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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颗粒物折算浓度的计算问题

快乐老家

  • 请教一下各位前辈:按照《HJ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颗粒物浓度需要在报告中算折算浓度吗?GB/T16157-1996中11.2的“折算成过量空气系数为α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与DB37/2374-2018中“大气污染物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是一样的吗?燃煤锅炉应该按那个计算?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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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illdo

    第1楼2022/08/08

    应助达人

    需不需要折算是要看判定标准,不是检测标准,根据判定标准中的计算公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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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

    第2楼2022/08/08

    应助达人

    需要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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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uyuzegang

    第3楼2022/08/08

    应助达人

    折算不折算要看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一般有燃烧或者加热的排气筒都是需要折算的;参照环境部部长信箱回复。


    GB/T16157-1996中11.2的“折算成过量空气系数为α的颗粒物排放浓度”与DB37/2374-2018中“大气污染物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都是这算浓度,燃煤锅炉应该按DB37/2374-2018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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