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宝应某工厂员工李某不慎把工厂的手持光谱仪底座弄坏后,担心工厂索赔,竟把光谱仪“碎尸”后扔了。这台光谱仪价值12万余元。近日,宝应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宝应某工厂员工李某不慎把工厂的手持光谱仪底座弄坏后,担心工厂索赔,竟把光谱仪“碎尸”后扔了。这台光谱仪价值12万余元。近日,宝应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去年7月7日早上,李某在车间橱柜翻找东西时,不小心将橱柜里的光谱仪碰掉在地方,导致光谱仪底座的塑料盖脱落。这个光谱仪是工厂2011年12月购买的,李某怕厂方向自己索赔,决定“毁灭证据”。于是,他趁无人之际,把光谱仪带到办公室内砸碎,后将碎片藏在衣服内,分批带出工厂丢弃。
当天上午,厂长准备使用光谱仪时,找了半天没找到,向公安机关报案。办案民警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当天上午员工看到,李某的办公桌下面有一些碎片,疑似光谱仪的外壳。而此时,李某已不知去向。警方认为,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去年9月4日,李某在苏州被抓获。
经鉴定,被损坏的光谱仪价值12万余元。据检测人员介绍,光谱仪底座脱落后,经简单维修后即可使用,但被李某砸碎后,主要配件损坏,已报废。
近日,宝应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故意毁坏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于: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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