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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楼2024/10/30
各位老师,目前遇到一个问题很苦恼,希望各位老师不吝指教,谢谢!
客户送来一个样品里面有短期测试(测试时间1-2天就可以完成的),也有长期测试(测试时间1-6个月不等)。客户要求每一个测试项目完成就给到一个短期检测报告,最后在所有的项目完成后,给到一个总的项目检测报告。现在客户的要求是所有的短期报告和最终的总结报告只能使用同一个报告编号,最后的情况导致会有十几份报告的编号一致,各位老师在CNAS质量体系下面这样出具报告是符合要求的吗?
楼主,不符合CNAS管理要求,具体见下图
引自CNAS-CL01-G001:202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要求》
引自《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首先,报告作为技术记录的一种,编号应该具有唯一性;其次报告尽量不要随意拆分。像您提的这种情况建议每一个项目出具结果时给客户一个数据页反馈,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待所有项目分析完毕出具一份完整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