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16楼2023/07/06
看了一下楼主的帖子,感觉还是有点问题。
1、楼主的第二张“彩标”(“合格证”标识),是检定机构张贴的“(检定)合格证”标识,而第一张和第三张“彩标”是使用单位自己张贴的“计量确认合格证”标识。从楼主的表述可以看出,计量技术机构2023年5月30日实施的不是“校准”,而是“检定”。
2、按理说有了检定机构张贴的“(检定)合格证”标识,就无需再画蛇添足张贴“计量确认合格证”标识了。因为承检机构出具的是《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已经将检定结果与检定规程规定的法定计量要求进行了比较、验证,进行了符合性判定,作出了合格与否的结论。
3、如果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是《校准证书》,那么计量技术机构就不可能进行符合性判定,在《校准证书》上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计量技术机构也就不可能张贴“(检定)合格证”标识。这种情况下,只能由使用单位自己进行“计量确认”进行符合性判定,自行确定“复校时间间隔”,自己张贴“计量确认合格证”标识。
综上所述,张贴在测量设备上的标识,要么是承检机构张贴的“(检定)合格证”标识,要么是使用单位自己张贴的“计量确认合格证”标识,要么是“禁用证”标识。不可能同时出现承检机构张贴的“(检定)合格证”标识和使用单位张贴的“计量确认合格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