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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排水监测站应急监测项目重招标

导读: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年度应急监测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的委托,对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年度应急监测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招标文件下载),公示期间为2014年5月30日至2014年6月6日五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401123N0311C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年度应急监测项目(重招)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23(水资源)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112.2万元(服务期两年)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七、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5月30日起至 2014年6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3、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

  4、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5、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九、递交文件时间:2014年6月19日9时30分至2014年6月19日10时00分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19日10时00分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开标室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6月19日10时00分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采购人联系人:肖主任

  电话:020---

  邮编:51060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林小姐、王小姐

  电话:020-87258495-952 800-630-0080

  传真:020-8728459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邮编:510050

  开户行: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帐号: 4400 1490 2090 5300 0524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4-5-30

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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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的委托,对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年度应急监测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就以下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招标文件下载),公示期间为2014年5月30日至2014年6月6日五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401123N0311C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年度应急监测项目(重招)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23(水资源)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112.2万元(服务期两年)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七、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5月30日起至 2014年6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3、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

  4、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5、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九、递交文件时间:2014年6月19日9时30分至2014年6月19日10时00分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19日10时00分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开标室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6月19日10时00分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采购人联系人:肖主任

  电话:020---

  邮编:51060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林小姐、王小姐

  电话:020-87258495-952 800-630-0080

  传真:020-8728459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邮编:510050

  开户行: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

  帐号: 4400 1490 2090 5300 0524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