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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UYUWUQIU

    第11楼2014/05/23

    应助达人

    这样的钻牛角尖没有任何意义,你要标准配比可以做另外的测试,这样测试方法针对不需要具体数据的测试,加回潮率的方法本身就有问题,有些布料实在河北买的,浙江买的,运回广东做成品,很多在当地是100米的布,到广东就是99,甚至98米了,对结果有影响的。

    比如,布料成分是65聚酯纤维,35%粘胶纤维,此面料经过验布这一工序可能就会有伸缩,再经成品打烫,可能经向无伸缩,纬向已经收缩5%了,如果是洗水单,经向聚酯纤维再无收缩,纬向粘胶纤维再收缩5%,这个产品的纤维成分还能满足65%聚酯纤维,35%粘胶纤维吗?再继续:纤维溶解后要加回潮率,聚酯纤维公定回潮率0.4%,实际回潮率粘胶纤维一般只有6-8%,但测试结果是要加上粘胶纤维的公定回潮率13%。那这个偏差又是多大?再加上测量误差,操作误差,样品密度不均匀,这些偏差加在一起就可能是不合格

    zhao1hao2985(zhao1hao2985) 发表:首先呢,我个人并不赞同这种标注方式,因为很容易引起争议。这并不是一种常规的标注方法。只能算是擦边球。
    根据GB/T 29862-2013里面相关条款,相适应的条款是6.9.两种明显可分的纱线可以单独标注,但是这条款主要针对的是某些大循环,或者某一纱线含量较少的情况下。这种标注方式在工商抽查和商场管理方的角度来看是不合适的。

    其次,如果两种纱线是纯的,完全没必要进行 溶解。单独拆分后,烘干称重,再结合公定回潮率就可以了。
    成分标注的原则性是,能标注整体标注整体,不能整体才单独标注。
    这种经纬标注是容易误导消费者的。首先某系纤维密度较小。某些纤维密度较大。织造谜底也不一样。就会出现看着经是一种,纬是一种,消费者会以为是50/50可实际上可能是20/80.那么对于一些贵重纤维的产品就会引起歧义。并且不利于商业往来。
    比如我买一匹布。想要50以上羊毛的。你告诉我经向羊毛,纬向聚酯。这种数据没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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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UYUWUQIU

    第12楼2014/05/23

    应助达人

    经纬向根本就不用布边,做成成品的,谁给你布边

    1. 不违背要求,但属于打擦边球。可以使用但未必好用。就好像我们原则上可以只出定性结果。但是定性结果经常不被接受。

    2. 如果经纬向是纯的,根本不涉及到所谓的溶解。

    3. 经纬向辨认有的时候并不是通过经验就可以实现的。样品小,无布边是很多样品的共同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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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hao1hao2985

    第13楼2014/05/26

    有时候基本上是无法进行辨识的。并不以经验为转移。没有人敢说经纬向绝对不会看错,就和正反面一样。没有非常的科学判定法。都是一般是,大部分是。

    经纬向根本就不用布边,做成成品的,谁给你布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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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hao1hao2985

    第14楼2014/05/26

    你说的这个问题正好解释了我说的问题。

    1.就因为各地的气候不一致,所以才需要公定回潮率作为标准来作为商业活动的交易凭据。你以西藏的数据说,我以浙江的数据说,那么出现争议怎么办?所以才会使用公定回潮率啊。

    2.缩水并不影响重量,缩水是纤维经洗涤后其在生产过程中所被施加的张力消除的过程,类似于弹簧回复原型,重量并不会缩小。

    3. 公定回潮率并不是实际回潮率,你以粘纤举例。其实都一个道理。你要分清,公定并不是事实,而是综合各地的多种因素来得到的一个统计性的数据。只是用来作为标准使用的。所以你说以实际情况认为公定不合适。那没一个标准是和实际相符的。都没意义。

    4. 操作偏差,样品不匀这纯粹属于技术范畴的东西。这么多年的比对来看,各检测机构的结果偏差并不大。所以标准自身所产生的误差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的。那么就不能说这东西不好用。

    WUYUWUQIU(wulin321) 发表:这样的钻牛角尖没有任何意义,你要标准配比可以做另外的测试,这样测试方法针对不需要具体数据的测试,加回潮率的方法本身就有问题,有些布料实在河北买的,浙江买的,运回广东做成品,很多在当地是100米的布,到广东就是99,甚至98米了,对结果有影响的。

    比如,布料成分是65聚酯纤维,35%粘胶纤维,此面料经过验布这一工序可能就会有伸缩,再经成品打烫,可能经向无伸缩,纬向已经收缩5%了,如果是洗水单,经向聚酯纤维再无收缩,纬向粘胶纤维再收缩5%,这个产品的纤维成分还能满足65%聚酯纤维,35%粘胶纤维吗?再继续:纤维溶解后要加回潮率,聚酯纤维公定回潮率0.4%,实际回潮率粘胶纤维一般只有6-8%,但测试结果是要加上粘胶纤维的公定回潮率13%。那这个偏差又是多大?再加上测量误差,操作误差,样品密度不均匀,这些偏差加在一起就可能是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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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hao1hao2985

    第15楼2014/05/26

    我也说了。这东西是擦边球,要真较真没人敢说错。但是,服装企业对于商场,抽查属于弱势群体。他们认为你的吊牌不合适。你非要和他们较真,吃亏的肯定是企业。

    我只能说这是非主流。容易引发争议。我个人不推荐使用,以免企业出现不必要的争端。好多标准允许的表示方式在实际中很少使用就是这个原因。因为并不是主流的表述方式。很难被大众所接受。

    WUYUWUQIU(wulin32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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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西蒙

    第16楼2014/05/26

    这种标识方式在行业内和市场上认可度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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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UYUWUQIU

    第17楼2014/05/26

    应助达人

    经纬向看纹路是能看出来的,正反面也能看出来,就是有的反面当正面用,或者双面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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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UYUWUQIU

    第18楼2014/05/26

    应助达人

    新消法出来之后,假一赔三,假如你买一个5000的纺织产品,就要退5000,还要赔15000元,谁受得了,这种标识对品牌厂商是一种保护,实际的织布厂,你去看看就知道了,面料成分5%的偏差很难保证

    新西蒙(v2835994) 发表:这种标识方式在行业内和市场上认可度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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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UYUWUQIU

    第19楼2014/05/26

    应助达人

    2.缩水并不影响重量,缩水是纤维经洗涤后其在生产过程中所被施加的张力消除的过程,类似于弹簧回复原型,重量并不会缩小。
    这个重量不是会缩小,是会增大,同样的布样取1平方米,本来1.2米平方米,缩成1平方米了,你说重量有没有增加,密度会增大

    说个最简单的,65%粘纤,35%聚酯纤维,,布料厂商检测是61%粘

    纤,39%聚酯纤维是合格的,但做成成品,可能就是59%粘纤,41%聚酯纤维,那就是不合格

    zhao1hao2985(zhao1hao2985) 发表:你说的这个问题正好解释了我说的问题。

    1.就因为各地的气候不一致,所以才需要公定回潮率作为标准来作为商业活动的交易凭据。你以西藏的数据说,我以浙江的数据说,那么出现争议怎么办?所以才会使用公定回潮率啊。

    2.缩水并不影响重量,缩水是纤维经洗涤后其在生产过程中所被施加的张力消除的过程,类似于弹簧回复原型,重量并不会缩小。

    3. 公定回潮率并不是实际回潮率,你以粘纤举例。其实都一个道理。你要分清,公定并不是事实,而是综合各地的多种因素来得到的一个统计性的数据。只是用来作为标准使用的。所以你说以实际情况认为公定不合适。那没一个标准是和实际相符的。都没意义。

    4. 操作偏差,样品不匀这纯粹属于技术范畴的东西。这么多年的比对来看,各检测机构的结果偏差并不大。所以标准自身所产生的误差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的。那么就不能说这东西不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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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hao1hao2985

    第20楼2014/05/26

    所以喽,现在上市的服装在做吊牌前都会来检测机构检测后打吊牌。我只能和你说,你这种标法,认可度真的不高,只会带来无限的麻烦。是更麻烦。你要经常去奔走去解释。还不一定解释的通。

    就好像我们有的时候做含胶质的面料,按标准是可以只定性不定量的。但是出过几次,客户都被商场要求下架。客户又不太可能和商场讲道理。首先不太可能去和商场较真,因为就算赢了也得罪商场了,一般都选择吃小亏。

    不违规不代表可用,不违法不代表合适。其实是一个道理。

    而且正如我现在说的。这种标注方式并不利于交易。比如买毛呢面料,要求毛含量大于50%。你用这种表述就无法和客户进行沟通。你每种纱线所涉及到的纱支,捻度都会影响到含量大小。而真正影响这类产品品质的往往是含量。所以并不是很适合进行商业沟通。也不太可能适合商业交易使用,因为并不合适。

    WUYUWUQIU(wulin321) 发表:新消法出来之后,假一赔三,假如你买一个5000的纺织产品,就要退5000,罚15000元,谁受得了,这种标识对品牌厂商是一种保护,实际的织布厂,你去看看就知道了,面料成分5%的偏差很难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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