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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北方环境空气监测仪指定先河环保

导读:目前环保部根据我国地理环境气候条件规定,北方地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均由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终,该项目的中标公告也的确由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137万元。

  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酒泉市环境监测站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描述称,“目前环保部根据我国地理环境气候条件规定,北方地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均由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

  最终,该项目的中标公告也的确由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1370000.00元。

  该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经酒泉市政府采购办批准,酒泉市顺帆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酒泉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对酒泉市环境监测站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1、采购文件编号:JQSFZB-ZC-2013-033号

  2、采购内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2套(具体配置及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3、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由于原设备关键核心部件老化严重,无法修复,不能正常运行,需更换2套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和对部分设备软件进行升级改造。目前环保部根据我国地理环境气候条件规定,北方地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均由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供应商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供货、安装任务,有专人负责售后服务,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并能保证货物长远售后服务;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和财务能力,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各项条款,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供应商投标报名备案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近期在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查询的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采购公告中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叁份分别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查验。

  5、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7月5日-2013年7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甘肃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采购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1)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请供应商持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至上述地点购买。

  (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圆(¥10000.00),由供应商于购买采购文件前缴入下列账户中:

  收款单位:酒泉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酒泉市分行 帐 号:27135309200000844

  7、递交采购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3年7月15日下午14:30-15:00

  地点:甘肃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不受理。

  8、采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7月15日下午15:00 地点:甘肃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酒泉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刘宗俊 联系电话:0937-2672405

  采购人:酒泉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张凯军 联系电话:13893702688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市顺帆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兴勇 联系电话:18919428138

  二O一三年七月四日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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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酒泉市环境监测站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描述称,“目前环保部根据我国地理环境气候条件规定,北方地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均由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

  最终,该项目的中标公告也的确由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1370000.00元。

  该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经酒泉市政府采购办批准,酒泉市顺帆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酒泉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对酒泉市环境监测站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1、采购文件编号:JQSFZB-ZC-2013-033号

  2、采购内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2套(具体配置及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3、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由于原设备关键核心部件老化严重,无法修复,不能正常运行,需更换2套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和对部分设备软件进行升级改造。目前环保部根据我国地理环境气候条件规定,北方地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均由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供应商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供货、安装任务,有专人负责售后服务,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并能保证货物长远售后服务;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和财务能力,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各项条款,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供应商投标报名备案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近期在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查询的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采购公告中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叁份分别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查验。

  5、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7月5日-2013年7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甘肃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采购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1)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不邮寄。请供应商持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至上述地点购买。

  (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圆(¥10000.00),由供应商于购买采购文件前缴入下列账户中:

  收款单位:酒泉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酒泉市分行 帐 号:27135309200000844

  7、递交采购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3年7月15日下午14:30-15:00

  地点:甘肃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不受理。

  8、采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7月15日下午15:00 地点:甘肃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酒泉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刘宗俊 联系电话:0937-2672405

  采购人:酒泉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张凯军 联系电话:13893702688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市顺帆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兴勇 联系电话:18919428138

  二O一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