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刚
第11楼2019/12/23
我倒是觉得新的强检目录较为合理,本就应该是标准计量器具要强检,工作计量器具强检的是应该较之前少一些,就说酸度计和分光光度计等,用户自已就能标定和验证,就不应该硬要让用户发钱,只要用户自已能保证不影响其产器质量的检验就好。
路云
第12楼2019/12/23
关键是政府衙门应当加强监管,出了问题要严惩追责,大大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这样才能对检验检测机构有威慑力,才能迫使他们诚信自律经营。否则政府部门就是撒手不管不作为。另一个意图,就是缩小强检范围,好名正言顺的收费。
小骗子
第13楼2019/12/23
但是衡器限定在60kg以下就不合适了,而且医疗计量项目对医院而言全都没在重点管理目录内,全部属于中等。对于直接出具诊断结果,或介入治疗等风险较高的仪器并未纳入,反倒是加入了监护仪这种监控设备。
第14楼2019/12/24
在我们这样技术类论坛里,最好不要出现这样的讨论。
第15楼2019/12/24
真的,我们不知这是出于什么的考量哦!
第16楼2019/12/24
我对医疗计量不太了解,是否对于直接出具诊断结果,或介入治疗等风险较高的仪器,虽然重要,但它每一次使用时,它都会用标物标定,如生化仪好象就是这样。而监护仪这种监控设备,它就没有这样的自我标定功能。
第17楼2019/12/24
我只是实话实说,没什么好遮遮掩掩的,这也是希望政府能有所作为。计量法修订呼声已叫了多少年了,为何至今都难产?什么原因?有那么难吗?恐怕政府真有难言之隐。
第18楼2019/12/25
这样的猜测没有意义,也没有必要。我想就是论坛官方,也很不愿意在论坛里有这样的声音!
第19楼2019/12/25
我说的这些话,并没有恶意,也没有贬损政府的意思,仅仅是希望政府部门提高工作效率,有所作为而已。
第20楼2019/12/26
我事后认真细想,应该是我过于敏感,在这向你说声:对不起!最多也只是“恐怕政府真有难言之隐”,最好不要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