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yzb
第12楼2024/08/14
感谢版主的详细解释
路云
第17楼2024/08/15
购买100台设备和花1万元去计量,都是过于夸张的说法,我只是打个比方。其实这个问题就是一个计量成本的性价比,亏多亏少的问题,需要计量技术服务的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的事情。可以多选几家校准机构询价,协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这是第一种方法。第二种方法可以找几家具有同类型设备的单位共同请同一家校准机构校准,这样也可以摊低供需双方的计量成本。如果供需双方还不能达成共同接受的价格,那只有自己建标进行内部校准了。你不可能永远不计量这台仪器设备,永远用《使用说明书》中的技术指标去套算吧。仪器的计量特性,是会随着使用年限和频次的增加而降低的。
xx_dxd_xx
第18楼2024/08/15
你这种说法是比较合理的,也是符合客观情况的。没有证书的情况实际上经常遇到,而有证书的情况也经常会出现只写是否合格、而不给不确定度。这时候只能按厂家说明书指标估算。实际上这种做法在JJF1059.1-2012的示例里面就有,完全可以参照执行。
xx_dxd_xx
第19楼2024/08/15
这种理解符合常理,但是却不符合法规,这也是现在计量法规需要吐槽的一个点。2018年废除计量器具CMC证书之后,生产计量器具的厂家与生产普通商品的厂家同等的受市场监管部门管理,出厂的产品就是普通商品,出厂合格证只能证明这个东西作为普通商品是合格的,但是不能证明作为计量器具合格。只有依法进行了溯源才能证明是合格的计量器具。说白了就是两个衙门两套规矩,如果要打个比方,就好比郭德纲相声里面讲的,找木匠雕刻了一个弥勒佛,但是这还不能称作“佛”,而只是“货”,要请庙里的大和尚念经开光之后,才能叫做“佛”。
关于依法溯源,其实也有说不清楚的地方。虽然目前规定除了62类强检器具外,其他的计量器具可以自由选择检定或者校准,校准可以外校也可以内校,都可以视作依法溯源。但是对校准的认定又有很多其他的繁琐规定,实验室内校和厂家的出厂校准是否合规,经常会遇到各种评审专家的质疑。所以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一般都会选择外校,省得有麻烦。
ztyzb
第20楼2024/08/15
看来每个部门想要个话语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