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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登封食品检测机构入库项目

导读: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大宗食品检测机构入库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就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大宗食品检测机构入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登财公开[2015] 25号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大宗食品检测机构入库项目

  2、招标人: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3、项目内容:

  3.1. 本项目拟比选3家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建立大宗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机构备选库,承担登封市2015年度大宗食品抽检业务。

  3.2. 承担米、面、油、肉、奶、蛋、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及其他种类的抽检任务。

  3.3.采样点的设置以流通环节为主,同时涵盖种养殖、生产加工、餐饮等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3.4.大宗食品的检测周期约为15天,每个周期抽检前安排各检测机构抽检任务。检测工作结束后,各检测机构按时、如实出具检测报告。将《检验结果汇总表》和《不合格信息登记表》以及结果分析报告等报送市食品安全办。

  3.5. 中标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服务有效期限截止到2015年大宗食品抽检工作项目完成。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有关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3. 投标人为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食品检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

  4. 投标人具备有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实验室(包含食品检测)资质认定的并取得计量认证证书食品检测机构,且证书合法有效;

  5. 具有开展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担过食品安全检测项目,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检测结果;

  6. 投标人须具备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及检测队伍,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

  7.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工作业绩,2012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名须知:

  1.报名企业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所需的相关资质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与投标单位关系证明材料、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见附件)。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2.报名及售标书时间:2015年5月18日-2015年 5 月22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西路与嵩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1311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6 月10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登封市易佰元酒店三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3703905269

  代理机构: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7715639 18539991766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年 月 日,参加 年 月 日在 采购网公开发布的由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 业主单位名称(电话: )的 (项目名称)项目招投标报名,现将公司及法人 ;项目经理: 及被委托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登封食品检测机构入库项目

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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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就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大宗食品检测机构入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登财公开[2015] 25号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大宗食品检测机构入库项目

  2、招标人: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3、项目内容:

  3.1. 本项目拟比选3家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建立大宗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机构备选库,承担登封市2015年度大宗食品抽检业务。

  3.2. 承担米、面、油、肉、奶、蛋、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及其他种类的抽检任务。

  3.3.采样点的设置以流通环节为主,同时涵盖种养殖、生产加工、餐饮等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3.4.大宗食品的检测周期约为15天,每个周期抽检前安排各检测机构抽检任务。检测工作结束后,各检测机构按时、如实出具检测报告。将《检验结果汇总表》和《不合格信息登记表》以及结果分析报告等报送市食品安全办。

  3.5. 中标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服务有效期限截止到2015年大宗食品抽检工作项目完成。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有关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3. 投标人为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食品检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

  4. 投标人具备有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实验室(包含食品检测)资质认定的并取得计量认证证书食品检测机构,且证书合法有效;

  5. 具有开展食品定点委托检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担过食品安全检测项目,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评估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出具检验报告、分析上报检测结果;

  6. 投标人须具备采样、送样能力,并有专业的采样队伍及检测队伍,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

  7.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工作业绩,2012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名须知:

  1.报名企业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所需的相关资质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与投标单位关系证明材料、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见附件)。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2.报名及售标书时间:2015年5月18日-2015年 5 月22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西路与嵩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1311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6 月10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登封市易佰元酒店三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登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3703905269

  代理机构:河南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7715639 18539991766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年 月 日,参加 年 月 日在 采购网公开发布的由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 业主单位名称(电话: )的 (项目名称)项目招投标报名,现将公司及法人 ;项目经理: 及被委托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登封食品检测机构入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