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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之

    第11楼2017/10/22

    应助达人

    谢谢了!这个解释很合理。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看一下JJF1001-2011的4.10条术语“校准”的定义就知道了。
      对于校准机构而言,校准过程(校准工作)分为两大步,第一步是赋值,给出校准值。第二步是给出测得值的测量不确定度。因此校准的时候不提及不确定度也就不是在干校准工作了。校准员或校准机构给出的校准证书必须给出校准值和校准值的不确定度两个信息,未给出不确定度的校准证书是不合格的证书,是一张废纸。
      对于送检单位而言,要依据校准证书判定该测量设备能不能在本单位特定测量过程中使用,这项工作称为“计量确认”。计量确认需要两个输入,一个是拟实施的测量过程的被测参数最大允差绝对值MPEV,另一个是校准证书给出的扩展不确定度U。
      如果测量过程是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按JJF1094的要求就必须保证U≤MPEV/3。校准证书给出的不确定度U大于被校准的测量设备最大允差绝对值MPEV的1/3,这个校准证书判为不可信,不可靠,校准证书就是废纸。此时必须要求校准机构更换校准方法重新校准,如果该校准机构无法满足送检单位的要求,送检单位就从本单位合格供方名录中删除其名单,取消其为自己提供校准服务的合格供方资格,重新换满足要求的另一家校准机构作为合格供方,重新校准。
      如果测量过程是用被校准的测量设备检测产品,则必须保证测量方法的不确定度U≤T/3(其中T为产品被测参数的控制限或公差带全宽)。测量设备的示值误差可以近似替代检测产品时的测量方法不确定度U,则校准证书给出的示值误差校准值≤T/3时,该测量设备才能确认合格允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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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瓜猫猫西瓜

    第12楼2017/10/23

    标红部分:有这个必要吗?

    承之(dacaoyu) 发表: 应该是吧,我在想是不是我根据检测方法的偏差 来计算出不确定度 然后跟校准服务方的不确定度比较?
    你们校准确认有这样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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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瓜猫猫西瓜

    第13楼2017/10/23

    直接按照楼上“松鼠”的建议就可以了
    应该说,楼主,你们以前的确是考虑的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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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之

    第14楼2017/10/23

    应助达人

    这个是必然的~作为一个内部检测实验室很少会有人去考虑这些问题,有进行确认就不错了~事实上我遇到了不少评审老师很少会有纠结在不确定度这边的~

    西瓜猫猫西瓜(vivi_vivi) 发表:直接按照楼上“松鼠”的建议就可以了
    应该说,楼主,你们以前的确是考虑的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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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瓜猫猫西瓜

    第15楼2017/10/23

    嘻嘻这个就看评审员的尺度的啦
    严格点的当然会

    承之(dacaoyu) 发表: 这个是必然的~作为一个内部检测实验室很少会有人去考虑这些问题,有进行确认就不错了~事实上我遇到了不少评审老师很少会有纠结在不确定度这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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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之

    第16楼2017/10/24

    应助达人

    我看到这么一个校准认可范围:风速: 0.2m/s~2m/s,U=0.16m/s ,如果按3倍倒推的话 是否要0.2m/s±0.5m/s的校准要求才能用这家校准实验室? 那这样的测量还有意义么?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看一下JJF1001-2011的4.10条术语“校准”的定义就知道了。
      对于校准机构而言,校准过程(校准工作)分为两大步,第一步是赋值,给出校准值。第二步是给出测得值的测量不确定度。因此校准的时候不提及不确定度也就不是在干校准工作了。校准员或校准机构给出的校准证书必须给出校准值和校准值的不确定度两个信息,未给出不确定度的校准证书是不合格的证书,是一张废纸。
      对于送检单位而言,要依据校准证书判定该测量设备能不能在本单位特定测量过程中使用,这项工作称为“计量确认”。计量确认需要两个输入,一个是拟实施的测量过程的被测参数最大允差绝对值MPEV,另一个是校准证书给出的扩展不确定度U。
      如果测量过程是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按JJF1094的要求就必须保证U≤MPEV/3。校准证书给出的不确定度U大于被校准的测量设备最大允差绝对值MPEV的1/3,这个校准证书判为不可信,不可靠,校准证书就是废纸。此时必须要求校准机构更换校准方法重新校准,如果该校准机构无法满足送检单位的要求,送检单位就从本单位合格供方名录中删除其名单,取消其为自己提供校准服务的合格供方资格,重新换满足要求的另一家校准机构作为合格供方,重新校准。
      如果测量过程是用被校准的测量设备检测产品,则必须保证测量方法的不确定度U≤T/3(其中T为产品被测参数的控制限或公差带全宽)。测量设备的示值误差可以近似替代检测产品时的测量方法不确定度U,则校准证书给出的示值误差校准值≤T/3时,该测量设备才能确认合格允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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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_liujingyu

    第17楼2017/10/27

      如果校准方法的不确定度U=0.16m/s ,根据JJF1094的要求,要保证被检对象校准值的可信性,校准方法的适用范围只能是最大允差绝对值MPEV≥3×0.16m/s 。所以你说被测参数的允差±0.5m/s才能使用这种校准方法校准,是非常正确的。
      风速 0.2m/s~2m/s是被测参数的测量范围,不是测得值。不确定度反映测得值和测量方法的可信性,不反应测得值的误差。测得值为0.2m/s时,这个测得值的不确定度因为使用了该校准方法,测量不确定度仍然是0.16m/s ,反映了测得值0.2m/s的可信性,不反应0.2m/s的测量误差大小。
      如果被测参数0.2m/s的最大允差是±0.5m/s,该校准方法是可信的。0.2m/s的允许误差为±0.5m/s,是设计人员或顾客的测量要求,至于该要求有没有意义,是提出要求的设计人员或顾客的职责。他们应根据本技术领域的基本常识和实际测量需要提出,并以文件(标准、规范等)形式加以规定。
      上述情况与压力表的检定类似。一只测量范围0~60MPa的1级压力表,允差±0.6MPa,如果被测量只有0.3MPa,允差却为±0.6MPa有意义吗?但检定规程的确规定测量范围0~60MPa的1级压力表允差±0.6MPa,不能说检定规程的规定没有意义,只能说是测量者选择测量设备的错误。
      顾客的被测参数大小如果是0.3MPa,允差到底多大应有规定,顾客不可能规定0.3MPa的允差为±0.6MPa。测量者应该根据顾客提出的测量要求,选择合适的测量设备(对于校准/检定活动使用的测量设备为计量标准),包括测量范围和准确度等级。那么测量方法(对于校准/检定活动测量方法就是检定/校准方法)的测量不确定度,也就一定不会还是使用测量范围0~60MPa的1级压力表实施测量的那个不确定度了。同理顾客不可能规定0.2m/s的允差±0.5m/s,测量者应根据顾客要求选择测量范围和准确度等级合适的另一个风速表实施测量,那时的不确定度也一定不再是U=0.16m/s了。

    承之(dacaoyu) 发表: 我看到这么一个校准认可范围:风速: 0.2m/s~2m/s,U=0.16m/s ,如果按3倍倒推的话 是否要0.2m/s±0.5m/s的校准要求才能用这家校准实验室? 那这样的测量还有意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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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al

    第18楼2017/10/27

    应助达人

    确认校准报告上的不确定度?那规定有这个条款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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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头雨

    第19楼2017/10/29

    应助达人

    是不是指的不确定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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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_liujingyu

    第20楼2017/10/29

      猫版主,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吧。描红部分的意思是“根据检测方法的偏差,来计算出不确定度,然后跟校准服务方的不确定度比较”,以判定校准服务方能不能作为自己的校准合格供方,我认为这个措施非常必要。这实际上就是在使用JJF1094的规定判定校准服务方的能力能不能满足本实验室的量值溯源要求。如果把“根据检测方法的偏差”改为“根据被检参数的最大允差”,就更容易使大家明白了。

    西瓜猫猫西瓜(vivi_vivi) 发表: 标红部分:有这个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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