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酚类化合物测定。 在无组织排放样品分析中,当采样体积为60L、吸收液体积为20ml时,直接比色法测定酚类化合物的检出限为0.03mg/m³,定量测定的浓度范围为0.083~6.0mg/m³;萃取比色法测定酚类化合物的检出限为0.003mg/m³,定量测定的浓度范围为0.0083~0.17mg/m³。 在有组织排放样品分析中,当采样体积为10L、吸收液体积为50ml,用蒸馏-直接比色法测定酚类化合物的检出限为0.3mg/m³,定量测定的浓度范围为1.0~80mg/m³。 用本方法测定酚类化合物的主要干扰为高浓度的二氧化硫、硫化物等还原性物质和氯、溴等酸性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