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周期: | 现货 |
品牌: | |
型号: | 20人份/盒 |
货号: |
测试时,样本加入试剂(S)孔或尿杯内,样本随之在毛细效应下向上层析。如样本中的药物浓度低于临界值或者没有待测药物时,胶体金标记的特异性抗体不能被样本中的药物全部结合。剩余的胶体金标记的特异性抗体在层析过程中会被固定在测试区(T)上的特异性抗原结合,出现紫红色条带。如样本中的待检测药物浓度高于临界值时,胶体金标记的特异性抗体被样本中的药物全部结合。因而在测试区内(T)上的特异性抗原没有可以结合的特异性抗体,所以不会出现紫红色条带。在质控区内(C)标记的是羊抗兔多克隆IgG抗体,无论样本中是否存在待测药物,羊抗兔多克隆IgG抗体都会与层析过程中的兔IgG抗体结合形成紫红色条带。所以质控区内(C)所显现的紫红色条带可以判定样本是否足够,以及层析过程是否正常,同时也作为试剂的内控标准。
干燥剂:二氧化硅干燥剂,每人份1袋。(所有包装规格)
检测需要但未提供的材料
一次性洁净塑料尿杯或玻璃容器(卡型)2. 计时器
说明:不同批号试剂中各组份不能够互换使用,以免产生错误结果。
【储存条件及有效期】4~30 ℃阴凉避光干燥处保存,禁止冷冻,有效期24个月。
【毒检六合一检测尿检板试纸样本要求】
1. 尿液样本必须收集在洁净、干燥不含有任何防腐剂的塑料尿杯或玻璃容器内,或直接使用莱和公司的尿杯。样本若呈可见的混浊状,需先离心、过滤或待其沉淀后取上部清液检测。
2.样本收集后应尽可能马上使用,不能够在室温下长时间存放。若不能及时送检,样本在2-8℃冷藏可保存48小时。长期保存需冷冻于-20℃,样本从-20℃复融使用后剩余样本应丢弃。
【毒检六合一检测尿检板试纸检验方法】
样本收集:
取洁净、干燥不含有任何防腐剂的塑料尿杯(或莱和尿杯)或玻璃容器收集尿液。样本若呈可见的混浊状,需先离心、过滤或待其沉淀后取上部清液检测。样本在2-8℃冷藏可保存48小时,长期保存需冷冻于-20℃,样本从-20℃复融使用后剩余样本应丢弃。
操作步骤:
1、在进行测试前必须先完整阅读使用说明书,使用前将试剂和样本恢复至室温(20℃-30℃)。
2、从原包装铝箔袋中取出检测试剂(注意:在打开铝箔袋前应先恢复至室温),在1小时内应尽快地使用,特别是温度高于30℃或在高湿度条件下。
3、卡型包装:将试剂盒置于干净平坦的台面上,用塑料吸管垂直滴加3滴无空气泡的样本(约100μL)于加样孔(S)内。
4、尿杯包装:将尿杯中干燥剂取出,在尿杯中加入尿液样本至刻度线。
5、测试结果应在加样后5至10分钟时读取,5分钟时读取结果zuijia,10分钟以后读取无效。
结果判断:
1、 包装规格一:
注:每个检测卡包含2根检测试纸条,每根试纸条均按上图单独判定检测结果。
2、 其它规格:
【参考值(参考范围)】
【检验结果的解释】
1、 样本量不够时可能导致错误结果。
2、 产品拆开后不能放置,应立即使用。否则暴露在空气中时间过长可能导致失效。
3、 测试结果应在加样后5至10分钟时读取,超过10分钟以后读取的结果可能发生错误。
【检验方法的局限性】
1. 本试剂仅用于体外诊断,适用于检测人体尿液中是否含有这六种药物中的一种或多种。
2. 本试剂是一种定性的筛选鉴定,不能确定药物在尿液中的含量。
3. 本试剂只用于初筛检测使用,检测结果不能作为确诊依据。为了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必须使用第二种分析方法以确定结果,气相色谱和质谱(GC/MS 色质联机)是目前较好的确认分析方法。
【产品性能指标】
zuidi检出限
美国国家药物滥用研究院推荐各药物阳性判断的阈值如下表,本品经证明能定性检测尿液中的各种药物,阈值与表中相符。
【注意事项】
3.请保证适量的样本用于检测,过多或过少的样本量都有可能导致结果出现偏差。
4.测试结果应在5至10分钟时读取,5分钟时读取结果*,10分钟后判定无效。
因本试剂为目视读取结果,为保证判读结果的正确,请勿在光线昏暗处对结果进行判读。
5.在判读时间内,不论色带颜色的深浅,只要在质控区和测试区可以观察到有两根线条存在,都可判为阴性。
6.本试剂为一次性用品,使用后的试剂和样本等废弃物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7.使用anmianyao及精神治疗药品3小时内取药检测会导致错误结果;
8.使用尿杯产品时注意样本不要高于尿杯*刻度线,也不要低于尿杯*刻度线,否则可能产生错误结果。
【参考文献】
1.俞海燕、陶义训《免疫层析试验的临床应用进展》,临床检验信息,1985,5:118~120
2. Tietz NW. Textbook of Clinical Chemistry. W.B. Saunders Company. 1986; 1735
3. Baselt RC. Disposition of Toxic Drugs and Chemicals in Man. 2nd Ed. Biomedical Publ., Davis, CA. 1982; 488
4. Hawks RL, CN Chiang. Urine Testing for Drugs of Abuse. National Institute for Drug Abuse (NIDA), Research Monograph 73, 1986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号】浙食药监械生产许20120118号
【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3401527号
【产品标准编号】YZB/国4667-2014
【说明书批准及修改日期】2014年8月13日/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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