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yingunique
第12楼2009/12/28
呵呵!
谢谢大家
可能我表达的还是不够清楚:
我之前学药物分析的,我们做试验的的时候(也是分光光度法),曲线的起点都不是0,高于检出限,并且自变量都是浓度而不是含量(微克),测得吸光度之后带入曲线计算,不在范围内要浓缩或稀释;
接触环境检测以后发现,做曲线时自变量都是含量(微克),检出限又是根据采样体积计算的一个值,采样体积不同,检出限也不同,并且曲线起点基本都是0,实际工作中吸光度值测出来只要不高于曲线上限都带进去算,算出来一个含量(微克),再来除以标况体积,然后给出一个结果(mg/L之类的),然后很多时候这个结果(mg/L之类的)低于方法所规定的检出限或者11次空白结果测定出来的检出限,就报0.005L之类或未检出;
这个时候我就很困惑,既然有一个检出限,那么曲线下限是不是就不该是0而是高于检出限的某个值?
在检出限这个浓度或是微克之下,即0到检出限之间的这段是不是都不用计算,只要直接就报0.005L之类或未检出?
峰 (Davon)
第18楼2010/01/04
不太明白,就报0.005L之类,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