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比溶液 又称空白溶液。测量时用作比较的、不含被测物质但其基体尽可能与试样溶液相似的溶液。通常,用参比溶液扫描的曲线应是一条平坦的直线。有时,基体中虽不含被测物质,但含有别的物质,这时必须保证其不影响测试。经常碰到的是试剂空白中含有被测物质,此时必须经过纯化将其除去。否则将影响测定结果。在色谱分析中,有时基体中可能存在一个以上的和被测组分相距较远的色谱峰,计算机在数据处理中不会计入它们,不影响测定
在进行光度测量时,利用参比溶液来调节仪器的零点,可以消除由于吸收池壁及溶剂对入射光的反射和吸收带来的误差,并扣除干扰的影响。参比溶液可根据下列情况来选择。
A 当试剂及显色剂均无色时,可用蒸馏水作参比溶液。
B 显色剂为无色,而被测试液中存在其它有色离子,可用不加显色剂的被测试液作为参比溶液。
C 显色剂有颜色,可选择不加试样溶液的试剂空白作参比溶液。
D 显色剂和试液均有颜色,可将一份试液加入适当掩蔽剂,将被测组分掩蔽起来,使之不再与显色剂作用,而显色剂及其它试剂均按试液测定方法加入,以此作为参比溶液,这样就可以消除显色剂和一些共存组分的干扰。
E 改变加入试剂的顺序,使被测组分不发生显色反应,可以把此溶液作为参比溶液消除干扰。
zhouyuhu 发表:原来只是按部就班的做,从来没有细致考虑过这些问题,还好这次论坛整理帖子,顺便也给了我一次全面学习的机会,看看书,查查资料,整理整理,写的东西,我觉得挺有意思的,而且这类文章不象正式发表的文章,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用注意语言用词,不用注意格式,反而正式发表的文章给我感觉象八股文,让我难受,所以最近也没有写正式文章出来,论坛上的这类文章倒整理了不少.哈哈,废话不说了,开始讨论参比溶液的选择问题.
原来,这类问题研究的少,因为原来双光束的仪器不是很多,而现在高级仪器越来越多,这就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了.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把参比和空白混淆,其实这两个概念真的挺晕的,之前我也晕了好久.
1原理
当一束平行光通过均匀的液体介质时,光的一部分被吸收,一部分透过溶液,还有一部分被器皿表面反射.假设入射光强度为I0(其实我不喜欢这么表示,还要弄下标,麻烦,可是很多书上都这么些,哎,没办法),吸收光强度为Ia,透射光强度为It,反射光强度为Ir,
(其中a表示absorption吸收,t表示transmittance透射,r表示reflection反射,嘿嘿,方便记忆,还顺便学几个单词,写论文有用)
则I0=Ia+It+Ir (1)
在分析过程中,被测溶液和参比溶液一般是分别放在同样材料和厚度的吸收池中(地球人都知道,又废话了),让强度为I0的单色光分别通过两个吸收池,再测量透射光的强度.所以反射光的影响可以相互抵消.(但是又有新的问题了,如果这样的话,那以前的单光束仪器岂不一直存在着反射光的影响,这个问题我想发个帖子单独讨论)
所以(1)式就被简化了:
I0=Ia+It (2)
透射光的强度 It与入射光的强度I0之比称为透射比,用T表示,那么,又有公式出现了,不过很简单:
T=It/I0 (3)
当然还有T和A的公式,大家都知道,我这里就不说了.
以上说了半天,就为说明一个问题,参比可以消除由于吸收池壁及溶剂对入射光的反射和吸收带来的误差.
2参比溶液的原则
既然有这好处,那下来吸收池里装什么就成了问题的关键,有好多中情况,有的我试验过,有的由于条件限制没有试验,如果有不对的地方,别拍我啊.
2.1当试液和显色剂都没有颜色时,可以用去离子水作为参比溶液.
2.2当显色剂没有颜色,而被测试液中存在其他有色离子,可用不加显色剂的被测试液作为参比溶液.
2.1和2.2很常用,尤其是2.2.我当时做果酱中亚硝酸盐的时候就遇到过这个问题,当时也想了很多办法,活性炭脱色,过柱子,掩蔽等,最后还是觉得用参比比较好,有兴趣的可以参考一下我写的论文<<双光束分光光度法测定果酱中的亚硝酸盐>>,我会上传的.
2.3显色剂有颜色,可以选择不加试样溶液的试剂空白做参比.
2.4显色剂和试液都有颜色,可将一份试液加入掩蔽剂,将被测组分掩蔽起来,使之不再和显色剂作用,而显色剂及其他试剂均按试液测定方法加入,以此来做为参比溶液,这样就可以消除显色剂和一些共存组分的干扰.
2.5改变加入试剂的顺序,使被测组分不发生显色反应,可以此溶液作为参比溶液消除干扰.这个方法操作起来比较困难,我没试验过,因为我的显色剂一加进去就有颜色了.
3单光束分光光度计实现参比的方法
不知道这方法行不行,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制作一个参比溶液,用空白校完仪器后放入,测定其吸光度,然后在制作标准曲线和测定样品的时候,同时减去参比的吸光度.
例如,用空白校完仪器后,测定参比的吸光度为0.006,而样品测定吸光度为0.447,则带入标准曲线计算的实际吸光度为0.441.这样就扣除了参比对测定结果的影响.
有什么疑问或不对欢迎找我啊,大家共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