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chan59
第41楼2018/04/26
受到你的启发,我想到了一个案例,曾经有个客户原来报告上样品的型号为A型,后来有要求把型号改成B型,可以断定存在这么一种情况就是B型可能是假的,如果在报告上加上了修改的原因,如你所说根据客户要求,样品型号由“A”修改为“B”,这样就妨碍了客户修改报告的有效性,从而防止不诚信的行为出现。
zal
第42楼2018/04/28
我们没有修改过报告,但是程序里规定了对有差错的报告是要收回发出的报告,然后发更正后的报告
西瓜猫猫西瓜
第43楼2018/05/02
新版CNAS里面有不一样的要求,建议小姐姐去看看,说不定CMA也想改成这样哦哦
第44楼2018/05/02
是吗?CMA又有新变化了老了呀,三天不学习就赶不上趟了
xiangtui
第45楼2018/05/07
那标识大家一般写在报告的哪里呢?封皮后跟一个修订说明?
第46楼2018/05/08
修改标识吗?
Insp_86e41f7a
第47楼2018/07/16
7.8.8.3 当有必要发布全新报告时,应予以唯一标识性,并注明所代替的原报告。个人理解:这个就是标注“编号XXX-01报告替代编号XXX报告”,如果不能和客户协调标注修改的原因,那就直接发布全新报告,代替之前的。
Insm_2508eb90
第48楼2018/08/10
这是对原报告进行标识的要求,注意是“原报告”。
yqxxw123456
第49楼2018/08/10
这个你要看修改哪些内容。有的需要说明原因,例如对客户提供新西的修改等。有些不需要说明原因,例如对于打印错误的修改等。
p3286990
第50楼2019/07/30
我认为是将修改的信息高亮显示,让客户知道修改了哪里,您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