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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14年燃气质量检测单位招标

导读:广州市2014年燃气质量检测单位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市2014年燃气质量检测单位招标(委托编号:HX07830014CGCZ)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 8月4 日至2014年 8月8 日五个工作日,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相关信息

  1. 采购内容

包 号

包组内容

类 别

最高限价

包一

广州市2014年燃气质量检测单位招标

服务类

人民币95万元

 

  2.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3. 服务期:1年 ,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4.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

  4. 投标人能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要求提供其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且在该证明出具之日至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行为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且未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4年 8月4日至2014年 8 月28 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附参考模版(请点击打开),或见招标文件附件5-2、5-3]。

  【备注】以上文件资料在参与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4.售 价:人民币300元整/套。

  四、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www.gdhuaxin.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时间:2014年 8 月29 日9:00-9:30(北京时间)。

  2. 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8月29日9: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邮编510060】

  联 系 人:肖小姐(客服部)

  联系电话: 020-87301313、87303068-813

  传 真: 020-87302980

  E-mail:cs@gdhuaxin.cn

  七、标书款账户

  开户银行:农行远洋宾馆支行

  收 款 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  号:44032601040004092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四日

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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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州市2014年燃气质量检测单位招标(委托编号:HX07830014CGCZ)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 8月4 日至2014年 8月8 日五个工作日,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相关信息

  1. 采购内容

包 号

包组内容

类 别

最高限价

包一

广州市2014年燃气质量检测单位招标

服务类

人民币95万元

 

  2.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3. 服务期:1年 ,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4.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

  4. 投标人能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要求提供其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且在该证明出具之日至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行为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且未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4年 8月4日至2014年 8 月28 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附参考模版(请点击打开),或见招标文件附件5-2、5-3]。

  【备注】以上文件资料在参与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4.售 价:人民币300元整/套。

  四、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www.gdhuaxin.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时间:2014年 8 月29 日9:00-9:30(北京时间)。

  2. 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8月29日9: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贤思街34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16号之三高迅大厦11楼(区庄立交旁)【邮编510060】

  联 系 人:肖小姐(客服部)

  联系电话: 020-87301313、87303068-813

  传 真: 020-87302980

  E-mail:cs@gdhuaxin.cn

  七、标书款账户

  开户银行:农行远洋宾馆支行

  收 款 人: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账  号:44032601040004092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