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之
第16楼2024/01/10
你写错了,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国认实〔2015〕49号):(二)检验检测机构为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等活动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时,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可以不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外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上不得标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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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楼2024/01/10
嗯嗯,这条我也查到了,但是我是想找,“不标注CMA认定标志,就得在报告中注明内部科研、教学使用”的法条,但是只能找到2018这个意见里有类似描述。
我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公众留言上,找到了类似的表述,但是我没有找到后面这一句的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