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解热镇痛、非甾体抗炎药。 标准规定了性状、溶解度、熔点、鉴别、酸度、乙醇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氯化物、硫酸盐、对氨基酚及有关物质、对氯苯乙酰胺、干燥失重、炽灼残渣、重金属、含量测定和贮藏条件。 其中熔点应为168-172℃;鉴别采用化学法和红外分光光度法;pH值应为5.5-6.5;氯化物不得过0.01%;硫酸盐不得过0.02%;对氨基酚及有关物质测定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对氨基酚不得过0.005%,其他单个杂质不得过0.1%,其他总杂质不得过0.5%;对氯苯乙酰胺测定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应不得过0.005%;干燥失重不得过0.005%;炽灼残渣不得过0.1%;重金属不得过10ppm;含量测定采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按干燥品计算,含C8H9NO2应为98.0%-102.0%。 涉及的仪器设备耗材等有:分析天平、移液器、熔点仪、红外光谱仪、酸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干燥箱、马弗炉、紫外分光光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