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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浓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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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浓盐相关的资讯

  • 征求意见|《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机构管理,我司结合各有关单位的修改意见,对《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完善,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2月18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反馈。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联系电话:010-59192105 电子邮箱:ncpjcc@163.com 附件: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2022年1月18日附件: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机构(简称“部级质检机构”)遴选评价,加强监督管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技术支撑能力,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主要内容) 本规定对部级质检机构的职责条件、遴选评价、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第三条(机构定位) 本规定所称部级质检机构是经农业农村部遴选评价,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业务的公益性技术机构,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农业生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技术支撑。第四条(隶属关系) 部级质检机构原隶属关系不变,所在法人单位是确保其依法合规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 ,并持续加强人才支撑、条件建设和运行保障。部级质检机构的检验测试业务技术工作接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管司(局)和相关行业司(局)指导。第五条(职责分工) 部级质检机构规划布局、遴选评价和监督管理,由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管司(局)统一组织。各相关司(局)负责本系统部级质检机构的推荐,参与机构的遴选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管司(局)委托,负责部级质检机构遴选评价、监督检查、能力验证、调查统计、培训指导等具体工作。第六条(条件支持) 农业农村部将部级质检机构纳入行业发展规划和科技计划,加强条件能力建设和人才培育,支持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项目任务。第二章 职责与条件第七条(职责任务) 部级质检机构主要承担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农产品(包括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风险评估、营养品质评价、标准制修订、技术培训等检验测试业务技术工作。鼓励部级质检机构开展技术研发、科普宣传、生产指导、消费引导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第八条(基本条件) 部级质检机构应为检验测试业务能力强、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性技术机构,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证书(适用时)3年以上,并持续保持;(二)近3年内所在专业领域承担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评估、应急处置、评价鉴定、标准制修订以及科研项目等专业技术任务,为行业发展做出过较大贡献,具备较强的检验测试能力和技术研发能力;(三)机构主任由所在法人单位负责人之一担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掌握所申请领域检验测试技术和管理要求;(四)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持续有效,检验测试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技术支撑能力和水平在行业或省级以上区域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五)获得上级主管单位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支持,确保部级质检机构的场地设施、仪器设备、人力资源、运行机制等基础条件得到全面保障;(六)上级主管单位和所在法人单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业务形成的技术成果作为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七)近3年内无违法和严重违规行为,未发生过重大检验测试质量事故。从事农业生物安全检验测试的部级质检机构实验场所、生物安全等级管理、应急处置、环境条件及废弃物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章 遴选评价第九条(需求发布)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管司(局)会同相关司(局)根据主要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以及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行业发展需要,统筹农产品全产业链质量安全监管,发布专业性和区域性部级质检机构设置需求。第十条(机构推荐) 省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部级质检机构设置要求,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第十一条(省级报送) 省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将推荐文件、被推荐单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管司(局)和有关司(局)。第十二条(考核评价)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管司(局)会同有关司(局)组织专家对省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单位开展考核评价。符合要求的,农业农村部予以统一公布命名,准许使用部级质检机构检验测试业务专用章。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十三条(跟踪评价)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管司(局)对部级质检机构每3年组织开展一次跟踪评价,重点考查部级质检机构的条件能力保持、质量体系运行、职责任务履行、功能作用发挥、发展趋势潜力等方面。第十四条(变更报告) 部级质检机构的法人单位、地址、机构管理人员(包括正副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以及主要业务领域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在30日内向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管司(局)书面报告。第十五条(年度报告统计) 部级质检机构应及时对当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报告,于次年二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管司(局)和相关业务司(局),同时按要求报送年度调查统计数据信息。第十六条(能力验证) 部级质检机构应参加农业农村部组织的相应领域能力验证,积极参加其他部门或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不断提高检验测试业务技术水平。第十七条(监督检查)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主管司(局)根据需要适时开展部级质检机构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取消命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农业农村部取消命名并公布:(一)不再符合部级质检机构基本条件的;(二)所在法人单位法人资格依法终结或撤销的,不能承担法律责任的;(三)连续两次不参加农业农村部组织的能力验证的;(四)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跟踪评价的;(五)近两年未开展任何对外检验测试业务技术工作的;(六)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严重失信单位名单的;(七)应当取消命名的其他情形。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评价规范) 部级质检机构考核评价和跟踪评价工作规范另行制定。第二十条(办法解释) 本规定由农业农村部负责解释。法律法规对检验测试机构的设立和认定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施行废止) 本规定自2022年 月 日起施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农市发〔2007〕23号)、《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基本条件》(农市发〔2005〕21号)、《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细则》(农市发〔2005〕21号)、《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规范》(农市发〔2007〕23号)同时废止。
  • 海南农业厅称已追查到部分高毒农药来源
    海南正竭尽全力围剿引起豇豆质量安全问题的高毒农药。“我们已经追查到了部分高毒农药的来源。”海南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邢诒铁3月1日对《第一财经日报》如是说。   据了解,海南省农业厅已经在英州、光坡等乡镇的农药经营店发现两家农药经营店存在违规经营“灭多威”和“灭线磷”等高毒农药行为,并查扣了货值近8000元的违规产品。   而到目前为止,海南已经查处违规农资案件83起,立案23宗,取缔无证经营农药店4个,查扣无证种子35吨,没收劣质农资840公斤、灭线磷等高剧毒农药173公斤。   2月26日,邢诒铁上午刚开完厅内的紧急会议,下午就奔赴三亚追查高毒农药究竟从何而来,“我们动用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商、公安等执法力量组成执法小组,到重点怀疑区域的田间地头详细排查。”邢诒铁说。   邢诒铁告诉本报记者,由于高毒农药在地下通道流动,经营手段较为隐秘,所以执法人员深入到田间地头和豇豆收购点进行豇豆质量抽检。   “但到目前为止,查到的数量还不是很大,高毒农药主要是非正规农药经营店或其他个体在暗中卖,而购买的农民主要是听说高毒农药治疗豇豆病虫害效果特别好,并没有意识到质量安全问题。”邢诒铁说。   事实上,连日来的海南“毒豇豆”事件,已经重创海南豇豆产业,使其每斤批发价一度狂跌90%,海南种植豇豆的农户损失严重,而在此前,种植豇豆曾是海南中部等地区农民发财致富的很重要途径。   此外,“毒豇豆”事件的负面效应也波及到了海南的冬季瓜菜产业,邢诒铁告诉本报记者,此前有部分地区“闻海南蔬菜变色”。为了挽回豇豆市场,3月1日,海南省农业厅派出六个瓜果菜质量安全协调组,奔赴北京、上海、长沙、武汉、广州、深圳等六大海南瓜果菜主销地进行海南瓜果菜产销协调工作。   另据了解,目前海南豇豆凭证出岛,豇豆收购点被纳入100%检测范围,由农业部门出具统一规范的检测证明,建立严格的准出制度。
  • 农业部八措施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高毒农药实名购买
    农业部将2014年定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从严格投入品监管、严格源头管控和生产记录、严格监测抽查制度、推行产地证明和追溯管理制度等八方面着手,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部将强化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登记注册和审批管理,提高准入门槛。全面推行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备案许可,建立生产经营诚信档案,落实购销台账管理,高毒农药要定点经营、实名购买,严格兽药经营规范。   农业部将把关农产品产地安全,从源头抓问题、抓安全。严格源头管控和生产记录,将对农产品产地安全进行普查监测,对于重污染区,有步骤依法调整种植、养殖结构。严格落实生产档案记录制度,督促生产经营主体执行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普及推广控肥、控药、控添加剂等技术,鼓励各地加大高效低毒药物补贴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力度,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   推行产地证明和追溯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环节的全程追溯。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证明制度,进一步落实畜产品产地检疫制度,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制定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规范,搭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鼓励地方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追溯试点,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和进入市场、加工企业前的收购、贮藏、运输等环节可追溯。 文章转载自:人民日报
  • 鑫佰利发力工业高盐水“零排放”项目
    北京鑫佰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2015年新加入聚光科技战舰的一员,今年在工业高盐废水“零排放”领域持续发力。5月,内蒙棋盘井工业园区30000 m3/天高盐水“零排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10月,河北双强金属有限公司1000 m3/天高含盐冶金废水“零排放”项目、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00 m3/天中水回用及浓盐水“零排放”项目同时进入设备现场安装阶段;还有10月,鑫佰利公司与江苏某电力企业共同主导的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中试试验进入实质性研究阶段。 棋盘井工业园高盐水一期项目处理量为30000 m3/天,废水含盐量大于3000 mg/L,处理后95%以上回用于园区生产,该项目采用分盐技术并可对盐分进行分别结晶,从而达到将盐回收利用的目的。棋盘井工业园高盐水“零排放”项目现场 河北双强金属有限公司冶金废水设计处理能力1000m3/天,是第一个分盐零排放技术应用于冶金行业的案例,该项目在工艺上继续改进,提高各段回收率,缩短工艺流程,同时可以在更低的运行成本的基础上达到分盐结晶。河北双强公司冶金废水“零排放”项目施工现场 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水回用及浓盐水“零排放”项目,处理能力2000 m3/天,鑫佰利从预处理单元开始优化设计,膜处理单元多处采用能量回收装置,降低了能耗;工艺最终析出结晶盐实现废水零排放。青岛双桃公司染料废水“零排放”项目施工现场 鑫佰利公司与江苏某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合作中试项目,打破传统工业废水零排放思路,结合烟气脱硫废水具体特征,在实现高含盐废水“零排放“的同时,大幅减少了药剂添加量,从而降低处理成本。江苏某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中试试验现场
  • 世界性难题高盐废水处理的“机遇”在哪?
    “高盐废水处理是世界性难题,我国每年产生的此类废水超过3亿立方米,由此副产的高盐危废超过千万吨,其中大部分没有得到合理处置,给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压力。”谈及工业废盐问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天津理工大学绿色化工与废弃物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李梅彤说。中化环境总工程师李强告诉记者:“工业废盐的资源化利用已成为制约化工行业尤其是煤化工、农药、制药、精细化工等行业发展的‘瓶颈’和‘痛点’。”12月28日,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危废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2023年危废行业高质量发展论坛。废盐资源化利用问题成为会议的焦点话题之一。我国的工业废盐来自哪里?废盐主要指以无机盐为主要成分的固体废弃物,由于含有多种复杂有毒有害成分,很大一部分都属于危废。由于在危废目录中没有单独分类,公开的危废统计数据无法直观反映废盐实际产量,带来监管的困难。据分析,我国每年工业废盐产生量超过2000万吨,目前交由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利用处置的废盐约占总量的10%,大部分以副产盐或一般固体废物流向市场,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这些废盐是怎么产生的?李梅彤告诉记者:“高盐废水是废盐的主要来源,高盐废水主要来源于农药、医药、染料、焦化、冶金、新材料、化纤等行业,种类主要包括氯化钠、硫酸钠、氯化铵、硫酸铵、醋酸钠以及混合盐等”。据悉,我国主要废盐产生区域处于第一梯队的包括山东、江苏等;处于第二梯队的包括河北、内蒙古、四川、湖北等;处于第三梯队的包括浙江、湖南、广东、江西等。废盐处理难在哪?为何资源化利用是最有前途的方向?李强说:“废盐成分差异明显,具有组分差异大、特征不固定的特点。不仅是不同行业产生的废盐成分不同,即使是来自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同一企业不同批次的废盐,不仅盐硝比具有显著差异,其余杂质含量水平还具有十倍甚至几十倍的差别。这无疑增加了废盐处理的技术开发和实际运营难度。”在谈及目前我国废盐处理的问题时,李梅彤介绍:“我国是世界第一大涂料、染料生产国,世界第二大农药生产国,精细化工销售额排名世界第三位。”这就意味着废盐的产生量大。与此同时,目前我国正常运行的废盐集中处理企业较少。此外,废盐品种多、处置技术难度大、装置标准化困难。至今没有低成本、无二次污染、成熟的工艺应用。现有焚烧炉对高盐危废不适应,对复杂可燃危废适应性不强。因此,资源化、技术集成是高盐危废处置最有前途的方向。”据悉,目前,化工废盐资源化利用途径主要包括再生利用、制成肥料、制成建筑材料、焚烧处理等。其中,再生利用指的是将废盐经过净化处理达到再生工业盐标准后,再次用于工业生产。前三种都属于对废盐进行再利用,第四种属于无害化处理,比较彻底,但需要消耗大量能源。高值化工艺推广应用要打通“赌点”专家介绍,废盐资源化的技术瓶颈主要表现在废盐处理系统稳定运行难、废盐中有机污染物深度去除难、废盐残渣资源化利用难等方面。在深度去除污染物方面,李强告诉记者:“化工废盐再生处理后,绝大部分有毒有害物质被去除,但是仍残留少量杂质,如微量有机物、钙、镁及重金属离子、二氧化硅等。在氯碱工业中,部分杂质可通过盐水精制去除,但是仍有一些杂质(如TOC)难以通过常规手段去除。有必要开发微量杂质的去除方法,并对精制净化的饱和盐水开展长周期评价。”据悉,氯碱企业目前对再生盐的接受度低,只有极少数企业短时间、小比例(3%-5%)掺用再生盐。开展盐评价有助于消除氯碱企业担忧,确定废盐的合理掺混比例,打开废盐资源化利用的出路。李梅彤告诉记者:“在废盐资源化利用方面,目前典型的高值化工艺包括废氯化钠制氯碱,硫酸钠复分解制纯碱,硫酸钠及混合盐电解制备碳酸钠、硫酸铵(氯化铵)。现实情况是,高盐水废水量大、混合盐价值低。目前国内外蒸发出混合盐或分盐出盐的工艺,成本大多超过50元/m³。基于此,废氯化钠制氯碱从技术上讲是非常理想的方向,但从市场的角度看,因为投资较大,尤其因为氯化钠本身价格很低,氯碱企业使用意愿很低,短时间造成难以推广应用。国家相关部门正在制定鼓励使用的政策。低浓度杂盐废水制纯碱工艺是目前可以实现盈利的技术路线。硫酸钠盐和氯化钠制备纯碱,技术上已经不存在难题,但是由于碳酸钠产品标准有原料来源限制的问题,同样存在准入的障碍。”为推动产业发展、增加销售收入,需补齐哪些“短板”?虽然目前我国高盐废水和废盐资源化方面仍存在“痛点”,但专家认为,这一领域未来具备重大的机遇。一方面,近年来,国家相关政策不断出台,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助力拓展应用市场。另一方面,目前我国高盐废水和废盐资源化、高值化技术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同时,这一领域的难题更多的是工程难题,但目前也积累了大量的工程化经验,具备大规模推广的条件。为了更好地抓住机遇,补齐短板,专家达成共识,废盐资源化利用需要更多的标准支撑和政策引导。李强说:“废盐资源化后制取的产品盐标准不健全。工业废盐目前作为危废进行管理,如需利用工业废盐为原料精制得到的产品盐进行外售,必须解决其‘危废’身份。目前我国废盐制取产品盐的产品标准几乎为空白,因此工业废盐精制得到的产品盐往往需要经过危废鉴定,确认不属于危废后才可作为产品外售。”与此同时,专家认为,高值化是废盐资源化领域的发展趋势之一。废盐循环、资源化利用时要考虑下游产业,尝试高附加值的材料工艺技术。如氯化钠产品盐应用于氯碱行业,在以氢氧化钠为主要销售产品的同时,兼顾考虑将氯气开发成下游高附加值产品,有利于固废处理产业发展和增加销售收入。此外,李强告诉记者:“工业废盐资源化利用往往需要达到一定规模后,才能实现资源化效益。因此,可以省、市或者工业园区为单元,建立较大规模的处置中心实现集中、规模化处置,对废盐进行统一的、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化利用。”
  • 食品与农产品安全检测论坛看点:学术高规格
    仪器信息网讯:食品与农产品安全已成为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年来,有关食品安全的学术会议、展会层出不穷,证明了其热度。2013年6月4日,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和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检验检疫仪器应用技术分会主办的“第二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论坛”将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召开。作为年度食品农产品安全的最重要学术会议之一,本次论坛将有哪些亮点?就此,仪器信息网(www.instrument.com.cn)采访了展会组织方。   “本次论坛的规格非常高,国内重要的相关政府机构、科研单位都将出席,大会主席是金国藩院士,陆婉珍院士将致辞。”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秘书长刘长宽说。   学术报告:质量高,新应用涌现   “本次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论坛是我们第二次举办,和上一届相比,在学术水平上有大幅度的提升,在年内的同类会议中,学术水平、报告人的规格也是非常高的。”刘长宽说,本次论坛,主会场报告将持续一天,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陈洪渊将作“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极端重要性、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及其对策”的报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原巡视员章力健将以“大力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主题作报告。另外,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吴永宁、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晓刚、国家卫生部疾病防控专家委员会委员杨瑞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教授王静、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理事长关亚风、农业部工程中心博士俞宏军、江南大学食品学院副院长王周平和军事医学科学院研究员高志贤等知名专家学者都将在论坛主会场,就食品与农产品安全当前的政策、风险控制体系、应急响应机制以及最新应用、技术研发等不同角度做主题报告。同时,来自国内外知名科学仪器企业的资深研究人员也将带来精彩的研究成果。   “本次论坛的报告数量很多,内容丰富,质量也很高。”刘长宽说,据统计,本次论坛将有69个主题报告,除主会场持续一天的报告之外,6月5日开始,还将有8个分论坛,就农兽药残留、食品农产品重金属检测、致病菌与毒素、食品与农产品品质、成份及其代谢物检测控制、食品与农产品中生产和储运质量安全控制、食品与农产品保障体系建设等分话题做主题报告。   “本次论坛收集到的论文数量比上一届有将近1倍的增幅,并且质量提升了非常大的幅度。”刘长宽说,据论坛论文审稿人透露,本次共收集到了180余篇论文,“本次收到的论文质量普遍较高,国内有一批企业都出现了非常有实用价值的应用文章,出现了很多新方法。”   学会动态:成立快检专委会   6月4日晚上,将召开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快检技术及仪器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随着与食品安全能力建设相关的各主要部委纷纷开始关注快速检测技术,并投入相关的能力建设,快速检测技术的相关研发专家、企业也进入活跃期。   6月5日,分会还将召开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第八届二次理事会全体会议。“本次理事会上,我们将和大家交流分会希望推动的一些事项,一个很重要的核心是,我们要增强服务意识,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是根本。”刘长宽说。   展会:涌现一批新企业   “与上一届相比,本次论坛的展会,参展商的数量也有大幅度的增长。”刘长宽说,本次展会,国内外重要的食品安全领域检测仪器企业基本都参展,参展商数量较上届增长了大约50%。就展商的变化情况,刘长宽分析认为,一些新兴企业开始参展,同时,快速检测领域的企业是本次展会的新亮点。   食品安全:关注快检和在线   就近年来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进展,刘长宽注意到,快速检测技术的市场需求增长迅速,另外就是专用仪器的发展。“食品安全检测不能只靠通用仪器,一些简便、易操作、傻瓜型的快速检测手段以及专用仪器不容忽视,要让用户单位能真正使用这些仪器。”刘长宽说。   我国有40余万家食品生产企业,但这些企业普遍未重视实验室的建设。2012年,工信部已经公布了全国五个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今年还将进行新一批示范中心的布点工作。“很多企业都没有建实验室,我们希望通过这项工作,让食品生产企业真正认识到仪器对食品质量安全、提高产品品质的重要性。”刘长宽说。   在多次去食品生产企业调研的过程中,刘长宽发现,当前国内企业普遍没有重视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特别是那些中小企业,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是食品安全的根本保障。当前,国内几乎没有食品加工在线过程监测的专业仪器生产企业,基本上只能依赖进口。“虽然当前食品生产企业对在线质量监控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但这将是一个非常大的潜在市场。”刘长宽说。
  • 2025年版《中国药典》2341公示稿|第三法 药材及饮片中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法解决方
    25药典专栏7月26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了“2341 农药残留量测定法公示稿”和“0212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公示稿”,一经发布,引起了行业内的广泛关注。方法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删除原第一、二、三法;原第五法药材及饮片(植物类)中禁用农药多残留测定法,重列为第一法,并由原有的33种禁用农残扩增为47种农残;新增第二法相关药材及饮片品种中农药多残留测定法;新增第三法药材及饮片中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法。根据0212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药典标准草案公示稿的限量值要求和第三法药材及饮片中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法的方法要求,岛津(上海)实验器材有限公司第一时间进行方案应对,具体应用详见下文。1. 实验部分1.1 分析条件GC条件 仪器配置:岛津GCMS-TQ系列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毛细管柱:SH-I-624Sil MS(30 m×0.25 mm,1.4 μm;P/N:R221-75962-30) 程序升温:初始温度40 ℃保持3.5 min, 以30℃/min升温到250℃,保持2 min。 载气:He载气控制方式:恒流模式,1.5 mL/min进样口温度:180 ℃ 进样时间:1 min进样量:1.0 μL进样方式:分流进样,分流比5:1质谱条件 电离模式:电子轰击电离(EI) 离子源温度:200 ℃ 接口温度:250 ℃ 检测器电压:调谐电压+0.5 kV溶剂延迟:1 min数据采集模式:MRM各化合物MRM参数如下: 1.2 样品前处理取本品,碎粉,过三号筛。精密称取1 g,置10 mL顶空瓶中,精密加入异辛烷3 mL,加盐酸-氯化亚锡溶液(取二水合氯化亚锡7.5 g,加盐酸215 mL使溶解,加水至500 mL,摇匀)5 mL,摇匀,立即密封。置80℃水浴中1小时,时时振摇。取出,冷却,摇匀,离心(5000转/min)3分钟,取上层有机相作为供试品溶液。 2. 实验结果2.1 标准品溶液的MRM色谱图2.2 实际样品的测定报告下载扫码获取PDF版应用报告
  • 2025年版《中国药典》2341公示稿|第三法 药材及饮片中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农药残留量测定解决方案
    25药典专栏7月26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了“2341 农药残留量测定法公示稿”和“0212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公示稿”,一经发布,引起了行业内的广泛关注。方法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删除原第一、二、三法;原第五法药材及饮片(植物类)中禁用农药多残留测定法,重列为第一法,并由原有的33种禁用农残扩增为47种农残;新增第二法相关药材及饮片品种中农药多残留测定法;新增第三法药材及饮片中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法。根据0212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药典标准草案公示稿的限量值要求和第三法药材及饮片中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法的方法要求,岛津(上海)实验器材有限公司第一时间进行方案应对,具体应用详见下文。1. 实验部分1.1 分析条件GC条件仪器配置:岛津GCMS-TQ系列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毛细管柱:SH-I-624Sil MS(30 m×0.25 mm,1.4 μm;P/N:R221-75962-30) 程序升温:初始温度40 ℃保持3.5 min, 以30℃/min升温到250℃,保持2 min。 载气:He 载气控制方式:恒流模式,1.5 mL/min 进样口温度:180 ℃ 进样时间:1 min 进样量:1.0 μL 进样方式:分流进样,分流比5:1 质谱条件 电离模式:电子轰击电离(EI) 离子源温度: 200 ℃ 接口温度:250 ℃ 检测器电压:调谐电压+0.5 kV 溶剂延迟:1 min 数据采集模式:MRM 各化合物MRM参数如下: 1.2 样品前处理取本品,碎粉,过三号筛。精密称取1 g,置10 mL顶空瓶中,精密加入异辛烷3 mL,加盐酸-氯化亚锡溶液(取二水合氯化亚锡7.5 g,加盐酸215 mL使溶解,加水至500 mL,摇匀)5 mL,摇匀,立即密封。置80℃水浴中1小时,时时振摇。取出,冷却,摇匀,离心(5000转/min)3分钟,取上层有机相作为供试品溶液。2. 实验结果2.1 标准品溶液的MRM色谱图2.2 实际样品的测定温馨提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在文章下方留言,我们会第一时间为您解答!25药典专栏 订阅方式具体步骤:1. 点击下方红色图片处订阅链接2. 页面跳转后点击“订阅”按钮应用下载点击或扫码获取PDF版应用报告
  • 2019(第十四届)青岛国际水大会 --哈希携浓盐水、石化等解决方案参会
    第十四届青岛国际水大会将于6月25-28日在中国青岛举办。参会单位哈希水质分析仪器(上海)有限公司将举办方案研讨会,具体信息如下:浓盐水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研讨会时间:2019年6月27日 专场六 8:30-12:10油气和石化企业水处理与零排放新技术研讨会时间:2019年6月27日 专场十七 13:30-17:10地点:青岛东方影都万达星光岛会议中心 多功能厅3背景信息青岛国际水大会已连续举办过十三届,在国内外有着很高的影响力。会议旨在打造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的综合交流平台,促进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水处理产业的发展,同时邀请国家以及行业的领导就这个领域的政策规划、项目需求与发展趋势等进行高端发布。哈希公司成立于 1947 年,作为水质、水文监测仪器的高端科技企业,现为美国200强丹纳赫集团一级子公司,工厂分别分布于美国、瑞士、德国、法国和英国,产品被全球用户广泛应用于水质分析检测各领域。BIOTECTOR TOC在浓盐水 TOC监测中的应用低维护量、高可靠性、无需过滤、不惧高盐、多通道测量、多参数选择油气和石化企业水处理与零排放新技术锅炉/冷却工艺、除盐水/纯水工艺、污水处理择哈希水质分析仪器(上海)有限公司展位:46号
  • 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畜禽肉品质检测 挥发性盐基氮、pH、嫩度、颜色同步测定 可见-近红外光谱法》等6项农业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委员、各有关单位及专家:按照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完成了《畜禽肉品质检测 挥发性盐基氮、pH、嫩度、颜色同步测定 可见-近红外光谱法》等6项农业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0月14日前反馈修改意见,如无意见也请复函说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联系人:曲 萍 高胜普电 话:010-59194776传 真:010-59194667E-mail:tuzaibiaozhun@163.com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421室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屠宰标准处邮 编:100125附件:1. 农业行业标准《畜禽肉品质检测 挥发性盐基氮、pH、嫩度、颜色同步测定 可见-近红外光谱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2. 农业行业标准《畜禽屠宰加工设备 畜同步检验输送设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3. 农业行业标准《畜禽屠宰加工设备 羊剥皮设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4. 农业行业标准《畜禽屠宰加工设备 兔屠宰成套设备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5.农业行业标准《畜禽屠宰加工设备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化制成套设备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6. 农业行业标准《肉类真空贴体包装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7.农业行业标准意见反馈表附件1-附件7.zip
  • CFAS2013瑞士万通高盐食品钠测定仪引关注
    2013年6月4-5日,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检验检疫仪器应用技术分会主办的第二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国际论坛暨展览会(CFAS 2013)在国家会议中心隆重开幕。瑞士万通中国作为展商、连续两届参加会议。 瑞士万通展台 非常受欢迎的瑞士万通元素周期表 会上,瑞士万通推出的用温度滴定法测定食品中的钠离子含量的高盐食品钠测定仪广受关注,引来不少观众前来展台问询。 食品中钠含量的测定通常是间接地测氯离子含量,使用硝酸银滴定。但是在一些食品中钠离子不是1:1和氯离子结合。常用的直接测定钠离子的方法包括原子吸收 光谱或ICP。但这些方法所需仪器费用昂贵,试剂纯度要求高且样品制备过程冗长繁琐。而瑞士万通的高盐食品钠测定仪是采用温度滴定法通过反应的焓变过程中 引起溶液温度的变化来检测,只需使用一支灵敏度高的数字温度电极就能实现。钠含量的测定是基于沉淀(NaK2AlF6)放热反应。此方法,可以完全自动 化,因为有高重现性和高频率均质器尤其能对应各式各样的食品检测,例如番茄酱、速食汤、肉汤和含盐小零食。温度滴定法优势: 更简易、更高精、更快速! 一只电极,所有滴定! 无需校正 无需维护 电极响应时间仅需0.3s, 电极分辨率为10 -5 K 完成测试仅需2-5min 应用报告: 温度滴定仪自动测定食品样品中的钠含量 温度滴定仪直接测定钠离子含量 温度滴定仪测定薯片中的钠离子含量 温度滴定仪测定市售奶酪中钠离子的总含量 温度滴定仪测定番茄酱和酱汁中的钠和氯离子含量 温度滴定仪和814 USB 自动进样器测定牛奶中的钠离子含量 全自动温度滴定仪测定各种食品中的钠含量 温度滴定法测定排骨酱中的钠含量 温度滴定法测定榨菜中的钠含量 温度滴定法测定酱油中的钠含量
  • 征稿:中药中重金属及农药残留检测技术进展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在药品生产过程中,来自药品原材料、辅料及生产设备中的重金属被带入药品,尽管经精制纯化等工艺处理,也很难完全去除。 而重金属对人体十分有害,故各国药典中均规定了重金属的限度检查。此外,在中药材种植和规范化管理过程中,药农为保证种植药材的产量会使用各种农药,虽然大部分农药会得到降解,但还是有一小部分会残留于植物和土壤中,这不仅对中药材造成严重污染,也对人类的健康带来巨大隐患。因此药物检测中对重金属及农残的检验至关重要,目前发行中的2015版中国药典对于重金属及有害元素残留控制制定了相关检测标准,而2020版药典的发行也进一步推动药物安全性,包括农药残留、重金属限量标准的研究,采用更高效的方法进行相关检测也自然成了备受关注的热点。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基于此,为加强药物中重金属及农药残留检测的最新技术交流,为来自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与政府监管部门的相关用户搭建交流与沟通平台,仪器信息网计划推出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中药重金属及农残检测技术进展”专题 /strong /span ,仪器信息网特向广大分析测试有关单位约稿。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稿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1.请介绍下贵公司针对中药中重金属及农药残留分析检测方面,有哪些产品技术以及解决方案(可就不同检测项目,分开陈述,并提供仪器图片)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2.2020版中国药典修订已收官,其间有关中药部分内容的修订牵动人心,尤其要加强对中药材中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农药残留量的控制,能否请您谈谈这部分内容的修订中,贵公司重点关注的是哪些?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3.从分析仪器技术的角度,您如何评价2020药典中的修订内容将为分析技术带来哪些影响?未来针对中药重金属及农残检测的技术发展将呈现怎样的趋势?(可就不同检测项目,分开陈述)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4.从市场发展的角度,您如何评价2020药典对中药重金属及农残检测相关仪器厂商的影响(例如对某些品类分析仪器市场的拉动)?对此,贵公司有何进一步的规划?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稿件最终将在仪器信息网发布,并通过其他相关渠道向公众推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本次征稿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仪器信息网所有。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征稿截止时间:2020年8月14日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详情咨询/收稿地址: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万女士(电话:15611024412,邮箱:wanxin@instrument.com.c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line-height: 1.75em " br/ /p p br/ /p
  • 珀金埃尔默高内涵巡回培训班——武汉华中农业大学站
    随着广大科研工作者对细胞研究的要求逐步提高,高内涵技术已经作为细胞学分析的重要手段。珀金埃尔默的高内涵产品以其硬件的先进性和软件的智能性得到了广大客户的好评。为了让客户能够更好的使用高内涵,我们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客户,订制高内涵巡回培训班。此次,我们将于2018年12月13日(周四)下午在华中农业大学国家微生物重点实验室,解析高内涵最新应用,帮助大家设计和优化高内涵实验。期待与您相聚畅谈!时间:2018 年12月13日地点:华中农业大学国家微生物重点实验室分享讲师:孙兵 博士 华中区生物影像学技术支持日程安排时间内容2:30-3:00高内涵案例分享3:00-4:00高内涵实验方案设计4:00-5:00高内涵实验体系优化5:00-5:30客户实验交流报名方式:填写以下回执发送至邮箱Bing.Sun@perkinelmr.com回 执单位名称姓名手机号邮箱研究领域联系人:孙兵 13476850392备 注:报名截止日期12月10日,为了保证课程效果,培训班仅限15人,本次优先保证华中农业大学用户。
  • 蔬菜农残检验,手持仪器轻松搞定!
    p & nbsp 北京勤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中关村生命科学园,是我国自主创新开发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和免疫试剂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br/ /p p & nbsp 勤邦生物拥有约8000㎡生产研发基地,拥有原材料抗原抗体合成、应用试剂开发和仪器开发三大研发平台,化学污染物抗原抗体200余种,其他小分子药物储备抗原抗体100余种,酶联免疫检测试剂盒产品约100种,胶体金试纸条约80种,实验室必备小型设备近百种;涵盖畜类、禽类、水产、乳业、饲料、蜂产品、粮油等食品行业;可检测农残、兽残、微生物、转基因、理化和成分检测等项目,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食品安全检测服务。曾主持“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863计划课题”、“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30余项。 /p script type=" text/javascript" src=" https://p.bokecc.com/player?vid=56756306E18F068D9C33DC5901307461& siteid=D9180EE599D5BD46& autoStart=false& width=600& height=490& playerid=2BE2CA2D6C183770& playertype=1" /script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84, 141, 212) " strong & nbsp /strong /span a title=" " style=" color: rgb(84, 141, 21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demand/InDemand.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84, 141, 212) " strong 买仪器?一键求购 /strong /span /a /p
  •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关于公开征求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我司组织拟定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6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和《食品中2,4-滴丁酯等26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分别填写征求意见表,于2021年9月5日前反馈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廖先骏  电话:010-59194105  传真:010-59194107  电子邮箱:nyclbz@agri.gov.cn  附件:  1.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6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   2.食品中2,4-滴丁酯等26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   3.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2021年8月10日
  •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饲料中铵盐的测定》等2项农业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
    1.关于征求《饲料中铵盐的测定》等2项农业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pdf.pdf2.标准文本的公开征求意见稿-饲料中铵盐的测定12-25.pdf.pdf3.编制说明的公开征求意见稿-饲料中铵盐的测定-12-25.pdf.pdf4. 标准文本《饲料添加剂香味剂中百里香酚、肉桂醛、 香芹酚、丁香酚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公开征求意见稿)-20231221.pdf.pdf5. 编制说明《饲料添加剂香味剂中百里香酚、肉桂醛、 香芹酚、丁香酚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31221.pdf.pdf6.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doc.doc
  • 火焰原子吸收法测定铜合金中的高含量铜分析方法的研究
    摘要 本文介绍采用一种样品分析方法,使用铜的249.2nm吸收线直接使用火焰原子吸收法测定铜合金中的Cu。根据324.8nm标准加入法和此法两种分析方法所测定含量值相同,得到测定铜合金中铜元素的简易测试方法,此方法提高了分析准确度,简化了分析测定过程。 关键词: 铜合金,标准加入法,标准曲线法,249.2nm,Cu。 引言:铜合金在工业领域应用广泛,特别对于现在高铁建设中大量使用铜合金材料,用于电路线路的建设。因此对于电路动力系统上铜合金的使用要求格外重要。对于铜合金材料的测试检验也尤为严格,然而对于现有的测试铜合金中铜的测定方法较为繁琐和复杂。因此考虑建立一种简易标准曲线法测试方法,又能避免铜基体影响,又能准确测定铜合金中铜含量的分析方法。 1 实验部分 1.1 仪器及设备 WYS2200原子吸收光谱仪(安徽皖仪科技)。 可调电热板。 WY802-II型超纯水机(安徽皖仪科技) 。 Cu空芯阴极灯(北京有色金属总院)。 试剂及溶液 ⑴硝酸,优级纯,68-70%,北京化工厂产品。 ⑵高纯去离子水。电阻率&ge 18 M&Omega .cm 。 ⑶铜标准溶液(浓度1000ug/ml)。 1.3 样品的处理及测试 1) 样品制备:准确称取0.1106g铜合金样品,放入100ml烧杯中。加入5ml浓硝酸,在电热板上低温加热,为防止样品反应剧烈加入少量去离子水。加热待硝酸烟冒尽后拿下在室温冷却。冷却完毕将其转入50ml容量瓶中,以备测试使用。 2 ) 标准曲线: ⑴ 标准曲线法曲线配制:取铜标准溶液1000ug/ml 准确量取200ul,400ul,800ul加入3个10ml容量瓶中,加入0.5ml浓硝酸后用去离子水定容,其溶液浓度分别是20,40,80 ug/ml。直接测定标准曲线,并测定样品溶液1. ⑵ 标准加入法配制: 分别从样品溶液2中移取1.0ml加入4个10ml容量瓶,管1直接去离子水定容,管2,3,4分别加入1000ug/ml铜标准溶液为25,50,75ul,其浓度取为0,0.5,1.0,1.5 ug/ml,采用标准加入法测定。 样品溶液1:将定容好的样品溶液稀释1000倍。 样品溶液2:将定容好的样品溶液稀释50倍。 3) 仪器条件: ⑴ 标准曲线法:灯电流:3mA ,高压:400v ,光谱带宽:249.2nm 。 乙炔流量:2.0L/min 。 ⑵ 标准加入法 灯电流:3mA ,高压:409v ,光谱带宽:324.9nm 。 乙炔流量:2.0L/min 。 4) 分析结果: Cu 结果(%) 标准加入法 15.7821 标准曲线法 16.2692 2 讨论:通过测试对两种方法结果的比对,可以看出使用铜的次灵敏线249.2nm的波长时,直接采用标准曲线法测定,能够有效的避免由于基体干扰造成的测试结果偏差大的问题。通过降低测试的灵敏度来降低样品中对于铜的干扰因素。此方法方便快捷,易于操作,准确度高。 参考文献: 1 铜合金中高含量锌的火焰原子吸收快速测定法。《上海有色金属》2003年 第3期 2 GB/T5121.1-2008 GB/T 5121.1-2008 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铜含量的测定。
  • 83种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 是目前我国统一规定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MRLs) 的强制性国家标准。2022 年 11 月 11 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 2, 4-滴丁酸钠盐等112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 1-2022) 标准, 自 2023 年 5 月 11 日起正式实施。GB 2763. 1-2022是GB 2763-2021的 增补版,可以配套使用。此次公布的《食品中2甲4氯异辛酯等8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实施后也将于GB 2763配套使用。为进一步强化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宣贯,促进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和食品生产者及时全面了解国家最新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仪器信息网邀请到了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罗媛媛老师,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和GB 2763. 1-2022中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进展进行了详细分析, 以便于标准使用者更好的理解和正确使用。专家解读|2022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制修订情况分析专家解读|GB 2763.1-2022中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修订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我部组织拟定了《食品中2甲4氯异辛酯等8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和《动物源产品中胺苯吡菌酮等5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分别填写征求意见表,于2024年8月22日前反馈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罗媛媛  电话:010-59194077  传真:010-59194107  电子邮箱:nyclbz@agri.gov.cn  附件:  1. 食品中2甲4氯异辛酯等8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83项.pdf  2. 动物源产品中胺苯吡菌酮等5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57项.pdf  3. 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表.pdf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2024年7月22日
  • 两高公布环境法律解释 降低标准严厉打击污染
    发布会现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6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1次会议、2013年6月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19日起施行。2013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两高)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两高:降低定罪量刑门槛从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这部司法解释着重考虑了对环境污染现象从严打击,降低了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门槛,同时从结果犯变成行为犯,只要有相应的行为,就可以定罪。   胡云腾说,鉴于当前环境形势、污染的情况非常严重,在某些地区可以说是非常严峻,所以在司法解释中着重考虑了从严打击。   首先,降低了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门槛,比如过去污染环境造成一人以上死亡的才能定罪,现在一人以上重伤就可以了 过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才能加重处罚,现在只要造成一人以上死亡的,就可以加重处罚。   第二,从结果犯变成行为犯,过去认定环境污染犯罪的每一项标准都有个结果,现在不少标准规定只要有相应的行为,就可以定罪了。   第三,相应地降低了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等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另外,在司法解释当中还规定了四种可以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一般来讲,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从重情节是比较慎重的,但是这部司法解释规定了四种从重处罚的情形,比如故意闲置环保设备,在整顿期间仍然屡教不改非法排污的、阻挠执法的等行为,如果造成数罪,按照数罪处罚,不构成数罪,酌情从重处罚。   《解释》明确界定了&ldquo 有毒物质&rdquo 的范围和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解释》明确界定了&ldquo 有毒物质&rdquo 的范围和认定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规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均构成污染环境罪。   为保障法律准确、统一适用,《解释》第十条专门对&ldquo 有毒物质&rdquo 的范围和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界定,即危险废物 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 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的物质 《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所列物质,如&ldquo 灭蚁灵&rdquo 、&ldquo 二恶英&rdquo 等 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都属于&ldquo 有毒物质&rdquo 。   两高明确污染环境罪&ldquo 严重污染环境&rdquo 的14项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解释》第一条列举了认定&ldquo 严重污染环境&rdquo 的十四项标准: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三)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四)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五)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   (六)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   (七)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八)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九)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十)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   (十一)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   (十二)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十三)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十四)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   孙军工介绍,污染环境罪是环境污染犯罪的基本罪名。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对1997年刑法规定的&ldquo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rdquo 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扩大了污染物的范围,将原来规定的&ldquo 其他危险废物&rdquo 修改为&ldquo 其他有害物质&rdquo 二是降低了入罪门槛,将&ldquo 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rdquo 修改为&ldquo 严重污染环境&rdquo 。修改后,罪名由原来的&ldquo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rdquo 相应调整为&ldquo 污染环境罪&rdquo 。   两高:8种情形可认定为环境监管失职 严防渎职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韩耀元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直高度重视依法惩治环境监管渎职犯罪,今天发布的《解释》明确了八种情形应当认定为&ldquo 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rdquo ,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定罪处罚。   这八种情形分别为: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 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以上的 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 致使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两高:在医院学校等区域违规排放有毒物质将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解释》第四条专门规定,实施污染环境、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等犯罪,具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一)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的   (二)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   (三)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四)在限期整改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对于具有这四种情形之一的,要酌情从重处罚。   两高:利用渗井向地下排污等行为可以直接定罪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解释》明确规定一些行为直接可以定罪,比如利用渗井向地下排污的等。   《解释》明确了&ldquo 严重污染环境&rdquo 的十四项认定标准,包括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等。   两高:从严惩处由单位实施的环境污染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解释》明确将从严惩处环境污染犯罪中的单位犯罪。   实践中,不少环境污染犯罪是由单位实施的,此类行为往往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解释》第六条明确规定,对于单位实施环境污染犯罪的,不单独规定定罪量刑标准,而是适用与个人犯罪相同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两高:致100人以上中毒认定为环境污染后果特别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解释》第三条则进一步对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结果加重要件&ldquo 后果特别严重&rdquo 的情形认定标准作了明确规定,例如&ldquo 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rdquo 等。   《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ldquo 后果特别严重&rdquo :   (一)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个小时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   (四)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五)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一万五千人以上的   (六)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   (七)致使十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八)致使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九)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并致使五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十)致使一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   (十一)其他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 河北省质量检验协会发布团体标准《农田土壤地膜残留量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根据河北省质量检验协会《河北省质量检验协会2024年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部署,由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主要起草的本协会团体标准《农田土壤地膜残留量监测技术规范》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面向各界广泛征求意见。请贵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讨论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填写征求意见表,并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或纸制文件形式反馈到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意见处理。联系人:尚圆圆联系电话:0311-83895786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上庄大街1号5栋河北省质量检验协会2024年5月5日关于征求河北省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农田土壤地膜残留量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pdf1.标准文本 农田土壤地膜残留量检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2024.3.19.pdf2.编制说明-《农田土壤地膜残留量监测技术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20240319.pdf
  • 公开征求意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指导各地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解决农村突出水环境问题,推动工作取得实效,编制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农村黑臭水体的排查识别、系统治理、长效管护与成效验收等工作。本指南主要对农村黑臭水体定义和识别、排查与清单编制、成因分析、治理措施、长效管护、成效验收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本指南对进一步明确农村黑臭水体识别的具体要求、增加水体监管级别划定的有关内容、进一步完善治理思路和健全社会公众监督的有关规定等重要问题进行说明。本指南在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要求的监测方法中,规定监测分析方法参见《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用电化学探头法,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技术要求、性能指标等满足《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25-2017);氨氮推荐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杨酸—次氯酸盐分光光度法。透明度和溶解氧指标须采用现场原位测定。附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pdf《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pdf
  • 2025年版《中国药典》2341公示稿/第二法农药测定解决方案
    导语7月30日,岛津发布了2341公示稿|第三法 药材及饮片中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法解决方案(点击文章名称查看详情),本篇将为您带来业内广泛关注的2341公示稿新增的第二法应用方案。耗材方案应对根据0212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药典标准草案公示稿的限量值要求和第二法药相关药材及饮片品种农药的多残留测定法的要求,岛津(上海)实验器材有限公司第一时间进行耗材方案应对,具体配置见下表。典型应用案例参考2341公示稿第二法的QuEChERS前处理方法,使用上述耗材方案,分别对浙贝母、白术和三七进行限用农药检测,以三七为例。样品前处理SHIMSEN QuEChERS Ⅲ提取盐包:6g无水 MgSO4,1.5gNaOAc(P/N:380-00152-04);SHIMSEN QuEChERS Ⅲ净化管:15 mL,for Restricted Pesticide Residues in Herb,50/P(P/N:380-00990-76)。注:实验验证发现多菌灵在LC-MS/MS响应很好,为避免平峰现象,对最终稀释倍数做了调整,参考依据公示稿【附注】第一条:根据规定的待测农药限量要求,在检测灵敏度满足的情况下,可以适当调整供试品溶液最终稀释倍数。LC-MS/MS法Shim-pack Velox SP-C18(1.8 μm, 2.1×100 mm; P/N: 227-32001-03)标准品MRM色谱图如下图所示:三七基质混合对照溶液MRM谱图(浓度以多菌灵计:20 ng/mL)对三七空白样品进行1mg/kg(以多菌灵计) 加标,按照前处理方法处理后上机,平行3份样品考察回收率和RSD,结果显示,加标回收率为85.95-102.79%,RSD为1.35-13.48%,回收率高,重现性好。回收率及 RSD 数据见下表:完整方案请查看“岛津实验器材”微信公众号或直接访问:https://mp.weixin.qq.com/s/qAn34owRVY6QnzJ_IfcoSg?poc_token=HLhH3maj1exAPq11QSWov6v53VgRiYOtg3neEJzE 25药典专栏 订阅方式具体步骤:1. 点击下方红色图片处订阅链接2. 页面跳转后点击“订阅”按钮订阅可及时获取25药典最新方案获取报告如果您希望了解更多2025年版《中国药典》2341应用方案,请点击或扫码填写问卷点击立即查看最新药斯卡排行榜
  • 海南一直有用禁用农药 监管部门睁只眼闭只眼
    在三亚崖城镇坡田洋万亩豆角生产基地,一农民正在给豆角打药。   高毒农药阴魂不散的原因还在于目前根本就找不到更好的替代药品,列入名单的16种禁用农药如果真正做到完全禁用,有很多种果菜的病虫害根本就防治不了。   ——— 海南一位农资行业资深人士   水胺硫磷(注:2000年就已被禁用的高毒农药)不仅在豇豆上使用,芒果、香蕉种植中用量都很大,每年八九月份,芒果清园后,果园内都会用大量的水胺硫磷。   ——— 在三亚凤凰种植芒果的秦先生   海南豇豆事件的源头指向了高毒禁用农药。南都记者近日在海南三亚等地采访时发现,原本早已列入海南黑名单的水胺硫磷等16种高毒禁用农药,并没有就此退出江湖,而是一直潜伏在地下,禁用农药屡禁不绝的背后是无良商家追逐利益的驱使和相关部门监管的缺失。   滥用高毒禁用农药一直都存在   “既然其他城市在海南豇豆中检出了禁用农药,就说明一定有人在用,不用怎么检得出来?!我们要正视这个问题。”三亚崖城镇主管农业的副镇长陆仁致昨日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地的蔬菜种植户当中确实存在个别农民滥用违禁农药的情况。   据一位在海南做了近十年农资生意的人士透露,“滥用高毒禁用农药的问题不是豇豆事件才出现,而是一直都存在,水胺硫磷、甲胺磷等高毒农药在海南一直都有卖。”   据了解,早在2000年9月起,海南省在全省范围内停止销售和使用16种剧毒、高毒农药,其中就包括水胺硫磷。但高毒农药并没有因此在海南绝迹,而是转入地下网络销售。   一位知情人透露,高毒农药禁用后,一些不法经销商受利益驱使,偷偷倒卖高毒农药,紧俏时甲胺磷和水胺硫磷从原来的每瓶7元卖到15元,“都是在私下交易,一般不熟悉的人很难买到,农业部门也很难查得到。”   三亚崖城一位农药经销商透露,去年曾有广西一家农药厂销售员两次找上门来推销高毒农药,货到付款、价格优惠,并声称哪一种高毒农药都有。   知情人还透露,在海南乐东县蔬菜重镇———冲坡镇,一些农药经销商曾公开叫卖水胺硫磷。   “水胺硫磷不仅在豇豆上使用,芒果、香蕉种植中用量都很大,每年八九月份,芒果清园后,果园内都会用大量的水胺硫磷。”在三亚凤凰种植芒果的秦先生说。   用高毒农药打虫成本低六成   为什么水胺硫磷等高毒农药在海南蔬菜产区屡禁不绝?三亚市农业局副局长庞世卿一语道破玄机:价格低廉、效果明显。   “在海南种菜必须打药,这里高温高湿,田地一般每年都种三季作物,病虫害非常普遍,而且现在的病虫都有一定的抗药性,菜农普遍认为高毒的药就是高效,并且价格便宜。”   昨日上午,在崖城市场旁边的一间农药店里,三亚南博果菜新技术服务部方圆祖给一位菜农开出药方:1瓶虫脒、2瓶乐果、1瓶乙酰甲胺磷、3袋灭蝇胺,总价80元,兑6桶水,喷撒2亩菜地。方圆祖说,这些都是允许使用的防治豇豆虫害的常规药物。   据估算,在海南1亩豇豆喷一次药的用药成本是60-90元,平均3-5天用一次药,一季豇豆种植下来一亩地至少250元。业内人士透露,与常规农药相比,水胺硫磷和甲胺磷等高毒禁用农药价格便宜,300毫升包装的每瓶7-8元,1瓶兑3-4桶水,可以喷1亩地。如果换成水胺硫磷,成本至少减三分之二以上,每亩用药成本不到100元,且水胺硫磷的打虫效果确实好很多。   海南一位农资行业的资深人士说,高毒农药阴魂不散的原因还在于目前根本就找不到更好的替代药品,“列入名单的16种禁用农药如果真正地做到完全禁用,有很多种果菜的病虫害根本就防治不了。”   海南豇豆事件后,三亚市做出规定:举报销售高剧毒农药者经查实奖励5000元,但据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没有收到任何举报。   黑心农药厂挂羊头卖狗肉   三亚市农业局正在紧急查找高毒农药的踪迹,但据农业局副局长庞世卿透露,在日前针对水胺硫磷的紧急排查中,对该市农资销售网络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但并没有发现市面上销售水胺硫磷等禁用农药。   高毒禁用农药究竟从哪里来?庞世卿分析,这类产品最有可能存在私下销售和“挂羊头卖狗肉”两种情况。有些农药生产厂家为了提高产品功效,在允许销售的农药中添加高毒农药,这类产品在外包装上看不出任何问题,农民买回去使用后,就出现误打禁用农药的情况。   业内人士证实,高毒农药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的确存在。一些农药厂在申请农药登记时,为了节省时间和费用,往往采用已经登记过的旧配方重新申请,但由于病虫害抗药性的增长,几年前的旧配方很可能已经达不到防治要求。于是,一些企业往往采取增加有效成分的方法提高药效,这一现象在农药生产中普遍存在,尽管按农药登记不允许,但有关监管部门对此基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高毒农药就借此机会添加到有合格生产登记、允许使用的农药当中。   农药专家提醒,市面上若出现与同类产品相比,价格远低、效果很好的“合格”农药,很可能添加了高毒农药。   经销商误导农民用高毒农药   记者在崖城批发市场发现,很多菜农不知道水胺硫磷为何物,甚至有一些人根本就不知道哪些是高毒禁用农药。一位来自育才镇的菜农说,平时他的菜地里用药都是直接向农药店老板咨询,“只要能杀虫就行”。   方圆祖说,也有菜农上门来问是否有水胺硫磷卖,他们普遍存在误解,认为高毒就是高效,“农民对农药的认识非常简单,有效果的就是好药,并且会在菜农间传告,逐渐在一个区域内形成用药习惯。”   知情人士认为,菜农多是向农药店咨询用药,基层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已被农药店取代,但由于对农药经销商缺乏统一管理,黑心经销商就会误导农民使用高毒农药。   崖城坡田洋,这里12000余亩的基本农田80%种满了豇豆。记者昨日下午看到,一片十几亩的豇豆长满了红斑,旁边一位在打药的菜农说,这块地就是这几天没打药生病了,不管多低的价格收购商都不会收。   打药,就可能会被检出农药超标 不打,辛苦种了一个多月的豇豆就可能卖不出去,菜农陷入两难。此时,很多菜农的选择都是今天打药、明天就收菜。   方圆祖介绍,允许使用的农药也会在蔬菜中出现农药残留的问题,主要是采摘前的停药间隔期不够。一般的农药间隔期都至少要7天。   链接   海南省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的16种剧高毒农药分别是:克百威(呋喃丹)、甲胺磷、久效磷、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对硫磷、氧化乐果、水胺硫磷、杀扑磷、特丁硫磷、灭线磷、硫丹、氟乙酰胺、五氯酚、甲基异柳磷、地虫硫磷、甲拌磷(3911)。   2007年1月1日起,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已在国内全面禁销禁用。
  • 农产品检测机构要求高 采购质谱色谱等皆大牌
    近年来,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农业部在4月份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中对农产品质检机构提出了严格要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验证项目及对应检测方法标准给出了详细的明文规定。  近日,河南省农科院农业质检研究所就果蔬产品检测仪器设备进行了招标采购,采购仪器为液相色谱多级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仪、气相色谱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仪、全自动消解仪4种仪器设备,最终中标企业为AB SCIEX、岛津、安捷伦、Milestone等仪器行业大品牌,中标总额为534万元。  采购公告正文如下: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果蔬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华中)仪器政府采购结果公告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522号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的委托,就“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果蔬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华中)仪器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定标,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果蔬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华中) 仪器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采购的货物为:液相色谱多级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仪、气相色谱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仪、全自动消解仪4种仪器设备,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6年06月20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三、评标日期:2016年07月13日  四、评标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1楼评标室  评委成员:朱茜、李艳红、贺以乐、王志民、范慧鹤、贾 斌、钟红舰  五、中标信息如下:  包1:液相色谱多级质谱联用仪  中标人:河南省中徕恒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61.9万元  规格型号:AB SCIEX/QTrap  包2: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仪  中标供应商:河南省科学器材进出口公司  中标金额:199.5万元  规格型号:岛津/LCMS-8050  包3:气相色谱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仪  中标供应商:河南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裕德科贸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18万元  规格型号:安捷伦科技/7890B-7010型(美国)、安捷伦科技1260型(德国)  包4:全自动消解仪  中标供应商:河南省中徕恒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4.98万元  规格型号:Milestone/ETHOS UP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董丽君  联系电话:0371-65949196 传 真:0371-65944075  地 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10楼  招标人: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详细地址:郑州市花园路116号 联系人: 祁老师  联系电话: 0371- 65732532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6年07月13日
  • 各地农业部门严格防控农药残留超标豇豆流入市场
    记者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了解到:今年1月25日至2月5日,武汉市农业局在抽检中发现来自海南省陵水县英洲镇和三亚市崖城镇等地的5个豇豆样品水胺硫磷农药残留超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对不合格豇豆予以销毁,并根据湖北省农产品市场准入的规定采取了相应的市场监管措施。其他一些城市农业部门近日也开展了问题排查。海南省农业厅对此高度重视,接到武汉市农业局的通报后,紧急部署,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加强对农药和豇豆生产的监管 加大检测力度,陵水等县增加速测设备,开展巡查,严把产地准出关 派出督导组,赴豇豆主产区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切实保障蔬菜质量安全。两地采取的措施对防止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检验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去年蔬菜农药残留的合格率达到96.4%,我国蔬菜总体上是安全的。这次海南豇豆农药超标虽然发生在个别地方,但也反映出农产品质量安全还存在隐患和薄弱环节。针对海南一些地方豇豆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农业部已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一是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加大检测力度,加强产地和销地协调配合,完善联防联控和准入准出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剧毒农药行为,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三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从源头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四是依法推动“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分工负责”责任制度的落实。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工作。同时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和农民的利益,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2月23日,在合肥周谷堆蔬菜批发市场,工作人员对豇豆进行取样。当日,安徽省和合肥市有关部门对合肥周谷堆蔬菜批发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以防止含禁用农药的豇豆流入零售市场。目前,周谷堆市场已经查封了0.5吨豇豆。
  • 谈科学处置隔离人员的宠物犬,中国农科院步志高:核酸检测对狗适用
    近日,新冠阳性感染者的宠物犬该如何处理引发关注。宠物犬到底是不是中间宿主,病毒是否会在人与宠物间传播?应该怎样对待隔离人员的“毛孩子”?  4月7日,科技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所长步志高研究员。步志高研究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 所长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副理事长  还在疫情初期,步志高团队就曾围绕新冠病毒是否感染宠物、哪种宠物更易感做过严谨的科学研究,相关研究结果于2020年4月8日在线发表于《科学》杂志。当时的研究发现,猫和雪貂对新冠病毒高度易感,犬、猪、鸡和鸭对新冠病毒不易感。  “我们当时也专门做了狗的感染试验,从目前试验数据和现场发生情况看,狗是可以被暴露感染的,但是狗的易感性相对比较低,不是那么容易感染。尤其狗感染的水平与猫和雪貂等在自然界已经发生感染的动物相比,感染水平较低。”步志高进一步科普说,“根据现场情况看,到现在为止,已经发现有宠物狗被感染,比如香港发生过狗被感染的例子,但是狗再回传给人这样的现象目前还没有发生。这个情况和实验室试验结果是一致的。”  “我们在试验中通过监测狗的排毒情况,从抗体转阳率和抗体水平都提示狗的易感性是比较低的,其病毒载量也很低。从这个角度推测,狗作为中间宿主、作为人的传播宿主风险还是很低的。事实上在自然界,截至目前还没有发现这样的报道,所以感染的狗回传人类,整体来说风险很低,但狗本身感染的风险还是存在的。”  那么,人一旦检测出阳性感染,其宠物犬该如何处置?  “如何处理一定要首先尊重各地的防疫政策,尊重各地的防疫领导小组以及防疫专家建议,还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来综合研判采取相应措施。”步志高强调,“我个人建议对于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的宠物犬,如果有条件应该对其隔离一段时间,并加强环境消毒,同时采集口鼻及粪便拭子,进行多频次的病毒核酸或抗原动态检测。目前用于人的检测方法,不论是核酸检测还是抗原检测,对狗都适用。这是比较科学理性的做法,这样风险也是可控的。”  步志高介绍,从试验和实际情况看,狗即使感染了,其症状也不是很明显。尽管人工感染试验的犬只数量有限,但一般的健康狗感染后症状都不明显,病毒载量从实验室结果看也不高;当然,不排除老年狗或有基础疾病情况,也有可能表现出症状,“按当前的研究数据看,狗即使暴露感染核酸或抗原检测阳性,隔离一周两周后,一般也会转为阴性,当然这个必须根据可靠的检测判定”。  “客观地说,我们目前的研究数据还都是根据早期毒株做的试验,现在病毒已经发生多次变异,那么变异的病毒对狗的感染性和致病性是否增加,这个也需要跟踪研究和监测。我们希望能有机会进一步开展严格的科学研究,那样得到的试验数据才更有参考价值。”步志高说。  当前,全世界都在密切关注陪伴的宠物是不是会感染。目前看关于宠物狗的感染报道非常有限,相对猫的感染报道比较多,猫和狗的易感性和病毒载量不是一个数量级,猫的易感性更强。  那么,如果没有条件对宠物进行隔离监测怎么办?据光明网、央广网等媒体报道,深圳近日建立全国首个“宠物方舱”,可免费托管隔离人员的宠物,提供观察护理健康检测和医疗保障服务。
  • 农业农村部起草《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针对最新草拟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通知全文:为了加强动物检疫活动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我部起草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农业农村部网站(网址:www.moa.gov.cn),进入上方“互动”栏目中的“征求意见”,点击“农业农村部关于《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fgslfc@163.com   4.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医政与检疫监督处,邮政编码:10012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农业农村部 2022年3月30日《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动物检疫活动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陆生野生动物的检疫,由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另行规定。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三条 动物检疫应当遵循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区域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 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动物检疫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检疫工作,负责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动物检疫工作需要,向乡、镇或者特定区域派驻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官方兽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为动物检疫及其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检疫工作,依照《动物防疫法》、本办法以及动物检疫规程等规定实施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检疫,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并对检疫结论负责。第六条 农业农村部制定、调整并公布检疫规程,明确动物检疫的范围、对象和程序。第七条 农业农村部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动物检疫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动物检疫信息的可追溯。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检疫信息数据管理工作。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运输、隔离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在农业农村部指定的动物检疫管理信息化系统填报动物检疫相关信息。第二章 检疫申报第八条 国家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货主应当提前三天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屠宰动物的,应当提前六小时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急宰动物的,可以随时申报。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相关易感动物、易感动物产品的,货主除按规定向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外,还应当在启运三天前向输入地隔离场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第九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根据动物检疫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动物检疫申报点,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建设动物检疫申报点。第十条 申报检疫的,应当提交检疫申报单以及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检疫采取在申报点填报或者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申报。第十一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申报后,应当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申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申报材料不齐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当场或在五日内已经一次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但申报人拒不补正的;(二)申报的动物、动物产品不属于本辖区的;(三)申报的动物、动物产品不属于动物检疫范围的;(四)农业农村部规定其他不应当检疫的动物、动物产品。第十二条 受理申报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指派官方兽医实施检疫,协检人员可以协助官方兽医到现场或指定地点核实相关信息,开展临床健康检查。第三章 产地检疫第十三条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一)来自非封锁区及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二)动物饲养场(户)符合风险分级管理有关规定;(三)申报材料符合动物检疫规程规定;(四)畜禽标识符合规定; (五)按照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六)临床检查健康; (七)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出售、运输的种用动物精液、卵、胚胎、种蛋,经检疫其种用动物饲养场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申报材料符合前款第三项规定,供体动物符合前款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出售、运输的生皮、原毛、绒、血液、角等产品,经检疫其饲养场(户)符合第一款第一项、申报材料符合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供体动物符合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且按规定消毒合格的,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第十四条 已经取得产地检疫证明的动物,从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继续出售或者运输的,或者动物展览、演出、比赛后需要继续运输的,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一)有原始动物检疫证明和完整的进出场记录;(二)畜禽标识符合规定;(三)临床检查健康;(四)原始动物检疫证明超过调运有效期,按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第十五条 跨省级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在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应当在隔离场或者饲养场内的隔离舍进行隔离观察,隔离期为三十天。经隔离观察合格的,方可混群饲养;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隔离观察合格后需要继续运输的,货主应当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证明。跨省级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乳用、种用动物的隔离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出售或者运输水生动物的亲本、稚体、幼体、受精卵、发眼卵及其他遗传育种材料等水产苗种的,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一)该苗种生产场近期未发生相关水生动物疫情;(二)申报材料符合动物检疫规程规定;(三)临床检查健康;(四)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水产苗种以外的其他水生动物及其产品不实施检疫。第十七条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取得动物检疫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第四章 屠宰检疫第十八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向屠宰厂(场)派驻(出)官方兽医实施检疫。屠宰厂(场)应当提供与检疫工作相适应的官方兽医驻场检疫室、工作室和检疫操作台等设施。第十九条 进入屠宰厂(场)的待宰动物应当附具动物检疫证明并加施符合规定的畜禽标识。第二十条 屠宰厂(场)应当严格执行动物入场查验登记、待宰巡查等制度,查验进场待宰动物的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第二十一条 官方兽医应当检查待宰动物健康状况,在屠宰过程中开展同步检疫和必要的实验室疫病检测,并填写屠宰检疫记录。第二十二条 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的,对动物的胴体及生皮、原毛、绒、脏器、血液、蹄、头、角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加盖检疫验讫印章或者加施其他检疫标志:(一)申报材料符合动物检疫规程规定;(二)临床检查健康;(三)同步检疫合格;(四)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第二十三条 官方兽医应当回收进入屠宰厂(场)待宰动物附具的动物检疫证明,并将有关信息上传至动物检疫管理信息化系统。回收的动物检疫证明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二个月。第五章 进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动物检疫第二十四条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运输相关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除附有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明外,还应当向输入地隔离场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取得动物检疫证明。第二十五条 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相关易感动物,应当在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隔离场所进行隔离,隔离检疫期为三十天。隔离期间的费用由货主承担。隔离检疫合格的,由隔离场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第二十六条 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相关易感动物产品,应当在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地点,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有关检疫要求进行检疫。检疫合格的,由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第六章 官方兽医第二十七条 国家实行官方兽医任命制度。官方兽医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在编人员,或者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业务指导的其他机构在编人员;(二)从事动物检疫工作;(三)具有畜牧兽医水产初级以上职称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从事动物防疫等相关工作满三年以上; (四)接受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五)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向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官方兽医任命建议,报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程序确认、统一编号,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经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认的官方兽医,由其所在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任命,颁发官方兽医证,公布人员名单。第二十九条 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工作时,应当持有官方兽医证。禁止伪造、变造、转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违法使用官方兽医证。第三十条 农业农村部制定全国官方兽医培训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官方兽医培训计划,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设立考核指标,定期对官方兽医进行培训和考核。第三十一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根据动物检疫工作需要,指定符合条件的协检人员,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协检人员不得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协检人员的条件和管理要求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第三十二条 动物饲养场、屠宰厂(场)的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应当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动物检疫。第三十三条 对从事动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措施,全面落实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等相关待遇。对在动物检疫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七章 检疫证章标志第三十四条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包括:(一)动物检疫证明 (二)动物检疫印章、检疫标志 (三)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第三十五条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内容、格式、规格、编码和制作要求由农业农村部统一规定。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工作,建立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订购、保管、发放。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出借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不得持有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转让、出借的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八条 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禁止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第三十九条 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官方兽医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货主或者屠宰厂(场)应当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及时向同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检疫不合格情况。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其上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撤销动物检疫证明,并及时通告有关单位和个人:(一)官方兽医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的;(二)官方兽医超出动物检疫范围实施检疫,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的;(三)官方兽医未按照本办法和检疫规程的规定实施检疫,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的;(四)官方兽医对不符合检疫申报条件或者不符合检疫合格标准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的;(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动物检疫证明的。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处理处罚:(一)动物种类、动物产品名称与动物检疫证明不符的;(二)动物、动物产品数量超出动物检疫证明载明数量的;(三)使用转让的动物检疫证明的。第四十二条 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照《动物防疫法》处理处罚,具备补检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补检。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胴体、肉、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筋、种蛋等动物产品,不予补检。第四十三条 补检的动物具备下列条件的,补检合格,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不具备补检条件或者补检不合格的,予以收缴销毁: (一)畜禽标识符合规定;(二)检疫申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三)临床检查健康;(四)不符合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条件,货主提供检疫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的实验室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合格。第四十四条 补检的生皮、原毛、绒、角等动物产品具备下列条件的,补检合格,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不具备补检条件或者补检不合格的,予以收缴销毁:(一)经外观检查无腐烂变质;(二)按照规定进行消毒;(三)货主提供检疫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的实验室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合格。第四十五条 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承运人应当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跨省级运输动物的,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境或者过省境。饲养场(户)或者屠宰厂(场)不得接收未附有有效动物检疫证明以及未经指定通道入省境的动物。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疫情,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并处置。第四十六条 运输用于继续饲养的畜禽、水产苗种以及用于屠宰的畜禽到达目的地后,承运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启运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目的地饲养场(户)或者屠宰厂(场)应当在接收畜禽后二十四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申报动物检疫提供虚假材料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予受理,并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处罚,货主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检疫。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动物检疫证明的,货主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检疫。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承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运输用于继续饲养的畜禽、水产苗种以及用于屠宰的畜禽到达目的地后,未向启运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二)未按照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动物的;(三)实际运输动物数量少于动物检疫证明载明数量且无正当理由的。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饲养场(户)或者屠宰厂(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用于继续饲养的畜禽、水产苗种以及用于屠宰的畜禽到达目的地后,未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二)接收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的; (三)接收未经指定通道入省境的动物的;(四)接收未按照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的动物的。第五十条 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章 附则第五十一条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由从事水生动物检疫的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实施。第五十二条 动物疫病检测报告应当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取得相关资质认定或者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符合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实验室出具。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农业部2010年1月21日发布,2019年4月25日修订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同时废止。附件: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 中国农业部新制定农残标准,严格把关菜篮子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也涉及到动植物健康和环境安全,因此,世界各国对此都高度重视。一些主要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欧盟、澳大利亚、日本等已建立和形成了一整套结构完善、机制合理、运行有序、成效显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新世纪各国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2月8日从中国农业部获悉,农业部印发《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旨在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新制定农残标准1000项 实施《加快完善中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15-2020年)》,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编制《 加快完善中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17-2020年)》,新制修订兽药残留标准100项。出台《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的意见》,建立工作规范,指导各地农业部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建立种子、农药、兽药质量追溯体系。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工作,完善合格证管理办法,加强与市场准入衔接。严查违禁药物在发布的通知中,中国农业部2017年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从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三方面入手。其中,种植业重点治理高毒限用农药违规使用和禁用农药隐性添加等问题;畜牧兽医上继续实施生鲜乳专项整治,依法打击使用“瘦肉精”和禁用兽用抗菌药等;渔业上重点治理鳜鱼等重点品种上违法使用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问题强化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加强管理,修订相关文件及管理办法加强检测体系建设管理。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项目建设和验收进度,督促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及5个配套文件,推进检测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加强农业质检机构运行管理督导检查,实现飞行检查常态化。推进市、县级农业、畜牧兽医、渔业部门检测机构整合。组织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 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积极推进《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药管理条例》《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进程,建立与《食品安全法》相衔接的制度机制。修订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农业标准化生产评价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公民重要的安全之一,不亚于金融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逐步成为“五大国家战略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各国政府都在努力完善农业农药使用的规范,标准越来越严格,社会的发展、进步需要这样的法律法规的执行。当然也需要更多有责任担当的标准品检测物质的厂商,研发生产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标准品。只有政策严格实施、检测的规范,标准品商不断研发,为检测机构提供更多标准品,弥补商品质量安全空白区域,才是根本。CATO,针对中国市场,标准品参差不齐,无法保证检测的真实、有效现状,现供应多种农残品标准品,价格优惠,品质专业,保证检测结果,更能为您提供完善的产品售前建议和售后技术支持。
  •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发布《兽药比对试验要求(修订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兽药比对试验工作,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我局组织修订形成了《兽药比对试验要求(修订征求意见稿)》,拟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按照原要求进行比对试验的兽药产品,于2024年5月31日前(含)在我部受理申请的,可继续按原要求受理审查,正在进行比对试验且未受理申请的兽药产品,按照修订后要求执行。现公开征求《兽药比对试验要求(修订征求意见稿)》及执行时间等意见,请于2023年12月27日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局药政药械处。联系方式:010-59192829;邮箱:syjyzyxc@agri.gov.cn附件:1.兽药比对试验要求(修订征求意见稿)2.兽药比对试验要求修订说明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2023年12月13日附件1兽药比对试验要求(修订征求意见稿)按照《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需要实施的比对试验包括生物等效性试验和休药期验证试验。生物等效性试验应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兽用化学药品生物等效性试验相关指导原则进行;休药期验证试验应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兽药残留消除试验指导原则》、《兽药残留试验技术规范(试行)》进行。一、比对试验品种有关要求(一)实行比对试验管理的兽药品种按照科学合理、分类实施、逐步推进的思路,依据中国兽药典收载品种、兽药注册情况以及兽药制剂性质与特点,分期、分类实施比对,具体品种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比对试验目录为准。列入比对试验目录、并收载于中国兽药典的品种,按照比对试验产品进行管理。(二)实行比对试验管理兽药品种的含量规格原则上,受试品应与参比品最高含量进行比对,其他低含量规格不再进行比对,但申请其他低含量规格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时应同期提交低含量规格产品的药学研究资料。受试品可与参比品较高含量规格进行比对,其他低含量规格不再进行比对,进行比对试验的参比品含量规格确定后,高于其含量规格的不予批准;若确定进行比对试验的参比品为最低含量规格,仅批准该含量规格;若参比品只有一个含量规格的,则仅能与参比品批准的规格进行比对,仅批准进行比对试验的含量规格。如批准参比品增加含量规格的,受试品应按照原程序提交药学研究资料,申请增加含量规格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二、参比品、受试品有关要求(一)参比品原则上应为原研发生产企业的产品。若原研发生产企业的产品不再销售,则应选择市售合格的该品种主导产品,并由农业农村部公布。中国兽药典收载品种的参比品,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遴选、农业农村部公布。参比品质量由申请比对试验的兽药生产企业负责,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比对试验。(二)受试品应为符合中国兽药典和企业兽药质量标准的兽药产品,并在兽药生产企业兽药GMP生产线上抽取。受试品经省级兽药检验机构按照中国兽药典和企业兽药质量标准复核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比对试验。三、比对试验靶动物有关要求应为参比品批准使用的靶动物。本着比什么靶动物批什么靶动物的基本原则,兽药生产企业可从参比品批准使用的靶动物范围选择具体的靶动物种类开展比对试验,未开展比对试验的靶动物不予批准。如批准参比品增加靶动物的,受试品申请增加靶动物,应按照原程序进行比对试验,不再提交药学研究资料;参比品减少靶动物的,受试品仍可按原批准的靶动物进行比对试验。按照我部公告第330号要求,对中国兽药典和兽药质量标准汇编收载品种变更注册增加靶动物的,其他兽药生产企业应按要求进行比对试验,申请增加靶动物。四、比对试验活动有关要求受试品应与参比品批准的适应证进行比对。若采用临床疗效验证试验的,应与参比品批准靶动物的所有适应证进行比对试验。若参比品批准靶动物增加适应证的,应按照原程序进行比对试验,申请增加适应证,不再提交药学研究资料;参比品减少适应证的,受试品仍可按原批准的适应证进行比对试验。具体适应证比对要求,将在比对试验目录分别明确。(一)血药浓度法生物等效性试验要求能够用血药浓度法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制剂品种,应优先进行血药浓度法生物等效性试验。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除应遵循有关部门发布的兽用化学药品生物等效性试验相关指导原则之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试验设计。用家畜作为试验动物的,一般选择交叉设计。若药物有很长的消除半衰期或者交叉设计时两阶段间的清洗期持续时间太长,以至试验动物出现明显的生理变化时,可选用平行设计。用鸡作为试验动物的,一般选择平行设计。选择平行设计的,试验动物数量每组不少于30头(只)。2.给药剂量。一般只做单剂量试验。给药剂量应与临床单次用药剂量一致,通常选用参比品的最高给药剂量进行试验。3.其他注意事项。有关生物样品采集、样品分析方法的建立与确证、数据处理与统计分析、结果评价和研究报告内容等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兽用化学药品血药浓度法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执行。(二)临床疗效验证试验要求不能采用血药浓度法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兽药品种,应进行临床疗效验证试验。要求如下:1.发病动物模型。一般使用人工发病动物。无法人工发病的,可使用自然发病动物进行试验。2.试验设计。一般采用3个处理的平行设计,即分为参比品组(阳性对照组)、受试品组(试验组)和发病不给药组(阴性对照组)。选择自然发病动物模型时,可采用2个处理的平行设计,即分为参比品组(阳性对照组)、受试品组(试验组)。3.其他注意事项。每组动物数量、观察指标、统计分析和结果判断,按照相关药物类(抗菌药物、抗寄生虫药物等)Ⅱ期或Ⅲ期临床药效评价试验指导原则或其他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执行。用于乳房炎防治的药物可按抗菌药物Ⅲ期临床试验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临床疗效验证试验。(三)休药期验证试验要求生物等效性试验反映的是制剂产品中活性药物的吸收过程,不能反映药物代谢及药物/代谢物的消除。虽然两个产品生物等效,也不能直接采用参比品的休药期。因此,用于食品动物的产品还应验证受试品的休药期是否与参比品相同或少于参比品休药期天数。用于宠物的产品不必进行。对于需要休药期验证品种,注射剂需包含注射部位肌肉休药期验证,奶牛做比对试验的产品,需增加奶牛弃奶期验证。休药期验证试验可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兽药残留消除试验指导原则》、《兽药残留试验技术规范(试行)》进行,也可采用单一时间点法进行。其中,单一时间点法是按照参比品的休药期,设计一个受试品组,设置动物数10头(只),在参比品休药期时间点宰杀全部动物,测定靶组织中残留标示物的残留量。弃奶期验证试验与休药期验证试验相同,可采用单一时间点法进行,设置奶牛20头,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兽药残留消除试验指导原则》、《兽药残留试验技术规范(试行)》取样,测定牛奶中残留标示物的残留量。有关生物样品采集、样品分析方法的建立与确证、数据处理与统计分析、结果评价和研究报告内容等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兽药残留消除试验指导原则》、《兽药残留试验技术规范(试行)》执行。五、其他相关要求(一)在线抽样量受试品应在产品生产线上抽取。抽样量应满足产品质量检验、生物等效性和休药期验证3个试验的用量。(二)比对试验批准内容审查合格的比对试验兽药产品,核发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公布批准的标签和说明书、核准企业兽药质量标准。其中,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准的标签和说明书、批准的靶动物可登陆“中国兽药信息网”的“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系统”查阅;核准的企业兽药质量标准,由兽药生产企业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分别留存,相关监管部门因工作需要可向兽药生产企业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索取。(三)比对试验标识审查通过比对试验的兽药产品,兽药生产企业可在其标签和说明书右上角上印制“通过兽药比对试验审查”字样,字体和颜色与兽药通用名称保持一致。(四)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换号有关要求按原要求进行比对试验的兽药产品申请批准文号换发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如需保留批准的所有靶动物,需对未进行比对试验的靶动物重新进行比对试验,申请换发时一并提交相关比对试验资料;如无需保留批准的所有靶动物,则提交换发申请时,仅批准进行了比对试验的靶动物。附件2兽药比对试验要求修订说明一、必要性2016年5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重点创设了兽药比对试验制度,逐步提高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技术门槛,引导兽药生产企业不断强化产品生产工艺、质量研究等技术工作,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经过7年多来,兽药生产企业通过进行比对试验,获批产品批准文号205个,在现行有效文号数量中占比很小,比对试验制度实施成效不明显。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兽药比对试验,引导兽药生产企业关注产品药学研究、生产工艺、质量研究,我局组织对兽药比对试验要求进行了系统修订,形成了《兽药比对试验要求(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二、主要内容征求意见稿保持了原要求中的基本体例,主要对比对试验品种、参比品与受试品、比对试验靶动物等进行了修订。一是关于比对试验品种和含量管理,不再局限于新兽药、进口兽药注册品种,扩展到中国兽药典收载品种,同时将受试品与参比品比对试验的含量规格进一步细化,便于企业自由选择和实施。二是关于参比品与受试品质量管理,明确了参比品、受试品质量由申请比对的生产企业负责,允许生产企业自建受试品质量标准,为创新构建兽药标准管理体系提供依据。同时,明确参比品遴选和公布要求,解决生产企业难以获得参比品的突出问题。三是关于比对试验靶动物,明确了“比什么靶动物批什么靶动物”的原则,利于生产企业自由选择比对,找准企业竞争优势,为标签说明书具体化奠定基础。同时,针对原研单位变更注册减少靶动物的情形,明确比对试验不受减靶影响。四是关于其他新增要求,明确了兽药比对试验批准内容包括了核发的文号、批准的具体化标签说明书、批准的靶动物、核准的该品种企业质量标准,并说明了查询和索取途径;增加了比对试验标识,允许通过比对试验取得文号的产品,在标签说明书标注“通过兽药比对试验”字样,区别于常规兽药产品,提高生产企业进行比对积极性。特此说明。
  • 低压比例阀高盐升级组件
    方案索引对于LC-20A、LC-30A、LC-16系列低压梯度系统,高盐流动相可能导致四元低压梯度比例阀中走有机相的电磁阀损坏或闭合不严,增加了仪器故障率,高盐升级组件HSK解决了这一问题。低压比例阀高盐升级组件LPGE Update Kit for High Salt Mobile phase(P/N HSK-00020-01)01四元低压比例阀被广泛使用对于高效液相色谱来说,四元低压比例阀因其有四种溶剂,既可两两组合组成二元梯度洗脱,也可以选择三种溶剂或四种溶剂组成三元或四元梯度系统,还可以选择其中的某一种或多种溶剂来用于分析后自动冲洗色谱柱,因此深受广大用户喜爱。同时,四元低压比例阀可以在单个液相泵上升级加装,成本优势明显。02高盐流动相时有机相比例阀易损坏缓冲盐水溶液、甲醇、乙腈等等都是常见的液相色谱流动相。对于老型号四元低压梯度的液相系统,当使用高浓度缓冲盐和有机相作为流动相分析时,因有机相和高盐流动相交界的位置会有盐结晶析出,该盐晶体如不能及时复溶则会导致盐粒析出、阀闭合不严、流动相比例不准,压力波动、基线波动、分析结果异常等现象,而且也会影响低压比例阀的寿命,影响仪器单向阀、柱塞杆、柱塞密封垫等消耗品的寿命,影响色谱柱的使用寿命。03解决方法:高盐升级组件岛津低压比例阀高盐升级组件采用新型材料阀组件,改变之前四个电磁阀水平放置在同一个水平面的方式,而是把阀A&D放在底层,阀B&C放在上层,利用有机相、水相及盐晶的密度差,使盐晶体下沉并尽快复溶,从而解决上述问题。工作原理低压比例阀的4个电磁阀两个位于不同的水平高度,A&D 用于水相(高密度)在低水平位置,其中D推荐纯水;B&C 用于有机相(低密度)在高水平位置,流路中缓冲盐如果析出,由于重力下沉,被D路和A路中的水溶解。从而解决缓冲盐晶体进入流路的问题。产品优势1 ► 耐高盐:对于之前因高盐导致比例阀过早损毁的用户,可选择该组件直接升级。2 ► 升级方便:对于单泵用户,也可以通过追加该组件、控制电路板、混合器、脱气机升级成四元低压梯度洗脱。适用范围用于岛津LC-20A,LC-30A,LC-16系列低压比例阀的升级。订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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