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内虽有部分同类检测设备,但其检测精度、检测时间、稳定性等均较进口仪器相差较多”,经专家组论证,采购单位拟申请采购原装进口设备,且该类设备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类产品。
近日,青海省财政厅就青海省食品质检中心食品检验仪器设备项目(JKCP2015-09、JKCP2015-10)采购进口产品征求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中显示,该项目分两批次采购微波消解仪、定氮仪、恒温培养箱(生化培养箱)、单(多)道可调移液器、数字式电子稀释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高速冷冻大容量离心机等检测仪器,采购预算共计678.83万元。
因“食品检验设备用于检测食品中微量元素、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物等重要指标,要求高精度和高稳定性。国内虽有部分同类检测设备,但其检测精度、检测时间、稳定性等均较进口仪器相差较多”,经专家组论证,采购单位拟申请采购原装进口设备,且该类设备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类产品。
原文链接1:www.ccgp.gov.cn/cggg/dfgg/qtgg/201502/t20150210_5001919.htm
原文链接2:www.ccgp.gov.cn/cggg/dfgg/qtgg/201502/t20150210_5001926.htm
来源于: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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