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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直击环境污染第四要素-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检测
    直击环境污染第四要素-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检测关注我们,更多干货和惊喜好礼前两天路过楼下垃圾场,看到一个八成新的婴儿手推车放在旁边,心想谁家把车子不小心丢这了,过两天看他还在那里,终于意识到原来是丢掉的“垃圾”。原来我们也逐渐走上了发达国家的老路,东西完好无损的就被遗弃。特别是在垃圾分类先行者的上海,丢垃圾的同时,也要出相应的垃圾清运费。通过多年的努力,我们的天在变蓝,水在变清,污染的土地也在逐渐得到治理,但一个 “阴影”也在逐渐的靠近,那就是我们所谓的“垃圾”,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固体废物。一个数字,上海生活垃圾14天即可堆出金茂大厦。如果我们不能解决好这个问题,可能迎接我们的就不是“青山绿水”,而是垃圾围城了。作为环境三大要素“水土气”之后新兴的第四大要素“固体废弃物”逐渐也得到了国家的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于2020年9月1号起施行。如此大量的垃圾如何处置?资源化,循环再利用当然是最jia选择,但这也受困于技术,经济等条件的限制。填埋,这条已经走了几十年的老路在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的今天,也是越走越窄。日前,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方案”,提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区域,垃圾处理方式以焚烧为主,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后续的问题是怎么烧?如何烧?而作为固体废物处置中的重中之重的就是“危险废物的处置”,如何检测?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实验室公益培训为了给固危废行业用户带来更加完整而全面的解决方案,赛默飞世尔科技与固危废焚烧检测行业国内知名企业,湖南三德盈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在近期推出《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实验室公益培训》培训活动覆盖2天的法规理论学习和2天的上机实操学习,以求给用户带来一站式的解决方案和体验。实操设备包括量热仪,定硫仪,热灼减率分析仪,高温燃烧离子色谱,气相色谱,ICP原子发射光谱,离子色谱等。赛默飞生态环保固废专项解决方案针对固体废弃物检测,赛默飞汇总了国内外检测的标准,汇总了赛默飞色谱质谱部方案,形成了《赛默飞生态环保固废专项解决方案》。赛默飞全自动化的样品前处理系统ASE加速溶剂萃取仪及配套Rocket 火箭蒸发器,结合独具特色的Trace 1300 系列GC、ISQ 7000&TSQ 9000 GC-MS 和全新iCAP TQ 三重四极杆ICP-MS,包括高分辨磁质谱系统DFS GC-HRMS,Vanquish系列液相和TSQ系列液质,无论是常规有机分析、无机元素及化合物分析还是严苛的二噁项检测项目,我们都能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赛默飞生态环保固废专项解决方案》涵盖内容推荐产品一览ASE 150和ASE 350产品照片Rocket火箭蒸发器Aquion系列离子色谱Integrion系列离子色谱ICS-6000系列离子色谱TRACE 1300系列气相色谱DFS 高分辨双聚焦磁式质谱仪Ultimate 3000系列液相色谱仪Vanquish系列液相色谱仪TSQ系列液质联用iCE3500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一体机iCAP 7000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AP RQ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变色龙软件关于湖南三德盈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三德盈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德环保”)系A股上市公司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三德科技;股票代码:300515.SZ)控股子公司,位于国家ji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从事固/危废领域实验室设计,以及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室环境保障系统、实验室网络管理系统等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致力于成为固/危废实验室全生命周期管理解决方案专家。赛默飞生态环保固废专项解决方案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表单,立即免费下载【赛默飞生态环保固废专项解决方案】如需合作转载本文,请文末留言。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获取赛默飞全行业解决方案,或关注“赛默飞色谱与质谱中国”公众号,了解更多资讯+了解更多的产品及应用资讯,可至赛默飞色谱与质谱展台。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244/
  • 生态环境部更新两项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p   生态环境部近日更新两项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1/attachment/9cd76cbd-80dd-441d-bc08-a2e49af6bf06.pdf" title="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pdf" style=" 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8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pdf /span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 /p p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 /p p   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 /p p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鉴别。 /p p   本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07)废止。此次修订主要内容为: /p p   进一步明确了鉴别程序。 /p p   进一步细化了危险废物混合和利用处置后判定规则。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1/attachment/4b613da3-442f-4705-9266-ee07c158c470.pdf" title="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 ).pdf" style=" 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8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 ).pdf /span /a br/ /p p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中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以及检测结果判断等过程的技术要求。 /p p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包括环境事件涉及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 /p p   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 /p p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鉴别。 /p p   本标准自2020奶奶1月1日起实施,同时替代《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07),此次修订主要内容为: /p p   进一步细化了危险废物鉴别的采样对象、份样数、采样方法、样品检测、检测结果判断等技术要求 /p p   增加了环境事件涉及的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别的采样、检测、判断等技术要求。 /p p   相关新闻: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1108/516476.shtml" target=" _blank"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 严格自监测频率 /a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1014/494732.shtml" target=" _blank"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更新 增加多项检测指标 /a /p
  • 金属回收和废物处理中手持合金光谱仪的优势
    近些年金属回收和废物处理行业迅速发展,对于合金材料的检测需求日益增加,手持合金光谱分析仪作为一款便携的检测工具,成为该行业重要的检测利器。  手持合金光谱分析仪具有以下特点:  1. 手持合金光谱分析仪可以准确分析出样品中的各种元素成分。其高精度的检测能力,使得合金材料的检测更为准确可靠。  2. 手持合金光谱分析仪操作简单,无需复杂的样品处理。并且其设计精巧,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检测,大大提高检测效率。  3. 手持合金分析仪可以对各种金属材料进行检测,手持合金光谱仪通常支持多种元素和多种合金的测试与分析,可用于分析金属材料、废旧金属回收、废物处理等多个领域。  在金属回收领域中,手持合金光谱分析仪可以帮助回收企业快速鉴别金属材料的种类和成分,其次,通过检测回收材料中的有害元素含量,可以有效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此外,手持金属光谱仪还能够辅助回收企业对金属材料进行分类和分级,提高资源利用率。  在废物处理过程中,手持金属光谱仪可以对废物中的金属材料进行准确检测,以便进行有效的回收再利用。通过增加合金材料回收率,减少环境污染,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废物处理行业将得到更好的发展。  在金属回收和废物处理中使用手持合金光谱仪,可以提高对废旧金属成分和质量的快速鉴别和分析,从而为品质控制、价值评估、资源回收等方面提供更准确、更及时的数据支持。  赢州科技作为仪景通一级品牌代理商,拥有完整的售前售后服务体系,如有仪器购买或维修需求,可联系赢州科技为您提供原装零部件替换、维修。
  • 生态环境部发布进口货物固体废物鉴别程序
    p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加强进口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规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生态环境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同时2008版的《关于发布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名单及鉴别程序的通知》废止。 /p p   《程序》规定,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分为采样、样品分析检测和样品属性鉴别判断。 /p p   采样工作原则上由海关负责,也可以由海关联合鉴别机构完成 /p p   分析检测由鉴别机构完成,根据不同样品特点有选择性地进行分析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外观特征、物理指标、主要成分及含量、主要物质化学结构、杂质成分及含量、典型特征指标、加工性能、危险废物特性等 /p p   最后进行样品属性鉴别判断,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对鉴别样品进行固体废物属性判断。 /p p   全文如下: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8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1/attachment/bbf91279-5114-450a-86ed-4711396971b0.pdf" title=" 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pdf" style=" 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8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pdf /a /span /p
  • 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发布 “有机溶剂废物”等表述有更改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详见附件)近日由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向社会发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新版名录修订坚持问题导向,遵循连续性、实用性、动态性等原则,不仅调整了危险废物名录,还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自2008年修订实施以来,对加强我国危险废物管理起到了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但随着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深入,及“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2008年版《名录》已不能满足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需要,亟待修订完善。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本次修订将危险废物调整为46大类别479种(其中362种来自原名录,新增117种)。将原名录中HW06有机溶剂废物、HW41废卤化有机溶剂和HW42废有机溶剂合并成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将原名录表述有歧义且需要鉴别的HW43含多氯苯并呋喃类废物和HW44含多氯苯并二恶英废物删除,增加了HW50废催化剂。新增的117种危险废物,源于科研成果和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积累以及征求意见结果,主要是对HW11精蒸馏残渣和HW50废催化剂类废物进行了细化。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为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效率,本次修订中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共有16种危险废物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其中7种危险废物的某个特定环节的管理已经在相关标准中进行了豁免,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满足入场标准后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填埋场不需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另外9种是基于现有的研究基础可以确定某个环节豁免后其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如废弃电路板在运输工具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要求时可以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的发布实施将推动危险废物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对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将起到重要作用。 /span /p p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附件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span img src=" http://www.instrument.com.cn/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6/ueattachment/62df7aae-1613-4d9a-9b38-1bf3978e88fd.pdf"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pdf /a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span & nbsp /p p strong 相关阅读:& nbsp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60621/194115.shtml" target=" _self" 环保部解读《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 /a /strong /p
  • 面对危险废物无机元素的检测,我们应该如何选择检测设备?
    导读: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1-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等一系列危险废物有害元素限制的国家标准的相继出台,固废中的无机元素的检测变得越来越重要;面对市面上多种技术和检测设备,固废处理企业应当如何进行仪器选型?本文通过对几项标准的解读,和主流技术仪器的对比,为用户企业提供一定的参考。 危险废物的鉴别主要依据的是GB 5085-2007系列鉴别标准和HJ/T 298-2007鉴别技术规范。需要检测和鉴别的无机金属元素有《GB 5085.3-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和《GB 5085.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中的无机金属元素及其化合物,具体分析方法详见下表1。表 1危险废物中无机危害成分及分析方法 序号危害成分项目分析方法1铜(以总铜计)A、B、C、D2锌(以总锌计)A、B、C、D3镉(以总镉计)A、B、C、D4铅(以总铅计)A、B、C、D5总铬A、B、C、D6六价铬分光光度法7汞(以总汞计)B8铍(以总铍计)A、B、C、D9钡(以总钡计)A、B、C、D10镍(以总镍计)A、B、C、D11总银A、B、C、D12砷(以总砷计) C、E13硒(以总硒计)B、C、E14铊(以总铊计)A、B、C、D15钒A、B、C、D16锰A、B、C、D17钛A、B18锑(以总锑计)A、B、C、D、E19锡(以总锡计)B、D20钴(以总钴计)A、B、C、D21锶(以总锶计)A、B、C、D备注:A: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B: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C: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D: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E:原子荧光法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如果想解决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中所有的无机金属元素检测,最理想的情况是将上述六种方法对应的设备都配齐,并且有相匹配的技术人员人数。但现实并没有这么理想,目前在整个危险废物经营行业中能够具备这样实力的单位很少。大多数的企业从资金到人员的配备上都很难满足6种大型仪器全部配齐的理想要求;基本上该行业的用户希望能够配置1-2种仪器,来满足目前的样品检测需求;更理想的情况是,在这两三种仪器的基础上,还能够通过简单的增补配置和前处理等方式,继续满足未来可能扩展的潜在检测需求。既然财力和人力都有限,那么应该如何选择配置仪器设备来最大程度上满足现有的和未来的检测需求呢?我们通过对六种分析仪器及方法的优缺点的比较,来确定如何选择合适的仪器组合。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虽然能够使得实验室顿时“高大上”起来,但实际在元素分析中是它却是一把“双刃剑”,优点鲜明——具有检出限低、样品通量大、可进行同位素分析等优点,同时劣势也很明显:仪器本身购买的价格很高,仪器维护麻烦,成本高,样品前处理要求苛刻,从试剂选择到操作到人员技术能力再到实验室环境都有非常高的要求。浓度较高的样品,需要多次的稀释,误差会非常的大。目前国内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理行业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技术人员和技术能力储备能力以及购置仪器的资金均有限,所以大部分企业几乎不一会配置ICP-MS。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AAS)作为经典的元素分析方法,在单元素分析时有一定的优势,。例如火焰法分析速度快,精密度好,石墨炉法检出限低,可以直接固体或悬浮液进样等。但受限于元素灯一次只能分析一个元素,多元素检测时分析效率将大大降低。并且火焰法由于原子化温度不高,同时检出限相对于其他方法高,一般为mg/L(mg/kg)~百分含量,难以满足部分元素的检测需求。石墨炉法由于单个元素分析时间长(每个数据每个元素约4分钟)、数据结果精密度较差(1~5%)、线性动态范围小(102),制约了该技术的推广,目前只在个别元素分析上有一定的优势。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行业需要筛查大量样品,鉴别的元素种类较多,而大样品量多元素同时分析恰好是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劣势,所以不建议配置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为实验室常规分析仪器。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AFS)是目前分析砷、汞等重金属元素最理想的方法,但除了这几种重金属元素以外的元素分析,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就显得无能为力。所以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可以作为砷、汞等重金属元素的专用仪器进行配置。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采用高温等离子体作为原子化器,不需要元素灯,可真正实现多元素同时测定。目前主流市场上的ICP-OES又可分为顺序扫描型(又叫单道扫描型)和全谱直读型。顺序扫描型(单道扫描型)ICP-OES存在运动部件,即步进电机;分析时需要针对所选择的元素谱线一个一个分析,整体分析速度较慢,通常为5~8个元素/分钟;信号和背景(或者干扰)不是在同一时刻采集的,测量准确性较差,另外因为检测使得时间长,导致整个分析过程中氩气的消耗量较高,这对于实验室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如果采用顺序扫描型ICP-OES进行危险废物行业多元素分析,必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 操作繁琐,整个检测过程需要先测量标液、再测量样品、再测量标液,非常浪费时间。2. 单道扫描需要依次读取每一个波长的数据,测量时间跟测量波长数量有关,多个元素的测量会需要大量的时间,工作效率低。3. 危险废物行业的样品往往需要选择多个波长的测量结果进行分析,以确定一个不受干扰的波长作为测量波长,不同基质的样品最优的波长都不一样,因此每批样品都需要进行最优波长确认,耗时耗钱。4. 危险废物行业往往需要筛查大量样品,如果一个样品检测时间多一倍,那么对于几十上百的样品,检测时间上的差距就更大了。不仅浪费水浪费氩气,而且还会严重影响效率。 全谱直读型ICP-OES采用中阶梯光栅分光系统,具有高分辨率和色散率,无运动部件,多元素多波长同时分析时只需1~2分钟,其检测速度、重复性、稳定性都有很大的提高。 相对于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和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多元素快速测量才是ICP-OES真正的优势所在。单道扫描型ICP-OES的缺点在于操作繁琐,时间长,对于快速多元素测量影响特别大,因此全谱直读型ICP-OES仪器更适合危险废物鉴别的应用。 分光光度法检测六价铬具有其他方法不具备的优势,检出限比火焰原子吸收低(检测范围0.004mg/L~1.00mg/L),采购、运行和维护成本比石墨炉原子吸收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低(不需要消耗石墨管和氩气)。 综上所述,在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行业应用中,大量样品筛查和多元素鉴别时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应作为第一选择仪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可以作为第二次能力补充或提升时进行配置。而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和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作为砷、汞等重金属元素和六价铬分析的专用仪器配置。 当然,以上只是我们通过分析推荐测检测配置,如果有些固废处理企业存在某些特殊元素或者资金实力雄厚的情况,大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侧重来选择仪器配置。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无机元素分析仪器设备供应商,可为环保固废企业用户提供全面的元素分析解决方案。欢迎广大用户来电垂询。联系电话:0571-85012067传 真:0571-85012006聚光科技官方网站:www.fpi-inc.com
  • 仅限国产!省级危险废物鉴别中心发布超千万仪器采购需求
    近日,政府采购网发布《省级危险废物鉴别中心建设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拟采购26台(套)分析仪器、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等,预算金额总计15,157,508元,明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该招标公告受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委托,拟采购GC-MS、气相色谱仪、ICP-OES、ICP-MS、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离子色谱仪、X射线荧光光谱仪、液相色谱仪、HPLC-MS、红外光谱仪等分析仪器,固相萃取仪、加压流体萃取装置、微波消解仪、脂肪测定仪、平衡顶空分析仪、高通量真空平行浓缩仪等样品前处理设备等,主要用于危险废物中半挥发性化合物、有机物、重金属、阴离子和阳离子、非挥发性化合物、石油类、急性毒性等的测定,以及有机物、无机物和重金属等样品的前处理。详情如下:项目编号:[350001]MHDL[GK]2023001项目名称:省级危险废物鉴别中心建设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1A02100407-质谱仪GC-MS1(台)否GC-MS,1台,主要用于危险废物中半挥发性化合物的测定,具体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00,000.00工业1-2A02100408-色谱仪气相色谱仪2(台)否气相色谱仪,2台,主要用于危险废物中有机物的测定,具体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700,000.00工业1-3A02100401-电化学分析仪器ICP-OES1(台)否ICP-OES,1台,主要用于危险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具体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50,000.00工业1-4A02100407-质谱仪ICP-MS1(台)否ICP-MS,1台,危险废物中有机物的测定,具体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650,000.00工业1-5A02100404-光学式分析仪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否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主要用于危险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具体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43,000.00工业1-6A02100404-光学式分析仪器原子荧光光谱仪1(台)否原子荧光光谱仪,1台,主要用于危险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具体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48,900.00工业1-7A02100408-色谱仪离子色谱仪1(台)否离子色谱仪,1台,主要用于危险废物阴离子和阳离子的测定。600,000.00工业1-8A02100408-色谱仪汞形态分析系统1(套)否汞形态分析系统,1套,主要用于甲基汞、乙基汞的测定,具体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50,000.00工业1-9A02100405-射线式分析仪器X射线荧光光谱仪1(台)否X射线荧光光谱仪,1台,主要用于固废中金属含量检测,具体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700,000.00工业1-10A02100408-色谱仪液相色谱仪1(台)否液相色谱仪,1台,主要用于危险废物中有机物的测定,具体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49,000.00工业1-11A02100407-质谱仪HPLC-MS1(台)否HPLC-MS,1台,主要用于危险废物中非挥发性化合物的测定。3,430,000.00工业1-12A02100404-光学式分析仪器红外光谱仪1(台)否红外光谱仪,1台,主要用于危险废物中石油类的测定,具体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50,000.00工业1-13A02100603-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毒理实验室1(套)否毒理实验室,1套,蛀牙用于危险废物中急性毒性的测定,具体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27,800.00工业1-14A02100419-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固相萃取仪1(台)否固相萃取仪,1台,农药、除草剂等检测前处理设备,具体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50,000.00工业1-15A02100419-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加压流体萃取装置1(台)否加压流体萃取装置,1台,主要用于有机物分析前处理,具体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80,000.00工业1-16A02100419-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微波消解仪1(台)否微波消解仪,1台,主要用于无机物和重金属样品的前处理,具体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50,000.00工业1-17A02100411-蒸馏及分离式分析仪脂肪测定仪1(台)否脂肪测定仪,1台,主要用于有机物分析前处理,具体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50,000.00工业1-18A02100601-分析天平及专用天平十万分之一天平1(台)否十万分之一天平,1台,用于配套精密测试分析,具体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7,750.00工业1-19A02100419-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平衡顶空分析仪1(台)否平衡顶空分析仪,1台,挥发性有机物浸出,具体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20,000.00工业1-20A02100419-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高通量真空平行浓缩仪1(台)否高通量真空平行浓缩仪,1台,主要用于有机物分析前处理,具体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65,000.00工业1-21A02100419-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全自动平行浓缩仪1(台)否全自动平行浓缩仪,1台,主要用于有机物分析前处理。156,000.00工业1-22A02100603-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腐蚀性鉴别装置1(套)否腐蚀性鉴别装置,1套,主要用于危险废物样品腐蚀性测试求,具体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90,000.00工业1-23A02100603-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易燃性鉴别装置1(套)否易燃性鉴别装置,1套,主要用于危险废物样品易燃性测试求,具体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05,000.00工业1-24A02100603-试验箱及气候环境试验设备反应性鉴别装置1(套)否反应性鉴别装置,1套,主要用于危险废物样品反应性测试求,具体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78,500.00工业1-25A02100420-分析仪器辅助装置实验室配套设施1(套)否实验室配套设施,1套,主要用于满足危险废物鉴别实验正常开展的所需的通风、排气、电气、安全设施,具体服务及验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266,558.00工业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 关于金蓉园仪器在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试验的整体方案
    一、浸出方法的合理选用 环保标准规定的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主要涵盖醋酸缓冲溶液法HJ/T300-2007与硫酸硝酸法HJ/T299-2007与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 HJ 557—2010等三种方法。这三种方法各具特色,应用场合亦有所不同。醋酸缓冲溶液法,以其对填埋场工业废物的适用性而著称;而硫酸硝酸法则在露天一般废物的处理中表现出色;水平振荡法适用于评估在受到地表水或地下水浸沥时,固体废物及其他固态物质中无机污染物(氰化物、 硫化物等不稳定污染物除外)的浸出风险。因此,在选取浸出方法时,需综合考虑废物来源、性质以及处置方式等因素,遵循标准指引,选择最合适的浸出方法,本文重点讲解前两种方法。 二、实验设备的完备准备 为确保浸出试验的精准度和可靠性,实验设备的准备至关重要。实验所需设备包括:30±2r/min翻转式振荡器、零顶空提取器ZHE、2L广口瓶、高压或真空过滤器、滤膜(0.6-0.8um)、PH计、500ml不锈钢或玻璃注射移液器、天平(精度±0.01g)等。值得一提的是,湖南金蓉园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早在2007年就成功研制并销售了全国首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翻转式振荡器,为浸出试验的精准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样品的规范处理与妥善保存 对于粒径较大的颗粒状样品,需通过破碎、切割或研磨等方式,将其粒径降低至9.5mm以下。样品的保存环境应控制在4摄氏度冷藏,以防挥发性物质的损失。同时,挥发性有机物与非挥发性有机物的浸出步骤需严格遵循相关标准进行操作。在浸出试验前,样品的含水率测定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其测定结果将作为后续浸提剂配方的依据之一。需要注意的是,含水率测定后的样品不应再用于后续的毒性浸出试验。四、浸出流程的科学实施 挥发性有机物的浸出步骤如下:准确称取20-25g样品,迅速转入ZHE零顶空提取器中,加压排除顶部空气,并收集初始液相,冷藏保存。若固体百分率小于5%,则直接分析初始液;否则,需进行后续的浸出步骤,并将浸出液与初始液混合后进行分析。对于其他形式物质的浸出,需先将样品通过过滤器进行过滤。若干固体百分率小于5%,则直接分析初始液;否则,同样需进行后续的浸出步骤,并将浸出液与初始液混合后进行分析。浸提剂的配方需根据样品的含水率进行调整,浸提过程中应保持转速为30±2r/min,并在23±2℃的温度下振荡18±2小时。完成浸提后,需对提取液进行过滤并妥善保存。五、浸出液的分析与处理 浸出液如需用于金属分析,则需按照相应的分析方法进行消解处理。浸出液的具体分析步骤应参照其他环保标准进行。通过科学的分析处理,可准确评估固体废物的浸出毒性,为环境保护和废物处理提供有力支持,如有疑问,欢迎咨询湖南金蓉园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的工程师。
  • 岛津推出《海关进口固体废物检测应用文集》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我国进入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弃物,对缓解我国资源紧缺的状态、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进口废弃物加工利用行业的发展,进口废弃物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进口固体废物,不可避免含有或夹带有害物质,具有资源可利用性和环境危害性的双重属性,如果能够得到合理利用,则可“变废为宝”。反之,将造成环境污染,变成社会和自然环境的负担。因此,必须加强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合理进口环境经济效益较高、国内短缺的资源,严禁进口不能用作原料或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污染严重、低利用价值的固体废物。 2017年7月18日,中国正式通知世界贸易组织,从2017年年年底开始将不再接收外来垃圾,包括废弃塑料、纸类、废弃炉渣与纺织品。2018年3月,生态环境部召开第一次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全面落实2018-2020年行动方案》。会议指出,禁止洋垃圾入境是我国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生态文件建设的标志性举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法》、《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我国严控固体废物进口,固体废物的进口以禁止为原则,以允许为例外,国家对固体废物进口实行分类目录式管理,分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和非限制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这三个进口废物管理目录是海关对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的核心。 对于进口固体废物的鉴别,以GB 34330-2017《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为依据。分析检测项目的选择以判断物质产生来源和属性为主要目的,根据不同样品特点有选择性地进行分析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外观特征、物理指标、主要成分及含量、主要物质化学结构、杂质成分及含量、典型特征指标、加工性能、危险废物特性等。将鉴别样品的理化特征和特性分析结果与文献资料、产品标准等进行对比分析,最后由专家小组研判。 为了加强对进口固体废弃物的管控,进口的固体废弃物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经相关检验部门检验合格。检验部门检测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还可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对其是否具有危险特性做进一步鉴别。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属于危险废物;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进行鉴别,凡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我国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GB 5085.1-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GB 5085.2-200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5.3-2007 )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GB 5085.4-2007 )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 ( GB 5085.5-2007 ) 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5085.6-2007)。目前对危险废物鉴别最为关注的是浸出毒性鉴别和毒性物质含量鉴别。浸出毒性鉴别主要鉴别项目有非挥发性有机物鉴别、挥发性有机物鉴别、无机元素及化合物鉴别等。毒性物质含量鉴别主要是鉴别项目为有机物毒性含量鉴别、无机物毒性含量鉴别。 要鉴别进口固体废物是否是“洋垃圾”,不仅需要检验检疫人员的“火眼金睛”,还需要各种检验检测技术和仪器设备的助力。一般来说,常用的分析技术主要有:EDX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快速无损对元素成分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FTIR)和热裂解-气相色谱质谱法主要用于聚合物材料的属性鉴别。除此以外,也会结合其他分析手段如AA/ICP/ICPMS/ GC/LC /UV/粒度等对固废中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检测,以满足国家环境标准及各项法规的要求。岛津公司不仅有色谱、质谱、光谱等特色机种,还拥有EDX、XRD、XRF等仪器,为固体废物的鉴别提供了丰富、完善的产品线,各种检测技术的结合有效地助力了固体废物鉴别与危险废物鉴别。为了应对海关进口废弃物检测的需求,岛津分析中心精心汇编了本册《海关进口固体废物检测应用文集》,该文集提供了岛津多机种在对固体废弃物中橡胶属性鉴别及有害物质检测方面的应用解决方案,以供用户参考。文集主要内容包括:一、相关法规和标准二、橡胶、树脂属性鉴别红外-热重分析法在特种橡胶鉴别中的应用红外光谱和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分析仪联用分析树脂原材料橡胶及橡胶制品组分含量的测定裂解-气相色谱质谱法分析塑料样品三、有毒有害物质检测3.1 有机物篇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固体废弃物中挥发性有机物分析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固体废弃物中多氯联苯含量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固体废弃物中16种多环芳烃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固体废弃物中半挥发性有机物Py-Screener系统检测再生塑料中邻苯二甲酸酯和溴化阻燃剂3.2 重金属篇ICPMS-2030测定固体废弃物中的金属元素含量ICP- AES法测定固体废弃物中22种金属元素的含量3.3 无损检测篇岛津EDX-7000/8000对工业固废定性、定量分析岛津EDX-7000定量分析工业废油中重金属元素岛津EDX-7000/8100对工业废油中硫元素的定量分析岛津EDX对塑料(PVC)材料中Cr、Hg、Br、Pb、Cd的分析岛津EDX对PE/ABS材料塑胶中有害元素的筛选分析
  • 2021版国家名录发布,岛津助力医药危险废物检测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岛津就新版名录和相关法规标准进行解读,对其中的检测技术及其应用进行介绍,以资为医药企业管理危险废物提供帮助!图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 名录中直接涉及医药类21项目,如下:*T:毒性(Toxicity)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一)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废物代码 废物代码,是指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 位数字。其中,第1-3 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确定),第4-6 位为危险废物顺序代码,第7-8 位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 管理体系 我国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如下,相应的标准列入其中: 鉴别技术规范 《HJ 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规定了废物的样品采集、制样、检测和结果判断。《GB 5085.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规定了危险废物鉴别程序,如下图: 危险性检测顺序(参考) 岛津解决方案 我们看到医药危险物名录主要关注毒性物质(T),涉及毒性物质检测的标准有GB 5085.3和GB 5085.6,两个标准用到了大量的分析技术。岛津作为专业的分析仪器和技术提供者,为医药企业排忧解难,提供以下解决方案。 无机毒性物质解决方案 有机毒性物质解决方案 特殊有机毒物解决方案
  • 维萨拉为沼气产业推出一项突破性解决方案,可将废物变废为宝
    环境测量以及工业测量的全球先行者——维萨拉于今日推出了世界上首台现场三合一沼气测量仪器——维萨拉MGP261,可用于在苛刻的环境中测量甲烷、二氧化碳和湿度。这款紧凑型测量仪器经过Ex防爆认证(可在0区使用),能够在爆炸性环境中进行管道内嵌安装。此次发布标志着维萨拉进军新市场,并将公司的专业技术扩展到了沼气测量领域。维萨拉开发的MGP261多气体测量仪可直接在沼气处理管道中连续读取甲烷、二氧化碳和水蒸汽的数值。它针对沼气生产过程进行了优化,例如农业、工业和城市的废物厌氧消化,以及垃圾填埋气的利用。新推出的MGP261基于维萨拉专利CARBOCAP® 技术研制而成,该项技术让维萨拉拥有在红外气体测量方面20年的成功记录。变废为宝维萨拉沼气测量仪MGP261提供实时气体成分数据,无需样品提取或处理。这一紧凑型可靠的仪器凭借其精确稳定的甲烷测量性能帮助沼气厂操作员对处理过程进行全面控制,并优化其热电联供(CHP)发动机性能。该仪器还使操作员能够控制湿度,从而减少热电联供发动机和处理部件的磨损。“投资沼气测量是维萨拉的必然选择,因为我们正在为更美好的世界而奋斗。全球人口增长及其相关的废物管理问题,加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需求,是人类面临的重大挑战。沼气行业是面临这个挑战解决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在盈利能力方面的潜力尚待挖掘。我们的新型MGP261能够帮助该行业从废弃物中变废为宝,“维萨拉工业测量常务副总裁 Sampsa Lahtinen 说。“精确可靠的管道内嵌监测可以降低运营成本并提高沼气厂的效率,从而优化生产工艺。沼气生产为一项有机工艺,受到许多变量的影响。维萨拉工业测量产品经理 Antti Heikkil? 补充道,“如果能更好地监控整个工艺并对气体成分和湿度的变化做出反应,工厂效率就会更高。”易于使用和操作新颖的MGP261易于使用和安装,可以与任何现有系统对接。现场安装仪器不需要进行样品处理,无需任何采样管、泵或除湿设施即可进行测量。该测量仪器经过Ex防爆认证,管道内可达0区,管道外可达1区,这意味着它可以安装在爆炸性环境中。该仪器设计耐化学品,坚固的金属机身符合IP66标准。此外,该仪器的操作原理指明了在例行操作中不需要校准气体,维萨拉久经考验的后台自动校准功能大大减少了昂贵的校准工作量。新型MGP261具备标准模拟和数字输出功能,非常适合集成到任何工厂工艺控制系统中。 产品图片:Vaisala MGP261. Picture size 2100X1700pxVaisala MGP261. Picture size 2100X1700pxVaisala MGP261. Picture size 2100X1700px.
  • 生态环境部印发《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
    近日,生态环境部相继印发《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目录》的印发,标志着我国首次对固体废物的种类进行细化,并对代码进行统一。《目录》按照“五大种类、三级分类”的框架,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细分为35类200余种,基本实现了固体废物种类全覆盖,为后续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奠定了基础。《指南》旨在用于指导地方依法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提高公众和社会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公众参与能力。《指南》明确了信息发布的周期、时间、形式等要求和主要种类固体废物信息发布的具体内容,将有利于地方更好地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工作。《目录》《指南》的发布实施,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制度规定的具体举措,有助于推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数字化,有助于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附件: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pdf《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pdf
  • Picarro | 杭州塔基甲烷观测网络估算全球变暖下废物处理产生的甲烷排放
    说到温室气体,大家熟知二氧化碳占比最大,而仅次于它的第二大温室气体正是甲烷(CH4)。尽管甲烷在大气中的浓度比二氧化碳低得多,但它的温室效应却比二氧化碳高数十倍。这意味着每单位的甲烷会比二氧化碳更有效地捕获和保留地球表面的热量,加剧全球气温上升。据 《全球甲烷评估》报告表明,目前全球甲烷排放中有60%与能源开采、农业活动、废弃物处理这三类人类活动直接相关。人类主要聚集地——城市,主要的甲烷排放就是废弃物处理。国内的研究团队在杭州,通过塔基CH4观测网络进行了全球变暖下废物处理CH4排放的相关研究。大气中的甲烷是导致全球变暖的第二大人为因素。然而,从城市到全国尺度,其排放量、成分、时空变化等在很大程度上仍不确定。废物处理(包括固体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焚烧和污水)产生的CH4排放占城市人为CH4总排放量的50%以上,考虑到CH4排放因子(EFs)对基于生物过程的源(如废物处理)的高温敏感性,在不同全球变暖情景下估算未来CH4排放量时会出现较大差异。此外,温度与废物处理CH4排放之间的关系仅在少数特定地点进行了研究,缺乏整个城市的代表性。上述因素导致城市尺度CH4排放(尤其是来自废物处理)的评估存在不确定性,并且预测的变化仍未得到探索。本文通过杭州塔基CH4观测网络进行了全球变暖下废物处理CH4排放的相关研究。研究人员将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杭州3个塔基观测网络(临安大气本底观测站:30.30° N,119.72° E;138.6 m a.s.l.,Picarro G2401气体浓度分析仪,进气口高度53 m;大明山观测站:30.03° N,119.00° E;1485.0 m a.s.l.,Picarro G2401气体浓度分析仪,进气口高度10 m;杭州站::30.23° N,120.17° E;43.2 m a.s.l.,Picarro G2301气体浓度分析仪,进气口高度25 m)获取的每小时CH4浓度与WRF-STILT大气传输模型和贝叶斯反演方法相结合,以限制CH4排放清单。并建立月温度与反演后废物处理CH4排放之间的关系,以量化排放因子在所预测的不同全球变暖情景下的变化。测量系统(建议横屏查看)●使用真空泵经外径为10 mm的专用取样管线取样,以5 L/min的速度传送至仪器,环境空气从塔顶至仪器的停留时间小于 30 s。●样气首先通过泵前端的过滤器。其次,通过(泵之后)设置为1 atm表压的减压阀旁通,以释放多余的空气压力。●样气通过冷阱干燥以减少水汽影响。通过质量流量控制器将玻璃阱的流出气流设置为300 mL/min,略高于分析仪的流量需求,多余的气体通过一个不锈钢“T” 型三通接头排放至周围环境中,以确保传送入分析仪的样品处于接近环境气压的状态。●VICI 8 通多位阀切换工作标气/目标气体/样气。●使用充满压缩环境空气的校准气瓶作为目标气体 (T),定期检查系统的精度和稳定性。两个标气每6 h/12h测量一次,通过两点线性拟合校准CH4观测值。WRF-STILT大气传输模型:模拟CH4浓度,其中选择蒙古UUM,韩国TAP,日本RYO和YON,以及瓦里关5个NOAA CH4大气背景站作为潜在背景值。贝叶斯反演方法:约束模拟的CH4排放通量,优化模拟结果【结果】(a)杭州站,(b)临安站和(c)大明山站的模拟足迹年平均值;EDGAR v6.0清单中的(d)人为CH4排放总量,(e)废物处理CH4排放量;(f) 废物处理占人为CH4排放总量的比例杭州市每小时CH4浓度观测值和模拟值(反演前)(a)、模拟值(反演后)(b)对比;(c)杭州市日平均CH4浓度对比反演前后杭州市甲烷排放量对比未来气候变化情景下温度对垃圾填埋甲烷排放因子的影响【结论】1、模拟的CH4浓度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偏差,主要是年和月尺度废物处理偏差所致。反演后的CH4排放呈现出明显的季节变化,夏峰冬谷,主要是废物处理的贡献;2、先验清单中,杭州废物处理CH4年排放量为10.4×104t,反演后下降至5.5(±0.6)×104t,下降了47.1%。人为CH4排放总量(不包括农业土壤)从15.0×104t下降到9.6(±0.9)×104t,表明2021年全年高估了36.0%;临安站观测结果表明,浙江省或长三角地区的年CH4排放量被略微低估了7.0%;3、反演后,每月废物处理产生的CH4排放量与气温呈显著线性关系,温度升高10℃时排放量增加38%-50%;4、在RCP8.5、RCP6.0、RCP4.5和RCP2.6情景下,到本世纪末,杭州市废物处理CH4排放因子将分别增加17.6%、9.6%、5.6%和4.0%;5、整个中国的相对变化也显示出高度异质性,表明未来全国甲烷排放总量预测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6、建议在最近的CH4排放清单和未来的CH4排放预测中应耦合温度依赖性排放因子。
  • 液相色谱法测定固体废物等多项环保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固体废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固体废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1年7月8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何俊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黄翠芳 周羽化   联系电话:(010)84934068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体废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3.《固体废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固体废物 总磷的测定 偏钼酸铵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5.《固体废物 总磷的测定 偏钼酸铵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芳香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7.《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芳香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和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9.《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和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土壤 有效磷的测定 碳酸氢钠浸提-钼锑抗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11.《土壤 有效磷的测定 碳酸氢钠浸提-钼锑抗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一: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辽河环保区管理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岛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监测司的意见)
  • 环保部解读《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
    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深入了解《名录》修订的主要内容、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及其对策,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对《名录》进行详细解读。  问:本次《名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1)修改了前言。与2008年版《名录》相比,本次修订前言部分主要调整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医疗废物的管理内容。二是修改了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废物属性的判定说明。三是新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以及通过危险废物鉴别确定是危险废物时如何对其归类的说明。  (2)调整《名录》废物种类。2008年版《名录》共有49个大类别400种危险废物。本次修订将危险废物调整为46大类别479种(362种来自原名录,新增117种)。其中,将原名录中HW06有机溶剂废物、HW41废卤化有机溶剂和HW42废有机溶剂合并成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将原名录中HW43含多氯苯并呋喃类废物和原名录中HW44含多氯苯并二恶英类废物删除,增加了HW50废催化剂类废物。  (3)增加《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可以减少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的总体环境风险,提高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效率。本次修订在总结现有标准和特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研究的基础上,新增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列入豁免管理清单的废物共16种/类,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4)取消2008年版《名录》的“*”标注。2008年版《名录》中对来源复杂,其危险特性存在例外的可能性,且国家具有明确鉴别标准的危险废物,标注以“*”,所列此类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确有充分证据证明,所产生的废物不具有危险特性的,该特定废物可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此类危险废物共33种。这一做法造成了部分固体废物在不同地区的管理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且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关于“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的相关规定不符。  (5)废弃危险化学品目录采用《危险化学品目录》。2008年版《名录》附录A列明了优先管理类废弃危险化学品共498种,仅包括具有毒性的化学品,未包括具有其他危险特性的化学品。在此次修订中,根据我国《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对危险特性的规定,将具有危险特性的危险化学品全部纳入。鉴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0个部门发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涵盖了所有危险特性,本次修订时直接采用了《危险化学品目录》。  问:本次《名录》修订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答:(1)突出重点。本次修订针对环境管理中反映比较集中、问题比较多的废物,选择了废催化剂、精蒸馏残渣、生物制药废物等作为修订重点。修订过程突出风险防控的理念,建立了基于风险评价的修订方法。同时基于有限的监管能力与复杂的废物性质之间的矛盾,制定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对部分危险废物在环境风险较小的管理环节实行豁免管理,完善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体系。  (2)动态性。我国危险废物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变化频繁,期望一次修订解决所有问题并不现实,在保持《名录》基本体系不变的基础上,应坚持动态修订原则。本次修订是基于现有研究成果的有限目标修订,主要结合近年来环保公益项目、鉴别案例以及相关工作基础,对部分产生特性和危险特性已经清楚的废物进行修订。随着基础工作不断加强、鉴别工作不断积累,将根据具体情况动态修订,补充和完善《名录》。  (3)实用性。《名录》制订目的是为环境管理服务。危险废物的认定专业性较强,开展时间较短。我国从事危险废物管理的人员,特别是基层管理人员危险废物的专业知识相对缺乏。因此,修订《名录》既要考虑科学合理,又要便于操作。本次修订对精蒸馏残渣类、废催化剂类废物进行了细化,提高了可操作性。  (4)连续性。2008年版《名录》已实施8年,为避免改动过大给工作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修订仍以产生源作为危险废物分类的主要依据。废物分类与2008年版《名录》基本保持一致,对部分可以合并的类别进行了合并,如将有机溶剂废物、废卤化有机溶剂和废有机溶剂类废物合并成一类。  问:本次《名录》修订体现了国家对危险废物管理的哪些新思路?  答:本次修订坚持问题导向,以实现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性质千差万别,污染特性差异极大,采用单一的管理手段难以达到有效控制污染的目的。危险废物管理应以环境风险控制为原则,采用全过程控制和分类管理手段达到防止和抑制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本次《名录》修订新增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也将作为后续《名录》修订的重点内容,逐步推动危险废物的精细化管理。  问: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废物是否不属于危险废物?确定某种废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并没有豁免其危险废物的属性。  确定某种废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为:(1)确定该废物属于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核对废物类别/代码和名称) (2)确定该废物的豁免环节是否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一致 (3)核对是否具备《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列明的豁免条件。  问: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豁免内容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在满足上述条件前提下,“豁免内容”含义如下:  “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全过程(各管理环节)均豁免,无需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收集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利用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填埋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填埋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水泥企业不需要持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   “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运输工具可不采用危险货物运输工具   “转移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进行转移活动的运输车辆可不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转移过程中可不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但转移活动需事后备案。  问: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其豁免环节的前后环节如何衔接,以确保后续环节仍按危废管理?  答:《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在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在豁免环节的前后环节,仍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且在豁免环节内,可以豁免的内容也仅限于满足所列条件下的列明的内容,其他危险废物或者不满足豁免条件的此类危险废物的管理仍需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要求。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且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填埋过程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如果不能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或不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则处置过程仍然需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问: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对此应如何理解?  答: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的第5条“危险废物混合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经GB 5085.1、GB 5085.4和 GB 5085.5 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属性判定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07)的第6条“危险废物处理后判定规则”进行判定,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仍属于危险废物,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铬渣)。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经GB 5085.1、GB 5085.4 和 GB 5085.5 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问:名录中有很多类似于“不包括XXXX”的描述,是不是意味着这些XXXX就不属于危险废物了?  答:《名录》中关于“不包括XXXX”的描述,是根据当前环境管理的需要,将此类废物明确不包括在《名录》里。但是《固体法》对于危险废物的定义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因此,此类废物虽未列入《名录》,但仍然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问:本次《名录》修订为什么删除HW43、HW44两大类危险废物。  答:2008年版《名录》中,HW43表述为含任何多氯苯并呋喃同系物的废物、HW44表述为含任何多氯苯并二恶英同系物的废物,均属于非特定行业产生的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废物,并标注“*”。按照2008年版《名录》对标注“*”废物的管理要求,含有上述两大类持久性污染物的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因此,实际工作中HW43和HW44类废物无法根据《名录》直接判定。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中包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11种、剧毒物质39种、有毒物质143种、致癌性物质63种,致突变性物质7种、生殖毒性物质11种。考虑到《危险废物名录》不便于给每一类经毒性物质含量鉴别后的危险废物单独增设废物类别代码,本次修订将HW43、HW44两大类废物删除,不再单独列出。这些废物经鉴别后可以按照《名录》第八条进行归类管理。  问:通过危险废物鉴别确定是危险废物的,应该如何对其归类?  答:在《名录》第八条中规定,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并按代码“900-000-××”(××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进行归类管理。如鉴别后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害成分为砷,其危险废物类别代码应为“900-000-24”。  问:关于《名录》中“行业来源”的具体解释和范围,应以什么为依据?  答:《名录》中的行业来源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在确定废物行业来源时应遵循该标准中第3.1条原则,即按照单位的主要经济活动确定其行业性质。当单位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时,则按照该经济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 当单位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与废物产生有关的活动确定废物产生的行业。  问:电子废物、废电线电缆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答:2008年版《名录》中对“900-044-49”类废物描述为“在工业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经拆散、破碎、砸碎后分类收集的铅酸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汞开关、阴极射线管和多氯联苯电容器等部件”,因文字表述不清,造成了将“废电子电器产品、电子电气设备”是危险废物的误解,本次将该条修改为“废弃的铅蓄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汞开关、荧光粉和阴极射线管”。  电子废物拆解过程中可能产生危险废物,但其本身并不属于危险废物。电线电缆产品的结构元件,总体上可分为导线、绝缘层、屏蔽和护层这四个主要结构组成部分以及填充元件和承拉元件等。废电线电缆在结构元件上基本未发生改变,且并不具有危险特性,因此废电线电缆不属于危险废物。  问:《名录》及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如何更新?  答:随着我国在固体废物污染特性的基础研究、鉴别等工作的逐步增强,环境保护部拟采取动态修订的方式,在时机成熟时择机启动《名录》及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修订工作。
  • 中国科学报:放射性废物处置遇技术难关
    日益增加的放射性废物令人担忧,然而很多专家都无法清楚说出目前中国究竟有多少放射性废物。公众的担忧不仅来自不断发生的核泄漏事故,更与放射性废物的管理息息相关。将于3月1日实施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或将推动我国放射性污染物的防治工作,但仍需要接受公众的审视与检验。   2月13日,离大学正式开学还有一星期,《中国科学报》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师范大学南门外的放射性药物化学实验室。   实验室管理员李娜一早便开始忙碌起来。“过几天,我就更忙了!”她一边在放置放射性废物的冰柜前作记录,一边说,“等学生放假回来之后,实验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又会多起来。”   在烦琐的处理流程和冗长的半衰期中,李娜必须每天记录下放射性废物的情况,等待专门机构将这些特殊的“垃圾”集中收走。   如同李娜所在的这间实验室一样,许多实验室也产生放射性废物。不仅如此,广泛使用的核电站、铀矿、辐照设备等工业设施则产生了数量更多、放射性剂量更大的废物。   2003年正式实施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标志着我国依法防治放射性污染工作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法律明确规定了放射性污染管理的五个方面,放射性废物管理则是其中之一。在此基础上制定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三废治理研究所副所长孙庆红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目前最大的难题在于高放射性水平废物的永久处置。   越来越多的“垃圾”   核技术在医药、能源、军事等领域的应用已经让人们尝到了它的甜头。同时,日益增加的放射性废物也让专家们头疼不已。但当《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相关领域专家时,却没有一位专家能说得清目前究竟有多少放射性废物。   李娜所在的放射性药物化学实验室主要研究放射性药物在动物体内的情况,每天都会产生大量包含放射性的溶液和动物尸体。   李娜介绍,他们所用的药物半衰期都不长,而10个半衰期后,放射性剂量则被认为已经减少到不足以造成伤害的程度,便可以进一步处置。“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向环保局提出申请,请专门人员来收走这些废物了。”   最近这些年,李娜感到收“垃圾”的人来得越来越频繁,实验室的放射性废物也越来越多了。   同样地,据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统计,2009年,该院共收贮放射性固体废物22.2立方米,主要有污土、金属、工作服、塑料、玻璃、棉纱等,均为“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在1996年发布的《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中,这是一种“在正常操作和运输过程中通常不需要屏蔽”的放射性废物。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教授李珏忻也对《中国科学报》记者称:“随着技术的发展,核仪器使用越来越多,留下的废物肯定越来越多。”例如,在找矿时地质工作者使用的探伤仪,其中带有小型放射源。   不仅在科学研究上,放射源也快速进入了民用领域。在常见的烟雾报警器中,便含有少量的放射性金属镭。“单个报警器放射性强度很低,但广泛使用后数量激增,放射性镭的处理便成了大问题。”孙庆红指出。   辐照技术的推广也带来不少放射性废物。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1年,全国已建成运行的辐照装置超过200座。   早在1975年,湖南彬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获取钴源38支,放射总强度为5500克镭当量。当时,彬州市农科所利用钴源先后开展了辐射诱变育种、食品灭菌消毒、刺激作物增产、辐射产品加工等综合性应用。   30多年后,这批钴源早已废弃。其间产生了大量放射性废物,针对这些废物的处置则花费了330多万元的经费。   此外,自1956年以来,全国几十座铀矿山、铀水冶厂、铀采冶联合企业已遍布云南、西藏、内蒙古等地区,完整的铀矿冶工业体系同样留下了危险的放射性废物。   孙庆红透露,我国现有核电站中,每一个百万千瓦级的机组将产生50到100立方米的放射性固体废物。   而根据2007年国务院批准的核电中长期规划,到2020年前,中国将新建27个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届时将有超过30台的百万千瓦核电机组投入运行。据此估算,到2020年,由这些核电机组运行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将在1500到3000立方米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这些来自核电站的废物体积看上去并没有达到惊人的地步,但它们都属于“高放射性废物”,其放射性水平高、释热量大、毒性大,处理和处置难度非常大,且费用非常高。   日益严格的管理   近年来,不断发生的核事故让人们谈“核”色变,也与放射性废物的管理无不相关。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胡华四向《中国科学报》记者强调:“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事关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也直接关系到核能和非动力核技术及应用事业的健康发展。”   其实,早在1987年,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下发文件《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该《办法》对放射性废物的分类、产生放射性废物单位的责任、废物的收运及废物库的管理都作了详尽的规定。   对此,胡华四解释:“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处置活动是放射性废物管理的三个核心环节。”而放射性废物管理还应以安全为目的,具体应遵循“减少生产、分类收集、净化浓缩、减容固化、严格包装、安全运输、就地暂存、集中处置、控制排放、加强监测”的原则。   但是,由于管理不善带来放射源丢失、违规使用的事故仍然时常发生。   2004年7月12日凌晨,唐山市某建筑工地技术人员因操作不慎,将一个用于工业探伤的硒-75放射源失落在施工现场。10余名工人误将放射源当做机器配件,最终发现主要受照者受到全身非均匀照射。   无独有偶,2008年4月11日,山西省农科院旱农辐照中心发生了一起严重的钴源意外照射事故。由于违规使用已经退役的钴源室照射药剂,数名工人受到不同程度的辐照。   另外,在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过程中,由于对放射性污染防治重视不够,缺乏对放射性污染防治的专项管理制度,乱堆、乱放放射性废矿渣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由此造成的放射性污染威胁着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   中广核中科华核电技术研究院反应堆工程设计与燃料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肖岷向《中国科学报》记者介绍:“针对这些情况,政府部门对放射性废物进行了日趋严格的管理。”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解释,《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定了“要尽量减少放射性废物的产生量”、“排放废物要经国家许可”、“对高放废物要进行分类处理”等原则性问题,而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条例》则将法律的原则规定具体化了。   那么,对具体单位而言,新《条例》的实施将带来什么变化?北京市环保局宣传教育处工作人员称,目前仍在等环保部的进一步通知。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未得到回应。   肖岷认为,国家对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力度加大,不仅相关文件得到了细化,管理体系也在进行调整。   有报道称,我国在核安全监管机构上将进行大幅度调整,国家能源局将新增设核电司,国家核安全局在原来一个司的基础上调整到三个司,核安全监管人员增加近千人。国防科工局新增设核应急司。   永久保存难题   孙庆红长期与放射性“三废”打交道,中低放射性水平的废物主要以暂存后处置为主。公开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已建有两座中低放射核废料处置库,分别位于甘肃玉门和广东大亚湾附近的北龙,还将在华东和西南建设两座区域性低放废物处置库。   1944年,美国田纳西州橡树岭进行了世界上首次放射性废物的处置。在今天看来,第一个用于处置“放射性污染的破碎玻璃器皿”的处置场,只不过是橡树岭处置场中的一条简易地沟,填满了未经处理的废物。   在核动力发展的初期阶段,世界上其他国家也都采取了与此类似的方法进行放射性废物处置。如今,国际原子能研究机构成员国中已经有100多座专业的设施运行。   在普通人眼中,放射性废物暂存库恐怕是一个非常神秘的地方。据统计,截至2011年,我国已建成31个放射性废物库。孙庆红向记者透露,我国几乎每个省都有自己的放射性废物暂存库。   1998年建成的湖北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深藏在大别山脉的崇山峻岭中。戒备森严的仓库配备厚实的铁门,地面上有一个个标有字母的水泥盖板,放射性废物就封存在盖板下面。   运送废物的卡车,必须加装防护铅板,每次将放射源搬入库中后,经办人员、车辆必须进行彻底清洗。这些“洗澡水”被排入专门的蒸发池,防止其混入地表及地下水体。   去年6月,该库结束了为期8年的改造工程。改造后的废物库实现了物联网远程在线监控,这在全国放射性废物库建设中走在了前列。  与此相比,高放射性水平废物处置的技术要求则高很多。高放射性核废料含有多种对人体危害极大的高放射性元素,10毫克钚就能令人毙命。   所以,在孙庆红看来,目前最大的难题在于高放射性水平废物的永久处置。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环境工程研究所所长苏锐曾撰文称,高放废物的最终去向是深地质处置。这需要把高放废物埋藏在距离地表深约500米到1000米的地质体中,使之永久与人类的生存环境隔离。   首先要将高放废液变成玻璃固化体,再将玻璃固化体装入金属罐中,并在地下1000米的深部找一块2平方公里到10平方公里不等的坚硬岩石,将装有高放玻璃固化体的废物罐埋藏其中,最后用一种特殊的回填材料将所有深部空间封填。   孙庆红形容:“看上去有点像一座巨大的坟墓。”   因此,地质条件是首要的考虑因素。南京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水科学系教授周启友向《中国科学报》记者介绍,选择高放废物的处置地点最重要的则是要地下水的条件。   “我们要寻找一个不含地下水或者地下水移动非常缓慢的地方。”周启友说,“除了自然条件,还需要加固工程屏障,对岩石圈进行保护。”据此,一些专家认为甘肃敦煌北山可能是将来最为理想的高放废物处置库。   不仅是中国,高放废物的处置也是一个全球性的难题。从建造核电站的那天起,德国政府有关机构和地质、核电专家就在为核废料的最终去处而发愁。   目前已知的看法是,核废料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得流入自然界。那么,什么样的建筑构造和地点能经得住自然界的沧海桑田?   “别放在我家后院”   在美国的报刊上,经常会见到这样的缩写——NIMBY,即Not in my backyard.意思是:别将垃圾放在我家后院。   纽约市的许多垃圾填埋场因为不符合美国环境署的环保标准而被迫关闭,一些城市索性将垃圾直接运到别的城市或其他州。被动接受垃圾的城市的居民就非常愤怒,他们组织了“NIMBY”运动,抵制垃圾运进自家后院。   在令人恐慌的放射性废物处置上,我国也面临类似问题。2008年,在一家地方网站的论坛中出现一个“湖北省的放射性废物库在广水市”的帖子。帖子中陈述了“广水市癌症发病率全省最高与省放射性废物仓库具有很大关联”,并抗议废物库继续在当地运行。   而2010年11月,中国核工业集团与法国阿海珐公司签署的协议则引发了更大的波澜。协议规定,在甘肃嘉峪关以北的金塔县内建设一座年处理规模达到800吨的乏燃料后处理基地。   这意味着,今后运往甘肃的核废料不仅来自国内的核电站,还有可能来自周边国家。“回收技术是否成熟”已经成了专家担忧的问题。   不过,这已不是阿海珐公司第一次在运输核废料途中遭遇“拦路虎”。作为国际“核废料处理中心”,核废料在法国与这些国家之间往来运输,所到之处,无不遭到民众的强烈抗议。   普遍认为,核废物处置计划的成功离不开与公众良好的沟通。长久以来,一些国家已经采取若干种步骤,并取得相当的成效。   例如,在匈牙利,上世纪90年代的两次选址受阻后,匈牙利原子能委员会于1992年启动了国家低中放射性废物处置选址计划。委员会采用公众自愿参加的方式,确定了愿意成为这些场地“东道主”的社区,最终在这些社区内选定了6个处置场场址。   在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全面的公众磋商过程是专设低中放射性废物处置库选址的一个重要环节。   而在我国,在环境问题上与公众进行互动才刚刚兴起。胡华四向记者表示:“将来,公众对核的态度将影响核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如何使公众既不“对核安全报以无所谓的态度”,也不致“谈核色变”,还需要作长期的努力。   “必须要开展广泛深入细致的核科技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他说,“要使公众能理解、配合和支持这项工作的开展,应当保障充足的经费开展核科学的普及工作。”   放射性废物的来源   地质勘探、铀矿开采、选矿和矿石   含有铀、镭和其他天然放射性核素的铀矿山废石、尾矿和水冶厂尾砂,放射性水平较低   铀的精制、转化、同位素分离和燃料元(组)件制造   含铀的坑道废水、选矿水等   核电厂和其反应堆的运行   含活化产物和裂变产物中、低放射性废物和固体废物及卸出的乏燃料   核燃料后处理厂的运行   含裂变产物和锕系元素高放射性废液和废物   核设施退役   堆芯活化材料、可回收的放射性污染废钢铁及其他废金属、大量放射性水平极低的固体废物   核能研究与开发、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和应用   废辐射源,主要是钴-60和镭-226源
  • 环境部发布《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
    危险废物鉴别是识别固体废物危险特性的重要技术手段,也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技术基础和关键依据。当前我国危险废物鉴别缺乏统一管理要求,导致鉴别程序和鉴别报告内容不规范、鉴别结论难认定等问题普遍存在,难以有效支撑危险废物精细化环境管理。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鉴别单位管理要求有关规定,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起草了《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通知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可自行开展危险废物鉴别,也可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危险废物鉴别单位(包括自行开展鉴别的单位和接受委托开展鉴别的第三方单位)对鉴别报告内容和鉴别结论承担相应责任。  危险废物鉴别单位应当具备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能力。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化学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 以上全职人员中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的技术人员,以及从事危险废物管理或研究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应设置1名专业技术负责人,对鉴别工作技术和质量管理总体负责,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和5年以上危险废物管理或研究工作经验。  一般应具有固体废物危险特性相关指标分析测试能力,并可出具中国计量认证(CMA)报告 不具有上述能力和条件的,应委托具备上述能力和条件的第三方分析测试机构开展鉴别过程的分析测试工作,但委托机构数量不宜超过3家。全文如下:  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规范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严格开展危险废物鉴别  (一)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可自行开展危险废物鉴别,也可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危险废物鉴别单位(包括自行开展鉴别的单位和接受委托开展鉴别的第三方单位,下同)对鉴别报告内容和鉴别结论承担相应责任。  (二)危险废物鉴别单位应满足《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管理要求》(见附)有关要求,并在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登记 未在信息平台登记的单位开展的危险废物鉴别,其鉴别结论不作为环境管理相关依据。  (三)应开展危险废物鉴别的固体废物包括:  1.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可能具有或者不确定是否具有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2.依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开展鉴别的固体废物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存在错评漏评或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危险特性判定结果存疑的固体废物。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中认为有必要,且有证据表明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4.突发环境事件涉及的和历史遗留的等无法追溯责任主体的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二、规范危险废物鉴别流程与鉴别结果应用  (一)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前,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在信息平台登记拟委托开展或自行开展危险废物鉴别情况,并选择危险废物鉴别单位。  (二)危险废物鉴别单位应严格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等国家规定的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开展危险废物鉴别。  (三)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将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上传至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  (四)对信息平台公开的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存在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向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所在地省级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提出评估申请,并提供相关异议的理由和有关证明材料。完成评估后,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将评估意见及按照评估意见修改后的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上传至信息平台,再次向社会公开。  对省级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存在异议的,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可向全国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作为危险废物鉴别的最终结论。  (五)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在信息平台公开后十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鉴别结论作为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和申请排污许可证等的依据,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相关程序进行日常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和环境统计的依据,同时可以作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动态调整的依据。  鉴别结论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一致的,应判定是否属于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不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及时变更固体废物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排污许可证等相关内容。  三、强化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  (一)生态环境部负责全国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组织成立国家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组织成立省级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  (二)生态环境部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息平台。信息平台主要为企业、公众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免费的信息公开服务,不对危险废物鉴别单位、鉴别报告等信息进行人工审核、修改等。相关单位应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开展危险废物鉴别的委托单位信息,危险废物鉴别单位及其人员信息,待鉴别的固体废物、鉴别结果以及鉴别报告等情况,并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国家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依据《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管理要求》,综合考虑危险废物鉴别单位业绩、信用记录(包括危险废物鉴别单位人员信用记录)、专业技术力量、鉴别成果及其质量等,不定期组织对危险废物鉴别单位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在信息平台公开。  (四)生态环境部和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不定期抽取一定比例的危险废物鉴别单位及鉴别报告开展复核,对申报信息不实、鉴别程序不规范、鉴别结论有误及其他弄虚作假的危险废物鉴别单位和相关人员在信息平台公开。  本通知不适用于司法案件涉及的危险废物鉴别。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 年 XX 月 XX 日  附  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管理要求  一、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环境管理工作,提升对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支撑,制定本管理要求。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要求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开展危险废物鉴别的单位。  第三条 (工作要求)危险废物鉴别单位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内容真实、结论准确。  二、鉴别单位基本要求  第四条 (基本要求)危险废物鉴别单位应当是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能够对鉴别报告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负责。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第三方危险废物鉴别单位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应当与第三方危险废物鉴别单位签订委托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专业技术能力)危险废物鉴别单位应当具备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能力。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监测、化学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 以上全职人员中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的技术人员,以及从事危险废物管理或研究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应设置1名专业技术负责人,对鉴别工作技术和质量管理总体负责,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和5年以上危险废物管理或研究工作经验。  第六条 (分析测试能力)一般应具有固体废物危险特性相关指标分析测试能力,并可出具中国计量认证(CMA)报告   不具有上述能力和条件的,应委托具备上述能力和条件的第三方分析测试机构开展鉴别过程的分析测试工作,但委托机构数量不宜超过3家。  第七条 (组织体系)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备的组织体系,包括管理体系、工作程序、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内容,并有效运行。  具有危险废物鉴别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完善的审核机制,确保危险废物鉴别方案和鉴别报告编制的质量。  第八条 (工作场所)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包括必要的办公条件、危险废物鉴别报告等档案资料管理设施及场所。  第九条 (信息登记)应在危险废物鉴别信息管理平台登记并公布以下情况:单位基本情况、技术力量、开展业务信息、非涉密的鉴别成果及信用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上述信息发生变动应于 10 个工作日内在信息平台动态更新。  对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部责任,并进行自我声明(承诺)。  三、鉴别报告要求  第十条 (基本要求)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应附委托单位、鉴别单位、负责人员、编制人员信息,鉴别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在相应位置盖章或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为确保鉴别工作有序进行,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工作之前可编制鉴别方案,如必要,可组织专家对鉴别方案进行技术论证。  第十一条 (报告内容)鉴别单位出具的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前言,包括委托方概况、鉴别目的、原则。  (二)鉴别对象及其产生概况,包括鉴别对象产生源的详细描述、与鉴别对象危险特性相关的原辅材料分析。  (三)固体废物属性判断。鉴别对象是否属于固体废物的判断及依据 鉴别对象是否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类别的判断和依据。  (四)危险特性识别和筛选。鉴别对象危险特性的识别和危险特性鉴别检测项目筛选的判断和依据。  (五)鉴别工作过程。采样和检测过程描述。  (六)综合分析与鉴别结论。检测数据分析、检测结果判断和依据、鉴别结论与建议。  第十二条 (质量控制)鉴别过程样品采集、包装、运输、保存、检测应遵从检验检测相关的质量管理要求,检测结果应出具中国计量认证(CMA)检测报告。鉴别报告应通过第七条所述危险废物鉴别质量控制体系审核。  第十三条 (报告存档)鉴别单位应具有档案管理体系,并建立鉴别报告完整档案,档案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委托合同、现场踏勘记录和影像资料、鉴别方案、检测报告、鉴别报告,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等质量审查原始文件。上述档案应及时存档并上传至信息平台。  四、附 则  第十四条 (规定解释)本管理要求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 34项在研/拟制订!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固体废物篇
    为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组织制订《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以下简称《体系表》),用于规范和指导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体系表》中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项目共219项,包括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以下简称分析方法标准)和生态环境标准样品(以下简称标准样品)共3类。《体系表》中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编制状态分为已发布、在研和拟制订三种。其中,已发布表示标准已发布实施且现行有效,在研表示标准目前正在制修订,拟制订表示下一步计划制修订。《体系表》主要由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框架图和体系表标准项目表构成。《体系表》定期更新。《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提出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和动态制订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 评估计划、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目标和行动举措。本体系表所指新污染物,主要包括现阶段已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8 号)、《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计委公告2017年 第 83 号)、《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健委公告 2020 年第47号)和《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环办固体〔2022〕32号)中的受控物质。其中,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与固体废物及其他相关的分析方法标准36项,按编制状态分类,已发布2项、在研1项、拟制订33项。具体标准请查阅下图。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项目表序号指标标准类型及标准项目名称建标理由*状态备注分析方法标准1抗生素固体废物 磺胺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2固体废物 氟喹诺酮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3固体废物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4固体废物 氯霉素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5固体废物 四环素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6固体废物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7固体废物 林可酰胺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8固体废物 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9三氯杀螨醇固体废物 三氯杀螨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A拟制订10微塑料生物体 聚乙烯等 4 种树脂类微塑料的测定 热裂解-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A拟制订11多氯萘固体废物 多氯萘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B拟制订12六溴联苯固体废物 六溴联苯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B拟制订13毒杀芬固体废物 指示性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B拟制订14有机磷酸酯类固体废物 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C拟制订15固体废物 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C拟制订16麝香类固体废物 麝香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C拟制订17N,N'-二甲苯基-对苯二胺固体废物 N,N'-二甲苯基-对苯二胺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C拟制订18甲醛和乙醛固体废物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C拟制订19苯胺类(邻甲苯胺)固体废物 17 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C拟制订20烷基汞固体废物 烷基汞的测定 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C拟制订21硝基苯固体废物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C拟制订22邻苯二甲酸酯类固体废物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D拟制订23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固体废物 4 种有机锡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D拟制订24得克隆固体废物 得克隆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A B拟制订25多氯联苯固体废物 多氯联苯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拟制订26有机氯农药固体废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12-2017)A B已发布27二噁英类固体废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修订 HJ 77.3-2008)B C在研28多溴二苯醚固体废物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 C拟制订29短链 氯化石蜡固体废物 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 C拟制订30五氯苯酚固体废物 五氯苯酚及其盐类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拟制订31挥发性有机物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3-2013)A C D已发布32壬基酚双酚 A4-叔辛基苯酚2,4,6-三叔丁基苯酚固体废物 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 A 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C D拟制订33六溴环十二烷双酚 A固体废物 六溴环十二烷和四溴双酚 A 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 D拟制订34全氟 化合物类固体废物 21 种全氟烷基磺酸和全氟烷基羧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的测定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 D拟制订35固体废物 全氟辛基磺酰氟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 D拟制订36氯苯类固体废物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A B C D拟制订*:A:管控清单;B:履约;C:优控名录;D:优评计划。
  • “无废城市”建设开始 固体废物检测市场可期
    p   固体废物种类繁多,从产生、环境管理以及处置方式等角度划分,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工业、医疗、社会源)等。对于不同的固体废物,由于其生产、危害以及处置方式不同,国家相应制定了不同的管理措施。 /p p   对于固体废物管理,目前管理比较系统的领域包括固体废物进口管理、生活垃圾填埋/燃烧管理、生活废物分类管理以及危险废物管理等。其他类型的固体废物,虽然也有各种处置技术,但不同地区的技术发展水平不同,管理水平也有差异,基本是各自尝试,没有系统的推广。 /p p   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希望通过几个城市的试点,建立一套系统的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并探索量化指标体系,从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 strong 重点关注的固体废物类型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 /strong 。 /p p   为落实此方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生态环境部筛选确定了 strong 广东省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威海市、重庆市(主城区)、浙江省绍兴市、海南省三亚市、河南省许昌市、江苏省徐州市、辽宁省盘锦市、青海省西宁市 /strong 等11个城市作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同时,将 strong 河北雄安新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福建省光泽县、江西省瑞金市 /strong 作为特例,一并推动。 /p p   固体废物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为保证此工程能顺利实施,生态环境部也在抓紧时间制定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为固体废物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p p   2019年固体废物领域新技术规范: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style=" 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 NaN"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二次征求意见中, span 2010 /span 年 span 5 /span 月任务发布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处置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征求意见中, span 2016 /span 年 span 12 /span 月任务发布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用于环境管理的规定(试行)》,征求意见中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的监测和检查》,已发布 /span /p /td /tr /tbody /table p   固体废物检测标准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style=" 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 NaN"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HJ 1026-2019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固体废物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 span - /span 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HJ 1025-2019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固体废物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测定 柱后衍生 span - /span 高效液相色谱法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HJ 1024-2019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固体废物 热灼减率的测定 重量法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tyle=" text-decoration: none " span style=" text-decoration: none font-family: 宋体 color: rgb(51, 51, 51) " HJ 999-2018 固体废物 氟的测定 碱熔-离子选择电极法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tyle=" line-height:18px"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HJ 976-2018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苯系物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顶空/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气相色谱-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质谱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HJ 975-2018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苯系物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顶空气相色谱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HJ 963-2018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等47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种农药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气相色谱-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质谱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HJ 951-2018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气相色谱-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质谱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HJ 950-2018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多环芳烃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气相色谱-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质谱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HJ 912-2017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气相色谱-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质谱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HJ 892-2017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多环芳烃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高效液相色谱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HJ 891-2017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多氯联苯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气相色谱-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质谱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HJ 874-2017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固体废物 丙烯醛、丙烯腈和乙腈的测定 顶空 span - /span 气相色谱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HJ 787-2016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铅和镉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HJ 786-2016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铅、锌和镉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HJ 782-2016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有机物的提取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加压流体萃取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HJ 781-2016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22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HJ 768-201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气相色谱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HJ 767-201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钡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HJ 766-201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金属元素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HJ 765-201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有机物的提取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微波萃取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HJ 761-201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有机质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灼烧减量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HJ 760-201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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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铜和钼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石墨炉原子 span 吸收分光光度法 /span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HJ 751-201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镍和铜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HJ 750-201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总铬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HJ 749-201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总铬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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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微波消解/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原子荧光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HJ 687-2014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六价铬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碱消解/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HJ 643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2013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顶空/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气相色谱-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质谱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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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HJ/T 298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 span 2007 /span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GB 5085.7—2007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GB 5085.6— 2007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GB 5085.5— 2007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GB 5085.4— 2007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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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腐蚀性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玻璃电极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GB/T 15555.11-199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氟化物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GB/T 15555.10-199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镍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丁二 span 酮肟分光光度法 /span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GB/T 15555.9-199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镍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直接吸入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GB/T 15555.8-199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总铬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硫酸亚铁铵滴定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GB/T 15555.7-199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六价铬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硫酸亚铁铵滴定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GB/T 15555.5-199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总铬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GB/T 15555.4-199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六价铬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GB/T 15555.3-199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砷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GB/T 15555.2-199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固体废物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651" p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GB/T 15555.1-199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固体废物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总汞的测定 /span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333333 text-underline:none" span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span /span /span /p /td /tr /tbody /table p   从这些标准来看,在固体废物管理过程中,检测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而且涉及仪器种类众多,随着我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的开展,相关仪器采购将迎来新一轮的高峰。 /p p   从国家颁布的各项政策中可以看出,固体废物的管理和实施单位包括 strong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住建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科技部等管理部门和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固体废物处理企业、固体废物处置研究机构、固体废物第三方检测机构 /strong 等实施企业。 /p p   因此,在固体废物领域,仪器采购单位可能会有很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6/uepic/4a07370d-b0d4-4f32-9d2a-c999fe8de5e6.jpg" title=" 绿· 仪社.jpg" alt=" 绿· 仪社.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加绿· 仪社为好友,获取更多环境行业政策变动信息! /span /p
  • 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20.00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1-17 招标文件: 附件1 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2-FW342-ZFCG342 项目名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220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精密智控闭环监管数字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需开展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小微收集点、重点产废企业智能监控措施,建立一个有序的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时有效的监控固体废弃物从产生到处置的整个生命周期,联网企业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3室政府采购开标3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88527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地 址:金华市环保大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181572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181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 传 真:0579-82460882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丽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1338925、82162067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740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342定稿(公开-电子12月8日9点半开标)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2.docx194.7K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2022-12-08 09:30 预算金额:220.00万元 采购单位: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1-17 招标文件: 附件1 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2-FW342-ZFCG342 项目名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220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精密智控闭环监管数字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需开展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小微收集点、重点产废企业智能监控措施,建立一个有序的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时有效的监控固体废弃物从产生到处置的整个生命周期,联网企业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3室政府采购开标3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88527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地 址:金华市环保大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181572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181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 传 真:0579-82460882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丽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1338925、82162067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740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342定稿(公开-电子12月8日9点半开标)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2.docx194.7K
  • 在实验室废物处理市场摸爬滚打
    p   实验室(例如:化学实验室)是进行数据检测和科学研究的场所,所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包括:废水、废液、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大多数是有毒有害物质,有些还是剧毒或致癌、致畸物质。与工业生产所产生的废弃物相比,实验室废弃物虽然数量少,但种类多,危害很大,同样值得引起高度重视。如果对实验室产生的所有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不当,将污染实验室的内外环境,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并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p p   有相关专家曾撰文指出,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对各类实验室的需求越来越多,各学科的重点实验室、各学校、各系统内的重点实验室层出不穷。各实验室多为相对独立的单位,区域分散,单个污染少,易于被忽视。实验室实际上是一类典型的小型污染源,建设的越多,污染的越大。很多实验室的下水道与生活污水的下水道相通,流入河流或渗入地下,其危害不可估量。科学工作者或未来的科学工作者成了环境的污染者,令人十分遗憾。而目前,这一领域尚处于法律监控盲区。据了解,一直以来,各实验室废物排放基本上是放任自流。除少数一些环保意识强的实验室,没有直接排放废弃物,多数实验室仅仅把环保放在口头上,废弃物回收协议签在纸上,大量废弃物仍然直接排放。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p p   “在我们看来,主要的原因是没有专门的法规和标准,没有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北京泓源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泓源科达)总经理李恩义先生这样告诉仪器信息网的工作人员。泓源科达是国内较早专业从事实验室环境污染管理、存储、处理、监测产品研究的一家股份制企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e2abdec0-ca1e-474d-bb1b-16aca60a3dca.jpg" title=" IMG_4697_meitu_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size: 14px color: rgb(0, 112, 192) " 北京泓源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恩义(左一)和仪器信息网工作人员(右一) /span /p p   2004年,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曾下发了《关于加强实验类污染环境监管的通知》,但是,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实验室废物处理的法规,只是规定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法规来管理,其他废物按其他类别废物相关法规管理,危险废物须交给有资质的处理公司处理。管理部门对实验室没有强有力的监管,实验室内部也没有详细、严格的管理机制。对实验室的污染排放没有专门的规定,一般参照企业的污染排放标准。实验项目大多数是零星开展,各项目之间的工作频次不匀称,废弃物排放无规律,污染分散,各实验室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排放时间无法监控,给环保部门监管带来很大的困难。没有强有力的监管,废物处理自觉性很差。 /p p   但正是因为实验室废物处理市场是一片“蓝海”,李恩义和他的合作伙伴们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潜在商机,并在8,9年前即开始了相关技术、产品的研发,走上了这片“蓝海”市场的拓荒之旅。经过不懈的努力,由泓源科达与合作单位承担的“科研/检测机构污水治理技术研究及工艺系统开发”项目于2015年通过河北省科技成果鉴定并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p p   据李总介绍,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泓源科达已经形成了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并可以为实验室用户提供全套的实验室废弃物治理解决方案。以泓源科达的拳头产品——“小型集成式”SFC-实验室废水安全处理系统为例。这套系统集成有多个模块,包括:重金属分离模块、电氧化模块、污泥分离模块、高级催化氧化模块、光催化模块、电裂解模块等,可根据废水来源不同联动实验室废水处理(反应)数据库自主组合调整相适应的处理工艺及反应条件。同时该系统还引入了第三方独立在线监测仪器,增加了对进出水敏感指标的在线检测,并且集成了自主研发的实验室废水净化管理软件、实验室废水处理过程分析系统、实验室水处理水质在线分析系等,从而实现了对水质进行自动分析、对进水冲击负荷和出水不达标的废水进行在线监测,自动控制使其达到内循环治理达标排放。 /p p   “尽管目前市场规模算不上很大,但可喜的是,近几年实验室污染已不断成为许多科技工作者、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话题。我们相信我们的产品会在科研、教学单位、检测机构的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方面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同时,也可为各级环保部门的管理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p p   为了能够增强对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设备的感性认识,此次对泓源科达高层管理人员的采访被专门安排在了该公司位于天津EDO企业总部港的新工厂。李总陪同仪器信息网的工作人员参观了尚在装修中的车间,并谈到了公司未来在这一市场的发展战略:一方面,公司会与业内的专家、用户保持紧密地联系,虚心听取他们的声音,不断调整、改进泓源科达的产品 另一方面,他们也会与国家、地方相关政府机构保持有效沟通,呼吁尽快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效的监管机制,研究制定废物处理新政策。 /p p   “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当下已经成为一个大的趋势,因此,我们对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市场的前景非常看好。很有可能再过三、五年时间,这个市场就会有一个爆发式的增长。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先练好自身的内功。“ /p p   在采访最后,李总笑着重复了十七世纪法国著名思想家、数学家笛卡尔说过的一句话——机遇总是垂青那些有准备的人。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5482b9c5-10bc-45dc-9520-d51020e1d234.jpg" title=" IMG_4682_meitu_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实验室废气安全处理系统 /strong /p
  •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就全国医疗废物产生与处置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近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疫情情况下,全国医疗废物产生情况、处置能力及实际处置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医疗废物是怎么分类的,产生情况如何?  医疗废物(以下简称“医废”)属于危险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五类。  新冠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在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等场所进行治疗、隔离观察、诊断及其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医废(通常简称“涉疫医废”)具有高度感染性,采取比普通医废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另外,医疗机构外需严格管理的场所(如封管控社区、隔离酒店等)中核酸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以及核酸检测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等参照医废管理。2021年,全国共产生医废140万吨(其中涉疫医废20.1万吨),比2019年、2020年分别增长18.6%、11.1%。  目前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处于什么水平?  近年来,各地逐步提升医废处置能力。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加快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并储备大量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我国医废处置能力大幅提升。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540个医废集中处置单位,集中处置能力达215万吨/年,比疫情前(2019年底)提高39%。总体上,目前各地医废核准常规处置能力与医废产生量的比例,全国平均为1.5倍,其中高于平均数的省份有18个,其他低于平均数的13个省份集中处置能力也都超过产生量;通过延长设施工作时间及启用备用设施等方式,提升后的各地医废处置能力与医废产生量的比例,全国平均为1.9倍,其中高于平均数的省份有19个,其他低于平均数的12个省份,集中处置能力均在其产生量的1.2倍以上。此外,各地还储备了充足的应急处置能力(包括备用设施,以及危废焚烧炉、生活垃圾焚烧炉等协同应急处置设施),可随时启用以保障应急处置。全国医废处置能力总体充足。据测算,每100万人参加核酸检测产生约5吨核酸检测废物,现有医疗废物常规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满足包括核酸检测废物在内的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全国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如何?  2021年,全国累计处置医废140万吨,其中集中处置医废120.9万吨,应急处置19.1万吨,集中处置设施负荷率约为56%,产生的医废全部妥善处置,涉疫医废做到日产日清;医废应急处置量占总处置量的比例为14%。数据对比显示,常规集中处置是医废处置的主要方式,协同应急处置方式对疫情期间的废物处置发挥重要的补充作用。  从近期调度情况看,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平稳有序,近三个月以来,全国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市(州)和直辖市中,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日均负荷率均低于90%,其中97%的地区低于80%,66%的地区低于50%。所有医疗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涉疫医废日产日清。
  • 生活废物可变成汽车零件原材料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据当地媒体报道,以色列兹泽林基布兹所属清洁技术公司“UBQ材料”与印度马德逊集团签署协议,将为后者提供利用以色列居民生活废物生产的、可替代塑料的创新型原材料。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马德逊集团为印度和日本的联合企业,是印度最大的零件制造商,年收益88亿美元。公司在41个国家设有工厂,生产各种汽车零配件,包括后视镜和电缆等。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以色列公司提供的原材料将作为塑料的替代品用于公司制造的产品中,以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量。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UBQ材料公司的工厂采用先进技术,将多种废物(包括食物残渣、植物、各种废塑料、旧纸箱、用过的口罩甚至脏尿布)转化为热塑性塑料,用于制造面板、垃圾桶、购物车、管道、3D打印材料及其他多种产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全球最大的塑料产品制造商们力图向使用更加环保的材料方向发展,以确保自己和客户能够满足各国颁布的各种严格的环境要求。UBQ材料公司所处理的废物是目前还未回收再利用的类型,每加工1吨原材料可防止大约12吨的碳物质和有毒气体排放到空气中,帮助那些使用创新原材料的公司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目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UBQ材料公司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杰克表示,与马德逊集团的协议是UBQ与戴姆勒公司先前所签协议的延续,根据与戴姆勒公司的协议,创新原材料将用于梅赛德斯-奔驰汽车和卡车中。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目前,UBQ材料公司在美国和荷兰的废物处理工厂正处在开发和建设阶段。据悉,全球领先的环境影响评估公司Quantis通过认证,已将UBQ生产的原材料定为世界上最环保的热塑性材料。 /p p br/ /p
  • 6月1日起:废物原料第三方检验机构将实施备案管理!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近日,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料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实施细则》规定,海关总署负责对装运前检验实施监督管理,对装运前检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并对其活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海关总署不予指定检验机构从事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同时,海关总署对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第三方检验机构在从事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业务之前,应当向海关总署提出备案申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实施细则》强调,装运前检验机构及其关联机构不能申请或者代理申请供货商注册登记,不能从事废物原料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以下是《细则》全文: br/ /p 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8号(关于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公告〔2018〕48 号 /p 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特此公告。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海关总署 br/ 2018年5月28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一章 总则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和装运前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活动、装运前检验机构的备案管理,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三条 海关总署负责对装运前检验实施监督管理,对装运前检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并对其活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四条 海关总署不予指定检验机构从事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五条 海关总署对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第三方检验机构在从事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业务之前,应当向海关总署提出备案申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六条 海关总署对装运前检验机构实施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七条 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关总署的有关规定,以第三方身份独立、公正地开展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工作,并对其所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八条 装运前检验机构及其关联机构不能申请或者代理申请供货商注册登记,不能从事废物原料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二章 装运前检验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九条 装运前检验是指在进口废物原料运往中国境内之前,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其他强制性要求,以及装运前检验规程等的要求,由装运前检验机构对其进行检验、监装和施加封识,然后出具装运前检验证书的行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十条 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在进口废物原料的境外装货地或者发货地,按照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和装运前检验规程实施装运前检验。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十一条 根据装运前检验工作质量风险特性与管理要求,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在其合法注册所在的国家或地区开展装运前检验活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十二条 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与其实施装运前检验活动相适应的规模、检验人员数量和检验设施设备,确保经其检验的废物原料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其他强制性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十三条 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分别设置检验、授权签字等关键岗位,保持相互独立,同时制定任职的专业背景条件,持续接受业务培训和教育,确保检验员、授权签字人熟悉掌握与废物原料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国家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其他强制性要求,以及相关的管理规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十四条 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依据本细则第十条的规定,制定适合本机构情况的装运前检验工作程序或者作业指导书,规范现场装运前检验活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十五条 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依靠自身检验能力,完整地实施检验、监装和施加封识等工作程序,并对其工作质量负全责,不得委托其他机构、组织或人员实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十六条 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以适当方式,真实、完整、可追溯地记录其实施的装运前检验活动过程,并妥善贮存、保管检验原始记录,至少保存5年。 /p 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三章 备案管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十七条 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提前向海关总署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br/ (一)备案申请书(见附件1); br/ (二)经公证的所在国家(地区)合法注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资质证明; br/ (三)固定的办公地点、检验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办公场所和经营场所平面图,能全面展现上述场所实景的视频或者5张以上照片; br/ (四)ISO/IEC17020体系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br/ (五)从事装运前检验的废物原料种类; br/ (六)装运前检验证书授权签字人信息及印签样式; br/ (七)公司章程。 br/ 提交的备案申请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或者中英文对照文本。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十八条 备案申请人在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将全套材料提交海关总署,以海关总署收到的书面申请资料为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十九条 海关总署在收到备案申请书面材料后,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br/ (一)备案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备案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备案申请人须在30天内补正完毕; br/ (二)备案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或者备案申请人补正材料后,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受理; br/ (三)逾期未补正的,终止办理备案; br/ (四)未按照要求全部补正备案申请材料或者补正后备案申请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二十条 海关总署自受理装运前检验机构备案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成专家组,按照《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备案审核记录表》(见附件2)的要求,审核申请人资格、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等情况。 br/ 专家组应当在审核工作结束后作出审核结论,向海关总署提交审核报告。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二十一条 海关总署自收到审核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备案的意见。审核合格的,同意备案,签发《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备案证书》(见附件3);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备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二十二条 海关总署自受理备案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备案或不予备案的意见。专家组审核时间不计算在内,但应将专家组审核所需时间书面告知备案申请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二十三条 海关总署应及时将已备案的装运前检验机构的信息对外公开。 br/ 装运前检验机构的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海关总署。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二十四条 装运前检验机构拟增加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废物原料种类,或者机构名称、商业登记地址、法定代表人、出资方或所有权发生变化的,应在变化后的30天内向海关总署申请重新备案。 br/ 申请重新备案的流程按照本章第十七条的规定实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二十五条 装运前检验机构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有关情况取得备案,海关总署可以撤销其备案。 br/ 被撤销备案的装运前检验机构,3年内不得再申请备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四章 监督管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二十六条 海关总署依照职责对装运前检验机构及其装运检验工作实施现场检查、验证、追踪货物环保质量状况等形式的监督管理。 br/ 装运前检验机构不接受、不配合监督管理的,海关总署可以撤销其备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二十七条 装运前检验机构出现(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时,海关总署可视需要随时安排监督检查: br/ (一)备案要求或机构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 br/ (二)需要对投诉或其他情况反映进行核实调查; br/ (三)被海关总署实施风险预警措施的; br/ (四)发现装运前检验工作质量问题的; br/ (五)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或在年度报告中隐瞒有关情况的; br/ (六)海关总署认为有必要进行的专项检查验证时。 br/ 监督检查方式可以是现场检查,也可以是其他方式,如书面调查、文件审核等。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二十八条 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可以采取现场见证、采集样品、查阅或者复制相关资料等措施。被检查的机构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材料。检查人员应当为被检查的机构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二十九条 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现场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检查人员办理有关进出境手续。 br/ 海关总署决定采取文件审核方式实施监督检查的,被检查机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10天内,将存在问题的有关说明材料和证明文件提交海关总署。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三十条 检查人员按照《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现场检查记录表》(见附件4)实施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以下方面的真实性、有效性和符合性: br/ (一)向海关总署提交的备案信息文件; br/ (二)确保装运前检验活动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的制度措施; br/ (三)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br/ (四)现场见证被检查机构按照中国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管理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和海关总署关于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有关规定开展检验的能力。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三十一条 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被检查机构应当及时实施纠正,需要时提出预防措施,并在2个月内完成。检查组应对纠正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如需再次进行现场验证,被检查机构应当配合。 br/ 纠正预防措施验证完毕后,检查人员汇总最终检查结果和意见,形成现场检查报告提交海关总署。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三十二条 海关总署对现场检查报告,或者装运前检验机构提交的说明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检验机构补充提交证据。 br/ 现场检查报告和说明材料可作为海关总署确定或调整机构管理类别,以及撤销备案的依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三十三条 经装运前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的进口废物原料,在口岸到货检验中被发现货证不符或者环保项目不合格的,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海关总署通知后的15日内,向海关总署报告相关批次废物原料的装运前检验情况,并提供记录检验过程等情况的图像和书面资料。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三十四条 海关总署或者各地海关在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工作中,发现装运前检验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总署可以发布警示通报并决定在一定时期内不予认可其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但最长不超过3年: br/ (一)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存在违反《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管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二)装运前检验机构存在违反《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管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九条规定情形的。 br/ 第三十五条 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当在每年度第一个月内向海关总署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见附件5)。报告内容包括机构现状及经营管理情况、装运前检验业务的实施情况、检验发现的不合格情况、受到的投诉举报和被调查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等。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五章 附则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三十六条 如无特指,本细则中所称“日”均为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天”为自然日,含法定节假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自 2018 年6月1日起施行。 /p
  • 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于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已于2016年3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 陈吉宁  发展改革委主任 徐绍史  公安部部长 郭声琨  2016年6月14日 附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  第四条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物。  第五条 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第六条 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七条 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废物类别,是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危险废物进行的分类。  (二)行业来源,是指危险废物的产生行业。  (三)废物代码,是指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其中,第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确定),第4-6位为危险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  (四)危险特性,包括腐蚀性(Corrosivity, C)、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  第八条 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并按代码“900-000-××”(××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进行归类管理。  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第九条 本名录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2008年6月6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同时废止。  附表: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pdf
  • 四川规定直接倾倒实验室废物最高罚10万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1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宣布《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于2013年9月25日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宾馆、饭店、餐馆、食堂等集中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应当对餐厨垃圾进行生产登记   ●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林竹草废弃物   ●禁止违反规定弃置或者向水体投放死亡畜禽、畜禽粪便、垫草垫料等固体废物   ●禁止露天焚烧依法收缴的需要销毁的假冒劣或者禁止流通的物品   ●实验室产生的废物应当分类暂存,不得直接倾倒。不得擅自弃置或填埋过期、失效及多余药剂。违者最高可罚10万元   与2003年四川省政府出台的《四川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相比,新出台的《条例》不但涉及了危险废物,还对数量庞大的工业固废、生活垃圾、水处理等做出规定。   四川省环保厅副厅长杨雪鸿在新闻发布会上解释称,《条例》既尊重了大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又在很多方面取得了突破,突出了四川特色。&ldquo 四川特色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重点区域,成德绵、达州、凉山是重点防治区域 二是重点企业,对产废量达一定量的企业进行重点防治 三是重点环节,在转移环节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同时,转移危险废物时,无转移联单的,运输单位不得承运、贮存,处置单位不得接收。&rdquo   建立固废污染防治监测体系和应急指挥体系   《条例》规定,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政府规划和目标管理,将固体废物监督管理部门延伸至街道办、乡镇政府,同时明确要有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固体废物。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污染情况及处置状况等信息,建立固废污染防治监测体系和应急指挥体系,搭建固废监测和监管平台。   支持研究固废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的技术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在秸秆利用方面,推进秸秆还田、秸秆气化、秸秆发电、秸秆饲料开发、秸秆工业原料开发等资源利用。   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组织和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   固废污染防治工作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条例》明确,单位和个人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及相关的综合利用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应当给予奖励。   工业固体废物实行申报登记制度   工业固体废物实行申报登记制度,内容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理等有关资料。   设有实验室的企业、学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实验室废物分类、登记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对实验室产生的废药剂、废试剂、实验动物尸体及其他实验室废物进行管理。   产生、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台帐,如实载明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时间、数量、去向等情况,并保存十年以上。违者处以三万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   从事危险废物利用或者处置的单位,应当建立生产管理台账,安装设施实施在线监控。违者处以二万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被列入防治范围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也被列入《条例》的防治范围,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置。   处置企业应当建立废弃电子产品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拆解、利用和处理的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基本数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 岛津推出《固体废物检测解决方案》
    固体废物简称固体废物或固废,俗称“垃圾”,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随着公民健康意识和生态意识的快速提升,“垃圾围城”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环境问题之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将固体废物分为城市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按其化学性质可分为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固废对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污染大气:如固体废物中有害成分由于挥发会导致大气污染;2)污染水体:如有害固体废物直接或间接排入江河湖海,会导致鱼类死亡等;3)污染土壤:固体废物的堆存,不但占用大量土地,而且其有毒有害成分会渗入土壤;4)传播疾病,威胁人类健康:人体以大气、水、土壤为媒介,将环境中的有害废物直接由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肤摄入。这些日益尖锐的问题已经引起民众的广泛关注。 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于1996年4月1日开始施行,共修订4次,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了第4次修订版。2017年4月,环保部网站公开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启动约300项环保标准制修订项目,以及20项解决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修订工作中有关达标判定、排放量核算等关键和共性问题项目,发布约800项环保标准。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 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完善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加强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管理。2018年7月,生态环境部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引起广泛关注。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本次《固废法》修订草案增加了排污许可制度、环境保护税、环责险等多个方面内容,并重申“洋垃圾”禁止令。政策的频出体现了国家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心与顺应民众对治理环境污染的强烈愿望。 目前,岛津公司在色谱、质谱、光谱等领域都有其完整、优质的产品线,为固体废物的分析提供了全方位的解决方案。针对固废的化学性质,常用的分析手段可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HS-GC、HS-GCMS、P&T-GC、P&T-GCMS等。2.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GC、GCMS、GC-MS/MS及LC、LC-MS/MS等。3.元素检测:AAS、ICP-OES、ICP-MS、EDX、XRF等 按照以上三类方法,整理了31篇应用数据,汇编了岛津《固体废物检测解决方案》。其中挥发性残留物检测5篇,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10篇,元素检测16篇。关于岛津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 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立
    “我国数亿吨低品质、难处置的危险和工业废物有望得到资源化利用。”在6月29日举行的固体废物协同资源化处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立大会上,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所长王琪研究员说。   固体废物协同资源化处理是指利用企业现有的工业窑炉,包括水泥窑、电厂和工业锅炉、炼铁高炉等,将固废与其他原料或燃料协同处理,在满足企业正常生产要求、保证产品质量与环境安全的同时,实现固废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环科院院长孟伟说,固废共处置产业前景广阔,意义重大。2009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1.4%,仍有超过4000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未进入正规处置场所,被堆存或倾倒 同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为67.8%,危险废物许可证中批准的危险废物处理能力不足2000万吨每年,远不能满足快速增加的危险废物处置需求,大量危险废物未得到无害化处置,环境风险极大。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固废的产生量还在不断攀升。   “我国现有或规划中的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设施,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其地理分布有一定局限性,在发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时,这些设施难以对集中产生的大量废物进行应急处置。”孟伟说,固废的组成特性决定了一些难处置的危险、工业废物可在工业窑炉中进行共处置。   据悉,固废共处置产业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应用广泛。2006年,欧洲水泥生产利用固废替代水泥窑生产所需燃料、原料比例已达18%、30%以上 美国约有900个锅炉开展了商业化的危险废物共处置业务,废物的燃料替代率达50%左右。
  • 实验室废物污染严重 必须建立有效机制
    “实验室产生的污染物常常被人们忽视,其实,实验室排放物往往是严重的污染源。而目前,这一领域尚处于法律监控盲区。”据新华社报道,在刚刚召开的吉林省政协会议上,有政协委员呼吁重视实验室污染问题。   实验室污染日益引起关注   实际上,近几年来,实验室污染不断成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话题。   浙江省的代表和委员曾透露,某实验室做蛋白质含量分析实验时,有害气体不经处理即排放,使周围居民咳嗽不止。   广西的委员也在提案中谈到:有的实验室有通风设备,可通风口直接对着窗外 有废液缸,可废液还是直接倒入下水道 解剖动物甚至在厕所里完成,实验完了一冲了之。   去年全国两会上,还有人大代表提出,针对某高校的调查表明,该校16个院系中有12个院系下属实验室存在污染物排放,比例为75% 其中危险废物占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认定的47大类中的28类,比例高达59.6%。   实验室废物处理也是科研人员自己关注的话题。在一些活跃着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专业网络论坛上,《科学时报》记者看到不少网友讨论这一话题。比如,有的人发帖子说:“我们是一个地级市,没有专门的废液处理机构,对甲醇等废液,环保局让我们拉到省城处理,费用太高,现在只能偷着倒入下水道。”跟贴的人有的批评这样做不对,也有的说:“情况差不多,我们也存在这个问题,比较头疼。”“我们也是,都是往下水道倒的,这样太危险了,但是没有办法。”还有的网友说,因为所在实验室常常把废液直接倒入下水道,管道都被腐蚀坏了,甚至直接污染地下水。   来自学校实验室的调查数据   2004年,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曾下发了《关于加强实验室类污染环境监管的通知》。但是《科学时报》记者上周从国家环保部污染防治司了解到,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实验室废物处理的环保法规。“如果属于危险废物就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法规)来管理,其他类别的废物就按其他类别废物(相关法规)管理。”该司的工作人员说,“国家对于危险废物有专门的管理程序,必须交给有资质的废物处理公司。”他还介绍说,环保部和教育部曾经合作进行过相关的调研工作。   2008年,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成立了“学校化学教学实验废液问题的研究”课题组,选取北京大学、湖南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的化学实验教学中心以及分布在各地的10所普通高中为代表,进行了废液量的调查。   教学仪器研究所负责该课题研究的彭实告诉《科学时报》记者,在此之前环保部门缺乏可以说明问题的相关数据。“我们想实际调查一下学校产生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帮助环保部门摸摸情况,为相关费用的投入、政策的制定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参考。”   这一研究首先完全依据讲义和教材上叙述的实验内容和参加实验人数,统计了理论上的污染物数量和种类。又作了一年的实证调查,让各个学校统计实际收集了多少废液,与理论数据进行对比。   这项研究还对1000多名来自16所“211工程”大学的化学教师、实验员、做化学实验的本科生以及600多名来自130所中学的化学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研究者还走访调查了国内若干所大学。   结果表明,我国高校和高中化学教学实验所产生的废液,绝大部分是需要回收处理的危险废液。就危险废液量(不包括洗涤液)而言,根据统计结果估算,各高校化学实验教学中心的危险废液规模大约在每年几百至几千升 普通高中学校校均危险废液产量大约为每年100~600升。废液以重金属、不含卤有机废液、废酸为主。根据这一研究结果,再考虑我国的学校数量,仅来自学校实验室的废液总量已经不容忽视。   而且该研究尚未包括科研实验的废液数据。   彭实等人的这项研究还指出: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排污管理的通知》以后,一些高校开始重视相关工作。但是,多数高校还是没有建立健全完备的废液管理机制,也缺少专项经费支持。而且由于整个社会处理危险废物的设施不完备,使得废液回收渠道不够畅通。师生们对废液的识别、分类以及处理方法等相关知识缺乏全面系统的了解,监管不够严格,少数师生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这些原因导致了废液的回收和处理还很不完全。而且,总的来说,高校交给专业处理公司处理的绝大多数是废弃化学试剂,真正意义上的实验废液并不多。高中的实验废液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状态,行政主管部门没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   经费从哪里来   “经费是各个学校都提出的问题。”彭实说。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副教授李铁龙谈起实验室废物处理时也表示:“这是个很费钱的工作。”   实验室的污染包括生物性污染、化学污染和放射性污染。李铁龙告诉《科学时报》记者,目前国内对实验室废物处理研究很少。“实验室废物的特点是种类多样,成分复杂,变化特别大。不像一般的工业废水是特定的污染物,特定的排放时间和排放量。科研人员经常每天做不同的实验项目,今天出来的物质和明天出来的物质是不一样的,有的甚至是相克相生的。   很难用特定的模式去处理它,处理起来难度非常大,成本也很高。”李铁龙说,这也导致了一些单位在这件事情上“睁只眼闭只眼”。   南开大学是彭实向记者推荐的在实验室废物处理上做得较好的国内大学。该校前几年新建的综合实验楼设置了专门的排水系统,与生活废水排水管道区分开来,并在地下室建立了专门的废水处理站。   武汉大学也是国内较早自己建立废水处理站的高校。该校环保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废水处理站现在每年还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检测。   李铁龙参与了南开大学综合实验楼废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工作。他坦承,由于实验室废液的复杂性,“我们的处理成本比一般的工业废水处理成本高多了”。   有的高校从每个课题的经费中收取一定比例的废物处理费,作为实验中心处理废物的专项费用,彭实觉得这个方法不错,值得学习。她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在实验室废物管理问题上形成机制。“其实有的高校实验中心的经费非常多,但是却没有专门的实验废液处理的经费名目,他们希望行政主管部门能在这些方面理顺了。”   也有的专家建议,实验室废液处理应享受政府环保待遇。为解决目前实验室废液处理成本过高,回收处理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各级政府应仿效香港特区政府的做法,给予实验废液处理企业正确的定位,明确其公益性而非营利性。并与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一样,政府给予补贴,以减轻学校和研究机构的经费负担,调动治污积极性。   重要的是管理和机制   在采访中,彭实和李铁龙都谈到,日本在实验室污染控制方面做得最好,在这一方面我国和日本“差得很远”。   但是日本并非胜在技术。李铁龙认为,对于实验室污染控制而言,“技术是次要的,重要的是管理和机制”。“我们前两年向天津环保部门建议,对实验室排放进行统一的监管,实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弃物,需要国家强制管理”。   据彭实了解,地方环保局对实验室的监管目前还主要靠各个单位的登记上报。也就是说,国内目前还主要靠科研机构和高校“自觉”。   据彭实介绍,关于废弃物,在日本有较完善的法律法规,相关教育和科研机构也被归入其约束范畴,使得对实验室废液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比如,日本高校大多设有综合管理环境事务的机构,称为环境保护中心,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管理规章和细则,使实验室废液管理能够有效开展。她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制定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和分类标准。记者在网上论坛也看到不少人询问是否有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定,这样才便于操作。   彭实和李铁龙都建议将实验室的排水管道改造纳入学校的基本建设规划里去。“只有管道独立才能有效处理和监测,监测达标后才能排放到公共排水管道里去。我国实验室的管道大多数与生活废水管道不分,环保部门也没办法监测。”日本大多数实验室的排水系统与生活废水的排水系统彼此分开,实验室废水有单独的排放口。“日本有的学校一旦发现污染物超标,就给实验楼停水。我国有的学者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到日本进修时,发现人家已经这样做了。”彭实说。   日本的另外一条经验是废液处理要源头化。彭实等人在研究报告中指出,发生源的废液性质是最明确的,如若排入管道后再分析处理,或搬运到较远的地方处理,难免会造成处理时间、人力、物力以及费用的增加。针对目前我国的国情,在产生废液的实验室利用简易的废液处理装置对废液进行及时处理,将那些在实验室无法处理的废液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处理,是比较现实可行的。   但是彭实也谈到我国实验室的危险废物处理还需要解决出口的问题。“因为整个国家的社会配套设施不完备,就算实验室认认真真收了,也面临把危险废弃物交给谁的问题。”她说,在调查中,有的单位反映:“以前还有公司收走,现在就让我们留在学校里存着。已经存了很多了,找不到出口。”   “这些问题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但只要重视,去做,慢慢就能得到解决。”彭实说。
  • 《“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印发
    关于印发《“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我们组织编制了《“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pdf   环境保护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卫生部   2012年10月8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相关中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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