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镇痛药。 标准规定了性状、溶解、比旋度、吸收系数、鉴别、酸度、有关物质、干燥失重、炽灼残渣、重金属、含量测定和贮藏条件。 其中比旋度应为-232°以上;吸收系数测定采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281nm波长处的吸收系数应为135-146;鉴别分别采用化学法、高效液相色谱法和红外光谱法;pH值应为4.0-4.7;有关物质测定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总杂质不得过0.5%;干燥失重不得过6.0%;炽灼残渣不得过0.1%;重金属不得过20ppm;含量测定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按干燥品计算,含量应为98.5%-102.0%。 涉及的仪器设备耗材等有:分析天平、移液器、旋光仪、紫外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红外光谱仪、酸度计、干燥箱、马弗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