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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类食品相关的资讯

  • 11项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拟废止
    国家卫生计生委1日就《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的清理建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表示,此次标准清理充分考虑了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特点、现行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执行情况、标准配套性等问题,特别是研究相关产品标准与《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等基础标准关系等,注重标准间的配套和衔接,重点解决标准之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   征求意见稿指出,专家组分析整理了相关的25项标准,提出清理建议:建议废止《营养强化小麦粉》等11项标准 建议将《运动营养食品通则》等3项标准修订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建议将《运动营养食品能量补充食品》等5项标准整合到《运动营养食品通则》 《绿色食品婴幼儿谷粉》为认证认可标准,不纳入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建议《婴儿配方食品》等5项标准继续有效。   - 根据标准清理工作情况,清理专家组建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的目录如下: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婴儿配方食品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标准(如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等其他标准)。
  • 广东食药监:新增8类食品 加大检测力度
    1月16日,2017年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据悉,该局计划从今年开始,在蔬菜和水产品两类食品的基础上,再选取市场消费量大、关注度高的八类食品,作为重点抽检、监管种类。  据介绍,去年广东率先在全国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管”行动计划方案(2015-2020年)》。目前,“智慧食药监”项目已全面启动,其中日常监管、行政执法、检验检测、食品追溯等系统已初步建成,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新增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油、酒类等重点品种。  去年,广东全省100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全年全省开展快检蔬菜和水产品共计265.2万批次,筛查发现并销毁了9574批次共96064.62公斤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其中蔬菜类7971批次共83098公斤、水产品类1603批次共12966.53公斤,有效提升了广大市民消费信心。  而今年,广东省政府将继续把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确定今年食品检验量从去年2批次/千人提高到今年3批次/千人,对200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  因此,广东省食药监局计划从今年开始,在蔬菜和水产品两类食品的基础上,再选取市场消费量大、关注度高的八类重点食品(粮食、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鲜蛋、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谷类辅助食品、白酒、凉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在生产经营环节加大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力度。
  • 婴幼儿谷类辅食2020版国标新变化(附各国婴幼儿辅食法规汇总)
    p   2020年7月10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该标准将代替GB 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p p   本标准适用于6-36月龄较大婴儿和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从内容层面而言,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术语、定义和产品分类的描述;增加了部分营养成分的最大值;增加了基本营养成分和可选择营养成分指标;修改了添加糖限量的规定;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致病菌限量引用通用标准;更新了检验方法;增加了包装要求。 /p p   其中,考虑我国婴幼儿人群贫血率状况,以及植物性食物中铁吸收率较低、维生素C有助于提高铁的吸收率等因素,将维生素C作为基本营养成分指标。根据婴幼儿对镁的营养需求量及谷类食物中镁的本地含量,将镁作为可选择添加营养成分。对于罐装即食谷物辅助食品类别,单独规定了其能量值要求,为≥335(80)kJ(kcal)/100g。修改了碳水化合物计算方式的描述 将膳食纤维的能量系数修改为8kJ/g。 /p p   针对,糖摄入过量会导致婴幼儿龋齿、肥胖、不利于后期喂养、成年期对甜食产生偏好等风险,根据婴幼儿喂养原则,结合产品实际需求,将添加的蔗糖、果糖、葡萄糖、葡萄糖浆限量值进行下调,添加其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的总量≤0.6g/100kJ(2.5g/100kcal)。 /p p   另外,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原则》要求,对污染物、真菌毒素、微生物致病菌限量引用通用标准。罐装即食谷类辅助食品应符合商业无菌要求 为保证产品在保质期内的品质,增加了包装要求,“可以使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二氧化碳和/或氮气作为包装介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53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164a8e2d-dfab-45da-868e-17a3fba8acd7.jpg" title=" 001.png" alt=" 001.png" width=" 600" height=" 530"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07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18ccda21-5282-4d0f-a2a9-a68b3eeee21d.jpg" title=" 002.png" alt=" 002.png" width=" 600" height=" 407"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105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f94353e1-4211-4942-b365-30cf90fe5796.jpg" title=" 003.png" alt=" 003.png" width=" 600" height=" 105"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224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b9a21db7-94a4-46c0-872f-f5bb5a9f3de7.jpg" title=" 004.png" alt=" 004.png" width=" 600" height=" 224"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8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7558ac15-6a9e-4255-81a8-75dd0be5660c.jpg" title=" 005.png" alt=" 005.png" width=" 600" height=" 89" border=" 0" vspace=" 0" / /p p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澳新、美国、日本和我国对婴幼儿辅助食品均制定了相关法规标准。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部分指标的修订也参考了国际和各国相关法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了婴幼儿加工谷类辅助食品标准《Standard for Processed Cereal-Based Foods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CODEX STAN 74-1981);欧盟制定了加工谷类食品和婴幼儿食品指令《Processed Cereal-Based Foods And Baby Foods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2006/125/EC);澳新食品标准局制定了婴儿食品标准《Food for infant》(STANDARD 2.9.2);美国在《美国联邦法规》第21卷中未专门对婴幼儿辅助食品作出明确规定,但美国农业部2005年制定了主要用于贸易协议使用的Cereal for Babies, Instant A-A-20022D;日本婴幼儿食品协会制定了《婴幼儿食品》推荐性标准;我国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详见表1和表2。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166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25509733-558a-4d5e-913d-7f1115b6fb36.jpg" title=" 01.png" alt=" 01.png" width=" 600" height=" 166"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258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34191443-3da3-4705-904e-057ace14ac2c.jpg" title=" 02.png" alt=" 02.png" width=" 600" height=" 258"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541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f81cc357-323e-4908-bbfd-ca599b5adf5d.jpg" title=" 微信图片_20200713105347.png" alt=" 微信图片_20200713105347.png" width=" 600" height=" 541" border=" 0" vspace=" 0" / /p p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3596.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草案).pdf"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草案).pdf /a /p p strong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7/attachment/be429965-45dd-46ce-b3f3-335900124d8a.pdf" title=" 编制说明.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编制说明.pdf /a /p
  • 我国拟禁止使用14大类食品和食品原料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就《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餐饮服务禁止使用14大类食品和食品原料。   这些禁止使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主要是违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这样几类食品,例如: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以及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的食品,或是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和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等。   这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把餐饮服务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责任主体,更便于执法和监管。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此外,还规定了餐饮服务禁止使用无标签食品或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情况也被禁止。另外,禁止使用添加了药品的食品,但不包括添加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的、按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 欧盟食品安全会议讨论肉类食品安全问题
    新华网哥本哈根2月2日电 欧盟及各成员国食品安全主管机构的官员和学者2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会议,讨论欧盟制订现代化肉类食品安全检验标准及强化肉类安全检验检疫等问题。   欧盟轮值主席国丹麦的农业大臣梅特耶尔斯科夫当天在会议开幕式上致辞时说:“消费者的安全是欧盟肉类产品检验的核心。虽然欧盟的肉类食品检验运作情况一直良好,但我们必须承认,现在的规范是多年前制订的,目前的情况已经发生变化,我们需要用新知识更新肉类食品检验规范,这样才能有效降低疾病传播,保障食品安全。”   耶尔斯科夫表示,欧盟作为肉类食品的主要生产地和出口地,在制定国际标准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他说:“我希望我们能制定出现代化的肉类食品检验规范,先在欧盟范围内采用,进而得到欧盟以外国家的认可。”   欧盟食品安全局在2011年8月公布的一份报告中指出,欧盟每年有10万人感染沙门氏菌疾病,欧盟国家需加强肉类食品的安全检验,而且要防止在检验过程中发生细菌交叉感染。
  • 所有半岁内婴幼儿配方食品禁用香料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日前由卫生部发布并施行,从2009年9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外,市场上销售的所有半岁内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香料。   该规定指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其中100ml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配方食品中的使用量。婴幼儿谷类食品(婴幼儿配方谷粉除外)中可以使用香兰素,最大使用量为每7mg/100g,其中100g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谷类食品中的使用量。
  • 食品安全检测仪:多种类食品快检应用范围广
    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切的焦点,为了确保各类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食品安全检测仪应运而生。这一多功能的仪器覆盖了广泛的应用范围,适用于多种食品检测,为市场监管、食品生产、卫生监督等多个领域提供了支持。主要应用领域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检测仪用于对市场上销售的各类食品进行快速、准确的检测,确保市场上的食品安全。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测,保障产品质量。卫生监督部门:用于对食品卫生安全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食品肉产品深加工企业:食品安全检测仪适用于对肉制品等深加工产品进行成分检测,确保产品合格。商超市场:对销售的各类食品进行定期检测,提高商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的安全。关键特点多通道检测:配备多通道检测模块,可同时进行多种项目的检测,提高工作效率。自动化操作:具备自动检测和重复性检测功能,降低了操作难度,提高了检测的准确性。一体化设计:整合多种检测模块,实现多功能一体,满足不同行业和领域的需求。灵活性:可根据不同的检测需求设定上下限值,实现数据快速评估和预警。食品安全检测仪的广泛应用,使其成为食品行业和相关领域的得力助手。早保障每一份食品的安全的同时,也为社会提供更可靠的食品安全保障。
  • 辐照糖类食品的快速鉴别检测方法
    辐照糖类食品的快速鉴别检测方法一、实验目的本研究旨在开发一种基于超微弱化学发光技术的快速鉴别辐照糖类食品的方法。通过研究葡萄糖和蔗糖等糖类在不同辐照剂量下的化学发光特性,并探讨水分和辐照剂量对化学发光效应的影响,建立一种无需对照样品即可有效鉴别辐照食品的检测方法。二、实验使用的仪器设备和耗材试剂1. 仪器设备(1). 超微弱发光测量仪:BPCL-IV型,用于测量样品的化学发光强度。(2). 放射性源及辐照设备:用于样品的辐照处理。(3). 分析天平:用于精确称量样品质量。(4). 恒温室:用于控制样品测量时的温度2. 耗材试剂(1). 葡萄糖:真空包装的食品级葡萄糖。(2). 红蔗糖:真空包装的食品级红蔗糖。(3). 白蔗糖:真空包装的食品级白蔗糖。(4). 检测液:实验室自制,用于激活化学发光反应。三、实验过程1. 样品准备(1). 从食品超市购买真空包装的葡萄糖、红蔗糖和白蔗糖各500克。每种糖样品分成25克一组,封装在聚乙烯(PE)袋中。(2). 样品的水分活度约为15%。2. 样品辐照处理(1). 样品进行辐照处理,辐照剂量设定为0、0.1、0.3、0.5、0.7、0.9、1.5、3 kGy等8个剂量,剂量率为每小时1 kGy。(2). 辐照后的样品在常温(20-27°C)下存放10天后进行测量。3. 超微弱发光分析(1). 使用BPCL-IV型超弱发光仪进行发光分析。测量室温度设定为(35±0.5)℃,探测器电压设定为800V。(2). 每种样品称取0.05克,放入测量池中进行发光测量。(3). 发光测量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步在干燥状态下测量100秒,记录每秒的光子计数;第二步在测量30秒后自动加入2 mL检测液,继续记录光子计数。四、实验结果与讨论1. 不同辐照剂量对化学发光的影响图1A-C分别显示了辐照后的红蔗糖、葡萄糖和白蔗糖在不同辐照剂量下的化学发光强度。实验结果表明,在干燥状态下,辐照糖类的化学发光强度与未辐照样品相近,光子计数波动不大。然而,当加入检测液时,化学发光强度显著增加,且随着辐照剂量的增加,光子计数呈现出线性增长的趋势。特别是在0.7 kGy以下,光子计数的上升速度较快,提示该方法在较低辐照剂量下具有较高的灵敏度。这些结果表明,化学发光效应与辐照剂量密切相关,可以通过测量光子计数变化来估算样品的辐照剂量。图1. (A) 辐照对红蔗糖化学发光的影响. (B) 辐照对葡萄糖化学发光的影响。(C) 辐照对蔗糖化学发光的影响.2. 水分对化学发光的影响图2D-F展示了加入检测液后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情况。结果表明,当样品遇水后,超微弱发光效应显著增强,光子计数迅速上升并达到峰值,随后逐渐回落到干燥状态时的水平。这一现象表明,糖类样品中的自由基在干燥状态下未被激活,而在加入水分后,自由基与检测液中的水分子发生反应,释放光子。这一特性为辐照糖类食品的快速鉴别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图2. (A) 未加检测液的辐照葡萄糖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图. (B) 未加检测液辐照白糖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图. (C) 未加检测液检测辐照红蔗糖的动态变化图. (D) 加检测液检测辐照葡萄糖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图. (E) 加检测液辐照白蔗糖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图. (F). 加检测液辐照红蔗糖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图.3. 含糖食品辐照检测应用实例为验证该方法在实际应用中的可行性,对辐照处理后的奶粉和饼干进行了检测。图3A和图3B显示了未加入检测液时,辐照奶粉和饼干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光子计数几乎没有显著变化。图3C和图3D显示了加入检测液后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辐照样品表现出明显的光子跃迁峰。这一结果表明,该检测方法不仅适用于纯糖样品的检测,也可有效应用于含糖食品的辐照鉴别。图3. (A) 未加检测液检测辐照奶粉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图. (B) 未加检测液检测辐照饼干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图. (C) 加检测液检测辐照奶粉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图. (D) 加检测液检测辐照饼干的化学发光动态变化图. 五、结论本方案提供了一种基于超微弱化学发光技术的快速鉴别辐照糖类食品的方法。实验结果表明,辐照后的糖类样品在加入检测液后会产生显著的化学发光效应,且发光强度与辐照剂量密切相关。该方法无需对照样品即可实现辐照食品的快速鉴别,具有良好的实用性和推广前景。本方案为食品辐照鉴别提供了一种新颖、有效的技术手段。**因学识有限,难免有所疏漏和谬误,恳请批评指正**资料出处:免责声明:1.本文所有内容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不构成任何建议,无商业用途。2.我们尊重原创和版权,如有疏忽误引用您的版权内容,请及时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侵删处理!
  • 食药监局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锁定八类食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确定,将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8类食品作为2014年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监管的重点品种。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各地在此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和区域特色食品特点,确定本地区需要重点治理的食品品种,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扎实做好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着力消除各类隐患,切实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要综合运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行政执法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原辅料采购、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出厂放行等各个环节入手,改进企业生产条件,切实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针对抽检,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以白酒中塑化剂、含油脂类食品中塑化剂、植物油中苯并芘、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以及食品中重金属、农药残留量、食品添加剂等危及人体健康安全的关键指标为重点,依法组织开展重点食品的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检。
  • 肉类食品安全速测仪多功能快速检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关注度也逐渐增加。肉类食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由于生产、加工和运输等环节的不同,肉类食品中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肉类食品安全速测仪应运而生,成为食品行业的新利器。肉类食品安全速测仪是一种能够快速、准确检测肉类产品中有害物质和微生物的仪器。它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对食品中有害成分的即时监测,有力地保障了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主要功能及特点:快速检测: 肉类食品安全速测仪具有迅速检测的特点,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对食品的检测,大大提高了检测效率。多功能性: 这种仪器通常能够检测肉类中的各种有害物质,如抗生素残留、激素、重金属等,同时也能对食品中的微生物进行检测。便携性: 很多肉类食品安全速测仪设计紧凑,便于携带和操作,可以在生产现场、超市、食品仓储等多个场景使用。用户友好: 操作简便,无需专业技能,即使是非专业人员也能轻松上手。结果显示直观,能够帮助用户更好地理解检测结果。数据记录和传输: 许多仪器配备了数据记录和传输功能,可以方便地存储和传送检测结果,有助于建立食品安全档案。肉类食品安全速测仪广泛应用于食品生产、检验检疫、超市等领域。它不仅可以用于原料的检测,也可用于加工过程中和成品上市前的质量监控,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安全保障。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肉类食品安全速测仪将更加智能化和精准化。未来的仪器可能会融合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更好地应对食品安全领域的挑战。肉类食品安全速测仪的出现无疑是食品安全领域的一大进步。它不仅提高了检测的效率,更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为人们提供了更加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在不断提升生活质量的今天,肉类食品安全速测仪必将在食品行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 河南公布新规 对餐饮类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
    新华网河南频道10月28日讯 河南日报报道:今后,餐饮类食品摊贩在取得经营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发放的经营证明后,还应当在15日内向经营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记者10月24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餐饮摊贩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河南省近日公布了《河南省餐饮类食品摊贩备案办法》,明确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辖区餐饮类食品摊贩的备案工作。   《备案办法》提出,餐饮类食品摊贩应当按照《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从事经营活动,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并作出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备案时应当提供餐饮类食品摊贩备案表、经营证明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符合要求的要予以备案建档,并当场发放《餐饮类食品摊贩备案证明》。
  • 肉类食品安全快速无损检测技术通过评审
    日前,由新疆雨润食品有限公司牵头承担,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参与的“肉类食品安全快速无损检测关键技术与系统研究及应用示范”通过专家评审。   作为 “ “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该项目针对肉类食品安全检测关键技术与系统进行研究,旨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实用系统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重点进行猪、牛屠宰前后生鲜肉生产全程中食品安全快速无损检测技术与系统的研发,并对该项技术与系统进行应用示范。   据了解,该项目项目的实施,不仅将提升以雨润为主的肉类产品企业检验技术与产品安全水平,更将提升新疆乃至全国肉类食品安全信息检测技术和系统水平,促进畜牧业发展,提高肉品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 酒类食品安全新标准启动修订
    酒类食品安全新标准启动修订   白酒使用添加剂须在外包装明示   北京商报讯(记者 金晓岩)11月20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相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修订更为严格的酒类食品安全标准,未来白酒企业一旦使用酒精或是其他食品添加剂,必须在产品外包装明示。   随着白酒价格的回落和酿酒成本的高企,白酒添加剂问题备受关注。"真正的纯粮酿造酒,可以不用添加剂,个别白酒企业为了调节口感或节约成本,会在酒中添加这类成分,尤其在中低端产品中,添加范围比例更大。"据知情人士透露,白酒的成分中,98%以上是水和乙醇,其余不到2%的成分是其他酯、酸、醛、醇类物质,这类物质的比例虽然很小,却是影响白酒口感的主要成分。   而市场上一些以调香白酒等所谓的新工艺白酒为代表的中低档白酒产品中,不乏通过违规添加香精冒充纯粮酿造的情况。"这种情况在年份酒中尤为严重,不法商贩或企业通过添加剂将白酒的口感勾兑得更醇厚。"知情人士透露。   中国酒业协会副秘书长宋书玉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虽然此前一直都有约束商家向白酒中添加酒精和食品添加剂的行业标准,但几乎所有产品都未执行这一要求。"这就好比有了红绿灯,但没有摄像头。我们将在此前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完善,着重强调如果白酒企业添加了酒精或是食品添加剂,必须在产品的外包装上明示。"   宋书玉说,"按照今年6月提出的' 白酒3C计划' 之一' 品质诚实' 科研计划来看,预计添加食用酒精的鉴别技术研究时间为一年,食品添加剂的鉴别技术研究时间为一年,而年份酒的鉴别技术研究时间为两年。待研究结束后,便会出台新的修订标准".
  • 我国首次制定食品致病菌限量标准
    各种肉类、巧克力、饮料等内含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限量值,首次有了明确的标准。昨日,卫生部发布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征求意见稿,该标准拟自正式发布后6个月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制定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   标准制定考虑潜在危害   据介绍,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致病菌或其代谢产物对健康造成实际或潜在危害的证据,原料中致病菌状况,加工过程对致病菌状况的影响,贮藏、销售和食用过程中致病菌状况的变化,食品的消费人群,致病菌指标应用的成本/效益分析等因素。   本次标准制定中梳理分析的标准共计562项。   标准提出了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等几种主要致病菌,在对肉制品、水产制品、即食蛋制品、粮谷类制品、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即食加工果蔬、饮料及冷冻饮品类、即食调味品、坚果籽实制品共9类食品进行了限量要求。   其中,公众比较熟悉的沙门氏菌在各类食品中的限量值均为0,也就是说,样品中不得检出这类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在各类食品中的限量则均为100CFU/g.   乳制品不含在该标准   此外卫生部表示,非即食生鲜类食品中的致病菌污染主要通过生产加工过程标准进行控制,不在本标准中进行规定 乳与乳制品已清理完毕,也不包含在该标准之中。   卫生部表示,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是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组参考分析了欧盟、澳新、日本、美国、香港、台湾等地区食品中的致病菌限量标准及其规定制定了这一标准。
  • 我国食品包装安全环保认证启动 包括6大类食品包装
    我国食品包装安全环保认证启动 首批进行认证的包括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等6大类食品包装   4月22日,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在北京正式启动食品包装安全环保认证项目。首批进行安全环保认证的包括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密胺餐具(俗称仿瓷餐具)、奶瓶与太空杯、纸巾纸、饮用水罐、食品用纸制容器等6类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包装。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而食品包装作为与食品全面接触的“特殊食品添加剂”,安全环保问题也是屡见不鲜。一些劣质的食品包装流入市场,有毒有害物料加入包装成品中,这都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 “隐形杀手”。针对这些食品安全问题,政府各级部门采取了积极行动,并相继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循环经济促进法》、QS市场准入制度等有关食品安全的法规和政策,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与监督检查工作,有效促进了食品包装行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此次推出食品包装安全环保认证项目,旨在通过第三方严格规范的合格评定程序,第一次对食品包装产品质量、产品安全与环保性能,以及企业生产过程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综合考虑,通过第三方产品认证的特殊手段,规范企业生产,以期为百姓营造一个安全安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有关专家呼吁,食品包装安全与环保问题是食品包装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据介绍,本次发布的认证方案除了对生产企业质量保障能力提出新的要求外,还特别加入了社会关注度很高的“荧光物质含量超标”、“重金属含量超标”、“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非法、过量使用添加剂”、“微生物检验不合格”、“人为添加回收原料”等安全环保技术指标要求,并要求通过认证的产品对有害物质的控制情况加以明示,保证产品质量达到安全环保要求,为消费者的健康选择提供保障依据。
  • 雀巢亨氏食品被指致癌物超标 雀巢称不影响中国
    据英国媒体今晨报道,近日,英国食物标准局对248份食品样品进行检测,发现13种食品中含有的致癌物质丙烯酰胺含量有上升趋势。亨氏、雀巢等许多知名食品公司都遭到英国食物标准局的警告,超标品种涉及薯片、速溶咖啡和薄脆饼干等。就连婴幼儿专用饼干也未能幸免。   ●检测结果   薯片、咖啡、饼干都含致癌物丙烯酰胺   研究显示,煎炸或烘烤含有淀粉质的食物,例如马铃薯和谷类食物,会产生偏高的丙烯酰胺。世卫组织的专家指出,丙烯酰胺已被证实与多种癌症有关联,包括肠癌、膀胱癌、肾病,并有可能导致不孕和丧失肌肉控制。2002年,科学家得知特定食物中存在该化学物质,从那时起便开始催促食品行业降低含量。   但是检测证实,包括薯片、即饮咖啡、面包、饼干、油炸土豆片、早餐麦片、幼儿食品在内的多款食品中的丙烯酰胺含量并未降低。   报道称,英国食物标准局表示,这些产品对公众不形成任何实时风险,民众无须改变饮食习惯。但长时间的摄取可能会增加患癌风险,因此要求食品公司减少丙烯酰胺含量。   ●厂商回应   亨氏:会改配方 雀巢:没有危害   包括亨氏和麦维他在内的生产商,已经对此事作出响应,表示会修改配方。今年,亨氏已经更改了其香蕉脆饼的配方,使丙烯酰胺含量降至微量水平。   雀巢中国区新闻发言人何彤今天上午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销售的雀巢金牌咖啡是日本原装进口,英国的金牌咖啡应该是当地产的。”在卓越亚马逊网站上,雀巢金牌咖啡粉50g装折后售价116元。   英国媒体称,雀巢等其他公司已表示,在不影响口味和产品质量的情况下不可能实行,补充称“现在没有科学研究证实,某种特定产品在含有丙烯酰胺的情况下,对人体有危害”。   ●中国落点   我国人群丙烯酰胺摄入水平 不高于别国   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卫组织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的报告指出,丙烯酰胺含量较高的三类食品是:高温加工的土豆制品(包括薯片、薯条等),平均含量为0.477mg/kg 咖啡及其类似制品,平均含量为0.509mg/kg 早餐谷物类食品,平均含量为0.313mg/kg 其他种类食品的丙烯酰胺含量基本在0.1mg/kg以下。   世界卫生组织2000年公布的人均每日丙烯酰胺摄入量为每公斤体重0.3~0.8μg(微克,1μg=0.001mg)。   JECFA认为,按估计摄入量来考虑,此类副作用的危险性可以忽略,但是对于摄入量很高的人群,不排除能引起神经病理性改变的可能。   我国尚缺少足够数量的各类食品中丙烯酰胺含量数据,以及这些食品的摄入量数据。   但由于食品中以油炸薯类食品、咖啡食品和烘烤谷类食品中的丙烯酰胺含量较高,而这些食品在我国人群中的摄入水平不高于其他国家,因此,我国人群丙烯酰胺的摄入水平应不高于JECFA评估的一般人群的摄入水平。   ●专家建议   尽量别吃烹饪过度食物   丙烯酰胺通常是高温炸、烤、烧以及烘烹调中的副产品,通常在温度高于120摄氏度的情况下产生。为此,专家们提醒,尽量避免食用过度烹饪食品(如温度过高或加热时间太长),例如人们在家里稍微烤一下面包即可,因为丙烯酰胺在烹饪时间较长的深色物质中形成的几率更高。   另外,提倡平衡膳食,减少油炸和高脂肪食品的摄入,多吃水果和蔬菜。
  • 中国疾控中心:雀巢等婴儿食品重金属未超标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雀巢等欧洲知名品牌婴儿食品中的砷、铅、镉等重金属含量高于母乳,中国的检测标准比国外放宽了几百倍。17日,中国疾控中心通报称,该类产品重金属含量并未超标,而且我国现行有关标准也均严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规定。   近日瑞典卡罗林斯卡研究院在雀巢、喜宝等外国品牌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检出砷、铅、镉,最大检出值分别为33微克/公斤、13微克/公斤、11微克/公斤,婴儿每日进食2次米糊等食品,砷吸入量会较单独喂母乳高50倍,镉高150倍,铅高8倍。   对此,受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了研讨。专家称,我国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在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安全标准中规定了砷和铅的限量指标,砷为200微克/公斤,铅为200微克/公斤,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未对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规定砷和铅的限量指标。我国和CAC均未制定婴幼儿辅助食品的镉限量指标,但我国对该类食品的主要原料大米的镉限量要求(200微克/公斤)严于CAC标准(400微克/公斤)。因此我国现行有关标准均严于CAC。由以上数据可见,雀巢等婴儿食品中的砷、铅、镉等重金属含量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据悉,中国疾控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将继续组织专家进行深入研究,不断完善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其原料的食品安全标准,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其原料的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做出更加严格和科学的规定,确保婴幼儿身体健康。   专家同时指出,提倡对6个月以下婴幼儿尽可能地进行母乳喂养。6个月以上的婴幼儿,应按专家指导,合理添加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辅食。
  • 岛津的果仁类食品中黄曲霉毒素检测方案
    黄曲霉毒素(AF)是黄曲霉和寄生曲霉的代谢产物,具有极强的毒性和致癌性,可引发动物的肝癌、肾癌、胃癌等,其中B1的毒性最强。我国规定在玉米、花生、花生油、坚果和干果等食品中的最高允许含量为20 &mu g/kg。1995年,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食品黄曲霉毒素最高允许浓度为15 &mu g/kg。 免疫亲和柱是将特异性的黄曲霉毒素单克隆抗体与载体蛋白偶联并填柱而成,能特效性地、高选择性地吸附黄曲霉毒素,而让其它杂质通过柱子,使样品得以纯化,黄曲霉毒素吸附后可被极性有机溶剂洗脱。免疫亲和柱将提取、净化、浓缩一次完成,大大简化了前处理过程,提高了方法的准确度、精密度和灵敏度。由于黄曲霉毒素在水溶液中会发生荧光淬灭,反相色谱中检测黄曲霉毒素B1和G1两种异构体荧光强度很弱,需进行衍生化。衍生化的方法一般有柱前和柱后两类,柱前衍生一般使用三氟乙酸,柱后衍生有碘液、过溴化吡啶溴以及电化学和光化学衍生等方法。 岛津检测方案采用碘衍生法检测果仁类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的含量。样品经过免疫亲和柱净化,进样液相色谱分析,经碘溶液柱后衍生后荧光检测器检测。方法简便快速,易操作。黄曲霉毒素B1、G1线性范围0.01~0.05 &mu g/mL,B2、G2线性范围0.003~0.015 &mu g/mL,线性相关系数R均在0.999以上,LOD和LOQ范围分别在0.060~0.159 ng/mL和0.200~0.530 ng/mL之间,回收率在89%~102%之间。 欲知详情请点击液相色谱碘柱后衍生法检测果仁类食品中的黄曲霉毒素. 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为扩大中国事业的规模,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 目前,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2个分公司,事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分析中心;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60多个技术服务站,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岛津作为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已构筑起了不仅面向中国客户,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并力图构建起一个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生产体制。 以&ldquo 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rdquo 为目标,岛津人将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
  • 5类食品上欧盟“黑名单”
    作为农业大国,中国果蔬食品远销欧美,向来备受欢迎。不过,据“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网站消息,欧盟今年将加强对我国5类食品的进口监管,它们分别是:冷冻草莓、芥蓝、干面条、新鲜柚子和茶叶。其中,冷冻草莓是新增产品,其他4类是以前法规中早已规定的。冷冻草莓的加入可能与2012年德国出现冷冻草莓食物中毒有关。   记者近日从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获悉,欧盟对这5类食物的检测重点有所不同:芥蓝、新鲜柚子和茶主要检测农药残留,冷冻草莓主要检测诺如病毒,干面条检测铝含量。对此,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告诉《生命时报》记者,出于食品安全和贸易壁垒等方面的考量,欧盟对进口食物的检测十分严格。不过,国内百姓不必为此担心,只要学会正确挑选、冲洗和烹调,这些食品就能放心食用。以下是这几类食物可能存在的隐患,我们请专家为您支招。   芥蓝、柚子、茶叶可能农残超标   芥蓝是一种口感脆嫩、营养丰富的绿叶菜,和大部分蔬菜一样,其最大的隐患就是农药残留问题,如氟唑虫清、氟虫清、多菌灵等,都是欧盟重点检测的农药。   欧盟对新鲜柚子的检测也主要是农药残留,如三唑磷、三唑酮和三唑醇等。这些农药可能通过柚子皮渗入到果肉中,危害人体健康。   茶叶的农药残留问题近些年一直广受关注,很多人担心泡茶时,茶叶上残留的农药会进入茶水中,从而对健康造成危害。   专家支招:选购芥蓝时,要到正规超市和市场,因为这些地方的蔬菜大多经过农药残留抽检,比较放心。芥蓝等绿叶菜食用前一定要仔细清洗,最好选用40摄氏度以下的温水,能加速残留农药的分解与溶解。此外,将芥蓝放在自来水下冲一冲,也有助于消除残留的农药。   柚子要选表皮较光滑、个头小的,在手里掂一掂,越沉越好,因为重量大说明水分多,口感更好。剥皮前最好先用温水冲洗一下。需要注意的是,用柚子皮制成柚子茶的方法并不可取。   一般来说,当年5月底前采制的春茶农残很少。春茶生长期间茶树一般无病虫害,使用农药数量、种类有限,茶叶被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春茶的芽叶一般较肥壮厚实,有的还有较多毫毛,色泽鲜润,香气浓郁而新鲜。春茶冲泡时茶叶下沉较快,香味持久,滋味醇厚,叶底柔软厚实。此外,喝茶最好经常变换产地和品牌,一次别放太多茶叶,这些也是规避食品安全风险的好办法。   干面条可能铝超标   面条、油条、油饼等面食中铝含量超标是比较常见的安全隐患。其中的铝可能来源于面粉或者其他加工配料,但最大的可能是含铝食品添加剂,即钾明矾(硫酸铝钾)和铵明矾(硫酸铝铵)。   专家支招:尽量食用含无铝膨松剂的油条、油饼,购买干面条、泡打粉、油炸粉时,要仔细看配料表中是否有含铝配料(如硫酸铝钾、硫酸铝氨、钾明矾、铵明矾、明矾、枯矾等),不要买太“松软”的馒头。   冷冻草莓可能被微生物污染   冷冻食品的主要隐患是致病微生物,低温虽然可以抑制微生物的增殖,但不能起到有效杀菌的作用,一旦恢复室温,其中存活的微生物仍可能活跃。此外,冷冻食物解冻后,如果在室温下放置很久,也会造成微生物的大量繁殖。   专家支招:我国市场上多出售的是新鲜草莓,大家在选择时尽量选择个头匀称、表皮完整的,食用前仔细清洗即可。需要注意的是,速冻水饺、冷冻馒头、冻豆腐等冷冻食品很常见,这些食物购买后要尽快放入冰箱,避免让它们长时间处于室温中。在冰箱里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吃的时候一定要煮熟、煮透。
  • 欧盟拟就特殊人群食品要求出台新规
    2013年5月30日,据新欧洲(NEWEUROPE)消息,欧洲议会公共卫生委员会5月29日就修改特殊食品标签及其内容有关要求达成一致意见。新要求将普通食品与特殊用途食品进行区分,包括低卡路里食品。   议会在2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对食品标签及成分要求进行简化和阐释。根据新要求,以牛奶为基础的12月以下婴儿食品标签不得含有婴儿照片或者其他“美化”该产品的其他图片,避免影响母乳喂养。关于葡萄糖和乳糖的特殊标签要求将另行立法进行规定。目前该类食品占整个食品市场的1-2%,包括婴儿配方食品,加工谷类食品、特殊医用食品以及减肥食品。   消息称,婴儿和重病人不是普通消费者,他们的食品安全和质量应该进行调整。议会还呼吁欧委会对12-36个月儿童牛奶复杂的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并在必要情况下提出新的立法建议,并确保这些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量降到最低点。议会还希望欧委会就体育运动人群食品立法的可能性提出报告。新的要求将于2013年6月在斯塔拉斯堡投票表决。
  • 以色列拟修订蛋黄酱及在水乳状酱类食品标准
    近期,以色列公布修订蛋黄酱及在水乳状酱类食品或调味品中的其他油的标准草案。   主要内容为:   第二次修订强制性标准SI 431。本修正案修改了下列各项:   --在涉及鱼酱的强制性标准7上增加了参考资料,以及按照第1.2段所述,在美国微生物实验室指南上增加了参考资料。   --修改了涉及蛋和蛋配料的第2.1.1.2段。   --修改了涉及食品色素和添加剂的第2.1.2.8段和2.2.2.10段。   --增加了涉及标示为“带有水果”的产品榨取物的第2.2.1.5段,并且相应的修订了第2.2.2.17段。   --修改了涉及添加剂的第2.2.2段,以及涉及鱼酱和油的其第2.2.2.18分段和2.2.2.19分段。   --修订了第3.3.5段、3.3.6段中所述的微生物要求,以及涉及沙门氏菌和利斯特氏菌存在的第4.6段
  • 欧盟提高塑料类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标准
    近日,欧盟发布2011/8/EU号法令,禁止化学物质——双酚A(BPA)被用于生产婴儿奶瓶。同时,要求所有塑料类食品接触材料中,BPA允许迁移量不得高于0.6mg/kg。据了解, BPA因具有可提高产品透明度的特性而被广泛用于加工生产塑料制品。一些动物实验表明BPA会引起大脑生物化学物质改变,影响人体免疫系统,以及提高乳腺肿瘤感病几率。目前,加拿大、美国与澳大利亚已先后禁止儿童用品中使用双酚A。丹麦和法国是推动欧盟出台上述法规的积极倡导者,并已成为欧洲最早禁用双酚A奶瓶的国家。我国在食品接触材料安全监管方面,并没有针对该种化学物质提出限定要求。
  • 电子舌让市售面类食品汤料再现名店味道
    “民以食为天,食以味为先",作为面类食品主要组成部分之一的汤料,直接影响味的形成。汤料的种类很多,从汤料状态分有粉末、酱体和液体三种 从风味分有中国风味、日本风味、西方风味等多种。汤料已从过去单一的化学调味料,逐步发展到蛋白质水解物、脱水蔬菜和肉类、调味油的加入,汤料的种类和风味大大增加了,营养也得到了改善。特别是同一包汤料除了有粉末汤料外,还有油包、脱水蔬菜和肉类等另外的汤料包,这种汤料深受广大顾客欢迎。 究竟哪一种口味更适合消费者呢?怎么让普通市售面类汤料做出和名店一样的口味呢? 日本INSENT电子舌用数据告诉你:
  • 2023上半年25大类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率降低
    2023年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921763批次,依据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70174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率为2.40%,较2022年同期下降0.11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相比,餐饮食品、酒类等25大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有所降低,但特殊膳食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等8类食品抽检不合格率有所上升。  消费量大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蛋制品,乳制品等5大类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分别为0.43%、0.53%、0.76%、0.15%、0.16%,均低于总体抽检不合格率。  从检出的不合格项目类别看,一些不合格项目占抽检不合格样品总量为:农药残留超标42.98%,微生物污染14.67%,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13.06%,有机物污染问题9.21%,兽药残留超标7.83%,重金属等污染6.46%,质量指标不达标4.92%。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市场监管部门已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严格控制食品安全风险。2023年上半年及第二季度各类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序号食品种类样品抽检数量/批次不合格样品数量/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上半年其中:第二季度1餐饮食品309708161365.21%5.15%其中:餐饮具901081345714.93%15.31%2食用农产品1175127410873.50%3.55%3蔬菜制品6717721643.22%3.46%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44619922.23%2.71%5淀粉及淀粉制品543018471.56%1.66%6水果制品417886171.48%1.58%7水产制品193552511.30%1.23%8糕点11723314731.26%1.30%9茶叶及相关制品254963111.22%1.10%10酒类10140411361.12%1.12%11冷冻饮品9272860.93%0.88%12特殊膳食食品2371210.89%1.05%13蜂产品8905770.86%0.91%14食糖214501740.81%0.93%15肉制品798476090.76%0.79%16方便食品437513330.76%0.71%17豆制品490173630.74%0.78%18调味品16142211030.68%0.79%19饼干310411960.63%0.65%20饮料929425390.58%0.66%2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69184110.53%0.55%22薯类和膨化食品233131190.51%0.56%23粮食加工品1884448180.43%0.48%24速冻食品39406890.23%0.26%25罐头20839400.19%0.18%26乳制品45474750.16%0.21%27糖果制品38458600.16%0.14%28蛋制品14878220.15%0.13%29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36320.15%0.09%30保健食品9929120.12%0.14%31食品添加剂278230.11%0.05%32婴幼儿配方食品323910.03%0.05%3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1200.00%0.00%34其他食品44071.59%1.99%合计2921763701742.40%2.49%食品安全抽查根据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定》分为总则、抽样计划和实施方案、抽样、检验、检验报告送达、复检及复核、抽检后续处理、抽检信息化、法律责任、附则等10部分,共六十四条。  第一章为总则。总则明确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抽检对象、承检机构等内容。  第二章为抽样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年度抽检计划的相关规定,并明确抽样计划和实施方案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为抽样。明确抽样时的工作要求,规定抽样时应履行哪些程序。  第四章为检验。明确承检机构检验时的相关工作规定,对检验过程中发现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食品安全问题的,要立即报告市稽查局及组织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  第五章为检验报告送达。明确承检机构报告检验结论的时限,明确市稽查局及各辖区局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将报告送到相应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第六章为复检及复核。本章内容包括:复检组织者、复检机构的选择、不得复检的情况、复检手续、复检结果送达、异议及复核办理的相关内容。  第七章为抽检后续处理。本章对食品经营主体接收到不合格信息的风险防控措施,市场监管部门或市稽查局核查处置的组织、核查处置内容、情况通报等做出规定。  第八章为抽检信息化。本章对抽检工作信息化提出相关的规定。  第九章为法律责任。明确承检机构承接食品抽检任务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章为附则。对于本规定有关行为进行定义。
  • 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批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真菌毒素污染控制规范》等5项团体标准
    根据《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甘蔗叶纤维素纳米晶体制备技术规程》等5项团体标准业经学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现批准发布为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团体标准,自2023年6月11日起实施。特此公告。附件:《甘蔗叶纤维素纳米晶体制备技术规程》等5项团体标准目录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2023年5月11日附件:《甘蔗叶纤维素纳米晶体制备技术规程》等5项团体标准目录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1甘蔗叶纤维素纳米晶体制备技术规程T/ZNZ 185-20232蔬菜“三分六统”生产经营管理规范T/ZNZ 186-20233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真菌毒素污染控制规范T/ZNZ 187-20234肉制品中胭脂红、刚果红、酸性橙Ⅱ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T/ZNZ 188-20235水产品中生物胺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T/ZNZ 189-2023
  •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解读
    为保障婴幼儿辅助食品质量安全,规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药监食监一〔2016〕10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并发布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以下简称《婴辅细则》)。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订《婴辅细则》  为加强婴幼儿辅助食品质量安全许可监管,规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特点和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整合《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有关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有关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和辅助营养补充品等相关食品类别等内容,经研究制定并发布了《婴辅细则》。《婴辅细则》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结合使用,其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现场核查内容进行了细化与补充,统一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要求,进一步严格了食品生产许可条件,也为规范婴幼儿辅助食品企业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提供了技术支撑,确保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二、《婴辅细则》制订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药监食监一〔2016〕103号)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婴辅细则》适用范围、许可类别及品种包括哪些  《婴辅细则》中所称婴幼儿辅助食品,是指供给6月—36月龄婴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和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及6月—36月龄婴幼儿及37月—60月龄儿童食用的辅食营养补充品。《婴辅细则》不适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中所列食品。  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生产许可分类为特殊膳食食品,其类别名称为: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类别编号为3001,包括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类别编号为3002,包括泥(糊)状罐装食品、颗粒状罐装食品、汁类罐装食品 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类别编号为3003,包括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等。  四、《婴辅细则》与《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相比,最主要的变化有哪些  (一)适用许可范围更宽。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要求,结合婴幼儿辅助食品特点,《婴辅细则》保留了《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以下简称《2006版细则》)中婴幼儿谷类食品部分内容,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食品安全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助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等标准中涉及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辅助营养补充品等食品类别整合到《婴辅细则》中,覆盖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列的所有婴幼儿辅助食品品种。  (二)增加相应内容。《婴辅细则》比《2006版细则》扩大和调整了相应内容,包括总则、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附则等八章七十五条,各项要求更加全面、更加具体,许可条件更加严格,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有关现场核查要求。  (三)提高生产许可要求。《婴辅细则》一是明确了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需以谷物(如大米、小米)为原料开始生产 二是要求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质量管理要求,明确生产场所、环境及厂房设施规定,提高部分生产设备要求,规范生产管理、生产物料管理,强调研发和检验能力 三是强化企业制度管理。重点对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检验管理记录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不合格产品管理、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研发管理制度等方面内容进行要求,全面审查评价企业的制度管理水平。  五、《婴辅细则》对主要原辅料的供应商现场审核是如何规定的  《婴辅细则》根据婴幼儿辅助食品的质量控制特点,要求企业制定原辅料供应商审核制度和审核办法,定期对大米、小米、小麦粉、果蔬、畜禽肉、水产、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等主要原辅料生产商或者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审核评估,形成现场质量审核报告。  采用独立包装营养素(以下简称营养包)搭配婴幼儿面条的生产企业,应对营养包的生产商进行现场质量审核,保证营养包的混合、包装车间符合《婴辅细则》清洁作业区(非生制类)的空气洁净度要求。营养包的营养强化剂化合物来源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的要求。  六、《婴辅细则》对研发能力有哪些要求  《婴辅细则》要求企业建立产品研发管理制度,建立自主的研发机构并有独立的场所、设备、设施及资金保证,配备专职研发人员。研发机构应能够研发新的产品、跟踪评价产品的营养和安全,确定产品保质期 研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及提出防范措施 对新产品的研发,应包括对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质量安全和营养方面的综合论证,产品配方应保证婴幼儿的安全,满足营养需要,应保留完整的配方设计、论证文件等资料 企业应对产品配方及维生素、微量元素等营养素的均匀性、稳定性、安全性进行跟踪评价。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对影响杀菌的各项因素进行研究和测试,确定杀菌工艺规程,对杀菌效果进行跟踪评价。  七、《婴辅细则》对出厂检验是怎样规定的  《婴辅细则》要求企业建立检验管理制度,检验记录应真实、准确。产品出厂检验应依据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进行每批次检验。  八、《婴辅细则》的其他要求  《婴辅细则》中涉及的婴幼儿辅助食品主要适用于3岁以下婴幼儿,其食品安全关系到婴幼儿的身体健康,为了保障婴幼儿辅助食品的质量安全,促进婴幼儿辅助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参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管理方法,明确了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 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大包装产品且不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最终销售包装产品的不予生产许可,进一步加强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管理。
  • 岛津GCMS法测定饮料类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含量
    塑化剂DEHP 即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为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添加在塑胶中可增加弹性,广泛存在于农膜、塑料袋、玩具、橡胶管中,属环境激素,可致癌、致畸,并引起男性不育。而起云剂则是一种乳化剂,属于合法食品添加剂,常用于饮料、果冻,避免产品出现油水分层。起云剂常见原料是阿拉伯胶、乳化剂、棕榈油或葵花油,但有些黑心公司制造起云剂时偷工减料,用塑化剂取代成本贵5 倍的棕榈油,以图牟取暴利。 本文介绍采用岛津GCMS-QP2010 Ultra测定饮料类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含量的方法。该方法在测定浓度范围内标准曲线线性关系好,回收率和重现性良好,能够准确地对饮料中的邻苯二甲酸酯的含量进行测定。岛津GCMS-QP2010 Ultra具备超快速性能,最高扫描速度达到20,000u/sec, 适应全二维气相色谱(GC× GC)的各项要求;分析效率高,分析周期缩短到以往的1/2;对环境友好,分析待机时电量减少36%,C02排放量减少30%。GCMS-QP2010 Ultra已在食品安全领域得到很好的应用。 有关岛津GCMS法测定饮料类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含量的详细内容请见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277/down_171703.htm 关于岛津 岛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为扩大中国事业的规模,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 目前,岛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2个分公司,事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分析中心;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60多个技术服务站,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岛津作为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已构筑起了不仅面向中国客户,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并力图构建起一个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生产体制。 以&ldquo 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rdquo 为目标,岛津人将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
  • 广西建成102个疾控中心监测食品安全风险
    本报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出台的《广西食品安全监测计划(2013—2015)》,今年是实施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和监测计划的第一年。为此,广西卫生部门日前制定了今年的监测实施方案。《方案》除了“规定动作”,还针对广西人爱吃的米粉、烧烤、甜品进行监测。时下,正是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易发季节。随着气温升高,也将进入细菌性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所谓病从口入,入口关很重要。疾控专家特别提醒广大群众,除了注意个人和环境卫生,还得讲究安全地“吃”。   102个疾控中心检测吃喝   目前,广西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正在逐渐完善,已建成了自治区本级、14个市、75个县(市)和12个城区行政区域共设102个监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技术机构,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具体工作,覆盖餐饮、流通、食品加工、种养殖、其他等5大环节。   去年,10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了广西产销25类18120份91个项目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具体涵盖了蔬菜、大米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与此同时,还对8类食品(肉、奶、冷冻食品、淀粉食品、水产品、调味品等)进行21个项目的专项监测 对某些区域开展8类食品,如肉、蔬菜、水产品、谷类、玉米等共13个项目的放射性物质监测工作 承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本土特色食品也要监测   2013年是实施广西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和监测计划的第一年。为做好今年广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卫生部门制定了《2013年广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今年,广西除了要完成国家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还将同时进行自治区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记者注意到,其中针对广西人“钟情”的米粉监测项目不少,包括甲醛次硫酸氢钠、硼砂、二氧化硫、硫酸铝钾、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此外,广西人爱吃的烧烤、甜品等也在监测范围内。   另外,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第一次在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以外,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面对卫生等相关监管部门给予了经费投入,卫生部门获得了1400多万元的风险监测经费。   科学烹饪避免吃出问题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疾控中心食品所负责人介绍,疾控人员曾入户调查了5个市县4000多人的吃喝卫生状况,发现约有5%的人反映,在调查日之前的1个月内均有过腹泻现象。   该负责人分析说,引起腹泻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食物加工、保存的方式方法不当,剩菜加热不透 不小心吃到腐败变质或不熟悉的野蘑菇、野菜等食物 吃了冷冻存放过久的食物,烹饪的时候由于加热不均匀,个人体质过敏 或者是其他食品质量问题等。   时下,正是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易发季节。随着气温升高,也进入了细菌性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所谓病从口入,入口关很重要。疾控专家提醒市民,除了注意个人和环境卫生,还得讲究“吃”,如:要注意科学烹饪、不喝生水 吃剩的菜放在冰箱里过夜,食用时应重新回锅加热 对碗筷等餐具应经常煮沸消毒等。
  • 香港加强5类食品塑化剂检测 禁从台进口两饮料
    5月26日,台湾高雄市一家卖场的工作人员将运动饮料下架。台湾日前出现在食品添加物起云剂中加入有害健康的塑化剂“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EHP)事件。据岛内媒体报道,多家知名运动饮料及果汁、酵素饮品已遭污染。   起云剂是饮料中常用的一种乳化剂,可让饮料避免油水分层,看起来更均匀。DEHP是塑化剂,会危害男性生殖能力,促使女性性早熟。台湾将之列为第四类毒性化学物质,不得添加在食品里。   新华网香港6月1日电(记者 茆雷磊)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1日表示,因应台湾制造的部分运动饮料所含塑化剂超标一事,香港会加强对市面上运动饮料等5类食品的相关检测。   周一岳当天在出席特区立法会会议时表示,这5类食品包括:运动饮料、果汁饮料、茶饮料、果酱及果浆,以及胶囊、锭状、粉状形态的食品。他说,检测结果会在网上公布,而截至目前,除了日前发现的两款运动饮料、一款果茶及一种果冻以外,香港业界表示没有任何其他相关货品在香港出售。   此前,根据塑化剂化验结果,特区政府已于5月31日宣布禁止从台湾进口“动力运动饮品”和“动力运动饮品柠檬口味”这两款运动饮料,并停止其在香港境内的供应和销售,香港业界也须在30天内按指定方式从市面上完成对这两款饮品的回收工作。   周一岳表示,截至5月31日,特区政府食物安全中心共从市面上抽检了5大类、52个不同饮料和食品的样本,其中6个样本不及格,3款不同味道的果汁样本没有验出含塑化剂,其余43个样本还在等待化验结果。中心会密切监察事态发展,从入口、批发及零售层面抽取样本化验,并继续与台湾当局保持联系,以采取适当行动。   相关新闻:   统一"有毒"芦笋汁流入内地 称已基本回收 小超市仍有卖     台湾塑化剂危机事态再度扩大,已经使台湾206家厂家受牵连,可能受到污染的产品522项。羊城晚报今晨从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获悉,该公司已经将流入内地市场的500-600箱“有毒”芦笋汁封存,并已经从市面上收回了大概40-50箱的有毒芦笋汁,称已基本回收完毕。   台湾——   超500项产品受污染 多个夜市卷入风波   台湾塑化剂危机事态进一步扩大,除了之前通报的已近200家厂商受牵连,超过500项产品可能受污染外,最新的排查显示,就连知名观光夜市台北士林夜市,台中逢甲、东海夜市也出现了“涉毒”产品或原料,不少食品摊贩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含毒产品或原料。   据台湾媒体报道,5月31日是台湾卫生主管机构针对黑心塑化剂采取大规模行动的“大限之日”。各县市卫生局从凌晨起同步出击展开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各地的量贩店和超商等,行动中发现多起未及时贴出合格标识的商家,分别给予奉或警告等处罚。   目前“围剿”塑化剂已成为台湾各县市政府的头等大事。随着追查的深入,可能还会有大量企业和产品卷入这场风波。台湾环保部门已承诺,将尽快依法定程序把塑化剂DEHP改列为“第二类毒化物”加以控管。   清查——   统一“有毒”芦笋汁流入内地 称已基本回收   据媒体报道,台湾卫生部门介绍,含致癌塑化剂DEHP的问题起云剂的悦氏运动饮料,确认输往香港、内地 成伟公司(盛香珍)将问题起云剂外销到菲律宾与越南 传佳公司与云丞公司的问题果汁则输往美国 统一企业的有毒芦笋汁则卖到内地。   据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元平通报,近三年内地未进口过昱伸销售的起云剂,仅上黑岸今年3月曾进口792箱悦氏运动饮料,目前已从市场上召回并封存5019瓶。   但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则承认,确实有部分含有塑化剂的芦笋汁经小贸易商通过“小三通”流入了内地市场,其中涉及厦门、东莞等台商较多的地方。统一企业方面今日上午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流入内地市场的“有毒”芦笋汁约有500-600箱,目前已在贸易商的仓库中封存,而另外则已经从市面上回收了大概40-50箱的“有毒”芦笋汁,已基本回收完毕。   内地消费者较为熟悉的台湾食品龙头统一集团所生产的宝健运动饮料、芦笋汁和7-SELECT低钠运动饮料因使用了含有致癌塑化剂的起云剂而在台湾被要求下架回收,但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方面昨日发表声明表示,统一在内地生产及销售的产品从未向台湾昱伸香料公司、台湾宾汉香料化学有限公司购买任何原料,亦未使用起云剂。   专家——   监管部门应尽早完善检测方法和标准   由于塑化剂危机事态严重,台湾当局已经要求厂商将可能受到污染的500多项产品全部下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并且在食品检测中增加了检测塑化剂一项。   塑化剂在所有的塑料加工中都会用到,以增加材料的柔软性。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表示,国家在2003年以前允许在食品包装材料中使用,但2008年开始限量使用,仅限用于接触非脂肪性食品材料,如在装水果的保鲜膜中、在塑料桌布中都可以使用,但不得用于接触婴幼儿食品用的材料。   内地是否需要效仿台湾将塑化剂纳入食品检测项目,董金狮认为,由于目前内地尚无关于食品中非法添加塑化剂的报告,增加检测项目会大大加大社会成本,但企业方面必须自律,使用国家明确可以使用的添加剂,而质检等监管部门则需要尽快完善塑化剂在食品中的检测方法和标准,加强对塑化剂的监控。(羊城晚报讯记者陆志霖报道)   问题饮料入东莞 小超市尚在售卖   统一集团表示将通过各种手段回收相关问题产品   台湾食品塑化剂风波愈演愈烈,记者今天(6月1日)上午调查发现,东莞售卖台湾食品的大型超市并未发现问题芦笋汁,但在少数专卖台湾食品的小超市,涉毒芦笋汁仍在销售,而店员对统一芦笋汁染毒一事毫不知情。   记者分别走访了东莞城区数家大型超市和台湾食品专卖店的小型食品超市。在刚刚开业的台湾大麦客以及沃尔玛、家乐福、吉之岛等大超市,记者均未发现有问题芦笋汁售卖。东莞市吉之岛负责人表示,在台湾爆出塑化剂事件后,不少原产台湾的食品已经下架,不再售卖。在售台湾品牌,一般都是内地生产的。   不过,在东莞市怡丰路一家专门售卖台湾食品的小超市,当记者问及是否有统一芦笋汁售卖,店员立刻拿出几盒,确系台湾统一芦笋汁。店员也表示是从台湾进口,是正宗的台湾统一芦笋汁,不过存货不多,只有17盒,不够一箱,不明确何时有充足货源。问及是否知道台湾统一芦笋汁含“塑化剂”,现在已经在台湾下架,店员则表示毫不知情。   东莞市台商协会前会长叶春荣表示,从台湾进口到东莞的产品大部分都会通过海关等正式的渠道,但小型超市方面会通过“小三通”的渠道进口食品。统一集团华南区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东莞营业所已经开始介入调查,将通过各种手段回收相关问题产品。(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珏报道)   广州市食安办下文加强检测“塑化剂”   各大商场表示,目前还没有发现问题台湾食品   台湾问题食品令消费者人心惶惶。记者5月31日获悉,广州市食安办已经下文要求各相关部门严查食品“塑化剂”。而各大商场表示,目前还没有发现问题台湾食品,一旦发现立即下架。   广州市食安办负责人昨日表示,针对台湾有多家企业在食品中添加“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该物质非食品添加剂且毒性强,食用后严重影响身体健康,广州市食安办向各区、县级相关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在日常检测中加强对该物质的检测工作,如发现有非法添加该物质的行为,依法加以严惩。   记者日前致电各大超市、商场,他们均表示,台湾进口饮料并不多。不过,让商家苦恼的是,到目前为止,台湾问题食品的具体名单还要靠自己去查。相关部门没有任何指引。而在上海,已经有相关部门主导的下架行动。(羊城晚报讯 记者孙晶报道)   塑化剂风波酿台湾食品安全危机 专家认为堪称30年来最严重食品掺毒事件    2011年5月24日,生产悦氏运动饮料的名牌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进原(右)与副总叶振业(左)举行记者会,为饮料添加起云剂道歉。(图片转自国际在线)   新华网台北5月30日电(记者 张勇)台湾塑化剂风波如滚雪球般愈演愈烈,已酿成一次重大食品安全危机。最新排查结果显示,台北知名的观光夜市——士林夜市也被波及,不少食品摊贩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含毒产品或原料。截至29日,全台可能受污染的产品已超过500项。   台湾大学30日举行“从添加塑化剂看食品安全”公共论坛,台湾大学食品研究所教授孙璐西在会上表示,起云剂是复方食品添加物,世界各地的起云剂配方不同,多由阿拉伯胶、乳化剂、植物油及多种食品添加物混合而成。而本次塑化剂事件,是有不肖业者将塑化剂的1种DEHP(邻苯二甲酸二酯)当作起云剂的配方。   孙璐西称,塑化剂DEHP的毒性比三聚氰胺毒20倍,这次塑化剂风波是她30年来看过的最严重食品掺毒事件。   目前塑化剂事件已波及岛内多种GMP(食品良好作业规范认证)食品。岛内有关机构30日宣布,因在宝健运动饮料、白兰氏儿童成长钙片等7项产品中检出塑化剂,因此取消上述7项产品的GMP认证资格。   另据岛内媒体报道,在对制造含毒起云剂的昱伸公司进行追查的过程中,发现其下游厂商“金果王公司”供货到士林观光夜市,士林夜市约有50多家冰品、冷饮摊商向“金果王公司”进货。“金果王公司”专门贩售浓缩果汁、刨冰果酱、调味粉及蜜饯、粉圆等上百种产品,其中到底哪些产品添加了有毒的起云剂尚未得知。但这已使享誉海内外的台北夜市美食,遭受塑化剂风波的冲击。   塑化剂事件已开始影响岛内民众的消费习惯。许多民众不敢再喝浓缩果汁,因此水果摊的生意最近明显变好,尤其是柳橙和葡萄等水果卖得特别好。此外,不少民众认为还是自己榨果汁比较安心,因此商场里的果汁机等也备受欢迎,业绩增长了一成五左右。   目前,岛内主管机构已设定5月31日为终止黑心塑化剂的“大限”,届时使用起云剂的运动饮料、果汁、茶饮等5大类食品,都须提供检验安全证明,否则一律下架回收,违者将受重罚。   为此,上述5大商品业者无不急于提出检验证明自清。29日,台湾各检验实验室送验件数暴增,单日送验产品超过千件。有民间实验室业者表示,检验平均需要7到14天,因此即使厂商愿意多花钱也得排队慢慢等。   面对这次严重危机,岛内有媒体呼吁:虽然食品业者短期内确实会受到冲击,但民众的健康更重要。为重建台湾的食品安全,食品、通路业者应痛定思痛,全力配合新政策并检视自家产品品质,让危机变成转机。
  • 【瑞士步琦】近红外快速分析布丁类食品——经济、安全、高效的测量方案
    近红外快速分析布丁类食品布丁作为一类广泛被消费者所喜爱的食品,对其产品的质量控制难点主要集中在脂肪和干物质的测量上,传统湿化学检测方法需要使用浓酸液进行反应和清洁,不仅对分析人员的安全具有一定的风险,废液的处理也十分繁琐。即便使用相对快速的盖勃法测定产品中的脂肪含量,但每个样品依旧需要约三十分钟的时间来获取数据,并且在实验结束后还需要对设备进行充分的清理。整个流程还会用到其它实验试剂、耗材,并且多数不能循环利用。比起传统分析方法,近红外检测几乎不需要样品的预处理,也避免大量使用各种有毒有害的化学试剂,整个检测过程非常迅速,实验后对容器的清洁也十分方便。下面对于某布丁样品的检测应用是采用步琦傅里叶近红外和流通池附件实现的。 1案例分享使用步琦 NIRFlex N-500 扫描 316 个样品的近红外光谱,采用盖勃法和红外分析为样品的脂肪和干物质提供参考值,二者的灵敏度分别为 0.05 % 和 0.1 %,所建立的近红外模型如图所示。▲图1:布丁的近红外模型上:脂肪模型;下:干物质模型 2近红外分析优势省时一次测量可以同时测定多种参数,样品准备与后续清理的时间非常短,通常在 2 分钟到 5 分钟内就能完成平均每年能够节省等待结果的时间约 400 小时平均每年能够节约样品处理的时间约 150 小时环境友好减少 30% 有害化学品的使用减少 30% 化学试剂的浪费节省清洁环节中热水的使用量不需要在实验室每天都进行危险的操作▲ 图2 左:步琦傅里叶近红外光谱仪 NIRFlex N500 右:流通池测量附件采用近红外分析能够在成本、时间与环境等多个方面带来湿化学方法所不能及的收益,同时得益于便于上手的操作方式和步琦完备的售后支持,使得客户能够基于功能齐全的化学计量学软件不断完善属于自己产品的模型,从而获得更加准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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