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信息网APP
选仪器、听讲座、看资讯

制造业: 伤筋动骨 的外资并购不能重演

人在职场

  •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06-09-08 12:35


    将于9月8日起正式实施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简称《规定》),给长期以来成为我国利用外资“集聚区”的制造业领域带来的冲击,备受业界和专家的关注。

      考虑到对外资并购国内制造业实行行政与法律干预是通行各国的国际惯例,业界对《规定》的实施更多地给予积极评价。在这一点上,徐工机械并购案的直接参与者、徐工集团副总经理王岩松的话极具代表性:“《规定》正式实施,为外资并购活动提供了更为良好的制度保障,将对引导和规范境外资本参与我国企业并购活动产生积极影响,使外资的并购活动更加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更加符合我们的国家利益。”

    长期以来,我国利用外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领域,约占总体利用外资规模的60%一70%,并在近年来呈持续增长的势头。近年来,跨国公司已开始大举进军我国大型制造业,目前,世界上最大的10家工程机械公司,已有9家全面进入中国,并购重点直奔我国工程机械业、电器业等领域的骨干企业、龙头企业。

      然而就在引起广泛关注的徐工并购案发生之前,在国内的装备制造业中,一系列“饮鸩止渴”式的引资并购高烧难退:大连电机厂外资并购案、西北轴承厂外资并购案、佳木斯联合收割机厂外资并购案、无锡威孚外资并购案、锦西化机外资并购案、杭州齿轮厂外资并购案……在这些引资并购中,中方痛失品牌、市场和产业平台的残酷现实一再重演。

      针对这一问题,有专家指出,近年来在我国改革开放中有一个严重的错误倾向,各地方把吸引外资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国企改制的主要途径。在地方政府鼓励下,跨国公司乘机加紧并购我国各地方的行业排头兵企业。他们凭借“500强”的优势和公关能力,廉价收购我国骨干企业的优质资产、独有品牌、核心技术和制造能力,将其纳入合资企业,力图控制企业经营权,最后逐步迫使中方退出,最终达到消除潜在竞争对手、垄断我国市场、压制我国技术进步的目的。

      发展改革委体改所国有资产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高梁曾在2005年12月发表的论文《警惕中国装备制造骨干企业被外资吞并》中警告说:“如果听任国家多年培育的骨干企业被跨国公司吞并,我国工业的核心和关键部分被外资控制,国家将失去对工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主导权,我国经济独立和政治独立的基础将被侵蚀殆尽,中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方针将失去前提。”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隋永滨则表示,外资并购对中国装备制造业的“伤筋动骨”目前还只是局部情况,但任其发展的趋势却很可怕。外资汹涌而至,已经带来了负面效果--行业失去自主发展的空间,因此,应该态度鲜明、理直气壮地设定限制,因为对外资并购国内制造业实行行政与法律干预是国际惯例。

      8月8日,由商务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外汇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规定》,受到业界和专家的广泛关注。徐工集团副总经理王岩松说:“我从网上逐条研读了《规定》,与此前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相比,《规定》的容量、条数都超越《暂行规定》一倍多,使我国外资并购政策得以进一步细化,这将对引导和规范境外资本参与我国企业并购活动产生积极影响。”

      王岩松举例说,过去,企业并购活动都要签订严格的保密协议,这就决定了企业很难以向社会全面公开信息的方式,对有关质疑做出有效回应和澄清。正是针对这一点,新规明确了对外资并购提出质询的途径和方式,而如果新规早出台三个月,徐工并购也不至于被大量不实信息歪曲得面目全非。

      深圳大学金融系主任国世平教授则告诉记者,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是必然趋势,在欧美等地都有一套非常完善的外资并购审核机制。我们也应当建立“平时不起作用,但如达到触发条件,就会自动运行”的机制,为企业参与跨国并购构建规范的外部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说,即将正式实施的《规定》不仅不会对中外企业正常并购产生不利的影响,还会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供保障。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举报帖子

执行举报

点赞用户
好友列表
加载中...
正在为您切换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