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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发布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应用说明

导读:11月1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发布CNAS-CL13:20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一下简称《说明》)以及相关实验安排。

  11月1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发布CNAS-CL13:20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一下简称《说明》)以及相关实验安排。

  《说明》的发布日期是2015年11月1日,2016年5月1日正式实施。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仍然食用CNAS—CL13:2011进行各项评审工作,2016年5月1日,CNAS—CL13:2011废止。

  自2016年5月1日起,新申请或已获认可的汽车和摩托车及其零部件检测实验室均应满足CNA—CL13:2015的要求。CNAS在该领域的认可评审活动,包括初评、复评、扩项、监督,均按照CNAS—CL13:2015进行。


文件全文:

CNAS发布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应用说明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pdf


来源于: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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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发布CNAS-CL13:20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一下简称《说明》)以及相关实验安排。

  《说明》的发布日期是2015年11月1日,2016年5月1日正式实施。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仍然食用CNAS—CL13:2011进行各项评审工作,2016年5月1日,CNAS—CL13:2011废止。

  自2016年5月1日起,新申请或已获认可的汽车和摩托车及其零部件检测实验室均应满足CNA—CL13:2015的要求。CNAS在该领域的认可评审活动,包括初评、复评、扩项、监督,均按照CNAS—CL13:2015进行。


文件全文:

CNAS发布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应用说明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汽车和摩托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pdf