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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楼2021/12/02
JJF1059.1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有效数字个数不得大于2。因此对测量不确定度进行修约时,根据中间计算过程应多保留一位有效数字的常理,如果是不确定度评定的中间结果,可保留3个有效数字,不确定度评定的最后结果应该保留1位或2位有效数字。到底保留一个还是两个有效数字,要看测量结果的末位数,根据测量结果与其不确定度的“末位数对齐”的规定加以确定。
如果是在不确定度评定中对测得值进行修约,测得值应该根据所用测量设备的分辨力或分度值确定,此时测量设备的“允许误差”也是确定测得值“末位数”的依据。完成不确定度评定后,根据不确定的评定结果的有效数字不得大于2的规定,对不确定度结果修约(即确定有效数字个数是1还是2),再根据“末位数对齐”的规定,对测量结果进行修约,最终确定测量结果的末位数在哪一位。
注意“有效数字”与“末位数”的“位数”是不同的概念。有效数字讲“个数”,即多少个,“位数”说的是数值的末位在数字中的位置。从第一个不为零的数字往后数,有多少个数字,就有多少个有效数字。“末位数”的“位数”指的是末位数处在整个数值中的位置,是10的多少次方(n次方),n可能是正整数、负整数或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