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人間
第12楼2018/08/01
我只是举个例子而已,不是说你仪器不能用,毕竟不是所有的都有规定。
说个标准里面有规定的吧。玻璃容器:容量瓶,大部分标准都是规定要达到A级,检出来只有B级,就不符合标准要求了。
路云
第14楼2018/08/01
你在要求配置0.01级酸度计的场合,选购配置一台0.1级的酸度计,这本身就说明你设备选型有问题。如果你原本就是配置0.01级的酸度计,因使用年久老化计量性能下降,达不到原有的准确度等级,那就是不合格,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不存在检定后还要进行“计量确认”的情况。
m3167735
第16楼2018/08/01
你不要转换对象,把分光光度计转移到玻璃器皿上,这两者能一样吗?250ml容量瓶的检定证书上多简单(见下图)250.045ml,只大了0.0045,对照JJG196—2006常用玻璃器皿的容量瓶规定(见下图)只要小于正负0.15ml就是符合A级容量瓶的检定要求。可是你看看分光光度计的检定证书(见下图)多复杂,比如我要求知道总磷,钼锑抗分光光度法,700nm。氨氮 纳氏试剂比色法 420nm。我们的分光光度计在旋钮旋到700nm和420nm是不是真的是700nm和420nm? 但是从检定证书能直观的看到吗?(见下图),上面只写了456.4nm 558.5nm 674.7nm...就是没有700nm和420nm的直观结果。那你让我怎么判断这台分光光度计是否在正负4.0nm这个范围内,可以做总磷或氨氮这个项目?如果我不能判断,那你们这个检定证书做符合性确认不是难为人吗?
路云
第19楼2018/08/01
容量瓶生产厂家出厂时就已经过了定级检验合格的,哪里有客户买到手还不知道什么准确度等级的测量设备的道理。按你的说法,该测量设备就不应该以“检定”方式溯源,而应该以“校准”方式溯源,承检机构就应当出具《校准证书》,不给出符合性判定结论和有效期,用户拿到《校准证书》后自己做“计量确认”,自己确定“复校时间间隔”。
路過人間
第20楼2018/08/01
大哥,我不是计量院也不是那些专家什么的。仪器和容量瓶是一样的概率,什么叫转化概率。出的证书都是根据标准出的,符不符合要求,都是根据一些相应的资料等进行判断的。就像仪器出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出问题,紫外测不了,那可见的可以使用,那可见用不用要自己判断的。
你直接问下你们的技术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