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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NAS/CMA咨询

    第11楼2022/05/26

    这里有一个CNAS审核时开的不符合项供大家参考,评审员重点关注的是标准变了,有没有重新评定,而不是每次或者每年都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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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_liujingyu

    第12楼2022/05/26

      11楼说的太对了,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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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13楼2022/05/26

    应助达人

    只要严格按认可了的标准或方法实施检测与校准,就没有必要年年次次检测/校准重复评定测量不确定度,但如果更改了检测/校准方法,或偏离了标准规定的方法,就必须重新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每一张证书都应该给出结果的不确定度,但并不是说每一次检测/校准都重复进行一次不确定度评定,同时也没有哪一家实验室蠢到没事干,对每一个测量结果做一个不确定度评定报告,除非像陆云这样的人。
    10楼规某人的确是不懂装懂在这里瞎嚷嚷。CNAS认可的,是实验室的“校准和测量能力CMC”,怎么可能是认可实验室日常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呢。众所周知,“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是与被测对象自身性能的好坏强相关的,是不确定的,也不可能受实验室控制。哪家校准实验室出具的《校准证书》所给出的“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不是根据该被校测量设备的校准数据评出来的?有吗?哪家校准机构这么干?说出来给大家听听。自己懒得拉屎都不愿意脱裤,还要说人家蠢到没事干
    在日常检测需要评定不确定度时,就应该评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但评定了不一定要出具《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只需将评出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在出具的《检测报告》中给出即可。但审核时,评审专家抽到的检测项目需要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时,就不仅在出具的《检测报告》中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还要求一并提交该抽检项目的《不确定度评定报告》供评审专家审阅。以下是CNAS-GL009:2018《材料理化检验测量不确定度评估指南及实例》中的内容:

    以上情况要不要评啊?能不能评啊?会不会评啊?评审专家指定抽检的项目让你评定不确定度给他看,你该不该评呀?一定要与评审专家对着干是不是?人、机、料、法、环、管理六大因素中,只有被测对象“料”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存在随机不确定性,实验室无法控制,只能被动接受。除此之外,其他因素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都可以由实验室主动掌控。所以说实验室只能做到“测量过程的不确定度”(或“校准和测量能力CMC”)处于受控状态,不能保证所有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也处于受控状态。你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被测对象“料”这一影响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的关键影响因素受控?

    11楼版友提供的材料,仅仅是涉及CNAS-CL01-G003:2019《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第7.5条款,还有第7.1条和第7.7条呢,不可以开出不符合项吗?

    注:CNAS-CL01-G003:2019《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已升至2021版,对应新版的条款号为第6.5条、第6.1条和第6.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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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ns_858e3e36

    第14楼2022/05/27

    个人理解的,如果检测系统中没有发生变更,是无需再进行分析的,但比如设备或者其它影响因素发生变化了,也就是说可能B类的不确定度分量就会变化,是需要重新评价不确定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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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15楼2022/05/27

    应助达人

    每一次检测的被测对象“料”都是不同的,其自身性能的不确定性是众所周知的,它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往往有可能是“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的主要贡献分量。该分量多数是通过A类评定得到的(如:取多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测量结果,或测量结果代表的是一批样品的测量结果)。这种“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是不可能通过预评估得到的,预评估得到的所谓“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或“校准和测量能力CMC”),通常是反映实验室的检测能力,是获认可项目测量过程的人、机、法、环这四项可由实验室掌控的因素受控(而不是日常检测/校准活动所评定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当这四项因素发生变化后,就应该对预评估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进行重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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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_liujingyu

    第16楼2022/06/06

      完全认同14楼的观点!15楼的帖子无非翻来覆去地重复他的原有错误。就以其在13楼引用的CNAS-GL009标准两段描红突出重点话为例,陆云先生也是概念混淆不清,错误百出。
      陆云第一段描红的是7.1条2)款,标准写得清清楚楚是“检测报告必须提供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陆云混淆了“提供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与“提供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报告”的区别,这里并非要求对“每一个”测量结果都要重复评定不确定度,而只需要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值”,至于这个不确定度值怎么得到并没有说。
      第二段描红的是7.2.9条,遗憾的是陆云采取了“井底之蛙”的观天方式,偏偏只描红后面,不描红前面,只看到了后面那片天,却看不到整个天空。这一条前面说的很清楚,因为“在受控条件下,评定了测量不确定度,得到了不确定度数据”,因此“在往后日常的规范化的检测工作(仍在受控条件下),即可直接应用早先评定的结果,不需要每次检测都进行评定工作”,这就是14楼的观点。
      那么,7.2.9条为什么用“如果”话锋一转呢?显然是特指“受控条件”发生了变化,而并非指“测量结果”发生了变化。“人机法环”发生变化,人人皆知这是改变了“受控条件”,属于测量方法的“偏离”,必须重新评定不确定度。至于标准所说“试样”发生变化,其实是指被测试样已经不是CNAS认可审核时不确定度评定报告规定的试样,要么被测参数名称就不相同,即便被测参数名称相同,大小也超出了评定时限定的测量范围,由于偏离了规定测量范围,被测参数受环境影响,其“稳定性”将对测量结果的“重复性”产生影响,“重复性”也就会进一步影响到该检测方案的测量不确定度,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当然也就会发生变化。
      因此,检测规定测量范围内的同一名称的被测参数项目,不同的试样不在标准此处所说的“试样”之列。至于同一个被测试样,在不同检测次数得到的不同测量结果,就更要排除在外。概念一贯混淆不清且只会骂人的陆云,之所以坚持其错误观点,还要信誓旦旦地误导他人,点到其要害,就是对标准所说的“试样”犯了理解极端和偏颇的错误,更加片面和极端的是对标准所说的测量结果理解成了“每一个”测量结果。因此,陆云推理出对每一个测量结果都必须重复评定不确定度,是其长期概念混淆、错误百出,长期坐井观天,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学习态度极端不正,一心只知道钻研骂街技术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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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云

    第17楼2022/06/06

    应助达人

    陆云第一段描红的是7.1条2)款,标准写得清清楚楚是“检测报告必须提供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陆云混淆了“提供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与“提供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报告”的区别,这里并非要求对“每一个”测量结果都要重复评定不确定度,而只需要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值”,至于这个不确定度值怎么得到并没有说。
    没有说?你眼睛瞎了吧。该条款第一句就写着“检测实验室应有能力对每一项有数值要求的测量结果进行测量不确定度评定。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第7.6.3条有没有说?CNAS-CL01-G003:2021《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第6.1条、第6.7条说了没有说?什么叫“每一项测量结果”你拎不拎得清呀?你评都没有评,你拿什么提供给客户呀?是不是医生为某患者出具了一份诊断报告,将来任何一位患者来找他看病,都可以用这份诊断报告招摇过市呀?
    第二段描红的是7.2.9条,遗憾的是陆云采取了“井底之蛙”的观天方式,偏偏只描红后面,不描红前面,只看到了后面那片天,却看不到整个天空。这一条前面说的很清楚,因为“在受控条件下,评定了测量不确定度,得到了不确定度数据”,因此“在往后日常的规范化的检测工作(仍在受控条件下),即可直接应用早先评定的结果,不需要每次检测都进行评定工作”,这就是14楼的观点。
    我15楼已经说得清清楚楚,能够被实验室控制的,只有人、机、法、环四因素。问被测对象“料”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怎么控制,14楼版友回答了吗?你回答了吗?你告诉大家,明天客户送检的样品性能是好还是坏?它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是可控还是不可控?你鼠目寸光只看到“在往后日常的规范化的检测工作(仍在受控条件下),即可直接应用早先评定的结果,不需要每次检测都进行评定工作”,却选择性眼瞎看不到红线标示部分,恰恰是指发生了变化(如:试样变了,即不确定度的来源发生了变化)的情况,就应该采用重新评定的测量不确定度数据
    至于标准所说“试样”发生变化,其实是指被测试样已经不是CNAS认可审核时不确定度评定报告规定的试样,要么被测参数名称就不相同,即便被测参数名称相同,大小也超出了评定时限定的测量范围,由于偏离了规定测量范围,被测参数受环境影响,其“稳定性”将对测量结果的“重复性”产生影响,“重复性”也就会进一步影响到该检测方案的测量不确定度,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当然也就会发生变化。
    谁告诉你被测试样已经不是CNAS认可审核时不确定度评定报告规定的试样啦?谁告诉你被测参数名称不同啊?谁告诉你大小也超出了评定时限定的测量范围啦?在能力范围内的所有被测对象的“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都永远不变吗?医生在能力范围内,为患同一种病的患者看病,是不是每一位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都一样啊?啥都一样,啥都没变,那还需要你这个弱智检测什么?
    因此,检测规定测量范围内的同一名称的被测参数项目,不同的试样不在标准此处所说的“试样”之列。
    这句话跟放屁一样,估计没有谁能够看得懂他想说什么。标准此处所说的“试样”是指什么?你按JJG 34-2008《指示表(指针式、数显式)检定规程》检测的同型号同规格的不同百分表,都不叫不同的被校对象是不是?你都蠢到这种地步了,你还好意思在这里嚼烂舌呀。
    至于同一个被测试样,在不同检测次数得到的不同测量结果,就更要排除在外。
    怎么排除?让它每一次检测结果都变得一样吗?你这个无赖的神功是从哪里修来的?
    更加片面和极端的是对标准所说的测量结果理解成了“每一个”测量结果。
    “每一个”这三个字,到底是谁说的?自己重三倒四地唠叨这这三个字,现在猪八戒倒打一耙。你还要多卑鄙,你还想多龌龊?以下是CNAS-CL01-G003:2021《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的规定:

    前面就问过你了,条款所说的“每一项测量结果”是指哪一个测量结果?这已经是第几次啦?请你正面回答。
    不是指每一次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测量结果,还能是什么测量结果?否则还要用注释2来加以说明干什么?这两条注释也仅仅说了在某些情况下,以及针对特定方法,并非每一次出具的《检测报告》都要评定不确定度。但绝非任何情况下都不要评。即便是符合这两条注释的情况下,当出现第6.7条所说的情况(见“板凳”楼层截图),也必须评定“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楼主的问题是:审核专家审核时要求你评,就相当于日常客户要求你评,你难道强行拒绝吗?到底是你不会评,还是没有检测数据无法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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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cf

    第18楼2022/06/14

    检测标准、使用仪器,检测环境等没有发生变化,不确定度可以不用重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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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古城伴明月

    第19楼2022/06/14

    人机料法环变动较大时重新评定不确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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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n_liujingyu

    第20楼2022/06/15

      陆云的问题:前面就问过你了,条款所说的“每一项测量结果”是指哪一个测量结果?这已经是第几次啦?请你正面回答。
      答:我完全赞同大家的观点,如果“检测系统中没有发生变更”,或“检测标准、使用仪器,检测环境等没有发生变化”,“人机料法环变动不大”时,“不确定度可以不用重做”。
      请骂人“眼瞎”的陆云先生自己不要眼瞎,自己要认真领会标准所说的“每一项”是什么含义。每一“项”测量结果与每一“个”测量结果在概念上差异巨大,请长期概念混淆,只会骂人的陆云先生,自己先把“什么叫每一项测量结果”拎清楚。基本概念千万千万要非常清晰,千万千万不能概念混淆不清。
      “每一项测量结果”并非陆云所说就是指“哪一个测量结果”。标准说的“每一项”正是大家所说的“检测系统中没有发生变更”时,或“检测标准、使用仪器,检测环境等没有发生变化”时,或“人机料法环变动不大”(即虽然有变化,但仍然在规定的受控范围内)时,实施的检测项目。只要实施检测“项目”时未出现“失控”,该测量过程就都属于“同一项”测量。因此,尽管同一个或同一类被测对象(“料”),在不同的测量人员,不同时间或不同测量次数,实施测量得到的测量结果有所不同,即测量结果受到“料”的稳定性的变化而有所变化,但只要是具有能力和资质的测量人员,使用规定的测量设备和规定的测量方法,在环境条件在受控范围内,在规定的或常规的时间段内实施测量,得到的测量结果都属于“每一项测量结果”所指的范围内,其测量不确定度就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就用不着重复评定。标准已经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无论陆云如何谩骂和狡辩,只能证明其不是故意歪曲理解,就是理解能力的确与常人差异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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