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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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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家教你】如何看懂药品说明书之4 一药为何有多种名称?

    目前在市面流通的药品往往有多种或多个名称,给患者选购药品带来诸多不便。在药品使用说明书【药品名称】项下一般都列出了药品的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英文名称和汉语拼音,在有关的药物手册上还列出了药品的别名。对药品的这些名称,患者在用药前首先要明白其概念,以免糊涂用药。  通用名称:即国际非专利名称,指在全世界都可通用的名称。如阿司匹林、青霉素等。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是由国家药典委员会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组织制定并报食药监管部门备案的药品的中文法定名称,是同一种成分或相同配方组成的药品在中国境内的通用名称。一种药物只有一个通用名称。因此,凡上市流通的药品的标签、说明书或包装上必须要用通用名称。  商品名称:许多生产厂家或企业为了树立自己产品的形象和品牌,除了报批了通用名称之外,往往给自己的产品再注册一个商品名称,以示区别其他企业的产品。一般在商品名称的右上角加注○R,说明这个商品名称已被注册,其他厂商不得再使用。同一种药品由于生产厂家不同往往注册不同的商品名称,药品宣传大多使用商品名称。在用药前,要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弄清药品的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因为不同厂家生产的同一种药品,尽管商品名称不一样,但其通用名称是一样的。只要通用名称相同就属同一种药品,不可同时服用,否则会重复用药,后果严重。  别名:由于一定历史原因造成某药曾在一段时间使用过一个名称,后又统一改为现今的通用名称,那个曾使用一段时间、人们已习惯的名称即称为别名。例如雷米封为异烟肼的别名,扑热息痛为对乙酰氨基酚的别名等。http://www.sfda.gov.cn/WS01/CL0051/151743.html

  • 【转帖】国家药监局销毁假劣药品60余吨

    1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北京开展集中销毁假劣药品活动。  此次活动组织销毁了北京市药监局在专项整治实施以来查获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共计130多种,3000余件,约60余吨,货值4000余万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边振甲表示,去年以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针对药品监管工作的要求,连续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的专项行动,特别是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全面深入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以查办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查处了一批制售假劣药品的案件。  据了解,2010年全国各级药监部门查办的重点案件81起,配合公安机关集中捣毁了一批生产假药的窝点,摧毁销售假药的网络。专项整治以来,仅北京市药监局就出动人员2000多人次,开展联合执法44次,与公安等相关部门合作破获制售假劣药品案件7起,抓捕涉案人员百余名。

  • 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

    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是一种先进的科学仪器,主要用于检测食品和药品中的胶体金含量。胶体金是一种微小颗粒的金纳米材料,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该分析仪通过采用高精度的技术和方法,能够准确测量食品和药品中的胶体金含量,为生产厂商和消费者提供关键的信息和保障。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在功能构成上非常全面,主要包括分光光度模块、新型农残检测模块、胶体金检测模块、荧光检测模块、数字化管理模块等,可以快速检测200多种食品安全项目,如兽药残留、农药残留、非法添加剂、细菌数值等指标。  在使用上,该分析仪操作简便。操作人员只需将待测样品放入仪器中,按照指示进行相应操作即可。在仪器运行一段时间后,可以观察屏幕上显示的结果,根据仪器提供的标准曲线,确定目标物质的浓度。同时,该分析仪通常具有连接电脑的功能,可以方便地导出数据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处理。  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是一款功能强大、操作简便的仪器,为食品和药品行业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监测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如需了解更多有关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的信息,建议查阅相关文献或咨询专业机构。

  • 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有哪些优势

    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具有多重优势,使其在食品安全和质量检测领域占据重要地位。以下是该分析仪的主要优势:  高灵敏度与准确性: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采用表面增强技术,能够提供极高的检测灵敏度,能够准确检测到低浓度的胶体金。这使得分析仪在食品安全检测中能够精确捕捉微小但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污染物,从而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快速检测:该分析仪的分析过程通常快速简便,可以在几分钟内得出结果,无需繁琐的样品前处理。这种快速检测能力使得分析仪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或大量样品检测时具有显著优势,能够迅速作出反应并提供及时的数据支持。  多功能性: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具有广泛的应用范围,可以检测多种类型的食品和药品样品,如饮料、食品添加剂、药物制剂等。同时,它还可以检测兽药残留、农药残留、非法添加剂、细菌数值等多种食品安全指标,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全面的解决方案。  智能化与便捷性:分析仪通常配备液晶触摸屏显示和智能操作系统,使得操作更加简便直观。此外,一些高级型号还具有自动保存检测结果、数据管理和传输等功能,方便用户进行数据分析和追溯。  高可靠性与稳定性: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采用先进的检测技术和高质量的组件,确保了其在长期使用中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这使得分析仪能够持续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以其高灵敏度、快速检测、多功能性、智能化和可靠性等优势,在食品安全和质量检测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为食品生产厂商、监管部门和消费者提供了强大的技术保障,有助于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4/202404231527520748_5003_4214615_3.jpg!w690x690.jpg[/img]

  • 【专家教你】如何看懂药品说明书之3 药品说明书如何而来

    对于药品来说,药品说明书就如同人的“出生证明”一般,是药品上市时就随身携带的,包涵药品最基本、最主要的信息。教会患者如何更好、更快、更准确地看懂药品说明书,就从这份药品“出生证明”如何产生说起吧。  首先,如同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一样,药品说明书是在药品注册时由申请人(药品生产企业或者研发者)提出,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上市后药品使用的依据。  1.“起名”  在药品说明书的【药品名称】项下,包括了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英文名称和汉语拼音。通用名称是药品的法定名称,是在全世界都可以通用的名称,商品名称是生产厂家或企业的产品注册商品名(品牌名)。如果将通用名称比作“学名”的话(比如盐酸氟西汀,抗抑郁药),那么商品名称就像是企业给孩子取的爱称(比如商品名“百优解”)。  此外,我们还能通过药品的通用名称,发现药品属性的小秘密,比如以“他汀”为后缀的药物(如洛伐他汀、辛伐他汀、普伐他汀、阿托伐他汀等)属于他汀类药物家族,具有降血脂的作用,但像同一家族的兄弟一样,它们之间又各有差异。  2.“内在”与“外貌”  药品生产者需要通过实验确证,在药品说明书【成分】项中注明药品的化学信息、中药中各味中药的组成,特别是在患者同时服用多种药物时需要关注“成分”信息,可以避免重复用药。而【性状】则描述了药品的“外貌”与“气味”,药品实物与说明书中性状的对照,可作为药品真伪、是否变质的一个判断依据。  3.“性能测试”  药品说明书的【功能主治】/【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相互作用】、【临床试验】、【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等内容是由众多药物学家、药理学家、药化专家、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一系列符合法规、标准和原则的药理学、毒理学、药效学、药物动力学、生物药剂学、药物临床试验,以及药品上市后监测等得到的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数据和结论。  【功能主治】/【适应症】告诉我们药品可以用于“做什么”,在治疗哪种疾病或者改善缓解哪些症状方面具有“特长”,而【药理毒理】则向我们解释了药品“为什么”能产生这些作用的机理机制。  【用法用量】说的是“怎么用、用多少”,而【药代动力学】则是提示药品在体内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情况,为药品“为什么”这样用提供更为详细的实验依据。  【不良反应】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就像是一个人不可避免的总会有缺点一样,不良反应是指药品在正确使用的前提下,也可能出现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禁忌】项是为了避免药物使用给人体带来的损害,明确告诉大家哪些人不能用、哪些事不能做;【注意事项】则是提醒在使用药物过程中我们需要小心注意的内容。  总体上说药品说明书主要包涵了上述内容。写好药品说明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首先,药品说明书是研究出来的,不是“写”出来的。药品说明书中的每一句话都必须有科学数据作支撑。其次,药品说明书的“雅”与“俗”是十分难以把握的。写得太专业了,一般患者看不懂;写得太通俗了又往往说不准确。这是一个让全世界的药品研发和监管者都十分头疼的事情。有的采取两个版本,专业版本给医生看,通俗版本给患者看。再次,药品说明书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研究的深入和人们认知水平的提高,应不断修订完善。随着我国药品研发水平的提高和药品监管能力的增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积极探索,规范和完善药品说明书的审批和修订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医生和患者。  药品说明书是指导临床正确用药的重要依据,对于安全、合理地使用药品具有重要作用。http://www.sfda.gov.cn/WS01/CL0051/151743.html

  • 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是什么

    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是一种先进的科学仪器,专门用于检测食品和药品中的胶体金含量。该分析仪通过高精度的技术和方法,能够准确测量食品和药品中的胶体金含量,为生产厂商和消费者提供关键的信息和保障。  胶体金分析仪的工作原理基于胶体溶液中纳米颗粒的光学性质,通过测量光的散射强度来得到颗粒的浓度信息。当光与金纳米颗粒相互作用时,根据散射光的洛仑兹-米耳斯理论,可以得到散射强度与颗粒的浓度之间的关系。仪器中的光源会照射到样品中的金纳米颗粒上,部分光会被颗粒散射并检测到。然后,光学传感器,如光电二极管或光散射仪,会测量散射光的强度,并将其转化为电信号。最后,分析仪会处理这些电信号,进而计算出颗粒的浓度。  这种分析仪具有多种功能模块,如分光光度模块、新型农残检测模块、胶体金检测模块、荧光检测模块以及数字化管理模块等,可以快速检测200多种食品安全项目,包括兽药残留、农药残留、非法添加剂、细菌数值等指标。此外,它还具有15.6英寸液晶触摸屏显,搭配运行安卓智能操作系统,使得操作更为方便且性能更强。  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在多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如食药监局、卫生部门、高教院校、科研院所、农业农村局、食品深加工企业及检验检疫部门等。其高灵敏度、高准确度和高效率的特点,使得它成为食品安全和质量检测的重要工具。  总的来说,食品药品胶体金分析仪是一款集多功能于一体的先进检测设备,为食品和药品行业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监测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img=,690,6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4/04/202404231526532789_7703_4214615_3.jpg!w690x690.jpg[/img]

  • 【专家教你】如何看懂药品说明书之2 患者有必要读懂药品说明书吗?

    为让公众更深入了解药品说明书,提升公众科学合理安全用药的意识和能力,近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专家撰写了系列科普文章,系统介绍如何看懂药品说明书。详细信息请查看附件。如何看懂药品说明书之2 患者有必要读懂药品说明书吗?  药品说明书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指导医生和患者选择、使用药品的重要参考,也是保障用药安全的重要依据,具有医学和法律意义的文书。在服药前不看或者看不懂药品说明书,这就会给安全用药带来隐患。看药品说明书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看清药品名称:有时一种药品有多种药名,如通用名、商品名、别名等。药品的通用名称是国家药典采用的法定名称,不论哪个厂家生产的同种药品都只能使用的名称。商品名称是药厂通过注册受法律保护的专有药名。患者只要弄清楚药品的通用名,就能避免重复用药,因为一种药只有一个通用名。  (2)掌握适应症:适应症指药品适用于治疗哪些疾病。一定要注意药品的适应症,只有对症下药,才能达到治病的目的。  (3)药物的用法用量很关键:不同的药物分别要求在饭前、饭后或饭时服。饭前指用餐前半小时,饭后指用餐后15~30分钟,饭时服指用餐的同时服,遵照规定服药,有利于药物的吸收和避免不良反应。药物的用量,应根据年龄不同而区别。说明书上的用量大都为成人剂量,60岁以上老人通常用成人剂量的3/4,小儿用药量比成人少,可根据年龄按成人剂量折算,也可按体重或按体表面积计算用药量。  (4)重视说明书中的禁忌证和注意事项。  (5)认真对待药物的不良反应:药物使用说明书上所列的不良反应,不是每个人都会发生,一般发生率很低。出现药物不良反应与很多因素有关,如身体状况、年龄、遗传因素、饮酒等。不要看到说明书上列了一大串不良反应就不敢用药了,在用药时出现不良反应,轻微而又需继续治疗的,可以一边治疗一边观察,同时向医师及药师咨询,较严重的应立即停药到医院就诊。http://www.sfda.gov.cn/WS01/CL0051/151743.html

  • 【新闻追踪2】破译“药品降价死” !

    年末岁首,杭州天天好大药房据店里登记的一份“百姓缺药登记表”到市场采购时发现,表上70%的药品早已无人生产。这些全是政府明令降价,或价钱便宜、疗效明显的药品。这“缺药登记表”凸显出当前我国药品“降价死”怪现象:药品降价——代理商停进货——医院停开方——药厂停产——“降价药”改头换面变新药重新审批后高价再上市——药品降价演化为涨价(见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shtml/20070211/743787/)到底我们拿啥去守住这道药品关口?在我看来,根治药品一降就“死”至少需过三关:其一,依法改革,从严审批新药;其二,揪出药品流通领域里的“黑手”;其三,一刀切剥离药品直接进医院的权力。 先说降价药的非法“重生”问题。诚如杭州天天好药房总经理陈金良所称,随着降价药消失,一夜之间又生出了众“新药”,如已不常见的普通红霉素药品,“重生”后市场上便有47种名称,价格瞬间涨成普通红霉素的10倍。 实际上,对我国近年来每年都要批准的1万多种新药,百姓不会因药品创新的突进而感到欣然,相反,看到的却是身披各种光怪陆离之马甲的价涨了数倍的便宜旧药。当前新药审批需从严把关,按照国际上流行的药品学名与分子含量为基础标准的方法来定价定质。全部停止那些只改变药品填充剂而更换商品名的假冒新药的审批与政府定价。当然,这要靠相关法律法规的跟进,阳光公示、阳光审批、阳光收费,从而做到以法律制度去守关,而非领导作用去把关。

  • 评论:中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根源何在

    2012年09月03日10:07 中外对话 中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之所以蔓延到今天这样,形成在全行业、全领域广泛存在、难以收拾的局面,首先是因为问题本身的特性——中国的食品安全是一个结构性问题。所谓结构性问题,即其形成过程是由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合谋、问题本身也受到制度性鼓励。这样的问题不能指望通过一个事件的刺激,针对某一个环节就可以解决。从食品安全问题的经济源头来看,在中国,象能源、重工、化工、通讯等产业一般都是高利润行业,这些行业存在着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以保证国有垄断企业的利益。在这样的经济结构中,能够留给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进入的领域并不多。而过多的企业进入有限的领域,也导致这些领域达到过度竞争的状态。对食品医药等行业来说,由于进入的资金技术门槛低,企业多呈现小、散、低的结构性缺陷,创新能力不足,就只能在歪门邪道上想办法。在因过度竞争而导致的“比坏”竞争格局已经形成的情况下,通过假冒伪劣来降低成本就成为常态,而那些关注食品安全的企业反而会失去竞争力甚至被劣质企业淘汰出局。不仅市场过度竞争会带来劣币驱逐良币的效果,食品药品企业还面临着国家税收等巨大压力。各种各样的税费,包括正常但比其他国家更重的税收、路桥费、工商管理费等仅在中国才大规模存在的额外费用等,也将食品经济链条的利润压缩到最低。在某种食品药品最终能够被消费者使用之前,从原料运输、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都产生了极大的附加成本,使得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税收负担极重,无法做大做强。在食品药品市场生产供应链日趋复杂,市场开放性日趋增强的情况下,这些环节的负担最终都会以正常(涨价)或者违法(制造价低但有毒的产品)的形式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所以,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都着重于在农场、工厂的源头监控,而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则可能发生在各个环节。从政府监管层面来看,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政府保持对市场的介入,中国政府的财政汲取能力不断增强,但管治能力却在下降。近年来中国食品安全管理在立法层面成就显著,《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继出台,一系列国家标准也大部分跟国际接轨。但这些越来越细致的法律却并没有改善国内食品安全日益恶化的现状。根子出在执行环节。内地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门很多,权责过于分散:卫生部起综合协调作用并进行风险评估;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检总局负责进出口以及监管生产加工环节;药监局管药品;流通的食品主要是工商局监管。多头监管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在没有出问题时交叉管理,增加企业成本;二是在出了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谁都不管,即有人捞钱、无人负责。而两者都造成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大,安全难以保证。十几年前朱镕基访问美国期间,重点视察的一个单位就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这个机构在享有食品药品监管上的超级权力,在美国存在了100年以上。朱总理回国后成立了一个类似的食品药品安全统一监管机构,但由于种种原因最后无法发挥作用而被迫撤并。

  • 【原创】进口药品注册

    (港、澳、台)化学药品医药产品注册 2006年02月20日 发布   一、项目名称:(港、澳、台)医药产品注册  二、许可内容:  (港、澳、台)化学药品医药产品注册,其分类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二注册分类,即:  注册分类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注册分类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三、设定和实施许可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四、收费:  进口药审评及审批收费45300元。  完成临床以后的注册申请,因申请进口临床试验时已收费,故不收费。  收费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药品审批、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5)340号]。  五、数量限制:本许可事项无数量限制  六、申请人提交材料目录:  《进口药品注册申请表》  (一)综述资料:  资料编号1、药品名称;  资料编号2、证明性文件;  资料编号3、立题目的与依据;  资料编号4、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  资料编号5、药品说明书、起草说明及相关参考文献;  资料编号6、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二)药学研究资料:  资料编号7、药学研究资料综述;  资料编号8、原料药生产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制剂处方及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  资料编号9、确证化学结构或者组份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资料编号10、质量研究工作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资料编号11、药品标准及起草说明,并提供标准品或者对照品;  资料编号12、样品的检验报告书;  资料编号13、原料药、辅料的来源及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书;  资料编号14、药物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资料编号15、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  (三)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资料编号16、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综述;  资料编号17、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资料编号18、一般药理学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资料编号19、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资料编号20、长期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资料编号21、过敏性(局部、全身和光敏毒性)、溶血性和局部(血管、 皮肤、粘膜、肌肉等)刺激性等特殊安全性试验资料和文献资料;  资料编号22、复方制剂中多种成份药效、毒性、药代动力学相互影响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资料编号23、致突变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资料编号24、生殖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资料编号25、致癌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资料编号26、依赖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资料编号27、非临床药代动力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四)临床试验资料:  资料编号28、国内外相关的临床试验资料综述;  资料编号29、临床试验计划及研究方案;  资料编号30、临床研究者手册;  资料编号31、知情同意书样稿、伦理委员会批准件;  资料编号32、临床试验报告。  以上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二。  七、对申请资料的要求:  (一)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  1、申报资料首页为申报资料项目目录,目录中申请资料项目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7号)附件二的顺序排列。每项资料封面上注明:药品名称、资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请机构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2、申报资料应使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内容完整、规范、清楚,不得涂改,数据真实、可靠。  3、资料按套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分类、注册分类、药品名称、本袋所属第X套第X袋每套共X袋、原件/复印件 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注册代理机构名称。  4、注册申请报送2套完整申请资料(至少1套为原件)和1套综述资料复印件,申请表4份(2份原件,2份复印件)分别装入各套资料中(全套原件资料内放入1份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表复印件)。  5、《进口药品注册申请表》: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下载,按要求填写后打印并保存,要有境外申请人的盖章或签字及国内代理机构盖章签字。  6、申请人对下述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交电子文本:资料编号:1、3~7、16和28;以上项目资料中的证明性文件、图形图像或者文献资料的复印件,可暂不要求提供电子文本。  7、在邮寄或者递交申请资料前应将申请表的电子版发送到以下药品注册专用电子邮箱地址:ypzcsl@sda.gov.cn和ypzcsl@nicpbp.org.cn 和ypzcsl@vip.sina.com和ypzcsl@vip.163.com。  8、待确定我局已经收到电子资料后,向我局提交或邮寄申报资料的纸质资料。  9、电子版资料与纸质资料应相同,申请表的核对码应一致。  10、外文资料应翻译成中文。  (二)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  1、《进口药品注册申请表》的填写应准确、规范,符合填表说明的要求。  (1)药品注册分类:参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7号)附件的相应条款填写。申请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销售的药品,按照注册分类1类的规定报送资料;其他品种按照注册分类3类的规定报送资料.属于注册分类1类的药物,应当至少是已在国外进入II期临床试验的药物.  (2)附加申请事项:可同时提出非处方药等附加申请。  (3)规格:申请注册的药品有多个规格的,应当根据提交资料是否独立成套确定规格项填写一个或多个规格;各规格独立成套的,一表一规格,各自发给受理号;各规格资料共用一套,一表填入多个规格,只发给一个受理号。

  • 新修订药品GMP实施解答(八)

    新修订药品GMP实施解答(八)1.口服固体制剂的空气净化系统在不生产时间停运,在生产前的一定时间前开启,并经过验证,该时间段可以到达自净。这种做法是否符合药品GMP的要求?  答: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药品品种、生产操作要求及外部环境状况等配置空调净化系统,使无尘车间生产区有效通风,并有温度、湿度控制和空气净化过滤,保证药品的生产环境符合要求。  企业在对系统进行设计、确认、运行、管理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对于生产环境的影响,并不能仅从一、两个方面考虑问题。如果企业的空气净化系统采取所问问题的方式,企业在进行验证时应考虑到停运的时间、环境的温湿度、不同季节环境中可能存在的菌种、芽孢等最差条件,并进行充分验证。空气净化系统停运后重新开启,无额外的消毒措施,只单纯依靠自净时间控制,很多时候容易导致产品微生物污染的风险。2.制剂的原辅料称量室应如何专门设计,或者说在规范上有什么具体要求?专门的措施是指什么?是否所有物料都要在不同操作间进行?如果所用物料种类较多应如何进行设计?  答:《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五十二条规定:制剂的原辅料称量通常应当在专门设计的称量室内进行。  称量过程,尤其是某些固体制剂称量是一个产尘量大的过程。且在进行原辅料称量时,一段时间内会对一个制剂产品的多个物料进行称量,如果企业的品种多、产量大,该称量间的使用负荷也较大,还涉及能否进行快速清洁,提高生产效率等问题。  针对这一特点,“专门设计”主要是指称量区域如何有效地降低污染及交叉污染的措施。这些措施及带来的操作应该是可持续、可操作的。企业应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可采用强制气流组织的称量罩、相对负压等各种设计方式,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的风险。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没有强制要求所有物料都要在不同操作间进行。企业应对物料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物料的特性、活性和毒性等进行评估,来确定是否需要分成不同操作间进行称量。另外,企业在设计称量流程时还应根据各种物料交叉污染的风险考虑规定称量的顺序及相应的清洁控制程序。3.产尘操作间(如取样、称量、粉碎、混合等)防止粉尘扩散的措施有两种:(1)房间空气直排并保持相对负压,(2)设置捕尘装置。是否采取二者中的一种方法即可?  答:《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五十三条规定:产尘操作间(如干燥物料或产品的取样、称量、混合、包装等操作间)应当保持相对负压或采取专门的措施,防止粉尘扩散、避免交叉污染并便于清洁。  药品GMP没有明确企业必须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企业应当综合物料特性、工艺操作要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评价,确定采用一种还是多种措施来防止粉尘扩散、避免交叉污染。但应当注意的是无论采取何种措施,都要确保这一种或两种措施的有效性。4.中控室可以在生产区,与生产共用空调系统,那么进行内毒素、血凝效果(二者均为活性检定)检测是否可行?洁净区环境监测的准备和培养能否也在生产区内的中间控制区进行?  答:《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五十六条规定:生产区内可设中间控制区域,但中间控制操作不得给药品带来质量风险。中控室进行的检验或测试的项目是那些诸如测试片重、装量、pH、水分等的项目,一般不会给生产线上的产品带来显著影响。检验过程有可能对正常生产的产品产生影响,或导致污染或交叉污染的风险,因此,《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第六十三条规定:质量控制实验室通常应当与生产区分开。  内毒素和血凝效果检测均有可能引入阳性对照,管理不善的话,所用的阳性物质存在影响正常生产的潜在可能性;在中控区内进行环境检测样品的准备和培养,培养基是富营养的物质,易受污染,而培养后一般都有微生物生长,生产区域内易产生污染,因此都不建议在生产区内进行上述试验。企业应对以上的项目进行评估,如果执意要采用所提问题中的方式,则可能需要采取额外的控制措施。5.仓储区的常温库是否必须对温湿度进行连续监测?是否只对于有特殊储存要求的物料应当连续检测?如果仓库只存放纸箱,是否也需要连续监测温湿度呢?  答:温湿度监测的目的是为了掌握物料所处的环境状况,进而确定对物料的质量是否产生影响。  由于各企业的物料性质、所处气候环境、仓储区控制温湿度的方式等各不相同,药品生产管理规范并没有强制要求一定要对仓库温湿度进行连续监测,但温湿度的监测方式应当满足对于仓储区域内物料或产品的管理要求。  企业应综合考虑物料或产品的性质、所处气候环境、仓储区实现温湿度控制的方式,以及该控制方式的有效性等多个方面因素,确定是否采取连续监测的方式。6.口服固体制剂的洁净区微生物监测也需要动态进行吗?若需要,其标准是否与D级一致?什么样的微生物监控措施才是适当的?  答:口服固体制剂的生产一般在D级下进行,通常不需要对产品进行动态微生物监控,而应定期对微生物污染的水平进行监测和评估。D级动态微生物监控标准可以参考药品GMP附录1无菌药品第十一条。  微生物监控所采取的措施应与风险相适应。企业应该结合产品实际、生产管理以及人员管理等自身具体情况来确定可行的监控措施,积累必要的数据进行评估,建立能够识别出污染的指标,最终达到保证产品质量的目的。(本栏目由本报和国家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联合推出。本期问题由国家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解答。有关解答内容只限于所提问题本身,仅供参考。)

  • 欧洲牛奶中发现20余种化学药品成分

    随着污染的加剧,牛奶的品质已经不再那么令人放心了。不仅国内如此,国外也不例外。西班牙和摩洛哥的科学家使用高敏感检测方式,对分别从两国国内采集的20份牛奶样本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牛奶样本中含有多种用来治疗动物和人类疾病的化学药品成分。 《农业化学与食品化学杂志》公布了详细的成分检测结果,一杯牛奶所含化学药品成分的种类可能高达20种,包括止痛药、抗生素和生长激素等多类不应该出现的成分。例如,牛奶中所含的消炎药物成分包括尼氟灭酸、甲芬那酸和优洛芬,还含有一种名为雌二醇的雌性性激素。 研究人员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奶牛在养殖过程中使用了一些化学药品或促生长剂,或者这些药物成分是通过饲料进入动物体内,也还可能是牛奶在农场受到了污染。他们认为,如果在西班牙和摩洛哥的牛奶中所发现的药物成分准确无误的话,那么产自英国和北欧的牛奶肯定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据悉,参加检测的不仅有牛奶,还有羊奶和人奶。研究者在羊奶中发现了尼氟灭酸的成分,在人奶中发现了止痛药布洛芬和萘普生的成分,还有抗生素三氯苯氧酚和激素类药物成分。 虽然这些药品的剂量非常小,不足以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但是该发现充分说明了人类所制造的化学药品在整个食物链中已无处不在。

  • 欧洲牛奶中发现20余种化学药品成分

    随着污染的加剧,牛奶的品质已经不再那么令人放心了。不仅国内如此,国外也不例外。西班牙和摩洛哥的科学家使用高敏感检测方式,对分别从两国国内采集的20份牛奶样本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牛奶样本中含有多种用来治疗动物和人类疾病的化学药品成分。 《农业化学与食品化学杂志》公布了详细的成分检测结果,一杯牛奶所含化学药品成分的种类可能高达20种,包括止痛药、抗生素和生长激素等多类不应该出现的成分。例如,牛奶中所含的消炎药物成分包括尼氟灭酸、甲芬那酸和优洛芬,还含有一种名为雌二醇的雌性性激素。 研究人员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奶牛在养殖过程中使用了一些化学药品或促生长剂,或者这些药物成分是通过饲料进入动物体内,也还可能是牛奶在农场受到了污染。他们认为,如果在西班牙和摩洛哥的牛奶中所发现的药物成分准确无误的话,那么产自英国和北欧的牛奶肯定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据悉,参加检测的不仅有牛奶,还有羊奶和人奶。研究者在羊奶中发现了尼氟灭酸的成分,在人奶中发现了止痛药布洛芬和萘普生的成分,还有抗生素三氯苯氧酚和激素类药物成分。 虽然这些药品的剂量非常小,不足以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但是该发现充分说明了人类所制造的化学药品在整个食物链中已无处不在。 中国日报

  • 如何看懂药品说明书之10 说明书罗列的不良反应多就不是好药吗?

    不能这样认为。因为“是药三分毒”,药品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很多患者用药时常被药品说明书中一长串的药品不良反应吓坏了,于是就专门找哪种药的说明书里不良反应写得少的才敢用。其实药品的不良反应不是在每个人身上都会发生,它与患者的身体状况、年龄、遗传因素、生活习惯等多种因素有关;有些不良反应是轻微的、暂时的,不会影响治疗和用药安全,只需要加强观察即可,而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几率是很低的。药品的不良反应是在长期医疗实践中总结和积累出来的,是用药经验的一部分,而说明书作为法定文件,提供完整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尽到告知义务是其基本功能。所以,既然没有药物是绝对安全的,没有写不良反应信息不等于没有不良反应发生,一般来说,应更加信任那些有详尽不良反应信息厂家的药品说明书,因为详尽的信息反而给临床治疗的安全性加了一道防线。  随着人们对健康和生活质量的问题日益关注,药品不良反应的危害已经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重视。我国已经建立和不断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追踪,将更多的信息提供给临床,以尽量避免和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给人们造成的各种危害。  相关链接---药品不良反应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来源:http://www.sfda.gov.cn/WS01/CL0051/151743.html

  • 【新闻追踪1】3000多种药因降价停产 改头换面后高价再上市!

    年末岁首,杭州市天天好大药房依据店里登记的一份“百姓缺药登记表”到市场采购中发现,表上70%的药品早已无人生产。这些全是政府明令降价,或者价钱便宜、疗效明显的药品。   这份“百姓缺药登记表”凸显出当前我国药品“降价死”怪现象:药品降价——代理商停止进货——医院停止开方——药厂停产——“降价药”改头换面变新药重新审批后高价再上市——药品降价变成了涨价!  这份《百姓缺药登记表》表明,老百姓需要的都是些“老药品”,如阿莫西林、头孢曲松钠、酵母片等,其中大多为政府明令降价的药品或者价钱便宜、疗效明显的药品,于是药房决定成立一个“老药柜台”,以满足百姓吃普通药的愿望。  可是药房到市场采购后发现,70%的“老药”特别是降价药早已没有了货源,“老药柜台”一问世就处于难以为继的窘境。  据这家在杭州较有影响的平价药房介绍,开业3年来共采购药品2万多种,目前只剩下9000多种在正常经营,其中有3000多种药因降价而不见踪影,阿莫西林等常用抗菌素都进不到货。  药房总经理陈金良认为这是药品代理商在作祟:调低价格降低了代理商的利润空间,而每个药企都有许多个代理商,他们的惯用手法是“停止供货”和“药品重生”:随着降价药消失,一夜之间又生出了很多“新药”,如已经不常见的普通红霉素药品,“重生”后市场上有47种名称,价格是普通红霉素的10倍,“其实它们的区别就是添加剂不同,但只要换了名,仍能得到‘新药’批准,每一次降价给百姓带来的利益都被代理商们迅速消化。”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赵博文说:“从1997年到2006年,政府对药品降价次数多达19次,降价金额近400亿元,其降价范围之广、频率之高、力度之大都是史无前例的。但这么大力度的降价,百姓还是没有得到多少实惠。”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疑难病症专家委员会委员赵学铭说,不论哪种药,只要一宣布降价,不久就会在市场上消失。  赵博文分析说,当前我国有6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在生产领域已经处于一种完全的市场竞争状态;但在消费环节,85%的药品仍然被医疗机构所掌控,医疗单位既是买方市场的支配主体,又是卖方市场的支配主体。上游的市场竞争和下游的垄断经营存在冲突,垄断经营就像个过滤器,过滤掉了充分市场竞争给百姓所带来的好处。  安徽医科大学药学院副院长陈飞虎教授说:“药品价格越低,越是卖不出去,这是因为老百姓对于药品的消费一直处于被动状态,由于有回扣、利润诱惑,医生自然开那些利润高的药品,价格低、利润小的药品也就很少能为百姓使用。代理商和医疗机构不进降价药、低价药,药品生产企业也就只好停止生产。”  他说,如用于增加免疫功能的“胸腺肽注射液”,进口的700元一瓶,合资生产的200元一瓶,国产的五六元钱一瓶,药效基本一样,但由于医院用国产药只有几角钱的利润,所以基本不进货,长此以往,国产的“胸腺肽注射液”就将被淘汰。  近年来,我国每年几乎都要批准1万多种新药。陈飞虎说:“一种新药的申报资料至少要1米多高,审批人员不可能在一年内看完这么多的资料,目前所谓的‘新药’并不是新研发的药,而是老药换了身新衣服。”  浙江和安徽的一些基层药监部门干部说,“老药”变“新药”的背后,实质是“老药”变“新价”。比如一种名为巴米尔泡腾片的药品,其实就是阿司匹林改的,但价格却从几分钱一片变到了1块钱一片,“老药”“新药”一字之差,价格却相差几十倍。

  •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一、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  (1)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4)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份的药物;  (5)新的复方制剂;  (6)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国内外均未批准的新适应症。  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1)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及其原料药,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2)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和/或改变该制剂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3)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增加已在国外批准的新适应症。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二、申报资料项目  (一)综述资料  1.药品名称。  2.证明性文件。  3.立题目的与依据。  4.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  5.药品说明书、起草说明及相关参考文献。  6.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二)药学研究资料  7.药学研究资料综述。  8.原料药生产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制剂处方及工艺的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  9.确证化学结构或者组份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0.质量研究工作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1.药品标准及起草说明,并提供标准品或者对照品。  12.样品的检验报告书。  13.原料药、辅料的来源及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书。  14.药物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5.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三)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16.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综述。  17.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8.一般药理学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19.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0.长期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1.过敏性(局部、全身和光敏毒性)、溶血性和局部(血管、皮肤、粘膜、肌肉等)刺激性等特殊安全性试验资料和文献资料。  22.复方制剂中多种成份药效、毒性、药代动力学相互影响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3.致突变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4.生殖毒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5.致癌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6.依赖性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27.非临床药代动力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

  • 【分享】哪些情况容易出现药品不良反应?

    哪些情况容易出现药品不良反应? 首先,从用药方式上看。用药方式有外用、口服、雾化吸入、肌肉注射、静脉滴注、静脉注射等。从这些用药方式上看,静脉用药(包括静脉注射和静脉滴注)由于药物直接进入血液,药物全部吸收进入全身分布,血药浓度高,容易产生不良反应。所以,临床上根据病人的病情,能够口服给药的,不要肌肉注射;能够肌肉注射的,不要静脉用药。这样,可以预防和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其次,从药物分类上看,抗菌药物是引起不良反应最多的一类药物,其次是心血管病用药。 还有,每个人对药物的反应不同,有些人特别容易受到药物不良反应的伤害,这些高危人群有:老年人、孕妇、婴儿和儿童、肝脏疾病患者、肾脏疾病患者、罹患多种疾病患者。这些患者用药时要更加谨慎。 有些药物会与食物、酒精、其它药物交互作用,产生不正常的反应。故服用药物时,必须先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向医师询问处方药的交互作用。

  • 【分享】识别药品真假的一般常识

    [size=4][color=#DC143C]从药品的包装、标签或标贴识别[/color][/size]  药品包装是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外包装是运输包装,内包装是盛装药 品的瓶、塞、纸盒、塑料袋、铁听以及贴在这些容器外的瓶签、填充物及封口标 贴等。生产厂家为保证成品质量,在选择包装材料、包装容器时,都是根据药 品理化性质、剂型、储运条件等各种因素,在定点包装厂长期成批购买。材质、 颜色、厚薄、大小都基本一致,特别是用机械包装的制药厂,包装大小规格必须 一致。而假药很多用旧瓶包装,大小、高矮、颜色不一,有的还有不同程度污 迹。撕下纸盒或瓶上的假标签仔细检查,下面还能发现原来标签的痕迹。假 冒针剂中,时常可以发现在大包装内,有多个厂家、多种批号生产的药品混装, 玻璃安瓿大小、粗细、高低也不一致。而且造假针剂多是手工操作,瓶的封口 也不大平圆,或者起泡,或者留有大小不等的尖头。《药品管理法》规定:标贴 及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法定通用名称、规格、装量、生产厂家、批准文号、 产品主要成分、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有效期及贮藏 条件等。造假药的人有很多是外行,对药品外文名称、化学名、作用、用途、批 准文号、批号及说明书中某些内容不甚了解,甚至出现明显错误。如检查中曾 发现假冒上海新亚制药厂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在说明书上把“抗生素类药” 错写成“抗生类素药”。假冒河南驻马店地区生产的土霉素片,错把拉丁文印 在中文名称的上面。从查出的假药案中,绝大多数标签是用老式圆盘机印制的,印刷质量低劣,如套色越轨,着色轻重不一,版面有污迹,字迹不清,大面积 套色上常常有飞白。由于手工制作,四面留边宽窄不等,切边粗糙不整。目前 有的企业为了防止假冒,采用了防伪冒标贴。如“一洲洋参丸”,内包装盒下 封口,有一个直径10cm印有帆船图形的透明封签,上封口有一个直径20cm 圆形白地金字封签,上有“注册商标‘一洲’专利封签”字样,这个封签采用防 伪技术,上有“独有专利封签,遇有高温测试时,封签中间的圆点会消失。杜 绝假冒,确保正货”字样。根据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 条规定: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商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核准后,受国 家法律保护。不法分子盗用药品生产厂的商标名称、图案,是侵犯商标专用权 的行为,扰乱了我国市场的经济秩序,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的用药安全,必须予 以取缔。   药品的批号是反映在药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产品质量检验,必须 规定一次检测的代表量———批量。通常是用6位或8位数字表示制造日期和 批号,如910001—5表示为1990年10月1日生产的第5批,与同时生产的其 他批次质量是一样的。  药品有效期的表示有几种形式:一种是直接标明有效期* 年* 月* 日失 效;一种是标明有效时间长短———如有效期二年,此时应对照批号判断,如某 药批号900930,按批号推算有效期至1992年9月30日。进口药品多采用失 效期,英文表示为Date,欧洲国家多用日/ 月/ 年表示,如10/5/ 91,指1991年5 月10日失效;美国用月、日、年排列如DATE10.1.93,指1993年10月1日失 效,日本采用本国年号,如1989年7月1日后生产的一律采用“ 平成”,换算 时,将“平成”年号+1988。也有的国家在标签上注明制造日期———Manufacturedate ,如Manfactuturedatel1/10/90fiveveasfromthedysofmamfacture。表示 由制造之日起,) 年内有效,1995年10月1日为失效期。  对到货药品要逐批验收,落实货源单位或制药厂分批号发运和经营单位 分批号堆码,药品在储存期间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质量养护和检查,注意药品 的有效期限,防止过期失效药品出库销售。  对出库销售药品严格执行验发登记制度,对药品质量、品种、规格、批号、 生产厂家、进销数量等,形成一闭路管理体系。坚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进行 质量查询和答复质量查询,从而获取有关制药厂、货源单位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信息,以及该企业在销售管理方面的问题等。

  • 药品技术监管中有关药品标准问题的探讨

    药品标准是药品检验必须遵循的法定依据,是药品生产的法定技术准绳,并对临床用药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的药典委员会负责药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修订。1. 采用和执行药品质量标准的现状药品质量标准主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其增补本;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国家药品标准(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批件或修订件);卫生部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等;省级中药材标准;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等。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六条的规定,我国市(地)以上药品检验所承担着对上市药品质量的监督抽验任务。以北京为例,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验所和北京市药品检验所主要承担着药品的注册检验、进口药品的检验、生物制品和全国评价性药品的检验;大量的上市后药品的监督抽验主要由各区县所负责。以下谈谈采用和执行药品质量标准的现状。1.1药品质量标准难求 无论是从版本上还是从分类上,现行的药品质量标准都是一个庞大的标准库。对于每年颁发的新药和仿制药品标准、试行标准等,有关部门只将标准发送到研制单位和当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省级药品检验所,基层药检所很难得到。笔者所在的北京市区级中心药品检验所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查找和索取药品标准的情况。为了履行自己的检验职责,基层所要自己向相关单位索取药品标准。但是能否及时要到标准,要来的标准是否就是真实有效的,基层药检所本身由于自身权限的局限,已经无能为力了。这种局面的长期存在对公众的用药安全构成潜在的风险。1.2检验方法参差不齐目前,国内不同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种药品,执行不同的药品标准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有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种药品仅因为规格不同,执行的药品标准也有不同。对于同一种药品,有时检验的项目和参数不同;有时项目一样,具体的检验方法又不同。例如常用的OTC药品—健胃消食类制剂,尽管《中国药典》收录有健胃消食片,可是由于规格的改变或者生产厂家的不同,可能具体执行的就是单页标准。又如常用的抗感冒药复方氨酚烷胺类制剂,不同厂家做含量测定时,有的采用的是传统的化学滴定,有的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这会导致同一个名称的上市药品其内在质量其实各异,对于患者来说,很难获得同一的疗效和安全保障。1.3标准针对性待商榷例如,(1)中成药中非法添加西药是近年来打击的重点。有关部门也专门汇编了部分厂家部分品种的补充检验方法,所用的仪器相当一部分是液相色谱-质谱联用设备。目前,在北京地区的18个区县所中没有一家有该设备。即使遇到患者举报有类似情况时,我们就无能为力了。唯一的办法就是交给省(直辖市)药检所来做。(2)地高辛片是《中国药典》收录的品种,其质量标准项下既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了含量均匀度,同时又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含量。又如在很多中成药质量标准中既用HPLC法测定了某种成分的含量,又用TLC法做鉴别。这些检验项目单个来看,都是无可厚非的。但联合起来看则有重复检验的嫌疑。为了节约检验成本,同时也为了尽可能地实现低碳和环保的目的,不必过分追求检验项目的多和全。(3)新版《中国药典》中微生物限度采用方法验证试验,这在基层药检所的实际工作中不太适用,开展起来很困难。到目前为止,每年很少有检品做该项检验。2.对策

  • 【分享】全方位解读《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全方位解读《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8-05-15 一、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修改重点  28号局令针对原有章节的框架作了部分调整,对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等在其它规章中已有规定的内容,本次修订予以简化;对药品标准、新药技术转让等将制定其它具体办法进行规定的,28号局令不再重复规定。  28号局令由原来的16章211条变为现在的15章177条,重点修订的内容主要在3个方面(见后)。  二、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关于部分名词术语的定义   新《办法》关于部分名词术语的定义  第三条 药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第十条 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提出药品注册申请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机构。  第十二条 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仿制药申请,是指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但是生物制品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进口药品申请,是指境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者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  再注册申请,是指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满后申请人拟继续生产或者进口该药品的注册申请。  第三十一条 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仿制药申请和补充申请,根据本办法附件规定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分为I、II、III、IV期。  I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此阶段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试验一般应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IV期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生物等效性试验,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同一种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剂型的制剂,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其活性成份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关于不予再注册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不予再注册:  (一)有效期届满前未提出再注册申请的;  (二)未达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时提出的有关要求的;  (三)未按照要求完成IV期临床试验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  (五)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评价属于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应当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  (七)不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生产条件的;  (八)未按规定履行监测期责任的;  (九)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形。  四、新《办法》中关于临床试验的规定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药品进口,以及进行药品审批、注册检验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注册工作,负责对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进口进行审批  基本要求  第十六条 药品注册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进行现场核查、有因核查,以及批准上市前的生产现场检查,以确认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条 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获得生产或者销售含有新型化学成份药品许可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交的自行取得且未披露的试验数据和其他数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批准该许可之日起6年内,对未经已获得许可的申请人同意,使用其未披露数据的申请不予批准;但是申请人提交自行取得数据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药品注册申报资料中有境外药物研究机构提供的药物试验研究资料的,必须附有境外药物研究机构出具的其所提供资料的项目、页码的情况说明和证明该机构已在境外合法登记的经公证的证明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审查需要组织进行现场核查。  第二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或者承担试验的药物研究机构按照其申报资料的项目、方法和数据进行重复试验,也可以委托药品检验所或者其他药物研究机构进行重复试验或方法学验证。  五、新《办法》中关于特殊审批的规定  第四条 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药,对创制的新药、治疗疑难危重疾病的新药实行特殊审批。  第四十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下列申请可以实行特殊审批:  (一)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  (二)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  (三)治疗艾滋病、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疾病且具有明显临床治疗优势的新药;  (四)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  符合前款规定的药品,申请人在药品注册过程中可以提出特殊审批的申请,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会议讨论确定是否实行特殊审批。  特殊审批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九条 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应当一次性提交,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后不得自行补充新的技术资料;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注册申请或者涉及药品安全性的新发现,以及按要求补充资料的除外。申请人认为必须补充新的技术资料的,应当撤回其药品注册申请。申请人重新申报的,应当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且尚无同品种进入新药监测期。  第一百三十一条 获准进入特殊审批程序的药品,药品检验所应当优先安排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  六、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关于药品标准和药品标准物质的规定  药品注册标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国家药品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其内容包括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  药品注册标准,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给申请人特定药品的标准,生产该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执行该注册标准。  药品注册标准不得低于中国药典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药品注册标准的项目及其检验方法的设定,应当符合中国药典的基本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技术指导原则及国家药品标准编写原则。  第一百三十八条 申请人应当选取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标准的研究工作。  药品标准物质  第一百三十九条 药品标准物质,是指供药品标准中物理和化学测试及生物方法试验用,具有确定特性量值,用于校准设备、评价测量方法或者给供试药品赋值的物质,包括标准品、对照品、对照药材、参考品。  第一百四十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标定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可以组织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药品研究机构或者药品生产企业协作标定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对标定的标准物质从原材料选择、制备方法、标定方法、标定结果、定值准确性、量值溯源、稳定性及分装与包装条件等资料进行全面技术审核,并作出可否作为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结论。

  • 【讨论】关于制定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思考

    关于制定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思考的原因,关于制定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思考的相关知识。 《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UP,是英文“GoodUsingPractice”的缩写,直译为良好的使用规范。它是指医疗机构在药品使用过程中,针对药事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素质制度职责、设施设备,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调剂使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反馈、合理用药等环节而制定的一整套管理标准和规程。制定GUP有助于完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解决目前我国部分药品监管法规滞后的问题,不断提高医疗机构的综合素质,推动我国药品监管尽快与国际接轨。 制定实施GUP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促进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的规范化GUP 具有专业性、专属性、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和有效性等特点。对药品使用的全过程,如:药事管理及组织机构、药品供应、药品临床应用、调剂、临床药学、药学人员管理等实施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从而形成一个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实施GUP,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与管理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医疗机构实施GUP,必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提高药学人员素质,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控制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各种因素,减少或杜绝质量隐患;加之GUP与生产环节的GMP途方诘腉SP相配套,从而有效地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稳定和合理。 ■为临床药学工作创造条件 目前,我国临床药学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通过制定实施GUP,可以法规的形式对医疗机构临床药学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规定医院临床药学机构的设置;实行临床药师制度;了解临床用药情况,对治疗药物进行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建立药学信息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合理用药等。 ■促进药品调剂和仓储设施与设备的改进 GUP对医疗机构药品库房,中西药调剂室的面积、温度与湿度调节以及五防设备,特殊药品的储存设施等均有明确规范,这有助于促进医疗机构药房硬件设施的改进,从而达到药品储存、调剂的技术要求。 推动实施GUP,医疗机构需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 ■领导重视是前提 院长是医院的最高管理者,也应是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实施GUP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医院领导合理调配人、财、物资源,充分调动各环节人员的积极性。因此,领导在实施GUP的准备工作中发挥着关键与核心作用。 ■全员参与是保证 为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全员的积极性,树立对GUP的正确认识,一要明确质量职责和质量工作程序,二要加强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业技能、质量意识及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与培训。 ■管理技术是手段 医疗机构准确快速掌握药品质量信息,为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剂使用和合理用药提供全面的信息,实现医疗机构内部信息共享,从而使药品管理各项工作井然有序,保证所使用药品符合质量标准。 ■质量体系是核心 建立药品质量体系是实施GUP的核心。医疗机构药房的一切质量管理工作应?br此为依据展开,在药品购进、储存、使用、临床药学过程管理等方面都要按GUP要求有效运行。此外,医疗机构还应投入一定数量的资金,以改善药品调剂、仓储环境和检测手段。 (转帖)

  • 【新闻@综述】药品调价或成并购“东风” 关注医药龙头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制定追风透骨片等188种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次降价药品的平均降价幅度为16%,降价幅度最大的为52%。对于医药板块的上市公司来说,由去年以来持续到现在的“调价风暴”其实并非都是刮冷风:拥有自主市场定价权的龙头公司也可借此东风实施并购,而那些规模不大却拥有优势产品的公司也能借风起舞。优质优价激发业绩 《通知》中称,根据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论证推荐,确定部分企业生产的部分品种执行优质优价。随即在2007年4月11日,紫鑫药业(行情论坛)发布了这样的一条公告,公司的产品四妙丸(规格6g/袋)从4月16日起执行统一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价格上调,由原价格5.62元/袋调整为6.0元/袋。此外,公司的产品肾复康胶囊、消炎利胆片、消风止痒颗粒、萆薢分清丸(补充申请)从4月16日起执行优质优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紫鑫药业表示,四妙丸是公司独家中药保护产品、肾复康是公司的主要产品,其零售价格的上调,将会对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产生积极影响。 与紫鑫药业情况类似的公司还有不少,以2007年2月28日的调价为例,通过剂型规格的调整,一些上市公司的药品价格还可能会出现上升,如天士力的复方丹参滴丸增加了27mg*60粒(薄膜衣)的规格。若按照27mg*150粒(薄膜衣)的规格转化,计算后得出最高零售价格为27.25元,较25mg*150 粒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提高了14%。具有相同情况的还有广州药业(行情论坛)的消渴丸,同仁堂(行情论坛)的大活络丹等。 流通环节遭受冲击 来自中信证券(行情论坛)的研究报告观点,药品降价已经成为一种常态。2006年已经降了4次,涉及700多种中西药,上千种规格。到今年一季度,2004年版的医保目录中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已基本梳理完毕。 此次调价中涉及到的医药类上市公司除紫鑫药业之外,还有武汉健民(600976)和康缘药业(行情论坛)(600557)等上市公司。其中,武汉健民证券部人士表示,此次调价中公司的小金胶囊在优质优价产品名录之中,虽然零售价格被调低,但因为该药品是公司生产的小品种,每年的销售量还不到百万,对公司实际销售业绩造成的影响不大。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像武汉健民这类主营零售药店,基本没有处方药生产的公司来说,最近的医药调价都不会对它造成多大的影响。 与武汉健民的情况不同,康缘药业的两种产品,妇乐颗粒和三七伤药片的价格分别由14.4元提高到15.1元,由5.3元提高到了6.4元。康缘药业的证券事务代表表示,虽然产品价格提高,但由于这两种产品属于渠道药物,销售量很小,所以即使提价也不能给公司带来实际收益的大增。 实际上,此次发改委对188种中成药的调价幅度和范围远没有2月28日对九味羌活颗粒等278 种中成药内科用药的调整大。银河证券医药行业研究员刘彦明则认为,相关通知调整的是药品最高零售价,由于零售价和药品出厂价之间存在着50%—80%的差价,所以说调价影响医药生产类公司,不如说对医药流通环节的公司影响更大。 推动并购“药效明显” 另外,日前有消息称,广东省将成为处方药全部由政府定价的试点,有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可能成为政府整顿医药生产销售产业链的开端,将来若推广到全国,将对我国的医药行业甚至医疗卫生体系产生较大的影响,有利于推动行业重组和良性竞争。 药品的调价将推动从客观上达到医药行业上市公司“强者更强、弱者淘汰”的局面,从而成为推动相关公司并购的另类偏方,毕竟对于医药企业来说,组成大型行业龙头和医药平台将是必然的趋势,以不规范竞争手段赢取利益的公司则很难在此种环境中生存下去。

  • 【分享】药品标准与药品批准文号综述

    [center]药品标准与药品批准文号综述[/center]1 国家药品标准1.1 建国以来,卫生部和SDA颁布的国家药品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以下简称中国药典)有1953年版、1963年版、1977年版、1985年版、 1990年版、1995年版、2000年版和2005年版, 1985年版以后的各版《中国药典》都颁布有增补本。1.2 卫生部颁布的国家药品标准有1963年版抗菌素部颁标准,以后数年大多颁布的是单行本的部颁药品标准。 1.3 1989年5月31日,卫生部发布《关于颁布第一批“乙肝扶正胶囊”等一百七十种中成药“卫生部药品标准”的通知》[卫药发(89)第28号],即《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 (第一册)》,该《通知》规定:《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一册)》从199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升为部颁标准后的同品种原地方药品标准即停止使用。从此以后,卫生部共颁布了中成药部颁标准1~20册、化学药品部颁标准1~6册。这些药品标准目前正在使用。 1.4 1998年SDA和2003年SFDA成立后,共颁布了局颁中药标准1—14册、化学药品标准1~16册、局颁新药转正标准1~45册。这些药品标准目前正在使用。  2 地方药品标准 2.1 1978年7月30日,国务院颁布《药政管理条例》(试行)(国发[1978]154号),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和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必须遵照执行。药品标准分为三类:第一类:国家标准,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第二类:卫生部颁发的药品标准(简称部颁标准);第三类:,地方标准,即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审批的药品标准”。地方药品标准的法律地位首次以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规定,与中国药典、部颁标准一样作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检验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 2.2 1980年9月10日,卫生部颁布《药品标准工作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中国药典、部颁标准、地方药品标准各自应收载的药品范围作了具体的划分。之后,各省级卫生厅(局)相继发布地方药品标准。  2.3 1984年9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六届七次会议通过的1985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地方药品标准又由国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其法律地位。2.4 1986年,卫生部开始进行地方药品标准的再评价工作,对中西药地方药品标准分期分批地开展整顿,拟逐步形成以国家药品标准为主体的药品标准。整顿的主要原因是各省之间制定的地方药品标准的技术规定差距较大,地方药品标准过多过滥。整顿的内容主要为同方异名、同名异方、药品组方不合理、药品疗效不确切等问题。 2.5 1994年8月17日,卫生部发布《关于中成药整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药发(1994)第 30号],该《通知》第二条规定: “根据我部卫药字(90)第?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中成药国家标准,加速省(区、市)标准逐步过渡到国家药品标准的进程,争取1995年上半年完成中成药整顿全部品种的医学审查工作,1996年完成药学审查和部颁标准的颁布工作”。 2.6 1995年10月6日,卫生部发布《关于中成药国家标准问题的通知》 [卫药发(1995)第69号],该《通知》第1条规定: “根据卫药发 (1994)第30号文‘1996年完成药学审查和部颁标准的颁布工作’和卫药字(90)第7号文‘对治疗性中成药在1996年以后将全部实行国家药品标准的做法’的要求,请各地和药典会加快部颁标准的起草和审核工作,以使中成药品种由地方标准过渡到国家标准顺利进行”。第3条规定:“凡国家已颁布的中药品种质量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执行,同时原质量标准废止。如发现不按国标生产,或在流通和使用时发现与国标不符的药品,一律按《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以劣药论处”。2.7 2001年2月16日,SDA发布《关于强化中成药国家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药监注[2001] 83号),该《通知》就解决中成药地方标准的基本原则、方法和要求作了具体规定,并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地方药品标准品种不得在市场上流通。 2.8 2001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九届二十次会议通过的2001年12月1日实施的《药品管理法》(修订)第三十二条规定:“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明确地取消了地方药品标准。  2.9 2001年11月30日,SDA发布《关于有关地方药品标准执行问题的公告》 (国药管注[2001] 522号),《公告》的事项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药品管理法有关药品标准延期执行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1]68号):“从2001年12月1日起至2002年11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对《药品管理法》修订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当时实行的地方药品标准批准生产的药品品种,逐个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的,纳入国家药品标准,可以继续生产;对不符合规定的,立即停止该品种的生产并撤销其批准文号”。 2.10 按照地方标准生产药品的使用期限 2.10.1 2001年3月25日,SDA印发《关于妥善处理地方标准品种问题的通知》(国药监注(20013 96号),该《通知》规定:“(一)未纳入国家药品标准管理的地方药品标准品种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二)已纳入国家药品标准管理的原地方药品标准品种,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应按我局颁布的国家药品标准组织生产;尚未换发批准文号的,可以使用原地方批准文号。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生产的药品,可以在药品的有效期内流通和使用。(三)已纳入国家药品标准管理的原地方药晶标准品种,按照原地方药品标准生产的药品,可流通和使用至 2003年12月31日”。 2.10.2 SDA和SFDA2003年底以前共公布了三批停止使用的化学药品地标品种,规定被停止使用的化学药品标准从发文之日起,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在此之前生产并在市场上流通的品种,由生产企业在6个月内自行收回销毁。

  • 【专家教你】如何看懂药品说明书之1 药品“身份证”

    2016-4-30 06:16 来自: 发布者: 绿茶.为让公众更深入了解药品说明书,提升公众科学合理安全用药的意识和能力,近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专家撰写了系列科普文章,系统介绍如何看懂药品说明书。详细信息请查看附件。如何看懂药品说明书之1 药品“身份证”  当我们看到药品说明书时,就像拿到药品的“身份证”,第一项就是药品名称,这里包括通用名(中文汉字、拼音、英文)、商品名和化学名,就像人有正式名字、外号、笔名一样。接下来就是药品的照片——药品结构式,结构式决定了药物的一切内在性质,结构式不一样就像换了照片,“身份证”就不是本人了。药品也有身份证号——【批准文号】,这可是具有唯一性,可以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网站上核实,没有批准文号或文号不符,均可作假药投诉。  药品通用名是不同的厂家都必须使用的药品名称。也就是说,市场上同一个通用名的药品,会有多个厂家生产。例如:阿奇霉素片国家批准就有96个厂家生产,注射用阿奇霉素有126个生产厂家,但是商品名各不相同。生活中我们购买非处方药,只看商品名很容易造成重复用药,这就需要仔细对比药品的化学名称和结构式,具有同一化学名称和结构的药品就像“克隆”一样,决定了药品具有同样的药效、药理和毒理作用。  为什么很多同类药品具有类似的通用名称呢?比如抗菌药物头孢菌素类:头孢唑啉、头孢呋辛、头孢噻肟、头孢曲松、头孢吡肟和头孢洛林等,仔细对比结构式,它们拥有一个基本相同的结构,只是在不同支链上有所不同,同宗同族的药品要谨慎服用,避免毒副作用和耐药性增加。  了解了药品的“身份证”,原来看着生僻晦涩的名字和术语是不是好懂了很多,可以给我们很多有益的提醒和警示。http://www.sfda.gov.cn/WS01/CL0051/151743.html来源:蒲公英

  • 我国药品片剂中包装材料选择的原则

    我国药品片剂中包装材料选择的原则西药的片剂是目前药类品种最多,销量最大的药品剂型之一。用于药品片剂的包装材料直接接触到药品,因此属一类药品包装。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其药效与质量直接关系到人的健康与安全,使用的包装材料与结构形式在必须确保药效的同时,还起着保证药品使用可靠性、方便性的作用,因此作为药品生产企业在选用包装材料时,要了解包装材料、容器的一些性质,特点、以便结合药品的某些特殊要求,合理、准确选择药用包装材料。药品片剂的塑料瓶包装 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不断从国外引进先进的药用塑料瓶生产线,以"塑"代"玻"的序幕开始拉开,从此大容量的玻璃瓶、棕色瓶逐步退出药品片剂包装这一领域,取而代之的是药用塑料瓶,它主要是以无毒的高分子聚合物如PE、PP、PC、PET为主要原料,采用先进的塑料成型工艺和设备生产各种药用塑料瓶,主要盛装各类口服片剂、胶囊、胶丸等固体剂型与液体制剂的药物。 药用塑料瓶最大的特点是质量轻,不易碎、清洁、美观,药品生产企业不必清洗烘干可以直接使用。而它的一些技术指标及大量数据表明其耐化学性能、耐水蒸汽渗透性密封性能优良,它完全可以对所装药物在有效期内起到安全屏蔽保护作用。在使用材料的品种上有高密度聚乙烯瓶(HDPE)、聚丙烯瓶(PP)、聚碳酸酯瓶(PC)、聚酯瓶(PET),20世纪90年代初,国外开发了吹塑瓶体的新型材料聚萘二甲酸二乙酯(PEN)塑料瓶,其性质比PET更优,它强度高,耐热性能好、耐紫外线照射、对二氧化碳气体和氧气阻隔性能优良,耐化学药品性能好,比PET的用途更加广泛,PEN材料是近几年来国内外积极开发的新型聚酯树脂,也是药品塑料瓶包装的极好材料。选择瓶体原则 由于药用塑料瓶规格众多,小的十几毫升,大的上千毫升,有的无色,有的透明,颜色多样,形状各异,门类繁多。面对精彩纷呈的塑料瓶市场,作为药品生产企业在选用塑料瓶时主要把握好以下几点原则:一、选择塑料瓶主原料、助剂配方。固体用塑料瓶的产品标准,分别规定了适用的主原料,且必须符合无毒、无异味等要求,由于可供选用的主原料又有多种,这就需要对原料的综合性能加以选用,一般片剂选用高密度聚乙烯,聚丙烯瓶,如需要透明度可选用PET瓶,如药品需要阻隔性能更高,且阻光、不透明,则选用棕色PET瓶,阻隔性能更佳为PEN瓶。液体剂型药品一般选用聚丙烯瓶或聚酯瓶作为主原料。二、瓶体与盖的密封性、水蒸汽渗透性。密封性与水蒸气渗透性是药用塑料瓶的两个重要技术指标,它们对装药稳定性起着致关重要的影响。三、塑料瓶产品质量标准。从生产厂的产品质量标准中可以分析判断产品质量的优劣。药用塑料瓶企业均应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四、质量保证体系。对供应商进行审计己成为采购塑料瓶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通过审计,可对生产厂的软、硬件设施,技术设备、质量综合水平作出全面正确评估。五、塑料瓶的装药稳定性与相容性。 选用塑料瓶,尤其是新药选用新型塑料瓶(或新材质、新工艺)应该先进行装药试验以考察装药稳定性和塑料瓶与药物间的相容性。药物、塑料瓶材质相互间的渗透、溶出、吸附、化学反应、变性必须通过科学检测才能判定。药品片剂的泡罩包装 药品的泡罩包装又称为水泡眼包装,与瓶装片剂药品相比,泡罩包装最大的优点是便于携带,而且可以减少药品的携带和服用过程中的污染。但是作为常期用药的患者,存在单次服用剂量较大,使得泡罩包装的单位成本明显高于瓶装药品,一些制药企业,通常把价格较高,技术含量高以及新品种的药物选用泡罩包装的居多。泡罩包装使用的材料主要是"PTP"药用铝箔及塑料硬片。药用铝箔是密封在塑料硬片上的封口材料,它以硬质工业用纯铝为基材,具有无毒、耐腐蚀、不渗透、阻热、防潮、阻光并可高温灭菌等特点。塑料硬片材料通常选用聚氯乙烯(PVC),聚偏二氯乙烯(PVDC)或复合材料。它们对水、汽、光具有较好的阻隔性能。

  • 药品飞行检查 狠抓药品质量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即日起至12月5号就《药品飞行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药品飞行检查覆盖面大幅拓宽,药品监督管理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此规定,将药品的飞行检查纳入整个药品监管的日常检查中,可以使我国的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成熟、提高。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消息,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即日起至12月5号就《药品飞行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药品飞行检查覆盖面大幅拓宽,药品监督管理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药品飞行检查 药品监管 药品质量 所谓“药品飞行检查”,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针对药品生产、经营等环节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突击检查或者暗访调查。在《药品飞行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之前,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关于印发药品GMP飞行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是目前药监部门执法检查的主要依据。中国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宋瑞霖介绍,两者相比,征求意见稿的覆盖范围大大拓宽。 宋瑞霖:GMP是指导制药企业、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规范。我们从原料进料到生产全过程,GMP包括了最核心点,但它不是药品生产的全部。现在我们把GMP检查改成药品飞行检查,把它扩展到整个药品质量的控制体系中来了。 征求意见稿规定,被检查单位及有关人员应当及时按照检查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记录、票据、凭证等相关材料,开放相关计算机管理系统,不得拒绝和隐瞒。不配合或者阻挠检查、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其违法违规事实一经查实,按情节严重情形从重处罚。宋瑞霖表示,尽管相比当前的药品飞行检查规定,征求意见稿并没有作出大幅更改,但规范飞行检查、强化药品监管是大势所趋。 宋瑞霖:最大的区别是把药品的飞行检查纳入整个药品监管的日常检查中,我们的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成熟、提高。

  • 两种及以上药品配制的药品浓度的计算

    请问你们一般在实验里用几种药品混合配制的药品浓度是怎么计算的??例如铬酸钡悬浊液、碱性过硫酸钾这样的试剂,你们是怎么表达它的浓度的???请各位大神赐教,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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