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老菜鸟
第9楼2022/07/07
在写原始记录时,取样体积(mL),比如5,10,100,应该写作多少?是5.00,10.00,100.00吗,这个书写有没有标准规程,有的标准写10.00,有的写10.0,好像瓶不统一
如果不是进行滴定操作,不是做期间核查,不是做校准工作的,这个就不需要去看JJF,JJG.可以统一写5ml,10ml。因为量筒、移液管等并没有标准上对于天平的描述(精确称取0.1g,精确至小数点后3位),普通移取,例如5ml,直接写5ml即可。即使拿容量瓶,我也是定容到50ml,100ml的体积,写的话肯定就写50和100,难道还要再加小数点后一位两位?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