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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草饲料相关的资讯

  •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天然植物饲料原料中甘草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农业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按照《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终审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天然植物饲料原料中甘草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农业行业标准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材料随文附后。请于2023年8月10日前将《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电子版反馈至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赵思泽联系电话:010-59194645电子邮箱:qgslbwh@126.com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3年7月10日相关附件下载:天然植物饲料原料中甘草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标准文本-公开征求意见稿0704.doc
  • 北京药监局:甘草片甘草含量不足
    今日,北京市食药监局通报江西草珊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江绿甘草片,甘草酸的实测值只有标准值的4%。   甘草是日常人们用户缓解嗓子不舒服的常用药品,具有补脾益气,清热解毒,祛痰止咳,缓急止痛,调和诸药,含量不足,药效也大打折扣。日常老百姓对药品的含量了解主要以药品标签为参考,并无直接测定的工具及途径,相关政府部门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的抽检力度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人们的用药安全和药效。   按照现行《中国药典》,甘草主要采用液相色谱法测定其中的甘草苷(C21H22O9)和甘草酸(C42H62O16),以干燥品计算,甘草苷(C21H22O9)不得少于0.50%,甘草酸(C42H62O16)不得少于2.0%。   附:《中国药典》关于甘草的测定方法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 以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乙腈为流动相A,以0.05%磷酸溶液为流动相B,按下表中的规定进行梯度洗脱 检测波长为237nm。理论板数按甘草苷峰计算应不低于5000。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取甘草苷对照品、甘草酸铵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70%乙醇分别制成每1ml含甘草苷20&mu g、甘草酸铵0.2mg的溶液,即得(甘草酸重量=甘草酸铵重量/1.0207)。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取本品粉末(过三号筛)约0.2g,精密称定,置具塞锥形瓶中,精密加入70%乙醇100ml,密塞,称定重量,超声处理(功率250W,频率40kHz)30分钟,放冷,再称定重量,用70%乙醇补足减失的重量,摇匀,滤过,取续滤液,即得。   测定法: 分别精密吸取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各10&mu l,注入液相色谱仪,测定,即得。   本品按干燥品计算,含甘草苷(C21H22O9)不得少于0.50%,甘草酸(C42H62O16)不得少于2.0%。
  • 高光谱镜头证实《余晖下的干草垛》为莫奈真迹
    图注:&ldquo 夕阳下的干草垛&rdquo ,1891,克劳德· 莫奈   喜欢莫奈作品的人们总有这样一个习惯,当他们看到任何自己中意的画作时都会利用莫奈作品的标准去评价,比如&ldquo 那幅画好有莫奈作品的感觉!&rdquo 。莫奈会在自己的作品角落处签下自己的名字,这也成为后人用来辨别其作品的主要线索。   芬兰于韦斯屈莱大学数学信息科技学院日前正式宣布,确定一幅名为《余晖下的干草垛》的绘画作品出自法国著名印象派大画家克劳德· 莫奈(Claude Monet)之手。《余晖下的干草垛》创作于1891年,在此之前各方都怀疑其是莫奈的作品之一,但一直没有找到相关的证据。   于韦斯屈莱大学数学信息科技学院的研究团队为了证明《余晖下的干草垛》出自莫奈之手,其采用各种办法试图寻找藏在画面角落上的莫奈签名,而经历了几十年的时间之后莫奈的签名早已被画布上的其他物质所掩盖。   《余晖下的干草垛》是一幅彩色蜡笔画,自上世纪50年开始该幅作品一直收藏于芬兰塞拉基乌斯美术基金会。于韦斯屈莱大学艺术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使用高光谱镜头检查画作表面的元素,这种镜头能够捕捉到画作表面近红外区域256种不同波长的光线,而上述光线是人类无法用肉眼观察到的。   研究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ldquo 高光谱镜头在使用过程中发挥了扫描仪的作用,其每次对于画布上的一条线进行扫描。在扫描过程中镜头可以记录下不同波长的光线,而经过预先特殊设置的摄像头可以记录下设置者需要的光线的波长,这样我们就能够掌握画面上一些肉眼看不到的图样颜料数据。&rdquo   在利用高光谱摄像头对画面扫描完毕之后,其获取了大量有关画面表面的颜料图样数据,这是研究人员将莫奈本人签名图样的数据同所获得的数据进行比对,两者的结果显示吻合,这也就意味着《余晖下的干草垛》画面上有莫奈的签名,也就证明了《余晖下的干草垛》是莫奈的作品。   莫奈是法国最重要的画家之一,印象派的理论和实践大部份都有他的推广。莫奈擅长光与影的实验与表现技法。1872年,莫奈创作了扬名于世的&ldquo 日出· 印象&rdquo 。这幅油画描绘的是透过薄雾观望阿佛尔港口日出的景象。直接戳点的绘画笔触描绘出晨雾中不清晰的背景,多种色彩赋予了水面无限的光辉,并非准确地描画使那些小船依稀可见。真实地描绘了法国海港城市日出时的光与色给予画家的视觉印象。由于它突破了传统画法的束缚,有位批评家就借用词画的标题,嘲讽以莫奈为代表的一批要求革新创造的青年画家为&ldquo 印象主义&rdquo ,这一画派以此得名。
  • 日本完成中药材“甘草”基因组测序
    p   日本理化学研究所、千叶大学、高知大学和大阪大学等组成的一个研究小组宣布,他们对中药材“甘草”进行了全基因组测序,成功取得了推测的全部基因94.5%的基因信息。 /p p   甘草是一种豆科植物,广泛应用于各种中药中,是重要的中药原料。它具有改善肝功能、治疗消化性溃疡、抗炎症及止疼止咳等多种功效。甘草根部富含的主要成分甘草甜素的甜度是砂糖的150倍,可用作非糖基甜味料,具有预防代谢综合征的作用。同时甘草也是医药、化妆品、天然甜味料的重要原料,需求量极大。对其进行基因组测序,不但可根据其基因组信息高效育种,还可对有效药用成分甘草甜素遗传基因进行深入研究,以期实现生物合成。 /p p   研究小组选择甘草中质量最好的“乌拉尔甘草”进行全基因组测序。通过对获得的基因信息进行分析,发现了34445个蛋白质遗传基因代码。研究小组用甘草的基因组信息,与其他豆科植物的基因组信息及全基因组进行了分析比较,结果发现了药效成分之一、异黄酮的生物合成相关基因群的一部分形成基因簇。研究小组进一步对生物合成相关的含有酶基因的基因家族深入分析,发现了其遗传结构和遗传表达。 /p p   目前,日本90%的医生使用中药来治疗疾病,使用量逐年增加。现日本甘草等中药材85%从中国进口,为了满足不断扩大的市场需求,该研究对日本甘草的分子育种栽培、改进中药材功效,以及深入研究生产药效成分所必需的有用遗传基因具有重要意义。 /p p br/ /p
  • 赛智科技推出【甘草】的高效液相色谱检测方案
    甘草是一种补益中草药,药用部位是根及根茎,药材性状根呈圆柱形,气微,味甜而特殊。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祛痰止咳、脘腹等。 甘草为常用大宗药材,药食兼用品种,年需要量约6万吨左右,位列诸药前列。近年来,家种甘草的生产和销售量趋增,市场较野生品畅销。甘草国之药老,有&ldquo 十方九草&rdquo 之美誉,被大量用于临床配方,同时,甘草提取物被广泛地工业、化工等领域,并有大量的出口。甘草数量巨大,行情人为性不强,随着家种品的市场占有量增加,关注力明显在增加。 精密检测成就安全生活! 以下是赛智科技利用LC-10Tvp高效液相色谱仪对甘草进行的HPLC检测方案。 1、仪器与试剂 1.1仪器、设备 LC-10Tvp高效液相色谱仪梯度系统 Vertex 色谱柱:250mm× 4.6mm× 5&mu m 针头过滤器 微孔滤膜:0.45µ m 1.2试剂 乙腈(色谱纯) 0.05%磷酸溶液 2、色谱条件 色谱柱:C18, 4. 6 mmx250 mm,粒度5 µ m 流动相:以已腈为流动相A,以0.05%的磷酸溶液为流动相B,进行梯度洗脱; 波长:237nm 流速:1. 0 mL/min 3、谱图 更多检测方案请直接与赛智科技联系 全国服务热线:400 001 2010 公司总机:0571-28021919 技术服务热线:0571-28021930
  • 新品上市 | 甘草制剂中吗啡的前处理SPE
    吗啡(Morphine),属于阿片类生物碱,为阿片受体激动剂。鸦片的主要成分之一,含6%-15%,1806年由斯图奈尔首次从鸦片中分离得到。无色柱状结晶,溶于热水、乙醇、乙醚、氯仿;难溶于氨、苯;易溶于碱水或酸水。通过模拟内源性抗痛物质脑啡肽的作用,激动中枢神经阿片受体而产生强大的镇痛作用,是人类最早使用的一种镇痛剂,也具有强麻醉、止咳、镇吐、缩瞳等作用。但它也可抑制呼吸中枢,降低呼吸中枢对二氧化碳的敏感性,对呼吸中枢抑制程度为剂量依赖性,过大剂量可导致呼吸衰竭。月旭科技根据中国药典2020版开发出了Welchrom® MOPD C18 小柱,适用于复方甘草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中吗啡含量测定的前处理方法,同时利用液相色谱法做了全面的验证,在标准条件下,均能满足检测要求。 # 概述 # 月旭科技开发出的Welchrom® MOPD C18小柱,采用固相萃取技术,选出最jia萃取条件,极大的简化了样品前处理步骤,获得了良好的测定结果。 # 贮存条件及保质期 # 常温保存,在此条件下有效期为3年。 # 提取步骤 # 取复方甘草口服液0.5mL于10mL小烧杯中,加适量氨水溶液至pH约为9,待净化。 # 前处理过柱步骤 # SPE小柱:Welchrom MOPD® C18,200mg/3mL;活化:依次用甲醇-水(3:1)15mL和5mL水活化固相萃取柱,再加入3mL pH=9的氨水溶液冲洗至流出液pH为9;上样:全部上样,用少量pH=9的氨水溶液洗涤小烧杯,流出液弃去;淋洗:用20mL纯水冲洗固相萃取小柱,流出液弃去;洗脱:5%醋酸溶液洗脱小柱,并用5mL容量瓶收集洗脱液并定容至刻度。注:样品溶液过柱时,重力流下或稍微抽真空条件下使其流速约为1滴/秒。 # 色谱条件 # 色谱柱:月旭Ultimate® XB-C8, 4.6×150 mm,5µm。流动相:0.05mol/L磷酸二氢钾: 0.0025mol/L庚烷磺酸钠:乙腈=18:18:5;流速:1.0mL/min;进样量:20μL;柱温:30ºC;检测波长:220nm。 # 色谱图及实际样品测试结果 #
  • 重庆新希望饲料选订冠亚饲料水分仪
    重庆新希望饲料公司隶属新希望集团。主要生产、销售:配合饲料(畜禽、水产、幼畜禽、种畜禽);浓缩饲料(畜禽、幼畜禽、种畜禽);精料补充料(其它)(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从事经营)。 销售:农产品;畜禽、水产养殖及销售。 在饲料加工过程中,水分对整个加工程序的各个单元过程都有着很大的影响。从原料的输入到产品的输出,适宜的水分含量,不仅可降低饲料的加工成本,减少各加工过程中的能量损失及加工设备的机械损耗,同时也能提高饲料产品的质量和饲料加工的工作效率,为用户提供可靠的饲料产品。因此,各饲料加工工序对加工对象的水分有严格要求。 当进入加工的物料水分过低时,加工出的颗粒饲料表面质量光滑而坚硬,不易于动物的消化吸收,同时加工过程功耗过大,生产率低,吨电耗大;当水分过高时,加工的颗粒饲料外表毛糙,成型率低,容易造成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霉变和碎化。 新希望饲料生产部门要求:一般加工后颗粒饲料的水分应不高于12.5%;但在北方可以不高于13.5%,如果在夏季加工颗粒饲料,由于环境温度较高,因而成品颗粒理想中的水分一般不高于12.5%,否则易发霉变质。饲料检测**标准方法。以下是新希望公司提供的饲料样品,通过冠亚快速水分仪和烘箱法实验的对比: 饲料水分是饲料生加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检测指标,目前使用的测定方法是GB/T 6435-2006(105℃恒重法)。(1)将称样皿洗净,105℃烘1h,干燥器内冷却30min,称量。再烘30min,冷却,称量,直**两次称量之差小于0.0005g为恒重。(2)称取2~5g样品,均匀平摊在已恒重的称量皿中。在(105±2)℃恒温烘箱内烘干2~4h取出,放在干燥器内冷却30min,称量,再烘1h,冷却、称量。直**两次称量之差小于0.002g为恒重。冠亚牌水分测定仪在饲料水份控制上的应用冠亚水分仪WL-01D仪器法与国标法(GB/T 6435-2006)比较  WL-01D 烘箱13.20%13.10%13.00%13.19%13.23%13.07%结论:取平均值,水分仪测试平均数据为13.14%,烘箱测试平均数据为13.12%。测试数据说明,WL-01D饲料水分测定仪检测结果与**标准有良好的一致性,并且有良好的重复性。
  • 北京中心召开甘草酸注射剂重点监测研究启动会
    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于近日组织召开了甘草酸注射剂重点监测研究启动会。   本次重点监测研究工作将了解甘草酸注射剂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低血钾等风险的发生率及其特点,并了解其相关危险因素,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本项研究是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中心组织北京市药物警戒站开展的四项研究之一,该研究由中日友好医院担任组长单位,参与单位包括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北京丰台医院、北京市普仁医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共10家医疗机构。   启动会上组长单位对课题研究背景、研究方案进行了介绍,并对调查表填写进行了培训,以便各单位统一标准、统一步骤开展研究。 文章转载自: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 人参、黄芪、甘草配方颗粒“其他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应对方案上线
    10月3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批准颁布第二批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11月2日,国家药典委发布公告,转发第二批36个配方颗粒国家标准文件。 经岛津技术人员查询和整理,2020版药典“人参、黄芪、甘草”药材在【检查】项目处对“其他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有检测规定,两批配方颗粒国家标准中对“人参(第二批品种)、黄芪(蒙古黄芪)、甘草(甘草)”也有“其他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检测要求,同品种检测方法、项目、限量要求保持一致。 中药“其他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检测解决方案 面对配方颗粒国家标准和2020版药典中人参、黄芪、甘草“其他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检测要求,岛津向广大用户提供全整体解决方案,包括分析仪器、色谱柱和应用方案。 分析仪器和色谱柱ECD-2010 Exceed 电子捕获检测器全新设计的内部结构带来更持久的耐用性、更优异的灵敏度、更宽泛的线性范围,实现良好的ECD性能。ECD池的结构优化,达到卓越的灵敏度。 人参“其他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应用实例 岛津按照人参品种“其他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检测标准建立了应用方案,结果如下:9种有机氯混合对照品溶液(100ppb)色谱图9种有机氯混合对照品溶液(1ppb)色谱图 参照《中国药典》的分析方法,采用色谱柱SH-1701 (30 m, 0.32 mm × 0.25 μm )分析 9 种有机氯类农药残留,两个相邻色谱峰的分离度均大于1.5,峰形和重现性良好,且在低浓度下(1 ppb)也能得到较好的峰形,满足《中国药典》需求。此方法可为9 种有机氯类农药残留测定提供参考。 六六六(BHC)(α-BHC,β-BHC,γ-BHC, δ-BHC)、滴滴涕(DDT)(p,p' -DDE,p,p' -DDD,o,p' -DDT,p,p' -DDT)八个化合物属于禁用农药,可使用本方案对植物类药材和饮片中8个禁用农药化合物做初步筛查。 “12 种有机磷类农药残留量” 和“22 种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测定应用方案 岛津(上海)实验器材有限公司同时参照《中国药典》四部2341通则“第二法 有机磷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法(色谱法)”、“22种有机氯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法”分别建立了应用方案,为广大客户检测相应项目提供参考。12 种有机磷类农药混合对照溶液(1ppm)色谱图22 种有机氯类农药混合对照溶液(100ppb)色谱图
  • 福斯在中国饲料工业展览会上一展风采
    一年一度的国内饲料行业大型盛会——2016中国饲料工业展览会于2016年4月22-23日在安徽合肥湖滨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办。福斯公司作为饲料企业的忠实合作伙伴,展出了实验室湿化学分析仪器系列和近红外光谱系列产品,以及在线近红外设备。福斯展位图片 福斯饲料组全体工作人员合影福斯公司采用各种技术,包括从传统的实验室湿化学参照法到先进的近红外(NIR)分析技术,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无论是实验室,旁线或在线仪器,可以提供您所需要的营养分析方案,快速准确地检测鱼粉、肉骨粉、血粉、大豆粕、葵花籽粕、菜籽粕、棕仁粕等的蛋白质、脂肪、水分和灰分。福斯工程师向参观用户介绍DA1650多功能近红外光谱仪福斯DS2500F饲料行业专用近红外光谱分析仪福斯展出的Profoss在线近红外检测设备福斯实验室湿化学系列之全自动凯氏定氮仪 福斯公司在饲料饲草领域,专注动物饲料原料,复合饲料生产,饲料饲草实验室管理以及宠物食品几大维度关心饲料行业提供专业解决方案,提高动物营养标准。福斯的饲料分析解决方案提供精确可靠的数据,满足用户控制生产过程的需求。 如欲了解福斯公司更多信息,请浏览网站:www.foss.cn (中文),www.foss.dk (英文)。 关于福斯 福斯是全球顶尖的食品业及农业产业分析解决方案供应商,帮助生产者实现其生产价值最大化。无论实验室分析还是在线解决方案,福斯采用各种技术从传统的实验室湿化学参照法到先进的近红外(NIR)和X射线等分析技术,满足客户需求。福斯一直处于创新前沿。 超过50000个福斯分析仪器正在全球各地实验室中运行,世界100强食品和农业产业公司中有90多家正在使用福斯的方案。 福斯是一家私有企业,拥有来自世界各地的1200多名员工。福斯在丹麦和中国设有制造及研发基地。福斯在25个国家设有销售服务公司及超过70家专业经销商销售福斯方案并提供服务。 福斯公司联系方式 福斯中国联络方式: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理工科技大厦1103室邮编:100081电话:010-68467239,68948538传真:010-68467241邮箱:china@foss.com.cn
  • 江西省制定两个饲料检测国标获通过
    12月7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由江西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制定的两个饲料检测标准,通过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成为国家标准。据悉,这是江西省饲料行业首次制定的国标。   据介绍,这两个标准分别是《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饲料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 免疫亲和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11月16日,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由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和中国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等单位负责起草的两个标准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标准起草单位在参考国内外大量文献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制定,达到国际一般水平。赭曲霉毒素A和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都是真菌毒素,如何发现和确定其含量一直困扰着饲料行业的发展。两个国标制定后,能够及时、准确对赭曲霉毒素A和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进行检测,确保饲料安全,维护畜牧业健康发展。(记者曹小武) 赛智科技已推出的饲料安全检测方案如下: 饲料中L-肉碱的高效液相色谱(HPLC)检测方案 饲料中地克珠利的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检测方案 饲料中苏丹红染料的液相(HPLC)检测方案 饲料中维生素D3的液相(HPLC)检测方案 饲料中维生素A的液相(HPLC)检测方案 饲料中维生素E的液相(HPLC)检测方案 饲中三聚氰胺的液相(HPLC)检测方案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的HPLC检测方案 进出口饲料中克伦特罗、沙丁胺醇残留量的HPLC检测方案 更多检测方案请直接与赛智科技联系。 全国服务热线:400 001 2010 公司总机:0571-28021919                       赛智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市场部
  •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计划《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由 TC76(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上海市兽药饲料检测所 。《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编制说明.pdf《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征求意见稿.pdf
  •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饲料中土霉素的测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计划《饲料中土霉素的测定》由 TC76(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主要起草单位 河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陕西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国家标准《饲料中土霉素的测定》征求意见稿.pdf国家标准《饲料中土霉素的测定》编制说明.pdf
  • 宠物饲料问题多 标准缺失是关键
    “到今年底,我国至少有宠物1.5亿只,需要的宠物食品数量确实很庞大,制定宠物食品国家标准已迫在眉睫”,针对近期媒体报道成都一只半岁大的白色吉娃娃吃了不干净的狗粮后得了急性细菌性肠炎,把主人张女士急得团团转一事,国内最大的宠物食品企业——通威集团旗下成都好主人宠物食品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覃科表示,要想彻底扭转宠物食品行业的混乱局面,保障宠物食品的质量安全,制定宠物食品国家标准是关键。据覃科介绍,虽然我国对饲料有具体的标准要求,但宠物食品(饲料)行业却尚属空白,“没有严格的标准要求,许多小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利润,难免要偷工减料,产品质量肯定无法保障。”   近年来,宠物食品发生的质量事件层出不穷,从2004年的“伟嘉拒喂门事件”,再到2007年的输美宠物食品添加三聚氰胺事件,无一不是在向这个行业敲响安全警钟。由于缺乏统一的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和协会,竞争始终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给宠物食品行业,乃至整个饲料行业的良性发展都带来了极大的损害。“混乱的现状不但殃及了整个行业的发展,更阻止了中国宠物业的健康发展,影响很恶劣。”覃科告诉本网记者,为改变这一现状,履行大企业的社会责任,好主人公司呼吁国家相关部委尽快制定宠物饲料国家标准,并愿意承担起制定起草重任。   据记者了解,这已不是好主人公司为行业发展第一次奔走呼吁了。早在2006年,好主人公司的母公司通威集团,就曾上书国家相关部委,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先生,更是利用私人名义直接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会长白美清写信,呼吁尽快成立中国宠物饲料行业协会,规范和引导这个行业健康发展。   但遗憾的是,记者经多方采访了解到,到现在为止,我国还没有一个专门主管宠物食品生产的部门,也没有制定专门针对宠物食品的质量标准,管理只能参照现有的相关标准。   我国宠物食品行业起步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最初的市场几乎被国外的洋品牌所垄断,直到近几年,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养宠文化的逐渐普及,国内宠物食品品牌才逐渐有所发展,并与众多国外品牌形成了一定的市场竞争态势,这其中好主人宠物食品是国产宠物食品的代表品牌。但由于行业起步晚、发展滞后,直到现在也缺乏一个统一的行业标准,尤其是针对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标准始终是该行业的空白,日渐成为中国宠物食品行业发展进程中的不和谐因素。   面对食品行业频频出现的质量安全事件,人们对宠物食品的安全要求也有了更高的标准。覃科介绍到,有的消费者过分迷信´ 洋品牌´ ,但目前通过正规途径进入中国市场、质量稳定有保障的´ 洋品牌´ 有限,消费者花费高昂成本却不一定满意,常常带来失落感 另一方面,虽然本土品牌近年来发展迅速,品牌影响力和产品品质等方面均有长足进步,但由于行业标准的缺失,部分作坊式的小厂凭借低廉价格充斥市场,使得消费者对´ 鱼龙混杂´ 的本土市场也缺乏安全感,因此,出台一部统一的宠物食品生产标准势在必行。“这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同时更有利于保护像好主人这样的优质本土品牌,规范整个行业的发展。”   采访中,国内另一宠物食品企业负责人也表示,由于缺乏相关标准,企业只能借鉴饲料或食品方面的有关标准,或是国外宠物食品的相关标准参照执行,这给企业带来了极大不便,不但导致价格上的极大差异,更是无法保证整个行业质量水平的稳定,降低行业的竞争力。   该人士表示,但凡一个行业要取得快速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标准和行业自身的自我规范和制度。
  •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计划《 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由 TC76(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 、全国畜牧总站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征求意见稿.pdf《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编制说明.pdf
  •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计划《 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由 TC76(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 、全国畜牧总站 。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征求意见稿.pdf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编制说明.pdf
  • 江西成立兽药饲料检测分析重点实验室
    近日,世界知名的第三方实验室RomerLabs宣布,与江西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合作建立RomerLabs检测分析联合实验室。该联合实验室整合了RomerLabs实验室与江西省兽药饲料监察所的检测技术资源,为客户提供委托样品检验、实验室能力验证、检验人员技术培训等专业服务。   作为RomerLabs实验室的管理经营公司,RomerLabs集团是世界著名的霉菌毒素检测专业实验室及食品安全检测产品生产厂商,具备国际ISO17025分析实验室认证的检验资质,在全球范围内为客户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分析服务超过30年,是能够同时提供产品研发、标准品、检验分析服务的专业技术公司。   江西省兽药饲料监察所隶属江西省农业厅,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及生鲜乳等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鉴定的专业技术机构。该所技术力量雄厚,承担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及生鲜乳等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复核检验工作 参与国家、省部级产品质量标准的修订起草工作等。与RomerLabs公司的合作将使该所更好的履行职能,掌握运用国际一流的检验标准和技术,为保障畜牧业发展、畜产品的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据悉,双方合作的实验室将着重关注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真菌毒素污染和假劣畜牧业投入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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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汇编》免费领取!饲料是人饲养动物的食物的总称。饲料是畜牧业的基础,在畜牧业的发展中发挥这重要的作用,是畜产品向农产品转变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的饲料年总产值接近万亿元市场规模。针对这庞大的市场,仪器信息网特意整理了一份关于饲料的标准:《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汇编》。上期我们整理了一份《食品农残国标G B23200系列标准汇编 》 ,就有用户强烈要求整理一份饲料行业的标准汇编,为了满足大家的需求,小编网络资源,汇编成册,以飨读者。《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汇编》共收集了现行的304个最新的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旨在提升饲料行业的质量水平,促进优质、高效、安全、健康、生态的产业链。为了方便查询,我们特意增加了书签,便于检索之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收藏汇编包括标准如下:GBT 5915-2020 仔猪、生长育肥猪配合饲料 1GBT 5916-2020产蛋后备鸡、产蛋鸡、肉用仔鸡配合饲料 8GBT 5917.1-2008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 两层筛筛分法 18GBT 6432-2018 饲料中粗蛋白的测定 凯氏定氮法 22GBT 6433-2006 饲料粗脂肪测定方法 29GBT 6434-2006 饲料中粗纤维测定方法 38GBT 6435-2014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50GBT 6436-2018 饲料中钙的测定 61GBT 6437-2018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68GB 6438-2007T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 74GBT 7292-1999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乙酸酯微粒 81GB 7293-2017 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粉) 86GB 7294-2017 饲料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K3) 121GB 7295-2018饲料添加剂 盐酸硫胺-维生素B1 98GB 7296-2018 饲料添加剂 硝酸硫胺 (维生素B1) 109GBT 7297-2006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 134GB 7298-2017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 140GBT 7299-2006 饲料添加剂 D-泛酸钙 151GB 7300-2017 饲料添加剂 烟酸 161 GB 7300.1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1部分: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L-苏氨酸 174 GB 7300.102-2019 饲料添加剂 第1部分: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甘氨酸 183 GB 7300.103-2020 饲料添加剂 第1部分: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 192 GB 7300.2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2部分: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L-抗坏血酸-2-磷酸酯盐 201 GB 7300.203-2020饲料添加剂 第2部分: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甜菜碱 211 GB 7300.204-2019 饲料添加剂 第2部分: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甜菜碱盐酸盐 226 GB 7300.3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3部分: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碘化钾 237 GB 7300.302-2019 饲料添加剂 第3部分: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亚硒酸钠 246 GB 7300.4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4部分:酶制剂 木聚糖酶 255 GB 7300.402-2020 饲料添加剂 第4部分:酶制剂植酸酶 262 GB 7300.601-2020 饲料添加剂 第6部分:非蛋白氮 尿素 269 GB 7300.8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8部分:防腐剂、防霉剂和酸度调节剂 碳酸氢钠 274 GB 7300.9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9部分:着色剂 β-胡萝卜素粉 281 GB 7300.1001-2020 饲料添加剂 第10部分:调味和诱食物质 谷氨酸钠 291GB 7301-2017 饲料添加剂 烟酰胺 300GB 7302-2018 饲料添加剂 叶酸 311GB 7303-2018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维生素C 320GBT 8381-2008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半定量薄层色谱法 327 GBT 8381.2-2005 饲料中志贺氏菌的检测方法 340 GBT 8381.3-2005 饲料中林可霉素的测定 353 GBT 8381.4-2005 配合饲料中T-2毒素的测定 薄层色谱法 361 GBT 8381.5-2005 饲料中北里霉素的测定 366 GBT 8381.6-2005配合饲料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薄层色谱法 374 GBT 8381.7-2009 饲料中喹乙醇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379 GBT 8381.8-2005 饲料中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384 GBT 8381.9-2005 饲料中氯霉素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389 GBT 8381.10-2005 饲料中磺胺喹(口恶)啉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394 GBT 8381.11-2005 饲料中盐酸氨丙啉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398GBT 8622-2006 饲料用大豆制品中尿素酶活性的测定 403GB 9454-2017 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 409GBT 9455-2009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D3微粒 424GB 9840-2017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D3(微粒) 431GBT 9841-2006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12(氰钴胺)粉剂 444GBT 10647-2008 饲料工业术语 451GB 10648-2013 饲料标签 481GBT 10649-2008 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489GB 13078-2017 饲料卫生标准 493GBT 13079-2006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504GBT 13080-2018 饲料中铅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513GBT 13081-2006饲料中汞的测定 520GB 13082-1991 饲料中镉的测定方法 528GBT 13083-2018 饲料中氟的测定 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531GBT 13084-2006 饲料中氰化物的测定 536GBT 13085-2018 饲料中亚硝酸盐的测定 比色法 542GBT 13086-2020 饲料中游离棉酚的测定方法 547GBT 13087-2020 饲料中异硫氰酸酯的测定方法 555GBT 13088-2006 饲料中铬的测定 562GBT 13089-2020 饲料中噁唑烷硫酮的测定方法 569GBT 13090-2006 饲料中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574GBT 13091-2018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测定 581GBT 13092-2006 饲料中霉菌总数测定方法 597GBT 13093-2006 饲料中细菌总数的测定 604GBT 13882-2010 饲料中碘的测定 硫氰酸铁-亚硝酸催化动力学法 612GBT 13883-2008 饲料中硒的测定 617GBT 13884-2018 饲料中钴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623GBT 13885-2017 饲料中钙、铜、铁、镁、锰、钾、钠和锌含量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628GBT 14698-2017 饲料原料显微镜检查方法 645GBT 14699.1-1993 饲料采样方法 652GBT 14700-2018 饲料中维生素B1的测定 656GBT 14701-2019 饲料中维生素B2的测定 665GBT 14702-2018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维生素B6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674GBT 14698-2017 饲料原料显微镜检查方法 628GB 14924.1-2001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通用质量标准 682GB 14924.2-2001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卫生标准 688GBT 15399-2018 饲料中含硫氨基酸的测定 离子交换色谱法 691GBT 15400-2018 饲料中色氨酸的测定 698GBT 17243-1998 饲料用螺旋藻粉 707GBT 17480-2008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酶联免疫吸附法 713GBT 17481-2008 预混料中氯化胆碱的测定 720GBT 17776-2016 饲料中硫的测定 硝酸镁 727GBT 17777-2009 饲料中钼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732GBT 17778-2005 预混合饲料中d-生物素的测定 737GBT 17810-2009 饲料级DL-蛋氨酸 743GBT 17811-2008 动物性蛋白质饲料胃蛋白酶消化率的测定 过滤法 750GBT 17812-2008 饲料中维生素E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755GBT 17813-2018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烟酸与叶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762GBT 17814-2011 饲料中丁基羟基茴香醚、二丁基羟基甲苯、乙氧喹和没食子酸丙酯的测定 769GBT 17815-2018 饲料中丙酸、丙酸盐的测定 781GBT 17816-1999饲料中总抗坏血酸的测定 邻苯二胺荧光法 789GBT 17817-2010 饲料中维生素A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793GBT 17818-2010 饲料中维生素D3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01GBT 17819-2017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09GBT 17890-2008 饲料用玉米 816GBT 18246-2019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820GBT 18397-2014 预混合饲料中泛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32GBT 18632-2010 饲料添加剂 80%核黄素(维生素B2)微粒 838GBT 18633-2018 饲料中钾的测定 火焰光度法 845GBT 18634-2009 饲用植酸酶活性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850GBT 18823-2010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857GBT 18868-2002饲料中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脂肪、赖氨酸、蛋氨酸快速 867GBT 18869-2019 饲料中大肠菌群的测定 875GBT 18872-2017 饲料中维生素K3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92GBT 18969-2003 饲料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899GBT 18970-2003 饲料添加剂 10%β,β-胡萝卜-4,4-二酮(10%斑蝥黄) 907GBT 19164-2003 912GBT 19370-2003 饲料添加剂1%β-胡萝卜素 923GBT 19371.1-2003 饲料添加剂 液态蛋氨酸羟基类似物 928GBT 19371.2-2003 饲料中液态蛋氨酸羟基类似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934GBT 19372-2003 饲料中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量测定 气相色谱法 939GBT 19373-2003 饲料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气相色谱法 944GBT 19422-2003 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2-磷酸酯 949GBT 19423-2020 饲料中尼卡巴嗪的测定 956GBT 19424-2018 天然植物饲料原料通用要求 967GBT 19539-2004 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976GBT 19540-2004 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983GBT 19541-2017 饲料原料 豆粕 990GBT 19542-2007 饲料中磺胺类药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998GBT 19684-2005 饲料中金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003GBT 20189-2006 饲料中莱克多巴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007GBT 20190-2006 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的定性检测 定性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法 1012GBT 20191-2006 饲料中嗜酸乳杆菌的微生物学检验 1021GBT 20192-2006 环模制粒机通用技术规范 1028GBT 20193-2006 饲料用骨粉及肉骨粉 1046GBT 20194-2018 动物饲料中淀粉含量的测定 旋光法 1051GBT 20195-2006 动物饲料 试样的制备 1063GBT 20196-2006 饲料中盐霉素的测定 1071GBT 20363-2006饲料中苯巴比妥的测定 1082GBT 20411-2006 饲料用大豆 1088GBT 20715-2006 犊牛代乳粉 1092GB 20802-2017 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铜络(螯)合物 1102GBT 20803-2006 饲料配料系统通用技术规范 1109GBT 20804-2006 奶牛复合微量元素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1127GBT 20805-2006 饲料中酸性洗涤木质素(ADL)的测定 1134GBT 20806-2006 饲料中中性洗涤纤维(NDF)的测定 1140GBT 20807-2006 绵羊用精饲料 1146GBT 21033-2007 饲料中免疫球蛋白IgG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153GBT 21034-2007饲料添加剂 羟基蛋氨酸钙 1157GBT 21035-2007 饲料安全性评价 喂养致畸试验 1162GBT 21036-2007 饲料中盐酸多巴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168GBT 21037-2007 饲料中三甲氧苄胺嘧啶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173GBT 21100-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骆驼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178GBT 21102-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兔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PCR方法 1184GBT 21103-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哺乳动物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PCR方法 1190GBT 21104-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反刍动物源性成分(牛,羊,鹿)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197GBT 21105-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狗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方法 1204GBT 21106-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鹿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210GBT 21107-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马、驴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216GBT 21108-2007 饲料中氯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222GBT 21264-2007 饲料用棉籽粕 1230GBT 21514-2008 饲料中脂肪酸含量的测定 1235GBT 21515-2008 饲料添加剂 天然甜菜碱 1248GBT 21516-2008 饲料添加剂 10%β-阿朴-8 -胡萝卜素酸乙酯(粉剂) 1257GBT 21517-2008 饲料添加剂 叶黄素 1264GBT 21542-2008 饲料中恩拉霉素的测定 微生物学法 1272GBT 21543-2008 饲料添加剂 调味剂 通用要求 1279GB 21694-2017 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锌络(螯)合物 1285GB 21695-2008-T 饲料级 沸石粉 1292GBT 21696-2008 饲料添加剂 碱式氯化铜 1300GBT 21979-2008 饲料级L-苏氨酸 1307GBT 21995-2008 饲料中硝基咪唑类药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313GB 21996-2008-T 饲料添加剂 甘氨酸铁络合物 1320GBT 22141-2008 饲料添加剂 复合酸化剂通用要求 1328GBT 22142-2008 饲料添加剂 有机酸通用要求 1334GBT 22143-2008 饲料添加剂 无机酸通用要求 1340GBT 22144-2008 天然矿物质饲料通则 1346GBT 22145-2008 饲料添加剂 丙酸 1352GBT 22146-2008 饲料中洛克沙胂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360GBT 22147-2008 饲料中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和盐酸克仑特罗的测定 1365GBT 22259-2008 饲料中土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371GBT 22260-2008 饲料中甲基睾丸酮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376GBT 22261-2008 饲料中维吉尼亚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383GBT 22487-2008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急性毒性试验规程 1389GBT 22488-2008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亚急性毒性试验规程 1398GB 22489-2017 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锰络(螯)合物 1404GBT 22544-2008 蛋鸡复合预混合饲料 1412GBT 22545-2008 宠物干粮食品辐照杀菌技术规范 1420GBT 22546-2008 饲料添加剂 碱式氯化锌 1426GBT 22547-2008 饲料添加剂 饲用活性干酵母(酿酒酵母) 1435GB 22548-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1444GB 22549-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钙 1453GBT 22919.1-2008 水产饲料 第1部分:斑节对虾配合饲料 1463GBT 22919.2-2008 水产饲料 第2部分:军曹鱼配合饲料 1470GBT 22919.3-2008 水产饲料 第3部分:鲈鱼配合饲料 1475GBT 22919.4-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4部分:美国红鱼配合饲料 1480GBT 22919.5-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5部分:南美白对虾配合饲料 1486GBT 22919.6-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6部分:石斑鱼配合饲料 1493GBT 22919.7-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7部分:刺参配合饲料 1499GBT 23179-2008 饲料毒理学评价 亚急性毒性试验 1505GBT 23180-2008 饲料添加剂 2%d-生物素 1510GBT 23181-2008 微生物饲料添加剂通用要求 1516GBT 23182-2008 饲料中兽药及其他化学物检测试验规程 1520GBT 23184-2008 饲料企业HACCP安全管理体系指南 1527GBT 23185-2008 宠物食品 狗咬胶 1545GBT 23186-2009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慢性毒性试验规程 1551GBT 23187-2008 饲料中叶黄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564GBT 23385-2009饲料中氨苄青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559GB 23386-2017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棕榈酸酯(粉) 1570GBT 23387-2009 饲草营养品质评定 GI法 1581GBT 23388-2009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残留和蓄积试验规程 1588GBT 23389-2009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繁殖试验规程 1596GBT 23390-2009 水产配合饲料环境安全性评价规程 1602GBT 23710-2009 饲料中甜菜碱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1610GBT 23735-2009 饲料添加剂 乳酸锌 1616GBT 23736-2009 饲料用菜籽粕 1623GBT 23737-2009 饲料中游离刀豆氨酸的测定 离子交换色谱法 1628GBT 23741-2009 饲料中4种巴比妥类药物的测定 1633GBT 23742-2009 饲料中盐酸不溶灰分的测定 1641GBT 23743-2009 饲料中凝固酶阳性葡萄球菌的微生物学检验 Bair 1649GBT 23745-2009 饲料添加剂 10%虾青素 1659GBT 23746-2009 饲料级糖精钠 1666GBT 23747-2009 饲料添加剂 低聚木糖 1672GBT 23873-2009 饲料中马杜霉素铵的测定
  • 2011年第51周欧盟食品及饲料信息通报
    根据欧盟法规(EC)178/2002的规定,在欧盟国家建立了食品安全通报体系。为帮助中国企业了解进入欧盟的产品不安全事件,我们将及时刊发涉及中国产品出口的预警信息。本栏目信息选自欧盟官方网站(http://ec.europa.eu),由中安信(北京)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中文翻译。了解信息详情,请拨打业务咨询电话:0532-85718995,电子信箱: market@ansense.com。   请尊重版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编者(中安信(北京)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2011年第51周欧盟食品及饲料信息通报(12.19-12.25)   2011年第51周,欧盟发布食品及饲料通报信息共100条,其中涉及中国(包括香港、台湾)的共有6条。现编辑翻译如下: 日期 通报号 产品 类型 通报 类型 通报 基础 通报 国家 来源 通报原因 分销国家 /地区 采取措施/ 分销状况 药草和香草 23/12/2011 2011.CSS 食品 禁止入境 禁止入境-托运扣押 芬兰 中国 来自中国的调味品中发现含有(3-MCPD)单氯丙二醇(0.032 mg/kg - ppm) 有疑问的产品不批准进入欧盟/未分销 干果、坚果制品和种子 20/12/2011 2011.CRR 食品 禁止入境 禁止入境-托运扣押 德国 中国 来自中国的芥末味烤花生中发现含有未经官方批准的转基因成分 重新派遣/未分销 食品接触材料 20/12/2011 2011.1873 食品接触材料 跟踪通报 市场官方控制 波兰 中国 英国 来自中国经英国中转的密胺碗中发现有甲醛迁出(17.9 20.5 76.1 mg/kg - ppm) 波兰 撤出市场/尚未获得分销信息 21/12/2011 2011.1889 食品接触材料 警告通报 市场官方控制 德国 中国 荷兰 来自中国经荷兰中转的黑色塑料厨房用具中有初级芳香胺迁出(0.022 0.071 mg/kg - ppm) 德国 官方扣押/尚未获得分销信息 22/12/2011 2011.1904 食品接触材料 信息通报 禁止入境-托运扣押 意大利 中国 来自中国的不锈钢过滤器中发现总残余含量超标(4,009 mg/l) 意大利 撤出市场/限在通告国销售 19/12/2011 2011.CRG 食品接触材料 禁止入境 禁止入境-托运扣押 法国 中国 来自中国的沙拉盘中发现有甲醛迁出(53.4 mg/kg - ppm) 销毁/未分销 2011年50周新增的通报如下(截止2011年12月26日) 日期 通报号 产品 类型 通报 类型 通报 基础 通报 国家 来源 通报原因 分销国家 /地区 采取措施/ 分销状况 非酒精饮料 16/12/2011 2011.1863 食品 警告通告 禁止入境-托运扣押 丹麦 香港 来自中国的冰镇水果茶中发现含有违禁物质麻黄碱和咖啡因含量超标(180 mg/item) 丹麦 通知收货者/尚未获得分销信息 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16/12/2011 2011.CRE 食品 禁止入境 禁止入境-托运扣押 罗马尼亚 中国 来自中国的碳酸氢铵中发现含有三聚氰胺(2.85 3.737 mg/kg - ppm) 重新派遣/未分销 谷物和焙烤制品 16/12/2011 2011.1856 食品 警告通报 市场官方控制 芬兰 中国 荷兰来自中国经荷兰中转的意大利粉中发现含有未经官方批准的转基因成分(Bt 63) 芬兰 销毁/尚未获得分销信息 食品接触材料 16/12/2011 2011.1865 食品接触材料 信息通报 市场官方控制 意大利 中国 来自中国的儿童餐盘中发现含有甲醛(37.0 mg/kg - ppm)和总残余含量超标(33 mg/kg - ppm) 意大利 退回至分销者/限在通告国销售 15/12/2011 2011. CQY 食品接触材料 禁止入境 禁止入境-托运扣押 意大利 中国 来自中国的锅内部涂层脱落且有铬迁出(0.55 mg/kg - ppm)和 锰迁出(0.843 mg/kg - ppm 有疑问的产品不批准进入欧盟/未分销
  • 创迈思trinamiX携手巴斯夫向饲料行业推出快速便携检测方案
    2021年10月, 德国路德维希港——世界500强德国巴斯夫动物营养业务部联合巴斯夫欧洲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创迈思trinamiX 向饲料行业推出创迈思便携式近红外(NIR)光谱解决方案。该解决方案能够为整个饲料行业价值链上的客户提供快速、可靠的动物饲料和原料成分现场分析。  通过小型化传统的近红外光谱仪,创迈思已经成功为实现高性能“口袋里的实验室”奠定了基础。基于创迈思在移动式近红外光谱解决方案方面的专长,以及巴斯夫的动物营养知识,加速并简化饲料分析,使饲料分析和质检流程不再枯燥繁冗。  这个强大的解决方案可通过无线云端进行互联,轻触按键就可直接为客户提供样品质量和营养价值的相关数据分析,从而优化饲料配方并加强质量控制。巴斯夫动物营养通过该合作扩大了其数字化解决方案组合,不但为客户提供饲料添加剂相关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应对饲料行业更复杂严峻的挑战。  这套便携式的近红外解决方案,通过将精准分析的结果与灵活便携、口袋大小的移动设备相结合,让饲料加工厂、营养配料师和养殖户都可以得到一个快速测量的独立分析办法。无需特别的专业背景,单个样品的测量仅需不到几秒钟的时间就可在现场完成。测量结果可立即显示在智能手机应用程序中,并可通过 创迈思客户门户网站永久访问,以便进行后续深入评估,从而确保动物饮食的质量。  从现在起,用户们不再需要把饲料样品送到实验室并花时间等待结果。这是一次把实验室带到他们身边的科技革新。  解决方案适用于从饲料原料到成品饲料到草料的多种样品,可检测对饲料质量和牲畜健康至关重要的参数,如水分、蛋白质、脂肪和能量等。  未来,巴斯夫和创迈思还将继续合作,持续完善该解决方案。客户无需更换硬件,只需通过线上云技术持续获得更新的应用版本和新增功能。  关于巴斯夫  在巴斯夫,我们创造化学新作用——追求可持续发展的未来。我们将经济上的成功、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相结合。巴斯夫在全球拥有超过110,000名员工,为几乎所有国家、所有行业客户的成功作出贡献。我们的产品分属六大业务领域:化学品、材料、工业解决方案、表面处理技术、营养与护理、农业解决方案。2020年巴斯夫全球销售额约590亿欧元。巴斯夫的股票在法兰克福(BAS)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以美国存托凭(BASFY)的形式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www.basf.com。  关于 创迈思trinamiX  创迈思trinamiX 为消费电子设备和工业设计领域开发并销售尖端3D视觉和红外传感解决方案。旗下产品助力人类与机器更好地运用数据,提高决策力和安全性。成立于2015年的创迈思trinamiX 是巴斯夫欧洲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总部位于德国路德维希港,在全球拥有170名员工。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马上预约测试,了解更多详情
  •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饲料质量安全检测方法建立、确认、验证和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计划《饲料质量安全检测方法建立、确认、验证和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实施指南》由 TC76(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 全国畜牧总站 、中国农业大学 、上海市兽药饲料检测所 、山东省饲料质量检验所等 。附件:《饲料质量安全检测方法建立、确认、验证和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pdf《饲料质量安全检测方法建立、确认、验证和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实施指南》编制说明.pdf
  • 标准分享 I NY/T 4427-2023 饲料近红外光谱测定应用指南
    2024年5月1日,NY/T 4427-2023 饲料近红外光谱测定应用指南正式实施。本文件提供了饲料成分如水分、粗脂肪、粗蛋白质、淀粉、粗纤维含量以及消化率等技术参数的近红外 光谱测定应用指南,适用于饲料的近红外光谱测定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国家饲料质量检 验检测中心(北京)],主要起草人:杨增玲、韩鲁佳、樊霞、刘贤、黄光群、王石。以下是文件内容(摘自网络),供大家参考:
  • 各级畜牧饲料部门贯彻实施最新饲料法规
    2013年3月29日,农业部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深入贯彻实施新的饲料法规体系,全面落实新制度新要求,扎实做好各项监管工作,努力确保饲料质量安全。   2012年,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以贯彻实施新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为重点,集中力量抓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制定发布《条例》配套规章,把新要求落实到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具体管理制度中,增强执行力 二是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培训,推动全行业形成“学条例、抓落实、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是着力推进示范企业创建、经营门市大检查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四是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关键环节抽检继续加强,案件查处更加有力。据监测,2012年全国工业饲料总产量预计为1.91亿吨,同比增长5.5% 饲料产品质量卫生指标抽检合格率95.7%,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全行业呈现出产量稳定增长、质量稳步提高、素质不断提升的良好态势。   会议强调,今后一段时期,饲料行业要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为核心,坚持“提高门槛、减少数量,加强监管、保证安全,转变方式、增加效益”的基本原则,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扶持政策,着力构建优质、安全、高效、规范的现代饲料产业体系。2013年,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以“抓法规制度落实,抓整治成效巩固,抓重点问题研究”为主题,扎实做好行政许可审核、质量安全监测、《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创建、“瘦肉精”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努力把饲料质量安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 福斯分析仪器公司即将参加中国饲料工业展览会
    一年一度的国内饲料行业大型盛会——2016中国饲料工业展览会将于2016年4月22-23日在安徽合肥湖滨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办。福斯公司作为饲料企业的忠实合作伙伴,将携带实验室湿化学分析系列仪器和近红外光谱系列产品参加此次盛会。福斯公司展位1F08 恭候您的光临。 福斯公司在饲料饲草领域,专注动物饲料原料,复合饲料生产,饲料饲草实验室管理以及宠物食品几大维度关心饲料行业提供专业解决方案,提高动物营养标准。福斯的饲料分析解决方案提供精确可靠的数据,满足用户控制生产过程的需求。 福斯公司采用各种技术,包括从传统的实验室湿化学参照法到先进的近红外(NIR)分析技术,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不同种类的仪器类型无论是实验室,旁线,在线仪器,可以提供您所需要的营养分析方案,快速准确地检测鱼粉、肉骨粉、血粉、大豆粕、葵花籽粕、菜籽粕、棕仁粕等的蛋白质、脂肪、水分和灰分。此外还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支持和监控,这样能将单个的仪器通过互联网连接到一个控制中心。控制中心的近红外专家可以进行远程监控和管理,本地用户只需进行日常操作分析即可。 我们即将展出的设备有:ProFoss在线近红外设备, , Kjeltec8400全自动凯氏定氮仪, Fibertec 8000全自动纤维分析系统和 Soxtec 8000索氏提取脂肪分析仪。除展示产品之外,福斯还将在展位1F08及会议室205举办讲座和有奖问答活动,欢迎各位用户朋友参加。1. 22日上午10:30-11:00,近红外光谱技术演讲及现场有奖问答活动2. 22日下午13:30-14:00 福斯60周年庆及福斯仪器介绍及现场有奖问答活动3. 22日下午15:00-16:00 近红外技术网络化管理应用与展望; 如欲了解福斯公司更多信息,请浏览网站:www.foss.cn (中文),www.foss.dk (英文)。关于福斯 福斯是全球顶尖的食品业及农业产业分析解决方案供应商,帮助生产者实现其生产价值最大化。无论实验室分析还是在线解决方案,福斯采用各种技术从传统的实验室湿化学参照法到先进的近红外(NIR)和X射线等分析技术,满足客户需求。福斯一直处于创新前沿。 超过50000个福斯分析仪器正在全球各地实验室中运行,世界100强食品和农业产业公司中有90多家正在使用福斯的方案。 福斯是一家私有企业,拥有来自世界各地的1200多名员工。福斯在丹麦和中国设有制造及研发基地。福斯在25个国家设有销售服务公司及超过70家专业经销商销售福斯方案并提供服务。 福斯公司联系方式 福斯中国联络方式: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理工科技大厦1103室邮编:100081电话:010-68467239,68948538传真:010-68467241邮箱:china@foss.com.cn
  • 饲料生产企业人士:奶粉激素或源于饲料环节
    8月10日,国内一家饲料生产企业工作人员张先生表示,奶粉中导致婴儿性早熟的激素,可能是在饲料原料环节产生。而对于这种易致动物性早熟的激素,很多饲料生产企业并没有专门检测方法。   对此,北京市农业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致婴儿性早熟的原因尚无法确定,而对于奶牛饲料的原料检测,对检测机构有明确检测标准。   霉菌毒素检测存在漏洞   8月10日,张先生称,添加雌激素不会给奶企带来经济效益,所以激素可能在饲料原料中产生。张先生介绍,奶牛的能量饲料很多是用玉米副产品加工而成,而玉米出现倒伏后,会发酵产生一种霉菌毒素———玉米赤霉烯酮,这种霉菌毒素有雌激素作用,可以导致人或动物流产、性早熟。他称,国家颁布的《饲料卫生标准》有强制性规定,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含量不能超过500PPB,“也就是单位重量的饲料里,玉米赤霉烯酮的重量不能超过十亿分之一。”   张先生表示,常见的对人和动物有伤害的霉菌毒素有8种,玉米赤霉烯酮是其中之一。一般情况下,饲料生产企业会自检其中的2到3种,然后再将饲料原料送到当地检测中心检查。但因为送检需要交费,自检又需要投入设备和人力成本,同时送检并非强制性的,饲料生产商为节约成本逃避检查,“据我所知,全国有1万多家饲料生产企业,但送检的只是个别单位。”   张先生介绍,国家对于赤霉烯酮的含量有严格标准,但对检测环节却没有强制性要求,两者衔接上有缺失。   农业局称饲料有严格监管   8月10日晚,北京市农业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针对导致婴儿性早熟的原因尚无定论,不能判断是否与饲料原料中的霉菌毒素有关。   该工作人员称,对于饲料生产行业的卫生质量标准,农业部门一直有严格监管制度,对于业内人士介绍的霉菌毒素,检测机构也有明确的检测标准,“不会存在漏检的情况。”但玉米赤霉烯酮是否被纳入检测范围,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 国家政策致饲料行业大幅采购仪器成定局
    仪器信息网讯 自2012年10月30日,发布题为“专家预测饲料行业仪器采购将呈现‘井喷’”以来,众多仪器厂商来电,除询问国家政策倾向之外,还表达了对饲料生产企业落实国家政策程度及对分析仪器的购买力持保留态度。为此仪器信息网就仪器厂家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北京负责饲料生产企业行政管理的相关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为了防止有些饲料生产企业采用借用、挪用检测仪器的欺骗手段获取生产许可情况的发生,在对饲料生产企业进行审核时,会要求企业出具检测设备购买发票,无发票的企业,需要出具固定资产财务明细账、固定资产实物账及固定资产卡片以证实检测设备是企业自身所有。   当发现检测设备是企业借用或挪用的,将对其处5-10万元的罚款,并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生产许可。与罚款及清除出饲料行业相比,买台检测仪器(涉及到的仪器有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三粗测定仪及电子天平等)成本反而最小。   多家仪器厂商对高价位分析仪器在饲料企业的市场销售前景不太乐观,经采访及分析认为事实可能并非如此,原由总结如下:   1、国家政策强制要求饲料企业配备两名以上专职饲料检验化验员,要求其不仅具有职业资格证书,并需要通过笔试和实操考试。实操是由专家审核组提供盲样,不仅要看化验员的操作,还要将结果进行比对。这对检测仪器的性能和配置有一定的要求,促使饲料企业在购买仪器时会考虑购买配置较高、性能稳定的仪器   2、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说,将要出台最新的《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中要求饲料企业每周自检,每三个月要将自检结果报备到有关机构,每半年要对结果校正,如果没有按时报备的话,这家饲料企业会成为抽检的固定取样对象   3、在申请饲料产品批号时,要求企业有自检或送检的报告,其检测结果由指定的饲料监察机构进行复核。这位负责人说,一般企业不会送检,因为饲料企业的一个产品要检三个批次,在谱尼或饲料兽药检测所做下来,要花约3000元。如果是多个产品的话,花费更高。企业要自检,并且自检结果被复核,这就对饲料企业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有更高的要求,避免出现两次检测结果不符的情况发生   4、国家政策强制要求复合预混料、微量元素预混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要达到2.5t/h,维生素预混料产能达到1t/h,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及精科补充料生产企业设备要达到10t/h, 按每天工作8小时,365天工作(一般这些生产企业没有严格的周六日),将这些饲料按市场价进行核算,饲料企业的年产值不会低于千万。购买一台性能较好的,可以使用多年的检测仪器的花费,对于企业来说更划算   5、《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中不仅对检测仪器进行了要求,对相关生产设备、厂区环境、库房、建筑面积等都有硬性要求(相关的问题可参看许可条件),与跟换数百万元的生产设备相比,几万元的检测设备只是其中一笔很小的花费   6、仪器信息网随意采访了一家名叫北京菲迪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的饲料生产企业,据被采访人介绍说,该企业年产2万吨,属于中型饲料生产企业,主要生产饲料添加剂预混料和饲料添加剂,配置岛津的高效液相色谱仪已经有5-6年了。可见饲料生产企业是有能力购置中端乃至高端分析仪器的。   总之,研究认为,农业部颁布的《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将掀起饲料行业仪器采购的浪潮,且饲料生产企业购买分析仪器的能力此前被较大程度上低估。 声明:此为仪器信息网研究中心的研究信息,未经仪器信息网书面形式的转载许可,谢绝转载。仪器信息网保留对非法转载者的侵权责任追讨权。如需进一步信息,请联系吴女士,电话:51654017-8017
  • 农科院饲料所发布“十四五”与中长期发展规划
    12月28日,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十四五”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研讨会暨建所三十周年学术活动在京召开。记者获悉,饲料研究所提出近期、中期,远期的发展目标:用5-10年时间,按照“五纵六横”的总体布局,2-3个重点选题与优先领域在关键核心技术率先取得突破,3-4个团队进入世界领先梯队;到2035年,支撑五个产业领域中4-5个学科专业方向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到2050年,“五纵六横”的总体布局全部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学科、一流研究所。据了解,“十四五”期间,饲料所优先领域与重点任务包括:面向国家队战略科技力量的使命定位方面,针对饲料资源观测、收集、营养学评价及数据库建设,设置“饲料资源与动物营养大数据”重点任务;面向世界科技前沿方面,针对生物组学和肠道微生物科学的发展,设置“动物肠道微生物及其调控”重点任务;针对合成生物学、智能和信息化进展,设置“合成生物学与新饲料/添加剂智造”和“精准营养与智能化饲养”重点任务;面向国家战略方面,针对国家粮食安全核心是饲料粮本质是蛋白质饲料粮供应安全的问题,设置“蛋白质饲料资源多元化利用”重点任务;针对抗生素减量替代国家战略,设置“畜禽用抗生素替代关键产品创制与产业化” 重点任务;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方面,针对绿色发展的国家重大需要,设置“碳中和与绿色饲养”“动物绿色高效生产技术”重点任务。随着人们对动物性食品消费需求的逐年增加,作为人们动物性食品的“食品”,饲料业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经济安全和人民营养健康安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会专家认为,目前,我国饲料产业面临资源挑战、安全挑战和绿色发展挑战,充分发挥农业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致力解决饲料产业发展中基础性、方向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科技问题,抢占世界饲料科学竞争制高点、掌握我国饲料科技发展主动权、引领饲料业和养殖业现代化至关重要。饲料研究所所长戴小枫介绍,饲料所构建了“五纵六横”的总体布局,即“生猪、家禽、水产动物、反刍动物、宠物”五个产业领域,“饲料资源与营养供给、动物营养需求、动物营养代谢、动物营养与健康、饲料加工与质量安全、精准营养与智能化饲养”6个学科重点与方向,基础研究、高科技前沿、核心关键技术、落地产业相结合,作为饲料所“十四五”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落地抓手。戴小枫表示,动物性食品消费未来可以预计是刚性增长的,随之饲料用粮需求也将日益高企,要实现饲料用粮“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需要从三个方向努力。首先是实行饲料资源的多元化战略,就地取材,把我国丰富的资源利用好。现在形成的养殖模式高度依赖大豆和玉米,要把传统畜牧养殖业中吃干榨净所有可用饲料资源这一点保留发扬。第二是通过创新来开发非常规饲料新资源,比如乙醇梭菌蛋白。第三是高效精准营养,减少养殖浪费,提高饲料转化率。1991年,正值我国饲料工业如火如荼发展的第十年,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应运而生,是专门从事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研究的唯一国家级公益类科研机构。30年来,饲料所科研工作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逐步提升,抗菌肽、饲用乙醇梭菌蛋白、植酸酶、鱼类肠道菌群调控、反刍幼畜营养生理等研究处于国际领跑位置,新兽药创制、反刍动物温室气体排放、鸡蛋蛋清与蛋壳品质、饲用中草药等研究也已跻身国际并跑状态,发展成为该领域国家倚重的战略科技力量。。同时,先后与200多个行业内大中型企业建立了技术合作关系,为饲料企业提供技术服务400多项次,转化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成果50多项次,连续三年获科技部、农业部、财政部“科技成果转化奖”,技术转让收入累计3.0亿元,以成果转化和应用,带动了我国畜牧业和饲料业发展。此次活动还举行了霍启光研究员铜像揭幕仪式,纪念和追思这位我国动物营养和饲料科学的奠基人和先行者。
  • 以光学理解饲料的世界——FIIF2021首届饲料行业近红外光谱检测及相关技术研究分论坛召开
    2021年12月5日,广州香格里拉大酒店,FIIF2021首届饲料行业近红外光谱检测及相关技术研究分论坛圆满召开。FIIF2021首届饲料行业近红外光谱检测及相关技术研究分论坛现场(广州 香格里拉大酒店)论坛上,李德发院士代表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国家饲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饲料分会致开幕词,助力近红外光谱检测技术在饲料行业的持续性创新应用。李院士在致辞中强调国家饲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饲料行业近红外创新中心(NIRSaas)和饲料营养大数据平台(FeedSaas)的搭建与融合,必将成为精准动物营养解决方案(PANSaas)的有力抓手,是节粮减排,实施“双碳”战略的科学路径。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张莉副秘书长和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近红外光谱分会袁洪福理事长通过在线直播寄语,祝愿论坛圆满召开!论坛由暨南大学潘涛教授和奥地利奥吉美有限公司中国区技术经理刘焕龙先生主持,邀请了8位近红外光谱分析领域的知名专家做论坛报告。广东药科大学肖雪副研究员,通过详尽介绍中药领域质量控制从离线走向在线的技术演变,为饲料行业近红外检测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北京化工大学袁洪福教授做了题为“光谱即时分析新技术及应用”的报告,报告从石油品质检测到农业上蚕蛹的雌雄鉴别,再到饲料原料的近红外光谱分析,都给出了详细合理的试验理论依据,从一个高校学者的角度,对近红外跨学科的推广应用提出了新的看法和探索。中国农业大学李军涛博士(代张丽英教授)以“近红外分析基础数据准确性的把控与技术应用”为题做了报告,报告从饲料行业采用近红外快速检测技术的必要性入手,深入阐述了如何保证近红外分析基础数据准确性,系统介绍了中国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饲料工业中心在近红外技术应用方面所做出的系统性、创新性工作。中国农业大学杨增玲教授以“光谱及光谱成像技术在饲料领域的应用”为题做了报告,报告从光谱及光谱成像技术的基础理论知识,饲料成分在线及现场分析近红外光谱技术研究及设备研发和近红外显微成像技术在饲料安全检测中的应用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杨教授带来的光谱成像技术,更是将近红外光谱检测技术推向了新高度,通过帮助企业立体化的认识原料和产品,为企业产品质量的提升提供了高效的解决办法。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饲料行业航母级的优秀企业之一,在行业很多方面起着引领作用,近红外技术也不例外。这次论坛有幸邀请到了新希望六和近红外体系首席专家隋莉老师,她侃侃而谈,以“近红外技术集团化应用实践”为题,从集团近红外光谱检测的从无到有,谈到了集团近红外每个项目的前世今生,期间有汗水,有泪水,有感动,更有相知相伴。她的成绩是辉煌的,是有目共睹的,在这里谨代表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饲料分会和近红外人,对隋莉老师表达最真挚的谢意,感谢她带领团队勇于创新,感谢她在近红外光谱检测这条道路上的坚守。会议结束后的交谈中,隋莉老师对于此次论坛给予了很中肯的建议,所以组委会正在商议将明年的第二届FIIF 2022光谱检测分论坛扩大到红外光谱(近红外+中红外)检测领域,让更多的光谱检测专家能够参与进来,共话光谱检测的美好未来,共同推动饲料行业光谱检测技术的应用与发展。另外,会议还邀请了近几年市场上国产仪器应用领域的“黑马”上海谱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端木军先生和国际知名仪器企业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应用专家王东先生给论坛作报告,端木军老师从公司的定位出发,详细地介绍了仪器定制和差异化精细服务,让我们感觉到仪器公司在设计和改进仪器,提高仪器检测性能方面所做出的极大努力。王东老师介绍了进口仪器的应用优势,在线近红外技术的应用实践更是将品质的把控做到了半成品及其成品的线上实时监测,让视产品质量为企业生命的饲料集团找到了品控的新方向。论坛的最后一个报告是由上海创和亿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石超技术总监带来的“宏微观均质化调控理念”,石超老师用他缜密的逻辑、流畅的语言分享了光谱技术在烟草领域的创新性应用,启发了我们关于近红外技术在饲料行业应用创新的深度思考。会议在专家热烈的互动中落下帷幕,大家都意犹未尽,相约会后继续深入探讨。虽然会议只安排了短短的半天,但是对于饲料行业的近红外从业人员的影响是重大而深远的。会议得到了以下与会专家、学者和仪器厂商的大力支持: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饲料分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马永喜老师,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饲料分会副秘书长王亚楠老师,华南农业大学管武太教授,华南农业大学陈芳教授,华南农业大学张世海副教授,广东省农科院动物科学研究所李平副研究员,上海谱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琚诒刚先生,上海创和亿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薛庆瑜先生,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经理熊罗英女士,福斯华(北京)科贸有限公司副总裁赵武善先生,安迪苏生命科学制品(上海)有限公司近红外技术经理王红梅女士,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高级应用专家罗海峰博士,北京格致同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朱业伟先生,荧飒光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张德军先生,无锡迅杰光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阎威先生,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杨文兵先生,赢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技术服务经理王龙昌先生,海谱恩(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彭盛博士,上海巨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沈憧棐先生,北京中农联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卿笃学先生等出席论坛,在此一并表示最诚挚的谢意!2021年12月6日下午,与会应邀专家参加了首届饲料行业近红外应用深度研讨会。会上讨论、确定了将于明年依托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饲料分会,由常务理事李军涛博士任组长(联系人),启动近红外光谱分析技术在饲料行业中应用团体标准的制定。此外,在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近红外光谱分会袁洪福理事长和褚小立秘书长的授权下,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近红外分会饲料协作组正式成立,由中国农业大学李军涛博士和安迪苏生命科学制品(上海)有限公司近红外技术经理王红梅女士任组长(联系人)。该组织旨在推动近红外行业标准的制定和科技前沿技术的交流,在仪器制造商、化学计量学和基础理论研究学者、近红外技术应用者之间形成一个有效沟通的平台,实现多方共赢。世界的样子,取决于我们如何观测它。光谱检测分析领域,期待着更多青年才俊的探索和发现。光阴荏苒,时不我待,FIIF2022,北京相见!(FIIF2021 李军涛、王红梅)
  • 国务院发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09号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1999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6号发布 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保障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制度,对其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六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审定和登记   第七条 国家鼓励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   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环保的原则,保证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   第八条 研制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投入生产前,研制者或者生产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定申请,并提供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一)名称、主要成分、理化性质、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检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申请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的,还应当说明该新饲料添加剂的添加目的、使用方法,并提供该饲料添加剂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评价报告。   第九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申请资料交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审。   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由养殖、饲料加工、动物营养、毒理、药理、代谢、卫生、化工合成、生物技术、质量标准、环境保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评审采取评审会议的形式,评审会议应当有9名以上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专家参加,根据需要也可以邀请1至2名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专家以外的专家参加,参加评审的专家对评审事项具有表决权。评审会议应当形成评审意见和会议纪要,并由参加评审的专家审核签字 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履行职责,对评审资料保密,存在回避事由的,应当主动回避。   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申请资料之日起9个月内出具评审结果并提交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但是,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决定由申请人进行相关试验的,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评审时间可以延长3个月。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评审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决定 决定不予核发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应当同时按照职责权限公布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产品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监测期为5年。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处于监测期的,不受理其他就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申请和进口登记申请,但超过3年不投入生产的除外。   生产企业应当收集处于监测期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稳定性及其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等信息,并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状况组织跟踪监测,证实其存在安全问题的,应当撤销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十二条 向中国出口中国境内尚未使用但出口国已经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委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供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一)商标、标签和推广应用情况   (二)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和生产地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登记资料   (三)主要成分、理化性质、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检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四)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申请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的,还应当说明该饲料添加剂的添加目的、使用方法,并提供该饲料添加剂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评价报告。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评审程序组织评审,并决定是否核发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   首次向中国出口中国境内已经使用且出口国已经批准生产和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申请登记。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的,将样品交由指定的机构进行复核检测 复核检测合格的,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   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进口登记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   禁止进口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第十三条 国家对已经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含有新化合物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申请人提交的其自己所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实施保护。   自核发证书之日起6年内,对其他申请人未经已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前款规定的数据申请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审定或者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的,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定或者登记 但是,其他申请人提交其自己所取得的数据的除外。   除下列情形外,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披露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据:   (一)公共利益需要   (二)已采取措施确保该类信息不会被不正当地进行商业使用。   第三章 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十四条 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   (二)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六)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申请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核,并将相关资料和审查、审核意见上报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资料和审查、审核意见后应当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并将决定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   申请设立其他饲料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 审查合格的,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申请人凭生产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   第十六条 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取得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发相应的产品批准文号。   第十七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   饲料生产企业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禁止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饲料。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如实记录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的名称、产地、数量、保质期、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质量检验信息、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八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组织生产,对生产过程实施有效控制并实行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第十九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产品质量检验 检验合格的,应当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未经产品质量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不得出厂销售。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如实记录出厂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次、质量检验信息、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条 出厂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包装,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   饲料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养殖者的饲料可以使用罐装车运输。罐装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并随罐装车附具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标签。   易燃或者其他特殊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说明,并注明储运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包装上应当附具标签。标签应当以中文或者适用符号标明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重或者净含量、贮存条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以及地址、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标准等。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并标明其通用名称、含量和休药期。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饲料,还应当标明“本产品不得饲喂反刍动物”字样。   第二十二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   (二)有具备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贮存等知识的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产品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不得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任何物质。   禁止经营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的饲料。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建立产品购销台账,如实记录购销产品的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或者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购销时间等。购销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四条 向中国出口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包装,包装应当符合中国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并附具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标签。   向中国出口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检验检疫的要求,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验检疫,并对其包装和标签进行核查。包装和标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境。   境外企业不得直接在中国销售饲料、饲料添加剂。境外企业在中国销售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销售机构或者委托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销售。   第二十五条 养殖者应当按照产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使用饲料。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饲料添加剂的,应当符合饲料添加剂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的要求,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养殖者使用自行配制的饲料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并不得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   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养殖动物的,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或者直接使用上述物质养殖动物。禁止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养殖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指导养殖者安全、合理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   第二十七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在使用过程中被证实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或者环境有害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禁用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八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对养殖动物、人体健康有害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通知经营者、使用者,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主动召回产品,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召回的产品应当在饲料管理部门监督下予以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   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发现其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生产企业、供货者和使用者,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并记录通知情况。   养殖者发现其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通知供货者,并向饲料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 禁止生产、经营、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经营、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禁止经营、使用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   第三十条 禁止对饲料、饲料添加剂作具有预防或者治疗动物疾病作用的说明或者宣传。但是,饲料中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可以对所添加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作用加以说明。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对全国或者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发布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预警信息。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实施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检测工作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指定的具有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承担。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不得收费。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并可以公布具有不良记录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名单。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和其他相关资料   (三)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用于违法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工具、设施,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四)查封违法生产、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场所。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发证机关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就同一事项申请行政许可。以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假冒、伪造或者买卖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权限收缴或者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生产设备,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而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由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而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限期补办产品批准文号,并处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生产许可证。   第三十九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的   (二)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的   (三)生产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第四十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原料,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   (一)不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的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   (三)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经产品质量检验的。   第四十一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实行采购、生产、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产品留样观察制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饲料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以及用于
  • 守护饲料安全,岛津积极参加饲料质量安全与预警技术培训班
    2022年8月9-10日,饲料质量安全与预警技术培训班在广西南宁圆满举行。会议秉承“今天的饲料,明天的食粮”这一宗旨,力邀国内饲料行业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学者,齐聚南宁,分析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现状与趋势,分享预警新技术、新方法在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应用,为业界同仁带来饲料质量安全与预警技术新动态,提高饲料质量安全基础性研究水平。会议主要围绕了“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现状与趋势分析”、“国内外饲料质量安全与预警技术研究进展”、“新技术、新方法在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应用”、“饲料及畜产品中新型潜在风险因子及检测技术”四个主题,共20余位专家分享了报告。岛津作为分析仪器制造商,也积极参与了本次培训班,并分享了岛津关于饲料安全的新解决方案。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张圆圆女士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张圆圆女士做了《饲料安全检测-岛津解决方案》的发表,主要介绍了目前饲料相关的法律法规,饲料涉及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涉及的检测仪器以及岛津在饲料污染物检测(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兽药残、重金属等)和饲料营养物质检测(维生素、氨基酸等)的解决方案。同时,岛津在现场设立了展台,和与会嘉宾们进行了更深入的互动交流。岛津展台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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