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镇痛药。 标准规定了性状、溶解度、熔点、鉴别、酸度、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氯化物、有关物质、残留溶剂、干燥失重、炽灼残渣、重金属、含量测定和贮藏条件。 其中熔点应为137-143℃;鉴别分别采用化学法和红外分光光度法;pH值应为3.5-4.5;氯化物不得过5ppm;有关物质测定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单个杂质不得过0.5%,总杂质不得过1.0%;残留溶剂测定采用气相色谱法;干燥失重不得过0.5%;炽灼残渣不得过0.1%;重金属不得过20ppm;含量测定采用化学法,按干燥品计算,含量不得少于99.0%。 涉及的仪器设备耗材等有:分析天平、移液器、熔点仪、红外光谱仪、酸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顶空进样器、干燥箱、马弗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