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检测限或定量限不大于限度值即可,没有必要追求一定做到10:1。比如统一稀释10倍20倍这样的,也足以说明能有效检出或定量了。
如果是个别溶剂检测要求比较苛刻的,可在方法中设计一个系统适用性试验溶液,标明信噪比、分离度等要求。
影子(hyheying) 发表:糖糖有个问题想问下:对于多溶剂的残留验证,你们是怎么做定量限或检测限的?对于定量限,要求是信噪比为10:1,通常都是用对照溶液来稀释的,但并不能使所有目标溶剂的信噪比刚好达到这个要求,比方说,有可能有的溶剂信噪比为十几,而有的却在一百多这样子的,这样的话此溶剂的定量限就太大了点,这种情况是不是不应该直接取对照溶液稀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