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尿路止痛药。 标准规定了性状、溶解度、鉴别、有关物质、干燥失重、水中不溶物、炽灼残渣、重金属、含量测定和贮藏条件。 其中鉴别分别采用化学法、高效液相色谱法和红外光谱法;有关物质测定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2,6 -二氨基吡啶不得过0.2%
,含苯胺不得过0.1%,其他单个杂质不得过0.5%,其他总杂质不得过1.0%;干燥失重不得过1.0%;水中不溶物不得过0.1%;炽灼残渣不得过0.2%;重金属不得过20ppm;含量测定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按干燥品计算,含量应为98.0%-102.0%。 涉及的仪器设备耗材等有:分析天平、移液器、高效液相色谱仪、红外光谱仪、干燥箱、恒温水浴锅、干燥箱、马弗炉、酸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