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 HUI
第1楼2021/07/20
虽然新版17025不在倡导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最高管理者,统一称呼为管理层,但是基本所有实验室组织机构上还是习惯保留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最高管理者。因此我们一定要明确两者职责到底是什么:质量负责人的管理职责也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实验室内部:体系运行维护、文件控制、不符合/纠正/预防的组织处理和实施、内部审核、内部监督;
(2)实验室外部:外部审核前期准备接待、客户满意度调查、客户投诉处理、分包方质量审核。
技术负责人的职责主要为两个方面:
(1)全面负责实验室的技术活动运作,包括重大技术问题的决策、检验技术的开发与应用、设备操作指导书以及各种技术类文件的审批、技术人员技术能力的确认等;
(2)确保实验室运行质量所需资源(物质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的供应和技术保证。
因此在看质量控制实施、其具体实施人员应该是检测人员,其负责人员应该是技术负责人。质量监督严格来讲是有质量监督员实施的,监督的对象是检测或校准人员,监督人员的能力,在培员工的初始能力,在岗人员的持续能力,能力指的是技术能力。因此,应该是技术管理者管辖的范围。
dahua1981
第3楼2021/07/20
CNAS-CL01:2006 4.1.5? h)?明确:实验室有技术管理者,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和提供确保实验室运作质量所需的资源;评审专家的建议不可取,质量负责人主要负责实验室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改进。CNAS-CL01:2006 4.1.5 i)?指定一名员工作为质量主管(不论如何称谓),不论其他职责,应赋予其在任何时候都能确保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遵循的责任和权力。质量主管应有直接渠道接触决定实验室政策或资源的最高管理者。当然有的实验室让质量主管来负责也不是一定不可以,质量主管如果熟悉技术也可以,但是最合适应该由技术管理者来负责比较合适。你们实验室已经这么规定由技术管理者负责,评审员就不应让你们改为质量负责人来管。评审员应按规定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