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陕西省发布的《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涉及的地区主要是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西咸新区和韩城市所辖的行政区域。《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水泥、炼焦化学、钢铁、有色金属、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陶瓷和砖瓦重点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区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主要适用于关中地区现有及新建上述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与原标准相比,新的标准取消了火电行业、燃煤锅炉的排放限值要求,将这两个行业上升为全省范围内的单项标准;修改了钢铁工业烧结、球团焙烧设备排放限值;增加了炼焦化学工业氮氧化物、黄金工业、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工业、陶瓷工业、砖瓦工业的排放限值,增加了对行业的术语解释和大气污染物浓度折算办法。

  其中,《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涉及到的污染物项目主要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氨、铅及其化合物,涉及到的标准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奇台污染物采样方法》、《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等。 经测算,《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后,关中地区8家焦化企业污染物排放均有所下降。


阅读246次
关注
最新动态

相关产品

当前位置: 陕西华信环保工程 动态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关注

拨打电话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