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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县区要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导读: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突出加强市、县(区)、乡(镇)三级监管执法机构和市、县两级技术支撑机构建设,旨在构建集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基层监管“四位一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8月12日,记者从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日前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的同时突出加强市、县(区)、乡(镇)三级监管执法机构和市、县两级技术支撑机构建设,旨在构建集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基层监管“四位一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成立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将市、县区食药、质监、工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同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加挂本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同时设置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以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为主。在农村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

  市级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分开设置

  除了建立新的食品药品监督机构,《意见》中明确,在整合食药、工商、质监部门现有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的基础上,市一级的食品药品稽查局将分开设置,分别成立食品稽查局、药品稽查局。县区食品药品稽查机构则实施综合设置,组建食品药品稽查局。

  同时为了完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依据,在整合食药、工商、质监部门现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的基础上,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分开设置,组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县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综合设置,组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此外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经费基数,以及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编制、装备及相关经费基数,将划入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来源于: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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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2日,记者从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日前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的同时突出加强市、县(区)、乡(镇)三级监管执法机构和市、县两级技术支撑机构建设,旨在构建集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基层监管“四位一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成立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将市、县区食药、质监、工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同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加挂本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同时设置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以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为主。在农村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

  市级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分开设置

  除了建立新的食品药品监督机构,《意见》中明确,在整合食药、工商、质监部门现有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机构的基础上,市一级的食品药品稽查局将分开设置,分别成立食品稽查局、药品稽查局。县区食品药品稽查机构则实施综合设置,组建食品药品稽查局。

  同时为了完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依据,在整合食药、工商、质监部门现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的基础上,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分开设置,组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县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综合设置,组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此外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编制和经费基数,以及涉及食品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编制、装备及相关经费基数,将划入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