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肯定还是采购单位被经销商忽悠了,才搞成这么漏洞百出的招标,这不是给人留下话柄嘛,傻得可以。
操作这个项目的经销商也是,为了这么点利益,把客户推到水深火热之中,我如果是客户的话,再也不会跟他合作,躲得远远的。
老兵(wangliqian) 发表:至少违反招标法的应该有三处,第三就是有木有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及公示,因为国内的杭州聚光科技也有便携的GC-MS,且运维成本比NFINOC低得多。
这个仪器的价格在150万元以上,按各地采购规定上百万的金额不可能采用单一来源和竞争性谈判来采购,除非此前曾废标或流标过或的确经专家论证仅此一家,这么大的金额通常采管部门只会批成招标。
话又说回来,为什么能明目张胆写明型号,不都是公关工作做得好的结果。
如果楼主因不能参与竞标郁闷,完全可以向当地的采管部门乃至纪检部门投诉,按目前的形势,财管部门至少会做废标处理并依规重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