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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质量监督检测院将采购一批仪器设备

导读: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将采购高效液相色谱仪,显微共焦拉曼光谱仪,红外光谱仪,荧光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超临界流体萃取设备等仪器。

  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经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以杭政采集-2013-0041号、1129号预算执行书批准实施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化工、食品质量检测设备”采购。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委托,就“化工、食品质量检测设备” 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应标人,具体如下:

  一、项目编号:HCZB—13177

  二、项目名称:化工、食品质量检测设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化工、食品质量检测设备一批,包括下表所列仪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 

标项

名称

数量

1

高效液相色谱仪

1套

示差折光检测器

1套

2

显微共焦激光拉曼光谱

1套

3

红外光谱

1套

荧光分光光度计

1套

4

嗅味检测仪

1套

分子式识别软件

1套

5

离子色谱

1套

6

全自动内控温型旋光仪

1套

超临界流体萃取设备

1套

净气型储药柜

6套

高温电炉、环境温湿度记录仪等实验室配套设备

一批

7

厌氧工作站

1套

定量加液器

10套

移液器

1套

硝酸盐自动还原仪等前处理设备

一批

8

全自动细菌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

1套

  投标人可选择上列标项中一个或数个标项投标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配备有售后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3年10月12日至10月22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8:30-11:30, 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二楼7205室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也可以获取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采购方将不予受理、答复。

  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整,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资料:①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④本单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收据复印件、⑤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6日9 时00分,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11月6日9 时00分,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国杭州网、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网上发布。

  十、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采购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质疑作出答复,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受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8305室);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71-88390690。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联系电话:0571-85085400。

  十一. 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地址:杭州市九环路50号

  联系人: 毕学中 , 联系电话:0571-81995099 , 传真:0571-81995133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沈半路257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1-85163630 传真:0571-85173262 电子邮件: zjhc888@163.com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杭州延安支行 账 号: 33001617935050003940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1日

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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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规定,经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以杭政采集-2013-0041号、1129号预算执行书批准实施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化工、食品质量检测设备”采购。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委托,就“化工、食品质量检测设备” 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应标人,具体如下:

  一、项目编号:HCZB—13177

  二、项目名称:化工、食品质量检测设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化工、食品质量检测设备一批,包括下表所列仪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 

标项

名称

数量

1

高效液相色谱仪

1套

示差折光检测器

1套

2

显微共焦激光拉曼光谱

1套

3

红外光谱

1套

荧光分光光度计

1套

4

嗅味检测仪

1套

分子式识别软件

1套

5

离子色谱

1套

6

全自动内控温型旋光仪

1套

超临界流体萃取设备

1套

净气型储药柜

6套

高温电炉、环境温湿度记录仪等实验室配套设备

一批

7

厌氧工作站

1套

定量加液器

10套

移液器

1套

硝酸盐自动还原仪等前处理设备

一批

8

全自动细菌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

1套

  投标人可选择上列标项中一个或数个标项投标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配备有售后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3年10月12日至10月22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8:30-11:30, 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二楼7205室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也可以获取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采购方将不予受理、答复。

  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整,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资料:①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④本单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收据复印件、⑤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6日9 时00分,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11月6日9 时00分,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国杭州网、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网上发布。

  十、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采购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质疑作出答复,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受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8305室);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71-88390690。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联系电话:0571-85085400。

  十一. 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地址:杭州市九环路50号

  联系人: 毕学中 , 联系电话:0571-81995099 , 传真:0571-81995133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沈半路257号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1-85163630 传真:0571-85173262 电子邮件: zjhc888@163.com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杭州延安支行 账 号: 33001617935050003940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