品管理当局出具的批签发证明文件,并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进口产品在本国免予批签发的,应当提供免予批签发的证明性文件。 /p p   相关证明性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 /p p   生物制品批生产及检定记录摘要,是指概述某一批生物制品全部生产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关键环节检验结果的文件。该文件应当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受权人审核确定。 /p p   第十六条 批签发机构收到申请资料及样品后,应当立即核对,交接双方登记签字确认后,妥善保存。批签发申请人无法现场签字确认的,应当提前递交书面承诺。 /p p   批签发机构应当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同意受理的,出具生物制品批签发登记表 不予受理的,予以退回,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p p   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批签发机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批签发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资料补正时限。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p p   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批签发申请人当场更正。 /p p   未获批签发机构受理的,不得更换其他批签发机构再次申请。 /p p   第十七条 对于国家疾病防控应急需要的生物制品,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企业在完成生产后即可向批签发机构申请批签发。 /p p   在批签发机构作出批签发合格结论前,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将批签发申请资料补充完整并提交批签发机构。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四章 审核、检验、检查与签发 /strong /p p   第十八条 批签发可以采取资料审核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资料审核和样品检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核实。对不同品种所采用的批签发方式及检验项目和检验比例,由中检院负责组织论证,各批签发机构按照确定的批签发方式和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p p   批签发机构在对具体品种的批签发过程中,可以根据该品种的工艺及质量控制成熟度和既往批签发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动态调整该品种注册标准中的检验项目和检验频次。批签发产品出现不合格项目的,批签发机构应当对后续批次产品的相应项目增加检验频次。 /p p   第十九条 资料审核的内容包括: /p p   (一)申请资料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p p   (二)生产用原辅材料、菌种、毒种、细胞等是否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的一致 /p p   (三)生产工艺和过程控制是否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的一致并符合药典要求 /p p   (四)产品原液、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结果是否符合药典和药品注册标准的要求 /p p   (五)产品关键质量指标趋势分析是否存在异常 /p p   (六)产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是否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核准的内容一致 /p p   (七)其他需要审核的项目。 /p p   第二十条 批签发机构应当根据批签发申请人既往质量管理情况、相应品种工艺成熟度和产品质量稳定情况等,对申请批签发的产品开展不同比例的现场核实,并可按需要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p p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品应当按照注册标准进行全部项目检验,至少连续生产的三批产品批签发合格后,方可进行部分项目检验: /p p   (一)批签发申请人新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上市的产品 /p p   (二)生产场地发生变更并经批准的 /p p   (三)生产工艺发生变更并经批准的 /p p   (四)产品连续两年未申请批签发的 /p p   (五)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产后经批准恢复生产的 /p p   (六)有信息提示相应产品的质量或者质量控制可能存在潜在风险的 /p p   (七)其他需要进行连续三批全部项目检验的情形。 /p p   第二十二条 批签发机构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完成批签发工作。批签发申请人补正资料的时间、现场核实、现场检查和技术评估时间不计入批签发工作时限。 /p p   疫苗类产品应当在60日内完成批签发,血液制品和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应当在35日内完成批签发。需要复试的,批签发工作时限可延长该检验项目的两个检验周期,并告知批签发申请人。 /p p   因品种特性及检验项目原因确需延长批签发时限的,经中检院审核确定后公开。 /p p   第二十三条 批签发机构因不可抗力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原因,在规定的时限内不能完成批签发工作的,应当将批签发延期的时限、理由及预期恢复的时间书面通知批签发申请人。确实难以完成的,由中检院协调其他批签发机构承担。 /p p   第二十四条 批签发机构认为申请资料中的有关数据需要核对或者补充的,应当书面通知批签发申请人补正资料,并明确回复时限。 /p p   批签发机构在保证资料审核和样品检验等技术审查工作独立性的前提下,可就批签发过程中需要解释的具体问题与批签发申请人进行沟通。 /p p   批签发机构对批签发申请资料及样品真实性存疑或者需要进一步核对的,应当及时派员到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核实,并可视情况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派监管执法人员予以配合。确认企业存在真实性问题的,不予批签发。 /p p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签发机构应当通知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责令企业分析查找原因,向核查中心提出现场检查建议,同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p p   (一)无菌等重要安全性指标检验不合格的 /p p   (二)效力等有效性指标连续两批检验不合格的 /p p   (三)资料审核提示产品生产质量控制可能存在严重问题的 /p p   (四)批签发申请资料或者样品可能存在真实性问题的 /p p   (五)其他提示产品存在重大质量风险的情形。 /p p   在上述问题调查处理期间,暂停受理该企业相应品种的批签发申请。 /p p   第二十六条 核查中心接到现场检查建议后,应当在20日内进行现场检查。 /p p   检查结束后10日内,核查中心应当组织对批签发机构提出的相关批次产品的质量风险进行技术评估,作出明确结论,形成现场检查报告送批签发机构并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境外现场检查时限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p p   企业在查清问题原因并整改完成后,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批签发机构报告,经核查中心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批签发申请。 /p p   第二十七条 批签发申请人因非质量问题申请撤回批签发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批签发机构同意后方可撤回,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批签发申请撤回情况。 /p p   批签发机构已经确认资料审核提示缺陷、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批签发申请人不得撤回。 /p p   第二十八条 批签发机构根据资料审核、样品检验或者现场检查等结果作出批签发结论。符合要求的,签发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加盖批签发专用章,发给批签发申请人。 /p p   按照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在销售时,应当出具该批产品的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p p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签发,向批签发申请人出具生物制品不予批签发通知书,并抄送批签发申请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p p   (一)资料审核不符合要求的 /p p   (二)样品检验不合格的 /p p   (三)现场检查发现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存在严重缺陷的 /p p   (四)现场检查发现产品存在系统性质量风险的 /p p   (五)批签发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限内补正资料的 /p p   (六)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p p   第三十条 不予批签发的生物制品,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批签发申请人销毁。进口生物制品由口岸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退回境外厂商。 /p p   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将销毁记录同时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应的批签发机构。 /p p   第三十一条 在批签发工作中发现企业产品存在严重缺陷,涉及已上市流通批次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应当立即通知批签发申请人,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使用、召回缺陷产品等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予以销毁。批签发申请人应当将销毁记录同时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应的批签发机构。 /p p   批签发申请人召回产品的,不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p p   第三十二条 批签发机构应当对批签发工作情况进行年度总结,由中检院汇总分析后,于每年3月底前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报告。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五章 复 审 /strong /p p   第三十三条 批签发申请人对生物制品批签发通知书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生物制品批签发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原批签发机构或者直接向中检院提出复审申请。 /p p   第三十四条 原批签发机构或者中检院应当在收到批签发申请人的复审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复审的决定,复审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及原报送资料。按规定需要复验的,其样品为原批签发机构保留的样品,其时限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 /p p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复审: /p p   (一)不合格项目为无菌、热原(细菌内毒素)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不得复验的项目 /p p   (二)样品明显不均匀的 /p p   (三)样品有效期不能满足检验需求的 /p p   (四)批签发申请人书面承诺放弃复验的。 /p p   第三十五条 复审维持原决定的,发给生物制品批签发复审结果通知书,不再受理批签发申请人再次提出的复审申请 复审改变原结论的,收回原生物制品不予批签发通知书,发给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六章 信息公开 /strong /p p   第三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建立统一的批签发信息管理系统,公布批签发机构确定及调整情况,向批签发申请人提供可查询的批签发进度、批签发结论,汇总公开已完成批签发的产品批签发结论以及重大问题处理决定等信息。 /p p   中检院负责批签发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p p   第三十七条 批签发机构应当在本机构网站或者申请受理场所公开批签发申请程序、需要提交的批签发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收费标准和依据、时限要求等信息。 /p p   第三十八条 批签发机构应当在本机构每一批产品批签发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开批签发结论等信息。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七章 法律责任 /strong /p p   第三十九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签发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p p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批签发申请不予受理的 /p p   (二)不在本机构网站或者申请受理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p p   (三)在批签发过程中,未按规定向行政相对人履行告知义务的 /p p   (四)批签发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样品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批签发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p p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或者不予批签发理由的。 /p p   第四十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签发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批签发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批签发结论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批签发结论的 /p p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批签发结论的 /p p   (三)批签发过程中违反程序要求,私自向批签发申请人或者第三方透露相关工作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p p   (四)批签发过程中收受、索取批签发申请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p p   第四十一条 批签发机构在承担批签发相关工作时,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p p   第四十二条 批签发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或者样品,或者故意瞒报影响产品质量的重大变更情况,骗取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p p   伪造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p p   第四十三条 经现场检查,药品生产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p p   第四十四条 销售、使用未获得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的生物制品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八章 附 则 /strong /p p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规定的批签发工作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p p   第四十六条 按照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进口时,还应当符合药品进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p p   第四十七条 生物制品批签发申请表、生物制品批签发登记表、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生物制品不予批签发通知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复审申请表、生物制品批签发复审结果通知书的格式由中检院统一制定并公布。 /p p   第四十八条 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生物制品不予批签发通知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复审结果通知书由批签发机构按照顺序编号,其格式为“批签X(进)检XXXXXXXX”,其中,前X符号代表批签发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或者机构的简称,进口生物制品使用“进”字 后8个X符号的前4位为公元年号,后4位为年内顺序号。 /p p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13日公布的《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1号)同时废止。 /p p br/ /p
  • 中德乳制品安全论坛即将召开(附日程)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德国农食品、农业和消费者保护部联合主办,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承办的中德乳制品质量控制与安全论坛将于7月24日在北京举行,论坛邀请了来自国家质检总局、中国检科院、德国食品、农业和消费品保护部以及德国驻华大使馆的中外专家,专家们将就共同关心的乳制品安全问题发表演讲,探讨并分享对乳品安全的看法和管理经验,促进行业共同发展。 会议日程: 2009年7月23日  地点  12:00am-8:00pm 报到 北京北辰洲际酒店 2009年7月24日  第一部分:  宴会厅A  主持人: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 俞太尉 9:00am-9:50am 会议开幕式:介绍嘉宾、会议安排介绍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先生致辞 检验检疫协会会长、国务院参事葛志荣先生致辞 德国联邦食品、农业和消费者保护部副部长米勒先生致辞 9:50am-10:05am 茶歇 第二部分:  宴会厅A  主持人: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院主席:Dr. Andreas Hensel 10:05am-10:25am 中国乳制品安全监管与技术法规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 10:25am-10:45am 中国乳制品进出口安全监管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10:45am-11:05am 牛奶和奶制品风险评估现状:从农场到餐桌的延伸 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院主席:Dr. Andreas Hensel 11:05am-11:25am 中国乳制品行业的总体状况:中国乳业从危机到信心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理事长:宋昆冈先生 11:25am-11:45am 原奶生产的质量安全管理 德国联邦粮食和食品研究院 德国Max-Rubner研究所 专家:Dr. med. vet. Karin Knappstein 11:45am-12:00am 提问与讨论 12:00am-1:00pm 午餐 宴会厅B 第三部分:  宴会厅A  主持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食品安全研究所副所长 陈颖博士 1:30pm-1:50pm 德国奶制品市场的结构、发展和最新趋势 德国奶制品工业协会:Mr. Alois Erhard Richarts 1:50pm-2:20pm 中国乳制品国家标准的修订进展 全国乳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王芸女士 2:20pm-2:40pm 欧盟食品卫生法在德国的实际应用和牛奶生产企业的准入许可 德国蒂宾根地区综合行政署 官员:Dr. med. vet. Conrad Maas 2:40pm-3:10pm 气相色谱双曲面三重四极杆质谱用于复杂基质(乳制品)中残留物检测研究 赛默飞世尔科技色谱质谱应用专家:张伟国博士 3:10pm-3:40pm 食品安全—风险监控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副总裁:刘卫星先生 3:40pm-4:00pm 提问与讨论 4:00pm-4:20pm 茶歇 第四部分:  宴会厅A  主持人: 德国联邦粮食和食品研究院 德国Max-Rubner研究所 专家:Dr. med. vet. Karin Knappstein 4:20pm-4:40pm 消费奶和乳制品的微生物检测 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院专家: Dr. vet. med. Juliane Brä unig 4:40pm-5:10pm 中国食品安全问题和食品安全法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教授 5:10pm-5:30pm 奶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简介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副主任:仲维科博士 5:30pm-5:50pm 提问与讨论 5:50pm 会议结束 6:00pm 大会晚宴 宴会厅B
  • 中国工商银行表示“黄金制品掺假”说法不实
    中国工商银行表示   “黄金制品掺假”说法不实(求证探寻喧哗背后的真相)   权威检测机构未发现知名品牌黄金制品掺假   “十一”黄金周期间,一条关于“黄金”的传闻在互联网上迅速发酵。有微博称,中国工商银行出售的黄金掺假,同时还质疑国内市场上40%的金条用铱或钨掺假。   国有商业银行出售的金条是否造假,备受社会关注,也事关银行业乃至国家的声誉。对此,人民日报“求证”栏目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疑问一:工行出售的黄金掺假了?   【回应】 工行表示原料、生产加工、售前、售中各环节都严控产品质量,不会掺假,每根金条都有质量证书 承诺回购   有微博称,“有人拿着工商银行销售的一公斤黄金,附带证明和发票,拿到金银加工厂出售,经过核实,的确是工商银行出售的,加工厂老板就收了,检验黄金的精确纯度,必须去南京,结果一周后报告来了,该金条掺杂了 铱 ”。   “这纯属不实之言”,工行贵金属业务部新闻发言人施旭东表示,“工行严格贯彻上海黄金交易所对金条质量控制的标准,品牌金条从原料入库、生产加工、产成品出厂前及销售各个环节都进行了严格的质量控制。”   据工行方面介绍,在原料环节,工行的黄金原料符合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仓标准,并从上海黄金交易所统一出库   在生产加工环节,工行从上海黄金交易所指定的可提供标准金条的生产企业中选择信誉度高、质量控制良好的大型精炼加工企业进行生产,加工企业均获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可提供标准金锭企业”合格证书,具有良好的信用标准。工行也责成加工企业对整个生产环节执行最为严格的质量控制   在售前、售中环节,工行对每个批次的生产金条进行随机抽检,抽样产品全部送经国家计量认证、国家审查认可、国家实验室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历年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   施旭东说,工行对每一根金条都出具产品质量证书,对产品的成色、重量和品质进行保证。对已售产品,如果出现因产品成色或重量等原因引起客户投诉,一旦投诉产品经质检机构和工行确认为不合格产品,可根据客户意愿,对投诉产品作换货或退货处理。   “工行还对已售黄金承诺回购,”施旭东说,“消费者可以在工行200多家网点办理黄金制品回购业务。这些网点分为普通回购网点和综合性回购网点,前者可以回购工行自有品牌的黄金制品,后者除了工行产品外,还可以回购其他企业生产的成色在Au99.0以上的实物黄金产品。综合性回购网点目前有近100家。”   “如果一家银行的黄金产品掺假,它敢做这样的回购承诺吗?”施旭东说。   疑问二:南京有检出银行黄金制品掺假吗?   【回应】 检测机构表示未发现银行黄金制品掺假 省市消协表示未接到相关投诉   网传检验出工行金条掺杂“铱”的检测机构在南京。据记者调查,南京负责贵金属检测的机构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机构,其中最权威的是隶属于国家质检总局的国家级贵金属检测机构——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该中心检验室主任杨佩告诉记者,中心检测黄金制品用的是“破坏性的办法”,要过“三道关”。   第一关,将黄金制品压薄、碾碎,加工成细屑状的粉末。“黄金较软,铱、钨较硬,如果真的在黄金制品中掺了铱、钨,就好比在面团里揉进了沙子,第一关就过不去。再说,黄金是金黄色的,铱、钨是白色的,一加工成细屑状粉末,掺有铱、钨的黄金制品就会 露馅 。”第二关,将细屑状粉末用“王水”溶解。杨佩说,与黄金不同,铱、钨在“王水”中很难溶解。即使掺有铱、钨的黄金制品侥幸混过前两关,还有第三关,就是检测程序。“我们能检测出含量为10-6到10-9(即百万分之一到十亿分之一)的杂质,也就是说,铱、钨只要有一丁点,就能检测出来。”   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是工行黄金制品的送检机构之一。“按照这么严格的检测方法,目前我们没有发现工行的黄金制品中掺杂铱或钨。”杨佩说。   “我们中心近年检测银行出售的千足金制品较少,且检测结果都合格。”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主任朱德茂说。   记者又采访了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据该协会副秘书长钱立根介绍,近年遇到的类似“黄金制品成分不足”的投诉案例,每年大约在十一二件,其中绝大多数是黄金饰品中扣件、连接件出于硬度等原因而纯度不足 没有接到过银行出售的黄金制品成分不足的投诉。“银行出售的黄金制品中,以投资类的为主,装饰类的很少。投资类的黄金制品如金条、金砖等,不存在扣件、连接件 假如银行制品发生 掺假 、 成分不足 ,是很容易被发现、被索赔的,但目前没有接到过这方面的投诉。”钱立根说。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门负责人介绍,一般性的投诉多是属地就近解决,情节特别严重的,消费者也会投诉到省消协。对于黄金制品的投诉,这位负责人表示,“最近两年中均没有接到过。”   疑问三:品牌企业黄金制品可信度高吗?   【回应】 历年抽查,未发现大品牌黄金制品掺假   有消息称,黄金市场上有用钨做核心的假金条,国内市场上40%的金条用铱或钨掺假。   “这是不负责任的说法!”杨佩说,“我们中心一年要检测数十万件黄金制品,检测机器24小时开着,目前没有发现掺杂铱或钨的黄金制品。当然,送到我们这里检测的多为银行、大企业等生产的黄金制品。小企业、小作坊生产的黄金制品即使有用铱或钨掺假我想也是少数。”杨佩说。   他表示,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时,有个别企业在黄金首饰中掺铱,但很快被质检机构发现。此后仍有极少数企业试图掺铱或钨,但随着检测技术的突飞猛进,这种“不良企图”往往难以得逞。   同样隶属于国家质检总局的另一家国家级贵金属检测机构——国家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质量负责人陈丁滢说,在黄金制品中掺杂铱或钨的现象虽不能完全排除,但肯定达不到40%的比例。“从我们历年监督抽查的情况看,没有发现大的知名品牌的黄金制品掺杂铱或钨。”   杨佩和朱德茂建议,消费者在黄金消费时应当选购银行、大企业生产的黄金制品,在正规销售场所购买,并索要质量证书等相关证明。   疑问四:黄金“生锈”是因掺假吗?   【回应】 高纯度金不易生锈,但遇到硫化物、汞和铅等会有变色现象   网络传言还引发网友对千足金福娃、贺岁金条等纯金制品生锈的质疑,认为黄金变色是因为掺假。   朱德茂介绍,按照国家标准金制品的纯度,有高纯度金(千足金、足金)以及低纯度金(22K金、18K金、14K金、9K金),纯金制品只是理论纯度。金属氧化称为生锈,而黄金化学性质稳定,不易被氧化,故高纯度金不易生锈。但会有变色现象,遇汞或铅会变色,人体的汗液或体液酸性过高以及化妆品内的某些化学元素也会使得金饰品变色。另外,压制的金饰品或成品,因压制磨具(贱金属铜、铁、锌等)的残留(极其微量)也会使其变色。以前的千足金福娃、贺岁金条生锈有可能是压制磨具的残留使其变色,也可能是其他金属元素氧化而变色,但生产工艺不当致色变是主要原因。   据位于南京市中心的宝庆银楼一位江姓鉴定师介绍,黄金具有耐腐蚀性,在空气质量不好或者其他情况下,黄金制品遇到汞,容易出现白色的斑点 遇到硫化物,容易出现棕红色的斑点。“但是这些不是真正的生锈。”她介绍说,“这些斑点都是可以清洗掉的。”
  • 全国首台水泥制品快检仪投用
    记者11月17日从国网天津电力获悉,其研发的全国首台水泥制品快检仪已在国内十余家省级电网公司水泥制品检测现场投入使用。该仪器实现了钢纤维混凝土的无损检测,可有效服务电网物资质量管控。近年来,随着我国电网建设加快,使用钢纤维混凝土制作的电缆水泥保护盖板、水泥电线杆等使用量逐年增加,但其质量管控成为难题。常规检测方法通过破坏性抽样实验,不仅检测周期长、覆盖率低、成本高,还会产生大量废品废料,并且检测智能化程度低,数据共享性不高。为此,国网天津电力组建项目研发团队,开展钢纤维混凝土无损检测的可行性论证、检测技术开发、数据库完善等工作。历时两年,研发团队攻克了钢纤维混凝土钢纤维掺量测量、内部钢筋直径测量等技术,成功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国首台水泥制品快检仪。该仪器适用于钢筋、纤维、钢丝网等不同类型的钢纤维混凝土,以不破坏制品结构的方式检测钢纤维混凝土制品内部质量,解决了国内钢纤维混凝土制品检测和评价方式单一等问题,缩短了检测时间,提升了检测可靠性。“目前,该仪器已成功应用在十余家省级电网公司电缆水泥保护盖板等检测工作中。”国网天津电科院电源中心副主任于金山介绍,该仪器还可应用在铁路交通、信息通信等大范围使用水泥杆塔等钢筋混凝土制品的工程建设中,快速检测隐患及质量问题。
  • 质检总局: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领域开展打假专项行动
    新华网北京7月13日电(记者娄奕娟)7月13日,记者从质检总局了解到,自2016年7月起,质检总局将组织全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执法打假“质检利剑”行动,范围包括食品电水壶、电压力锅、电饭煲等接触用不锈钢制品,从线上到线下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抽查铅、铬、镍、镉、砷等元素是否超标。   质检总局办公厅日前下发的《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执法打假“质检利剑”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通过专项行动,达到有效整治行业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查处一批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质量违法案件,优化消费和市场竞争环境,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促进行业质量提升和规范发展的工作目标。   根据《通知》,本次“质检利剑”行动以监督抽查不合格、日常监管发现有违法行为以及网络、媒体报道或者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有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辖区内的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主产区组织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对重点区域内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生产企业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   一是企业生产资质,重点检查电水壶、电压力锅、电饭煲等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生产企业是否获得“CCC”认证证书;   二是产品标注标识是否规范,重点检查是否按照《GB 9684-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的要求,在产品或最小销售包装上标识“食品接触用”和不锈钢类型,以及是否存在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和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   三是企业原料把关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使用不符合我国相关国家标准的不锈钢材料,是否存在以低冒高、以次充好等产品质量欺诈行为;   四是产品内在质量,重点抽查铅、铬、镍、镉、砷等元素是否超标,以及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的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等电气安全指标是否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对于发现的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质量违法行为,《通知》要求依法严肃查处。质检总局将在各地开展集中检查、整治的基础上,组织国家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1236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质检机构等,从线上线下对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质量违法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的,一经发现,要依法从严查处,公开曝光,加大质量失信惩戒力度。   《通知》要求,对轻微质量违法行为,要督促企业加大整改力度,限期整改;对严重质量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强化惩处力度。在打击整治阶段,质检总局将组织从线上线下全面排查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质量违法案件线索,并组织有关地方局依法查处;对本阶段发现查处的质量违法案件进行登记造册,向社会公布,实施信用惩戒。
  • 新西兰称目前所产乳制品无二聚氰胺
    新西兰初级产业部称,二聚氰胺本身无毒害 乳品巨头恒天然集团称,残留物不到欧盟限值的1%   ■ “新西兰奶粉被检出二聚氰胺”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 李静)针对乳品被检出含有二聚氰胺(DCD,也称双氰胺)残留,昨日新西兰乳品巨头恒天然集团再次发布声明重申保证食品安全。恒天然表示,检测到的DCD残留水平是极其微量的,还不到欧盟食品安全限值的百分之一。   此外,昨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表示,自去年9月之后在新西兰就没有任何DCD的使用,新西兰目前所生产的任何乳制品都不可能有DCD的残留。   恒天然:残留不到安全限值的1%   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官员25日证实,在新西兰出产的小部分牛奶和奶粉中检测出少量双氰胺化学残留物,但这些残留物不会影响食品安全或导致健康问题。新西兰政府已经下令禁售含DCD产品。   恒天然集团CEO史毕根思昨日再次就此发布声明向全球消费者保证,新西兰乳制品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我们知道,部分消费者和监管机构心存疑问。我们必须打消他们的疑问。目前,我们正在和他们保持密切沟通,提供相应解释。我们拥有强大的科学依据证明恒天然产品的安全性,并且一再就我们产品的食品安全做出保证。”   史毕根思昨日表示,“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首先,我们在少数产品样本中检测出了DCD的微量残留。需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我们检测到的DCD残留水平是极其微量的,还不到欧盟食品安全限值的百分之一。”   新西兰产业部:外界有误解   对于这一引起广泛关注的事件,新西兰政府方面昨日也对此做出表态。   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局长Wayne McNee昨日表示,对于新西兰暂停在牧场施用DCD及其对新西兰乳制品的安全性意味着什么,外界有所误解。   据其介绍,DCD的残留只在少量的奶粉产品中被发现,并不存在于任何其他乳制品,如奶油与乳酪。   “这些少量的残留并不会对食品安全造成危害。DCD本身是无毒害的。”McNee表示。   McNee表示,DCD从未被加入或是被使用在新西兰的食品上,它是被用来使用在牧草上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和减少硝酸盐进入水中。   对特定化合物残留无国际标准   据介绍,虽然目前对于特定的化合物的残留并无国际标准,新西兰两家化肥公司已经主动暂停出售和在牧场使用DCD,因为新西兰的国际乳制品消费者期待新西兰产品是零残留。目前对于DCD尚无国际标准。   McNee表示,欧盟委员会设定有每日可接受的DCD含量。根据目前在新西兰乳品所检测出的最高DCD残留,一个60公斤体重的人必须饮用超过130公升的液态牛奶,或是摄取60公斤的奶粉才会达到欧盟委员会所设定的每日可接受含量的限额, 只有摄入比该上限高得多的数量,才会对健康产生影响。   “在出口的乳制品中存在DCD残留的机会是微乎其微的,”McNee昨日强调,“自2012年9月之后在新西兰就没有任何DCD的使用,并且目前也已被停止使用。新西兰目前所生产的任何乳制品都不可能有DCD的残留。”   新西兰国内并没有因为本次在牧场停用DCD而对乳制品的销售有任何限制。   1月26日,在新西兰部分奶粉被曝出含二聚氰胺残留物后,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已紧急要求新西兰相关部门尽快提供奶粉的二聚氰胺含量、批次等详细情况。但相关部门尚未表态是否会对奶粉启动二聚氰胺检测。   ■ 小知识   二聚氰胺(DCD,也称双氰胺)主要用途有:   (1)作为胍盐、三聚氰二胺类的原料。   (2)用作染料固色剂,双氰胺和甲醛反应制得的双氰胺树脂,可用作染料固色剂。   (3)双氰胺化肥,双氰胺复合肥料可控制硝化菌的活动,使氮肥在土壤中的转化速度得到调节,减少氮的损失,提高肥料的使用效率。   (4)作为精细化工中间体。在医药上用于制取硝酸胍、磺胺类药物等。   ■ 相关   “二聚氰胺是否有毒”无明确说法   新西兰政府及恒天然公司一再强调检测到的二聚氰胺DCD残留水平是极其微量的,产品是安全的,并且DCD本身无毒无害。   然而也有国内专家指出检测出的DCD奶类产品可能会对脆弱婴幼儿产生副作用。   面对各方不同的声音,消费者该相信谁?   上周六,国家质检总局已紧急要求新西兰相关部门尽快提供奶粉的DCD含量、批次等详细情况。但相关部门尚未表态是否会对奶粉启动二聚氰胺检测。   而对于含有DCD的奶制品到底有没有毒?毒性多大?我国官方目前尚无明确说法。   新京报记者 李静   ■ 专家声音   “消费者不必太惊慌”   此事与三聚氰胺事件性质完全不同   上海奶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曹明昨日表示,根据目前掌握到的情况来看,被检测出的双氰胺并非人为恶意往奶制品中添加,这与此前三聚氰胺事件的性质完全不同,而且经过土地、草木、乳牛、牛奶的层层转化,含量极少,对成人不会有太大影响。   但曹明昨日也指出,含有双氰胺的奶类产品可能会对婴幼儿产生副作用,婴幼儿器官的构造、发育和机能都不完善,对食品十分敏感,容易导致堵塞肾脏等情况发生。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根据目前已知情况分析判断,此次新西兰奶粉双氰胺残留事件并非是奶粉加工过程中蓄意添加,而是牧草使用了氮肥增效剂双氰胺,奶牛吃了这种牧草后,在奶中残留的。双氰胺毒性小于三聚氰胺,消费者不必太惊慌。   但他强调,中外奶粉企业都应积极采取措施,在技术允许范围内最大可能减少双氰胺残留值。同时他建议可以采取双氰胺婴儿奶粉每公斤1毫克的限量值标准来评估其安全风险。   新京报记者 李静   ■ 消费者   “不知该去哪儿买放心奶”   新西兰二聚氰胺事件让不少将对新西兰奶源很放心的妈妈们“崩溃”。尽管有些消费者对此事件了解得并不透彻,但面对近年来频频发生的奶粉安全事件,妈妈们脆弱的神经再次陷入恐慌之中。   马女士昨日表示,之前一直是委托朋友从新西兰代买奶粉,虽然很麻烦,但是为了孩子也一直坚持着,就是为了安心。但这两天看新闻发生这个事情,现在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家里还有这么多新西兰的奶粉呢,无论事大事小,都不敢再给孩子喝了,可中途换奶粉对孩子也很不好。”马女士说,“连新西兰的奶粉都有问题,真不知道以后到底该去哪买放心奶了。”   担忧的不仅仅是马女士,昨日已经怀孕7个月的刘女士也郁闷起来,她表示:“自从怀孕后家里人就四处打听哪些奶粉品牌好,很多妈妈都推荐新西兰奶粉,为此家里已经囤了一些,现在突然传出这个消息,那我们是不是应该改选一些欧洲奶粉品牌呢?”   新京报记者 李静   ■ 市场   相关产品均正常销售   记者了解到,新西兰是全球最大的奶制品出口国,我国进口原料奶粉的70%-80%来自新西兰。   由于恒天然集团是全球最大的乳制品加工企业,国内外众多奶粉品牌的原料粉都由恒天然集团供应,使得“双氰胺”事件的波及范围很大。   昨日有业内人士指出,雅培、美赞臣、惠氏等消费者日常熟悉的知名奶粉品牌大多是从新西兰恒天然集团进口原料。在中国市场上,安怡中国和安满品牌均是恒天然集团完全掌控下的品牌。除此之外,国内半数以上的烘焙连锁店都选用恒天然旗下的安佳乳品。   此外,昨日记者走访北京一些超市,在奶粉专柜看到有的奶粉品牌直接在包装上写明“新西兰奶源”,这些产品均在正常销售。   对此,昨日一家超市销售人员表示,已经听说新西兰奶粉的事情,但目前涉及新西兰奶源的奶粉究竟能不能销售,国家相关部门并未有相关说明。
  • 中国将参与生物制品国际技术标准制修订
    1月18日,发展中国家第一个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生物制品标准化和评价合作中心在北京成立,这是全球第七个研究中心。   据了解,过去世界卫生组织生物制品技术标准的制修订、标准品的研制均由发达国家主导,而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疫苗生产国和使用国却只有有限的参与权,只能被动地参照相关的国际技术标准。   加入该中心之后,将更多地参与主导生物制品标准的制修订,这意味着,我国公众使用的疫苗等生物制品质量是与国际接轨的,也标志着中国在国际生物制品领域内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将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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