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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OE HUI

    第31楼2021/06/09

    应助达人

    一切都是我的错,挑个话题搞得两位大神难分伯仲

    美人伴佳玉(Insm_f424e7d8) 发表:神仙打架了 ,这是咋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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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32楼2021/06/09

    应助达人

    让我们不要理会路云先生的道德品质低下,不要理会此人的天天骂街。路云先生在28楼说:此条要求的核心意思是只要实验室认可没包括的检测校准项目或超出认可了的检测校准标准或规程规范规定范围,实验室在签发“带CNAS 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报告或证书中”就应该清晰标明该“项目”和“活动”,包括测量范围或测量精度不在认可范围内。这句话总算是说对了,可以给予点赞。

    大家看看29楼某人有多么的卑鄙无耻,28楼所有蓝色醒目标示的内容,都是29楼某人自己在27楼的原话,现居然栽赃诬陷倒打一耙说这话是我说的。



    看清楚了没有,无赖?这是不是恶意施展恶劣学风的铁证啊?到底是自吹自擂给自己点赞,还是存心恶意的栽赃诬陷啊?让你正面回答“测量范围”“测量精度”与楼主的问题有什么关系?证书报告依据什么标准的什么“测量范围”“测量精度”可以给出“结果/结论”?哪个标准有这样的要求?你却闭口不答。

    “认可标识管理”标准的这一条,指的就是实验室证书涉及的“项目”和“活动”或其一部分不在CNAS认可范围内时的处置方法,因此这一条压根就没有提及“限值要求的判定”,更不会提及完全无关的“合同评审”。我之所以说这一条“不涉及限值要求的判定”指的就是这个意思。

    我16楼就要你回答“报告或证书中的结果/结论依据部分非认可项目”是什么意思?与“报告或证书中包含部分非认可项目”有何区别与不同?现在已经是几楼啦?你到现在为止正面回答了吗?

    但是CNAS认可的“项目”和“活动”标准中会包含有该项目和活动符合性的合格评定“限值”,如果实验室证书的“项目”或“活动”在CNAS认可范围内,但实施检测或校准时超出了认可所依据的标准的“限值”,就等同于“项目”和“活动”的“部分”内容超出了CNAS认可的范围,就必须在带有CNAS认可标识的证书上明确说明,这与如何使用“限值”对“项目”和“活动”进行合格评定,与测量不确定度无关。

    CNAS认可的“项目”(根本不是某人所说的“活动”,CNAS也没有对“申请活动项”进行认可的说法)标准中,都会包含有该项目符合性的合格评定“限值”吗?没有超出“限值”就等同于“项目”和“活动”的“部分”内容未超出CNAS的认可范围吗?就不需要在带有CNAS认可标识的证书上明确说明吗?狗屁不懂还好意思在这里说教。我28楼最后的几个问题,你怎么不回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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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33楼2021/06/09

    应助达人

    您没有任何错。这不是什么“难分伯仲”各打50板的问题,而是某人几十年如一日,长期更换马甲,游荡于多家论坛,专门寻找新人或非计量人士忽悠误导。东扯西绕、答非所问、不举证、不演示,要么偷换概念指鹿为马的正经歪念、要么无中生有节外生枝,要么掐头去尾断章取义,篡改辩论对手的原话栽赃诬陷,毫无学术道德底线的挑衅辩论对手的学术尊严。种种施展恶劣学风的斑斑劣迹举不胜举。是要不要对猖狂施展“恶劣学风”的行为宣战的原则性问题。

    JOE HUI(xurunjiao5339) 发表:一切都是我的错,挑个话题搞得两位大神难分伯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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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_liujingyu

    第34楼2021/06/10

    非常赞成JOE HUI(xurunjiao5339) 版友没有错的说法,我认为不仅仅是没有错,能够提出这个问题本身,对相关标准的正确理解是有益的,对区分“认可标识管理”与“符合性评定”活动也是有益的,对区分“认可标识管理”与“供方评审管理”更是有益的。至于个别人混淆概念,错误百出,胡搅蛮缠,还要天天骂人,那是个别人的道德品质问题,不影响楼主提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供大家研究讨论的正确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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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35楼2021/06/10

    应助达人

    34楼某人理屈词穷无言以对,施展恶劣学风的斑斑劣迹已经展现在大家的眼前。嘴贱难耐恶意搅局的心态表现得淋漓尽致,每当深更半夜夜深人静之时,总喜好溜出来桶鸡舍。既没有能力正面回答我三番五次要求他回答的问题,又喜好在结尾来两句猫儿撩爪式的挑衅。谁概念混淆,谁错误百出、胡搅蛮缠,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成天毫无学术道德底线施展恶劣学风,既拿不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又多次拒绝正面回答辩论对手的问题,还要将自己嘴里说出来的话栽赃诬陷扣在别人头上,可谓是卑鄙、无耻、龌龊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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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_liujingyu

    第36楼2021/06/11

    无论路云先生怎么展现其骂人的“才华”,只能证明其道德品质就像他自己骂的那样,“卑鄙、无耻、龌龊到了极点”。但谩骂改变不了其一贯概念混淆,错误百出的本性。讨论“认可标识管理”的话题,却建议他人去看“供方评审管理”的帖子。有人指出他的错误,不感恩也就罢了,还不顾论坛语言环境的严重污染,接连在公众媒体上骂街多少天,至今不见收敛。连“认可标识管理”与“供方评审管理”都分不清的事实就摆在本主题帖上,这是路云先生一贯概念不清的又一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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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37楼2021/06/11

    应助达人

    讨论“认可标识管理”的话题,却建议他人去看“供方评审管理”的帖子。有人指出他的错误,不感恩也就罢了,还不顾论坛语言环境的严重污染,接连在公众媒体上骂街多少天,至今不见收敛。

    我建议楼主去参阅“关于合同评审章节中的判定规则”的主贴讨论怎么啦?没有与本主题内容相关的帖子吗?我在那个主题讨论的7楼和9楼,没有谈及CNAS-R01:2020《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第5.3.4条吗?人家楼主都没有说,你急吼吼的跑出来搅什么局呀?楼主看不看与你有屁关系呀?你怕什么?做贼心虚吧。你这个“学术流氓”施展恶劣学风多少天,你怎么不统计呀?你怎么不收敛呀?所有这些,都是由你这位“学术流氓”导致的,没有你毫无学术道德底线的无休止施展恶劣学风,论坛自然也就清净了。

    连“认可标识管理”与“供方评审管理”都分不清的事实就摆在本主题帖上,这是路云先生一贯概念不清的又一铁证。

    你看见我哪句话分不清“认可标识管理”与“供方评审管理”啦?铁什么证啊?说报告或证书中的结果/结论依据与限值要求无关的是不是你?你概念清楚什么?拿出了什么证据依据呀?你清楚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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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_liujingyu

    第38楼2021/06/12

      既然37楼仍然坚持认为,在讨论“认可标识管理”的问题时,可以去看“供方评审管理”的帖子,那就继续吧。我的观点也非常明确,并且已经说完了,那就是“认可标识管理”与“供方评审管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管理过程,它们之间不存在联系,没有可相互参考的成分。对此问题,我不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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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39楼2021/06/12

    应助达人

    证书/报告依据什么“判定标准”给出结果/结论,38楼这位“学术流氓”只字不提。我明明提供给楼主的链接是有关“合同评审”的,这位“学术流氓”却偷梁换柱鱼目混珠将其说成是“供方评审”。施展这种卑鄙、无耻、龌龊的下三滥伎俩,这就是你所推崇的“中国传统的道德礼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俗话说得好,“来说是非者,便是是非人”,此话不无哲理。
    请问“判定标准”是不是“限值”要求?没有“限值”要求,承检机构又如何给出符合性声明的结论?
    当获认可的检测项目所依据的标准检测方法中不包含符合性“判定标准”(即“限值”要求,也就是“合格判据”)时,客户要求依据其他标准(如:产品标准)进行符合性判定,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此时如果客户提供的包含“判定标准”的其他标准(如:产品标准)未经CNAS确认(注:不是认可),请问:
    1、承检机构可不可以签订这份检测合同?依据是什么?
    2、如果签订了这份检测合同,承检机构该不该签发带有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证书/报告?
    3、如果出具带有认可标识或认可状态声明的证书/报告,又如何清晰标明什么不在认可范围?依据的是哪个标准的哪一条哪一款?与“限值”有没有关系?
    38楼某人,如果没有能力回答以上问题就识相一点,闭嘴滚得越远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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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_liujingyu

    第40楼2021/06/13

      我很赞成和拥护“中国传统的道德礼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并不是我所推崇的,而是党和政府所推崇的,也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我之所以一再提醒你,就希望你如果是中国人,请你也坚守这个礼仪和价值观,特别是在技术讨论中礼貌待人,不要天天随口就骂街,更不能在公众媒体上不知廉耻地天天骂人。
      你问:“判定标准”是不是“限值”要求?没有“限值”要求,承检机构又如何给出符合性声明的结论?我已经告诉你多次了,最后再告诉你一次。请你认真仔细地看我的帖子,不要只顾骂人:
      标准的这一条并没有提“限值”这两个字,没有讲“限值”的符合性,讲的仅仅是“项目”和“活动”的符合性。“项目”和“活动”的符合性和“限值”的符合性完全是两码事,请不要在这里又混淆概念。只要实验室证书上涉及的检测或校准“项目”和“活动”或其部分,不在CNAS认可范围内,就应该做出明确说明,这就是认可标识使用管理中的“判定标准”。
      所谓“限值”超出CNAS认可的范围,仅仅是项目”和“活动”中的很少一部分,有没有“限值”要求,承检机构同样都可以给出(CNAS认可标识使用)符合性声明的结论。请你注意,此处的“符合性”不是被测对象或被测参数的符合性,而是认可标识使用的符合性。只要实验室使用了CNAS认可标识,就必须是完全符合认可机构认可了的“项目”和“活动”,哪怕只有部分不符合,证书结论也必须给予明确说明,明确告知客户本证书的哪一个项目,哪一个活动,或哪一项目及活动的哪部分,不在CNAS认可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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