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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熊猫宝宝

    第11楼2008/08/16

    我国最新的《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07)并没有明确指出味精的摄入量,世界卫生组织曾建议不多于6克。所以建议还是少吃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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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难人

    第12楼2008/08/16

    哦,看来味精生吃应该问题不大,炖菜时最好不放了,因为炖菜一般一次吃不完,下次还要加热,这样风险大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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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闪闪的红星

    第13楼2008/08/16

    什么事情都有两面的,这几年一直在吵味精吃多了有害。害得大家爱都不敢吃,后来看了中央台的一个质量节目说绝对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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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穿越时空

    第14楼2008/08/16

    味精是菜烹饪好了,关上火后才加上去的,应该没这个问题吧.

    cxd100 发表:味精,鸡精其主要成分都是谷氨酸钠。
    谷氨酸钠加热到100度以上会产生致癌物。
    所以都不吃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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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xdhyxiao

    第15楼2008/08/16

    我听老人说,吃多了会掉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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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对面想你

    第16楼2008/08/16

    反正味精不要多吃就对了!记住的是什么危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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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tlas

    第17楼2008/08/16



    疑惑啊?究竟对身体有无害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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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阳线

    第18楼2008/08/16

    1987年WTO基于味精的安全性,已经取消这个限量。

    cbjcn1985 发表:我国最新的《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07)并没有明确指出味精的摄入量,世界卫生组织曾建议不多于6克。所以建议还是少吃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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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阳线

    第19楼2008/08/16

    看看食品行家是怎么说的:
    (原帖来自食品伙伴网论坛)
    [转贴]再来谈谈味精(谷氨酸钠,简称MSG)的安全性
    在论坛看到很多筒子对味精的安全性不甚了解,从一些以讹传讹的媒体上摘抄了违背事实真相的只言片语,我觉得有必要加以澄清。我们作为食品从业人员,可以去怀疑,但必须有科学数据作依托,要冷静思考,查阅资料,不应盲目参与到炒作中去。
    FAO/WHO(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法规委员会于1973年规定了味精(即谷氨酸钠,缩写MSG)ADI值(可容许的每日摄入量):每公斤体重每天容许摄入量不超过120毫克;12周以下的婴儿不在此例,要慎用。
    1987年2月16日至25日在日内瓦召开的国际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对味精(包括谷氨酸及其钠、钙、钾盐类)的评价结果“对味精的ADI不必作规定”。
    1987年3月17日至23日在荷兰的海牙召开了FAO/WHO食品添加剂法规委员会第19届会议,对味精安全性问题做出结论认为:作为一种增加食品风味的调味料味精,不再需要评价其每日容许摄入量,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味精。会议保留了12周(3个月内)以下婴儿要慎用的意见。
    味精的毒性试验结果
    急性毒性 小白鼠口服味精,其LD50(半数致死量)为16200mg/kg;而食盐为5250mg/kg,;大白鼠口服味精,其LD50为19900mg/kg;荷兰猪经腹腔LD50为15000mg/kg;而根据毒性分级>15000mg/kg,即为绝对无毒。
    亚急性毒性、慢性毒性、致畸形性、突然变异性试验均表明食用味精是安全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味精的安全性还要好于食盐。
    味精被食用后,经胃酸(主成分为盐酸)的作用转化为谷氨酸,被消化吸收构成蛋白质,并参与体内其他代谢过程,有较高的营养价值。谷氨酸食用后有96%在体内被吸收。人体中约含有2.8%~3.4%的谷氨酸盐。谷氨酸不仅没有这些臆想的危害,反而对大脑皮质和中枢神经有益,谷氨酸与血液中的氨结合,生成谷氨酰胺,可解除代谢过程中机体所产生的氨的毒害作用,谷氨酰胺参加脑组织代谢,起能源作用,并能改善脑机能。
    味精在水溶液中长时间加热,可部分脱水生成吡咯烷酮羧酸钠(通称焦谷氨酸钠,Sodium Pyroglutamate),焦谷氨酸钠并没有致畸、致癌性,但没有鲜味,所以烹调时味精不要加得过早,在菜快起锅时加入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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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阳线

    第20楼2008/08/16

    又找到一篇《FDA官方网站对味精安全性的评价》。
    原帖发于食品伙伴网论坛
    FDA官方网站对味精安全性的评价
    味精是安全的,但需要标识。以下为原文:
    Monosodium glutamate (MSG) has been used for many years in home and restaurant foods, and in processed foods. People sensitive to MSG may have mild and transitory reactions when they eat foods that contain large amounts of MSG (such as would be found in heavily flavor-enhanced foods). Because MSG is commonly used in Chinese cuisine, these reactions were initially referred to as "Chinese restaurant syndrome."

    FDA believes that MSG is a safe food ingredient for the general population. It is regarded by the agency as among food ingredients that are "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 FDA has studied adverse reaction reports and other data concerning MSG's safety. The agency also has an ongoing contract with the Federation of American Societies for Experimental Biology to re- examine the scientific data on possible adverse reactions to glutamate in general. MSG must be declared on the label of any food to which it is added.

    [参考译文]:
    谷氨酸钠(MSG)在家庭、餐馆饮食和加工食品中已使用了多年,对MSG敏感的人在食用含有大量MSG的食品(如在加浓的风味食品中会发现)时,会有轻微的和短暂的反应。由于MSG普遍地应用于中国烹饪中,这些反应最初被怪罪为“中国餐馆综合症”。
    FDA认为,对普通人群而言,MSG是一种安全的食品成分。在食品成分中它可被视作“公认为安全的”(GRAS)。FDA研究了不良反应报告和其他关于MSG安全性的资料,中介代理还有正在进行的与美国联邦社会生物实验机构(the Federation of American Societies for Experimental Biology)合作的关于谷氨酸不良反应可能性复查的科学数据。
    任何添加了MSG的食品必须在标签上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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