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灯(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230-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灯(节选)

   前 言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荧光灯》(HJBZ 15.1-1997)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低汞型双端荧光灯》(HJBZ 15.2-1997)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并按GB/T1.1—1997对其进行了全面修改。 
   本标准与《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荧光灯》(HJBZ 15.1-1997)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低汞型双端荧光灯》(HJBZ 15.2-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取消了对功率因素的要求; 
   ——分别对不同形式的荧光灯提出了要求 
   ——提高了对产品寿命和汞含量的要求 
   ——增加了对回收和再利用、危险物质的使用和公开信息的要求。 
   本标准自2006 年3 月1 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荧光灯》(HJBZ 15.1-1997)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低汞型双端荧光灯》(HJBZ 15.2-1997)

   3 术语和定义 
   3.1 双端荧光灯:双灯头管型低压汞蒸汽放电灯。其大部分光是由放电产生的紫外线激活荧光粉涂层而发射出来的。

   5 技术内容 
   5.1 双端荧光灯的要求 
   5.1.3 产品中的汞含量小于等于10 mg。 
   5.2 自镇流荧光灯的要求 
   5.2.3 产品中的汞含量小于等于10mg。 
   5.3 单端荧光灯的要求 
   5.3.3 产品中的汞含量小于等于10mg。

   6 检验方法 
   6.5 对标准中汞含量的检测按附录A 进行。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汞含量测定方法

   标准中所指的汞含量应为平均含量。在测试中应对10 个样品进行测试,并去除一个最大值和一个最小值,并计算出余下八个数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最终结果。 
   汞含量的测定方法如下所述:首先去一只灯将其发光管与其周边的塑料部件和金属部件分离,尽可能地靠近玻璃处截断灯管和导线。将切割后的碎片放入尺寸合适的永久固定的塑料瓶中,该塑料瓶中装有直径25mm 左右的陶瓷小球和25ml的高纯浓硝酸(70%)。将瓶口密封并振荡若干分钟,使发光管碎片被研磨为细颗粒,在这过程中需要松动瓶盖以减小可能产生的压力。然后让混合物反应30分钟,并定时摇晃瓶中物质。将瓶中溶液通过防硝酸滤纸收集到100ml的带有刻度的烧瓶中。将高铬酸钾加入烧瓶中,使铬的最终浓度达到1000ppm。烧瓶中加纯水使其达到一定体积。

   应得的汞浓度范围最高可达200ppm。而后在开启背景校正的状态下,以波长253.7nm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对溶液进行分析。通过测得的结果和溶液的体积,便可计算出灯泡中初始的汞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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