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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固体和半固体石油产品的取样方法

    石油产品中固体和半固体产品的取样方法执行SH/T 0229-1992(2004)固体和半固体石油产品取样法,该标准参照采用TOCT 2517-1969石油产品取样法。1.取样工具 (1)采取膏状或粉状石油产品试样时,使用螺旋形钻孔器或活塞式穿孔器,其长度有400mm和900mm两种。在活塞式穿孔器的下口,焊有一段长度与口部直径相等的金属丝。 (2)采取固体石油产品试样时,使用刀子或铲子。2.取样的一般要求 (1)根据分析任务确定合适的取样量。 (2)取样工具和容器必须清洁。采取试样前应该用汽油洗涤工具和容器,待干燥后使用。 (3)用来掺和成一个平均试样时,允许用同一件取样器或钻孔器取样,这件工具在每次取样前不必洗涤.3.取样方法 (1)膏状石油产品的取样 ①取样件数:装在小容器中的膏状石油产品,要按包装容器总件数的2%(但不应少于2件)采取试样,取出试样要以相等体积掺和成一份平均试样,车辆运载的大桶、木箱或鼓形桶按总件数的5%采取平均试样。 ②取样:将执行取样的容器顶部或盖子朝上立起,用抹布擦净顶部或盖子,取下的顶盖表面朝上,放在包装容器旁边。然后,从润滑脂表面刮掉直径200mm,厚度约5mm的脂层。 用螺旋形钻孔器采取试样时,将钻孔器旋人润滑脂内,使其通过整个脂层一直达到容器底部,然后取出钻孔器,用小铲将润滑脂取出。若用活塞式穿孔器采取试样时,将穿孔器插人润滑脂内,使其通过整个脂层一直达到容器底部,然后将穿孔器旋转180°,使穿孔器下口的金属丝切断试样,取出穿孔器,用活塞挤出试样。但在大桶或木箱中取样时,应先弃去钻孔器下端5mm脂层。 从每个取样容器中,采取相等数量试样,将其装人一个清洁而干燥的容器里,用小铲或棒搅拌均匀(不要熔化)。取出试样后,白铁桶、铁盒、木箱要用盖子盖好,大桶、鼓形桶要把顶盖装好。 (2)可熔性固体石油产品的取样 ①取样件数:装在容器中的可熔性固体石油产品,要按包装容器总件数的2%(但不应少于两件)采取试样。取出的试样要以大约相等的体积制成一份平均试样。 ②取样:打开捅盖或箱盖(方法同前),从石油产品表面刮掉直径200mm,厚度约10mm的一层,利用灼热的刀子割取一块质量约1kg的试样。 从每块试样的上、中、下部分别割取3块体积大约相等的小块试样 将割取的小块试样装在一个清洁、干燥的容器中,由实验室进行熔化,注人铁模. 从散装用模铸成的可熔性固体石油产品采取试样时,在每100件中,采取的件数不应少于10件;未经模铸的产品,要在每吨中采取一块试样(总数不少于10块)。从不同的位置选取一些大小相同的块料作为试样,再从每块试样的不同部分割3块体积大致相等的小块试样,装在一个容器中,交给实验室去熔化,搅拌均匀后注人铁模。 (3)粉末状石油产品的取样 ①取样件数:包装中的粉末状石油产品,要按袋子总件数的2%或按小包总件数的1%(但不应少于两袋或两包)采取试样,取出的试样要以相等体积掺和成一份平均试样. ②取样:从袋子或小包中取样时,将穿孔器插入石油产品内,使穿孔器通过整个粉层,将取出的试样装人一个清洁、干燥的容器中,搅拌均匀。随后,将袋或包的缺口堵塞。 (4)散装不熔性固体石油产品的取样:不熔性固体石油产品在成堆存放或在装车和卸车时,按规定用铲子采取试样,取出的试样要以大约相等的数量掺和成一份平均试样。不允许用手任意选取几块固体石油产品作为试样。目视大于250mm的块料,不能作为试样。将取出的试样装人一个箱子里,拌匀后用盖子盖好。在24h内将试样捣碎成不大于25mm的小块。将试样捣碎,执行四分法直至试样质量达到2-3kg为止。4.试样的保管和使用 (1)按规定所采取的膏状石油产品试样,要分装在两个清洁、干燥的牛皮纸袋或玻璃罐中,一份试样作为分析之用,另一份试样留在发货人处保存两个月,供仲裁试验时使用。 (2)装有试样的玻璃罐要用盖子盖严,可用牛皮纸或羊皮纸封严。 (3)在每个装有试样的玻璃罐上或纸包上,要把叠成两折的细绳固定在贴上标签的地方,细绳的两个绳头要用火漆或封蜡粘在塞子上,盖上监督人的印戳。标签必须写明:产品名称和牌号,发货工厂名称或油库名称 取样时货物的批号或车、铁盒、大桶和运输等编号 取样日期 石油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技术规格的代号。

  • 【资料】ASE快速溶剂萃取—解决固体、半固体样品前处理的新技术

    样品前随着现代化学分析技术的飞速发展,分析手段越来越向着快速、微量、准确、自动的方向发展,样品的分析时间基本在20-30分钟,痕量样品的检测可达ppb-ppt,但在样品的前处理方面,仍存在很大的问题,数小时数十小时的处理时间,大量的溶剂消耗和废液的处理,其结果造成萃取效率低、人为误差大,萃取成本高。有数据表明,完成一个实验70-80%甚至更多时间用在样品的前处理上,而给实验带来的误差有60%以上出自样品的前处理。样品前处理越来越成为现代分析方法发展的制约,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ASE方法可以完全取代人们所熟知的传统萃取方法:索氏提取、自动索氏提取、超声萃取,微波萃取等。与传统的萃取方式相比,ASE 快速溶剂萃取技术具有如下的显著特点:时间短(仅用15分钟)、溶剂少(萃取10克样品仅用15毫升溶剂)、萃取效率高。由于ASE的特点显著,极大地提高了萃取的工作效率,在它推出的很短时间内就被美国国家环保局批准为EPA3545号标准方法。ASE的应用涉及环境、食品、制药和聚合物领域。快速溶剂萃取的基本原理快速溶剂萃取是在一定的温度(50℃-200℃)和压力(1000-3000psi 或10.3-20.6 MPa)下用溶剂对固体或半固体样品进行萃取的方法。使用常规的溶剂、利用增加温度和提高压力提高萃取的效率,其结果大大加快了萃取的时间并明显降低萃取溶剂的使用量。增加温度和提高压力对溶剂萃取的作用:l 提高被分析物的溶解能力l 降低样品基质对被分析物的作用或减弱基质与被分析物间的作用力l 加快被分析物从基质中解析并快速进入溶剂l 降低溶剂粘度有利于溶剂分子向基质中扩散l 增加压力使溶剂的沸点升高,确保溶剂在萃取过程中一直保持液态快速溶剂萃取的突出优点 与索氏提取、超声、微波、超临界和经典的分液漏斗振摇等传统方法相比,快速溶剂萃取有如下突出优点:有机溶剂用量少,10g样品仅需15mL溶剂,减少了废液的处理;快速,完成一次萃取全过程的时间一般仅需15分钟;基体影响小,可进行固体半固体的萃取(样品含水75%以下),对不同基体可用相同的萃取条件;由于萃取过程为垂直静态萃取,可在充填样品时预先在底部加入过滤层或吸附介质;方法发展方便,已成熟的用溶剂萃取的方法都可用快速溶剂萃取法作;自动化程度高,可根据需要对同一种样品进行多次萃取,或改变溶剂萃取,所有这些可由用户自己编程,全自动控制;萃取效率高,选择性好;使用方便、安全性好,已被确认为美国EPA标准方法,标准方法编号3545。表一 与现有的萃取技术相比ASE技术通常所用时间仅为12到20分钟技术名称 平均萃取时间索氏提取 4至48小时自动索氏提取 1至4小时超声萃取 30分钟至1小时微波萃取 30分钟至1小时ASE快速溶剂萃取 12至20分钟表二 与现有的萃取技术相比ASE使用的溶剂量最少技术名称 平均溶剂使用量索氏提取 200至500毫升自动索氏提取 50至100毫升超声萃取 150至200毫升微波萃取 25至50毫升ASE快速溶剂萃取 15至45毫升

  • 菌株在半固体培养基中如何传代

    菌株在半固体培养基中,要如何进行传代,是从原针刺道的菌苔处挑取吗?需要进行增菌、分离吗?需要传代的是金黄色葡萄球菌,如果增菌需要什么增菌液?刚接触菌株不了解,老师们帮忙看看

  • 固体废弃物的分类?

    ⒈ 固体废物按其自称可分为有机废物和无机废物;⒉ 按其形态可分为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⒊ 按污染特性可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⒋ 按来源可分为工业固体废物、矿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有害固体废物和城市垃圾。

  • 哪里举办固体核磁的培训班?

    本人现在急需掌握一些固体核磁的知识,想找一个相关培训班进行系统的学习,不知到哪位高手能举办培训班,通知俺一声,谢了邮箱:bluefleet@126.com

  • 电热板消解法测固体总磷

    目前固体废物总磷检测主要使用冷消解-微波消解-赶酸的方法做前处理,是否可以用电热板消解法做前处理?这样可以节约人力和物力。

  • 【求助】固体混和搅拌器

    请教各位大虾,有没有可以混合固体的搅拌仪器。我需要将两种干燥的土壤充分混合24小时,请大家帮忙支招,谢谢!

  • 【分享】固体废物一般处置方法

    固体废物处置是指最终处置或安全处置,是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的末端环节,是解决固体废物的归宿问题。一些固体废物经过处理和利用,总还会有部分残渣存在,而且很难再加以利用,这些残渣可能又富集了大量有毒有害成分;还有些固体废物,目前尚无法利用,它们都将长期地保留在环境中,是一种潜在的污染源。为了控制其对环境的污染,必须进行最终处置,使之最大限度地与生物圈隔离。以往,“处置”是指无控地“将固体废物排放、堆积、注入、倾倒、泄入任意的土地上或水体中,使这些废物进入环境”,很少考虑其长期的不利影响。随着环境法规的完善,向水体倾倒和露天堆弃等无控处置被严格禁止,故今天所说的“处置”是指“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处置方法包括海洋处置和陆地处置两大类。一、海洋处置:海洋处置主要分海洋倾倒与远洋焚烧两种方法。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保护环境生态重要性认识的加深和总体环境意识的提高,海洋处置已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二、陆地处置:陆地处置包括土地耕作、工程库或贮留池贮存、土地填埋以及深井灌注几种。其中土地填埋法是一种最常用的方法。1、农用:即利用表层土壤的离子交换、吸附、微生物降解以及渗滤水浸出、降解产物的挥发等综合作用机制处置固体废物的一种方法。该技术具有工艺简单、费用适宜、设备易于维护、对环境影响很小、能够改善土壤结构、增长肥效等优点,主要用于处置含盐量低、不含毒物、可生物降解的固体废物。如污泥和粉煤灰施用于农田作为一种处理方法已引起重视。生产实践和科学研究工作证明,施污泥、粉煤灰于农田可以肥田,起到改良土壤和增产的作用。2、土地填埋处置:它是从传统的堆放和填埋处置发展起来的一项最终处置技术。因其工艺简单、成本较低、适于处置多种类型的废物,目前已成为一种处置固体废物的主要方法。3、深井灌注处置:这是指把液体注入到地下与饮用水和矿脉层隔开的可渗性岩层内。一般废物和有害废物可采用深井灌注方法处置。但主要还是用来处置那些实践证明难于破坏、难于转化、不能采用其它方法处理或采用其它方法费用昂贵的废物。深井灌注处置前,需使废物液化,形成真溶液或乳浊液。深井灌注处置系统的规划、设计、建造与操作主要分废物的预处理、场地的选择、井的钻探于施工。以及环境监测等几个阶段。4、焚烧处置。

  • 问:第I类和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什么区别?

    答:第I类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997)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第II类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997)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pH值在6~9的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也就是说,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风险高于第I类工业固体废物。注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代码不等同于第I类、第II类的分类概念,分类代码的确定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执行。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做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工作的通知

    [table=86%][tr][td]各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组织做好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一、申报时间[/b]依据《条例》第二十八条,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申报工作。其中,2022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最迟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b]二、申报对象及内容[/b](一)申报对象为本省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包括已经列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单位、排污许可登记涉及的单位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经核查认为应当申报的单位。(二)填报内容包括产废单位基本情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数量、贮存、自行处置利用、转移处置利用等情况,相关数据应与企业管理台账中的固体废物种类、数量、转移情况保持一致。产废单位产生的每一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应填报至最终利用处置环节。提供的资料与排污许可登记不一致的,应当说明原因。(三)产废单位应在“山东省固体废物智慧监管信息系统”中完成信息报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操作手册详见附件。[b]三、有关要求[/b](一)产废单位应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落实专人负责申报工作,对固体废物类别、产生量、贮存量、处置利用量等相关数据要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按时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对于未按要求开展申报的,各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固废法》及《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二)产废单位应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管理台账并由专人管理,防止遗失,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三)各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产废单位的环境监管,督促产废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未如实申报、未按规范要求贮存利用以及非法收运、倾倒、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四)各市生态环境局指导产废单位按照要求申报,对本市申报情况进行初审,适情公开发布本市上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联系电话:0531-51798963,0531-51798269附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操作指南[align=right]山东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5月9日[/align][/td][/tr][tr][td] [/td][/tr][tr][td][color=#333333]附件:[/color][url=http://sthj.shandong.gov.cn/zwgk/gsgg/202305/P020230509565575838900.docx]附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操作指南.docx[/url][/td][/tr][/table]

  • 第I类和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什么区别?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第[/color][/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I类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997)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第II类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997)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pH值在6~9的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也就是说,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风险高于第I类工业固体废物。注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代码不等同于第I类、第II类的分类概念,分类代码的确定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执行。[/color][/size][/font]

  • 第I类和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什么区别?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第[/color][/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I类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997)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第II类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997)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pH值在6~9的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也就是说,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风险高于第I类工业固体废物。注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代码不等同于第I类、第II类的分类概念,分类代码的确定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执行。[/color][/size][/font]

  • 什么是固体废物?

    [font=arial][size=18px][color=#222222]固体废物又称固体废弃物,俗称垃圾,是指那些在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丧失其使用价值,在一定时间和地点利用而被丢弃的污染环境的固体、半固体物质。[/color][/size][/font]

  • 建议开辟固体质谱版

    像SIMS, GD-MS(辉光质谱)等质谱分析技术在材料测试中有着重要的应用。建议开辟固体质谱。

  • 第I类和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什么区别?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第[/color][/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I类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997)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第II类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997)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pH值在6~9的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也就是说,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风险高于第I类工业固体废物。注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代码不等同于第I类、第II类的分类概念,分类代码的确定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执行。[/color][/size][/font]

  • 今日分享内容:第I类和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什么区别?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答:第[/color][/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I类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997)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第II类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997)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pH值在6~9的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也就是说,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风险高于第I类工业固体废物。注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代码不等同于第I类、第II类的分类概念,分类代码的确定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执行。[/color][/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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