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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万!新疆农业科学院园艺作物研究所化学试剂和助剂采购项目

  • wuyuzegang
    2024/04/03
  • 私聊

试剂/耗材采购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QH-NKYYYS-2024-02

    项目名称:新疆农业科学院园艺作物研究所化学试剂和助剂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27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农业科学院园艺作物研究所化学试剂和助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实验室试剂耗材,化学试剂和助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农业科学院园艺作物研究所化学试剂和助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实验室试剂耗材,化学试剂和助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网站(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本项目的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对于未查看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农业科学院园艺作物研究所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403号

    联系方式:0991-4500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清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阿里路43号410室

    联系方式:0991-5505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全舜

    电 话:0991-550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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