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版友说到点子上了!
供应方企业要自检(第一方实验室),采购方组织产品验收时要检验(第二方实验室),政府授权执法/监管机构(第三方实验室)定期/不定期进行市场抽检(法检)。
迷途止返(icanpk) 发表: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本来就是只对送检样品负责。
送检和正常产品不一样很正常的。
企业自己送检的样品检测报告不能作为产品验收的质量依据。
检测机构既没有权利也没能力去监督产品。
要有效监管产品质量,监管机构自然是去市场上抽样送检测机构检测。
而且该事件中电缆应该有相应的采购单位要进行产品质量验收
地铁这种事情上都不抽检的吗
责任怎么也不会到检测机构的头上
除非检测机构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