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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某农产品样品检测项目招标

导读:驿城区农业局竞选农产品样品检测技术中介服务机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驿政采招【2015】 53号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驿城区农业局的委托,对驿城区农业局竞选农产品样品检测技术中介服务机构项目下述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 项目编号:驿政采招【2015】 53号

  2.采购服务及要求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3.合格的供应商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检测机构安排的检测人员,须具有相关资质。

  3.2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是按谈判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 二、采购服务及要求)的要求服务。

  3.3供应商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省级及以上颁发《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含附表》、省级及以上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含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开标时必查。)

  3.4 供应商是河南省以外注册的公司,须在河南省内设有分公司或者检测服务网点,提供分公司或检测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开标时必查。);并提供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后双方有效的售后服务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

  3.5供应商须提供服务承诺书原件。(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4.1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8日上午11: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 ,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

  4.2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及联系电话: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东; 联系电话:0396-2811209。

  4.3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可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4.4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省级及以上颁发《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含附表》、省级及以上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含附表》;供应商是河南省以外注册的公司,须在河南省内设有分公司或者检测服务网点,提供分公司或检测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及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后双方有效的售后服务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

  (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时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性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5.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递交至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东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2015年9月9日上午9:00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5年9月9日上午9:00整在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开始,参见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冯女士 联系电话: 0396-2319380

  代理机构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 0396-2811209

  开标室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 0396-2828131

  10.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0396-2830470

  驻马店市驿城区监察局 联系电话: 0396-2828623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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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驿城区农业局的委托,对驿城区农业局竞选农产品样品检测技术中介服务机构项目下述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 项目编号:驿政采招【2015】 53号

  2.采购服务及要求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3.合格的供应商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检测机构安排的检测人员,须具有相关资质。

  3.2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是按谈判文件中(第二章 采购需求 二、采购服务及要求)的要求服务。

  3.3供应商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省级及以上颁发《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含附表》、省级及以上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含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开标时必查。)

  3.4 供应商是河南省以外注册的公司,须在河南省内设有分公司或者检测服务网点,提供分公司或检测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开标时必查。);并提供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后双方有效的售后服务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

  3.5供应商须提供服务承诺书原件。(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4.1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8日上午11: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 ,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

  4.2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及联系电话: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东; 联系电话:0396-2811209。

  4.3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可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未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4.4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省级及以上颁发《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含附表》、省级及以上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含附表》;供应商是河南省以外注册的公司,须在河南省内设有分公司或者检测服务网点,提供分公司或检测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及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后双方有效的售后服务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

  (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时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性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5.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递交至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东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2015年9月9日上午9:00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5年9月9日上午9:00整在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开始,参见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冯女士 联系电话: 0396-2319380

  代理机构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 0396-2811209

  开标室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 0396-2828131

  10.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0396-2830470

  驻马店市驿城区监察局 联系电话: 0396-2828623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