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抗皮肤角化异常药。 标准规定了性状、溶解度、熔点、鉴别、有关物质、干燥失重、炽灼残渣、重金属、含量测定和贮藏条件。 其中熔点应为102-105℃;鉴别分别采用化学法、高效液相色谱法、薄层色谱法、红外光谱法和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规定在259nm与351nm处有最大吸收;有关物质测定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总杂质不得过1.5%;干燥失重不得过1.0%;炽灼残渣不得过0.1%;重金属不得过20ppm;含量测定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按干燥品计算,含C21H21NO2S应为98.5%-101.5%。 涉及的仪器设备耗材等有:分析天平、移液器、干燥箱、马弗炉、熔点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薄层色谱仪、红外光谱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